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乡 :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1 08:50

吉利乡,原隶属于洛阳市吉利区,现划归孟津区。位于洛阳市东北方向的黄河北岸,西和西北与济源市接壤,北和东与孟州市相邻,南濒黄河与孟津区隔河相望,总面积79.9平方公里。1958年成立孟县吉利公社,1984年改为吉利乡。1982年建立洛阳市吉利区,下设吉利乡。2012年撤销吉利乡,分设吉利街道、西霞院街道。2021年撤销孟津县、吉利区,设立洛阳市孟津区,划归孟津区。

历史沿革

吉利乡历史悠久,早在4000年前就有先民在此地开拓耕耘。相传唐尧时期为孟涂国,虞舜时期分卫水为太原市,此地属并州。夏朝时为冀州南境,殷都朝歌时期为内地。周初,十二邑封苏忿生,时称"向”,称"盟”。西周时期为周都洛邑畿内地。春秋初属郑,后属晋为河阳邑。战国时期属魏,为垣雍地。秦朝时为河雍县,属三川郡。汉高祖时期封陈谓为侯国,刘彻分天下为十三郡,此为河阳县,隶河内郡。新朝时期改河亭,东汉复置。三国、晋时期因之。北济时期废县为河阳关,有驻军防守。唐朝会昌三年(843)将孟州市升为孟州。五代十国时期孟州还属河北道完颜雍大定年间,河阳城被黄河冲毁,州治向东迁徙,称上孟州。后古城修复,复徙州治于故城,祢下孟州。元朝初年(1271)又移州治于上孟州。明代改州为县,废河阳,始名孟县,属怀庆府清代时期因之。民国3年(1914)属河南省豫北道,后改为河北道。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后改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8年前,吉利乡属孟县第五区。1958年8月,成立孟县吉利公社。1984年3月,吉利公社改为吉利乡。1978年1月,将孟州市吉利区公社和济源市坡头公社的马洞等7个大队划归吉利工程指挥领导,实行政企合一,属洛阳市管辖。1982年8月,建立洛阳市吉利区,下设吉利乡。2012年,撤销吉利区吉利乡,分设吉利街道、西霞院街道。2021年,撤销孟津区、洛阳市吉利区,设立洛阳市孟津区。划归孟津区。

行政区划

吉利乡下辖29个行政村:北陈村、清庄村、小川村、横涧村坡底村、冶戌村、里村、吉利村、东杨村、涧西村、康窑村、白坡村、西庄村、西杨村、马庄村、下柳村、上柳村、六门村、郑庄村、韩庄村、南陈村、送庄村、权庄村、郭庄村、柴河村、东寨村、马洞村、金娥村、济涧村。56个自然村,195个村民小组。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吉利乡地处华北平原的最西南端,地势西北偏高,向东南逐渐降低,呈现出北岭南滩中平原的特点。黄河就在阶地面以下10米左右,排洪条件良好。有丘陵19.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4.8%;平原28.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5.8%;南部黄河滩面积3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9.4%。

气候

吉利乡气候适中,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旱涝频繁,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干燥。

经济

吉利乡依托区域优势,实施“工业强乡”战略,形成了以建筑建材、化纤加工等为龙头的支柱产业链。同时,发展新型农业格局,包括花卉种植、中草药种植、淡水鱼养殖、畜牧养殖等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也逐步形成,围绕西霞院工程,以娱乐、餐饮为主题。该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农民收入显著增长。2002年底,全乡农民收入达3323元。通过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食用菌基地、订单农业等,全乡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885亩,畜牧养殖业稳定增长。

获得荣誉

吉利乡在2007年荣获“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乡镇”“河南省文明村镇”“河南省‘五个好’先进党委”“河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河南省‘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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