吠舍 :印度种姓的一种

更新时间:2023-08-15 18:09

吠舍(Vaishya)在印度教四种种姓系统中,排在第三位,传统上被描述为平民。传说中,吠舍源自创造神(Prajapati)的大腿,代表了南方。《摩奴法典》规定吠舍职业是经商、畜牧、耕耘,应照料家畜,布施,学习经典,放贷,耕田。他们主要控制商业和农业,没有政治特权,属于低种姓,再生种姓。

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侵入印度,雅利安游牧民族的信仰逐渐演化形成了吠陀教。吠陀教的特点之一是主张社会分阶层,也就是种姓分立,把社会划分为四个不同的阶层: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种姓,吠舍是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第三等级。种姓制度在刚刚出现的时候主要是为了区分社会分工,而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具体的限制。到了公元前4世纪以后,不同种姓间社会地位的差距扩大。随着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在吠舍和首陀罗这样的低级种姓中出现了“迦提”团体。1931年英国殖民当局曾对印度人口做过调查统计,发现全印有多达3500个种姓。1947年印度独立后,政府立法废除种姓制度。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分布于印度,具有血缘传承,职业世袭及内婚制等鲜明特征,吠舍在公共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工匠提供技术教育,其负有缴纳租税和服徭役的义务,通过祭祀、赠送礼物、通过农业提供食物以及通过税收提供金钱来支持刹帝利和婆罗门,但他们作为低种姓的人即便遭到犯罪行为的侵害,也经常被警方置之不理,还经常被政治利用。吠舍在历史上被认为支持佛教和耆那教的改革主义宗教信仰的兴起。

历史沿革

种姓制度由来

约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越过阿富汗北部的兴都库什山脉,从印度的西北部侵入印度。之后,雅利安游牧民族的信仰逐渐演化形成了吠陀教。吠陀教的特点之一是主张社会分阶层,也就是种姓分立,把社会划分为四个不同的阶层: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吠陀时代把社会划分为四个阶层,最初是因为入侵的雅利安人要把“高贵的”自己与当地的土著区别开来。后来,雅利安人内部出现了地位分化:从事祭祀的僧侣(婆罗门)、部落贵族、武士以及普通阶层的民众。之后,社会上的这四个阶层逐渐被固定下来:僧人、贵族与武士、普通民众、印度土著。

吠舍在印度教四种种姓系统中,排在第三位,传统上被描述为普通民众。传说中,四种种姓源自“众生之主”(Prajapati),按地位排序,吠舍来自“众生之主”的大腿,。根据一种理论,与吠舍相关的黄色代表了南方。他们的角色在于从事生产劳动,包括农业、牧畜以及贸易。他们的生活方式要求学习、献身和施舍。早期经文显示,吠舍可以甚至能够晋升至婆罗门的地位,例如在神圣经典《哈利瓦姆沙》中提到的那伽迦利什塔(Nabhagarishta)的两个儿子就是一个例子。

延续发展

公元前4世纪以后,种姓制度开始由社会分工演化为更多更深的层次,吠舍作为低级种姓的人不可以冒犯高贵种姓的人,如果低级种姓的人辱骂高贵种姓的人,就会被人将铁水、滚油灌入口中活活烫死;而高贵种姓则可以随意辱骂吠舍等低级种姓的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在吠舍和首陀罗这样的低级种姓中出现了许多职业团体,并演化成独立的社会群体,又被称为“迦提”。可以说迦提的形成标志着种姓制度的复杂化和社会阶层压迫对立的严重性。

种姓制度废除

1947年印度独立后,政府立法废除种姓制度。1948年11月,印度制宪会议曾决定废除贱民制。1949年11月26日通过,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的印度宪法在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贱民制并禁止以任何方式实行贱民制,任何由于贱民制而产生剥夺人之能力的事情均为罪行,应依法处罚”,“国家应特别注意增进人民中较弱阶层之教育与经济利益,而尤以表列种姓与表列部落为甚,并应保护彼等不受社会之不公待遇与一切方式之剥削”。并规定在人民院中和各邦区议会中为表列种姓保留席位。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吠舍等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种族分布

