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政府工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22:09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是由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的组成的部门。

成立背景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发展历程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在郑州正式挂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成立后,具体承担全省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税收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

企业所得税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个人所得税

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处

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资源和环境税处

组织实施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处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处

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处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国际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承担外事管理。

税收经济分析处

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财务管理处(装备和采购处)

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考核考评处

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教育处

承担教育培训工作。

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

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处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指导系统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

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组织实施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组织实施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四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事业单位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承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参与税收宣传工作。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承担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工作;承担编辑税务内部期刊等工作。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校)

组织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11-22

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2-08-11

派出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2022-08-11

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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