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分布于印度,梨俱吠陀时期,“雅利安”各部落主要分布在旁遮普,(如著名的五部落,东方最远达古代陈拉斯无提河和德里沙德无提河(在印度河和恒河支流之間,流入沙漠)之周,梨俱陀中的布哈拉塔各部落即在于此。至后期吠陀及梵書时代,“雅利安”各部落已东淮分布于恒河流域,而且逐渐由部落联盟形成各个家。印度人的姓名一般是名在前,姓在后,吠舍常用姓氏:古普塔(Gupta)、默迪(Modi)、色斯(Seth)、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Gandhi)、沙(Shah)嘎加尔(Ghaggar)、高尔(Goal)等。

种族特点

外貌

通常,印度人可以通过外貌、职业、口音与生活习惯来分辨对方的种姓。而外貌则是最为直观的一种分辨方式。许多人认为,高种姓的人都是白皮肤高鼻梁,而包括吠舍在内的低种姓的人大多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症。大多数情况是这样,但在南印度地区,则不能用外貌分辨种姓

职责

吠舍代表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业阶层,其负有缴纳租税和服徭役的义务,通过祭祀、赠送礼物、通过农业提供食物以及通过税收提供金钱来支持刹帝利和婆罗门。

权利

吠舍主要控制商业和农业职业。他们没有政治特权,但由于与商业的密切关系,他们在经济上变得强大,许多人成为商人、商人、地主和放债人。此外,吠舍和婆罗门、刹帝利这两个种姓一样,除了父母赋予的生理生命即第一生命之外,还可以通过宗教修行获得精神生命即第二生命,被称作“再生种姓”。获得第二次生命,意味着达到了信仰年龄可以成为吠陀信仰的成员,可以开始学习梵语和吠陀经,履行吠陀行为准则。作为男孩,有固定的“再生”年龄,吠舍是十三岁,在仪式上,他们的手腕被缠绕一条丝线,作为再生标志,女孩没有固定的年龄,第二次生命就是他们结婚的时候,给新娘缠绕丝线是三个高种姓婚礼仪式的一部分。

地位

吠舍在公共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工匠提供技术教育,但他们仍然被认为是低种姓。种姓制度是一种高度固化的等级制度,它具有血缘传承,职业世袭及内婚制等鲜明特征,而其最大的特征则是种姓间的极端不平等。《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辱骂吠舍,罚25个银币,而吠舍骂了婆罗门,就要罚150~200帕那。每个种姓都有处理自己种姓内部事务的机构,以监督本种姓的人是否严格遵守规定和传统习惯。如果有人触犯了,轻者由婆罗门处罚,重则开除出本种姓,沦为贱民。被开除出种姓的人成为贱民后,只能居住在村外,远离其他种姓,和其他贱民生活在一起。贱民只能和贱民通婚,他们不仅要从事低贱的工作,而且他们的后代子孙也要从事低贱的工作。

婚姻

种姓间原则上是不能通婚的,人们只能在自己的种姓内部寻找通婚对象。不过《摩奴法典》允许“顺婚”,即较高种姓的男子娶较低种姓的女子。与此相反、较低种姓的男子娶较高种姓的女子,叫做“逆婚”,是绝对不行的,他们连同他们的后代,与罪犯一起,被完全开除出种姓,沦为贱民。高等种姓一夫多妻,低等种姓一夫一妻。婆罗门男子可以依种姓顺序娶四个妻子,刹帝利可以在同种姓和吠舍、首陀罗中娶三个妻子,吠舍可以在同种姓和首陀罗中娶两个妻子,而首陀罗男子只能以一个首陀罗女子为妻。

1995年,印度法律就允许包括吠舍在内的不同种姓间通婚。有一些低种姓女性嫁入高种姓男子家中,根据传统,他们的孩子的出身将随父亲的出身而定。但绝大多数印度人仍坚持“门当户对”,坚持同种姓或等级之内通婚。2006年9月14日,印度政府出台了一项新政:凡出身三个高种姓的印度人与出身三个最低等级的印度人通婚者,都可得到政府5万印度卢比(相当于580英镑)的奖赏。印度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促进不同种姓等级间的通婚,从而瓦解根深蒂固的印度种姓制度。

教育

吠舍等低等种姓出身的子女往往由于家境贫寒和社会地位较低,受教育的权利不容易实现。出于社会公正的目的,政府为他们的入学和毕业分配提供了比较优惠的政策,例如发放助学金,免交各种费用,以及为他们规定保留名额等。这对于打破种姓制度的束缚起了一些作用,但是因此而引起的种姓间的冲突也时有发生。1990年因扩大保留名额的数量引起的学生自焚、罢课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动荡和深刻的政治危机。

信仰

婆罗门教和婆罗门种姓制度以《吠陀》为天书,奉之为神圣的经典,尊奉梵天毗湿奴湿婆为三大主神,以婆罗门至上、吠陀天启和祭祀万能为三大纲领。随着印度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刹帝利、吠舍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越来越感到不满,各种要求更多权益的力量汇合到一起,婆罗门教的统治地位及种姓制度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激烈冲击与质疑,逐渐在思想领域形成一种反婆罗门的思潮,称为“沙门思潮”。“沙门思潮”是非婆罗门的自由思想派别,即顺世论耆那教、七元素说、偶然论、宿命论、不可知论等。佛教在反对当时婆罗门教的沙门思潮中,占有重要地位,最终成为取代婆罗门教统治地位的一种崭新的文化模式。因为,佛教产生时起就提出种姓平等的思想,顺应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潮流,不分贵贱广泛吸收信徒使教团迅速扩展开来,形成社会信仰的主流。

著名人物

甘地

甘地全名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也被称为圣雄甘地,“圣雄”是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对他的称谓,意为“伟大的精神”。甘地1869年10月2日出生在印度西海岸的波尔班达(现印度古吉拉特邦),其家族信奉印度教,属毗湿奴教派,是吠舍种姓的一支。甘地成功领导了印度的民族解放运动,被尊称为印度的国父。甘地的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出生到1893年,是甘地的成长期,期间甘地赴英国留学,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第二阶段从1893年到1915年,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南非为争取南非印度人的合法权益同殖民当局做斗争;第三阶段从1915年至1948年,甘地领导印度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是其一生的主要阶段。甘地成功领导“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等方面的功绩已为世人熟知并被广泛传颂。

纳伦德拉·莫迪

纳伦德拉·莫迪于1950年9月17日出生在印度古吉拉特邦邦的一个吠舍家庭,是一位印度教,小时候他帮父亲卖过红茶,在古吉拉特大学取得政治学硕士学位。20世纪70年代初他加入印度教志愿者组织国民志愿团,1985年加入印度人民党,1988年当选该党古吉拉特邦分部组织秘书进入主流政坛。1995年他推动印度人民党赢得古吉拉特邦议会选举,同年出任印度人民党全国秘书长,1998年担任全国总书记。2001年开始担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长且一直连任,是该邦任职时间最长的首席部长。2013年9月,他成为印度人民党2014年总理竞选候选人。在2014年4月7日至5月12日举行的印度人民院选举中,印度人民党赢得大选。纳伦德拉·莫迪领导的印度人民党组建新一届印度联邦政府,而作为该党领袖,他出任总理。

穆克什·安巴尼

穆克什·安巴尼为印度信实工业集团董事长,2021年的《2021胡润全球富豪榜》上,他以830亿美元净资产第13次登顶印度首富,名列全球第八。在印度种姓制度中,安巴尼家族属于第三等级的吠舍。2024年7月,穆克什·安巴尼为小儿子的婚礼花费约43.5亿人民币,占其个人财富的0.5%。婚礼吸引了商界名流参加,引发印度民众不满。

相关事件

通婚奖赏

2006年9月14日,印度政府出台了一项新政:凡出身三个高种姓的印度人(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与出身三个最低等级的印度人通婚者,都可得到政府5万印度卢比(相当于580英镑)的奖赏。印度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促进不同种姓等级间的通婚,从而瓦解根深蒂固的印度种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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