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 :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

更新时间:2023-08-15 18:37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缴纳范围上具有有限性;纳税环节上具有单一性;具有价内税的性质;具有一定的转嫁性;可以增强税收累进性、调节收入分配。

1994年,中国正式建立消费税制度,《消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2006年,对消费税征税范围进行调整。2008年,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并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2014年11月29日起,中国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2023年,中原地区消费税收入规模达1.61万亿元,占整体税收比重的8.9%。

消费税的类型有无选择性的消费税、有选择性的消费税、一般消费税、特种消费税、国内消费税、国境消费税等。消费税具有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限制消费规模抑制超前消费、调节收入缓解分配不公、积累财政资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生产更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促进产品绿色转型。

基本信息

定义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特点

缴纳范围上具有有限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尽管各国的征税范围宽窄有别,但都是在人们普遍消费的大量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中有选择地确定若干个征税项目,在税法中列举征收。中国根据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消费税税目由14个调整为15个。除此之外,其他的消费品都不再缴纳消费税,中国的消费税属于有限型消费税。

纳税环节上具有单一性

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与增值税两种税是交叉缴纳的,但增值税实行的是多环节缴纳。

消费税具有价内税的性质

价内税是指产品的销售价款中包含税款,应税消费品是带着消费税款进行流转。即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均包含有消费税,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价款中已经包含有消费税,不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具有一定的转嫁性

虽然任何税种都具有转嫁性,但税负转嫁毕竟是商品课税的基本性质。消费品转嫁性的特征,要较其他商品课税形式更

为明显。凡是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一般都是高价高税产品,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采取价外税形式,也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税款最终一般可由消费者承担。但税负具有转嫁性的强与弱则取决于消费品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

消费税可以增强税收累进性、调节收入分配

如果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还不够,那么再对消费奢侈品的富人征税奢侈品的特别消费税。因此消费税具有平衡社会收入与财富的功能,消费税的征收减少了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实际购买力,从而调节个人可支配的实际收入。

发展历史

1994年,中国正式建立消费税制度,《消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对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11类货物征税。2006年,对消费税征税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是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等,取消柴油、汽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下设柴油、汽车、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7个子目录。二是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三是调整子目录,如小汽车税目下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三个子税目调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税目等。2008年,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并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

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一是取消养路费等六项收费;二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无铅汽油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四乙基铅由每升0.28元提升到1.4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升到0.8元,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对航空煤油继续免征,三是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2014年11月29日起,中国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0.14元/升。2023年,消费税收入规模达1.61万亿元,占整体税收比重的8.9%,规模和占比仅次于增值税(38.3%)和企业所得税(22.7%)。

消费税类型

按其课征的范围划分,可分为无选择性的消费税(对全部消费品课税)和有选择性的消费税(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其中,有选择的消费税又可根据所选择征税品目的数额不同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和延伸型的消费税。

按具体课征对象划分,可分为一般消费税(主要指对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的课税)和特种消费税(主要指对诸如奢侈品和有害物品如烟、酒等特定消费品的课税)。而且税种形式划分还可分为单项消费税(按税目设定税种,实行单项调节)和综合消费税(统一设定税种,分税目进行课征)。

消费税按其课征领域划分,可分为国内消费税(除关税之外的其他各种消费税)和国境消费税(在关境处课征的各种关税)。

缴纳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类商品。对有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对有的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对有的则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征收。具体如下: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1、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

2、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

    3、雪茄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二、酒及酒精

本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六个子目。

1、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2、薯类白酒

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竽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米酒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唐宋绍兴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米酒

4、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不醉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米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黑桑葚、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乙醇基酒,加入果汁饮料、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6、酒精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份的原料,经糖化和发酵后,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列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乙醇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兰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兰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1、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2、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线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3、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4、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5、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6、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7、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8、兰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兰色、绿色、棕色等等,因兰色使用最为普遍,故俗称“兰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兰眼油征税。

9、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10、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四、护肤护发品 

护肤护发品是用于人体皮肤、毛发起滋润、防护、整洁作用的产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锔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香皂、浴液、发胶、摩丝、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等等。

1、雪花膏是一种“水包油”型的乳化体。雪花膏品种繁多,按其膏体结构、性能和用途不同,大体可分为微碱性、微酸性粉质雪花膏及药物性和营养性雪花膏四类。

2、面油又称“润面油”或“润肤油”,是一种强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体,含有大量油脂成份,能起抗寒、润肤及防裂作用。#133、花露水是一种芳香护肤用品,有杀菌、除臭、止痒和爽身效用。它是以酒精、水、香精等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花露水与香水的主要区别是:花露水香精用量少,在5%(含5%)以下,酒精用量多、但浓度低,且要加入少量桂皮油、霍香油等原料;香水香精用量大,在5%以上,酒精用量少,但浓度高。

4、头油也称“生发油”或“发油”,是一种护发美发用品。

5、发乳是一种乳化膏体护发用品,按其乳化体的结构可分为“水包油”型发乳和“油包水”型发乳。

6、烫发水是使头发卷曲保持发型的日用化学品。用于电烫(或冷烫)的叫烫发剂;用于冷却处理的叫冷卷发剂。定型发水也按烫发水征税。

7、染发精又称染发剂,是用于染发、使头发保持一定颜色和光泽的产品。根据染料染发后保留时间的长短,染发精分为暂时性染发精,半永久性染发精和永久性染发精三类。

8、洗发水又称洗发液或洗发精、洗发香波。一般采用硫酸脂肪醇的三乙醇胺与氢氧化胺的混合盐,十二酸异丙醇酰胺、甲醛、聚氧乙烯、羊毛脂、香料、色料和水作为原料。

洗发块、洗发粉应按洗发水征税。

9、香皂(包括液体香皂),又叫化妆皂,是具芳香气味较浓的中高级洗涤用品。是以动植物油、氢氧化钠脂松香和香精等为主要原材料,在一定温度下经化学(皂化)反应而成。其花色品种较多,按其成分组成可分为一般香皂、多脂香皂和药物香皂三种。

征收范围为各位香皂。

10、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指本类产品中列举品名以外的具有润肤护肤护发功能的各种护肤护发品。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1、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2、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

(1)钻石:钻石是完全由单一元素碳原素所结晶而成的晶体矿物,也是宝石中唯一由单原素组成的宝石。钻石为八面体解理,即平面八面体晶面的四个方向,一般呈阶梯状。钻石的化学性质很稳定,不易溶于酸和碱。但在纯氧中,加热到1770度左右时,就会发生分解,在真空中,加热到1700度时,就会把他分解为石墨。钻石有透明的、半透明的,也有不透明的。宝石级的钻石,应该是无色透明的,无瑕疵或极少瑕疵,也可以略有淡黄色或极浅的褐色,最珍贵的颜色是天然粉色,其次是蓝色和绿色。

(2)珍珠:海水或淡水中的贝类软件动物体内进入细小杂质时,外套膜受到刺激便分泌出一种珍珠质(主要是碳酸钙),将细小杂质层层包裹起来,逐渐成为一颗小圆珠,就是珍珠。珍珠颜色主要为白色,粉色及浅黄,具珍珠光泽,其表面隐约闪烁着虹一样的晕彩珠光。颜色白润、皮光明亮、形状精圆、粒度硬大者价值最高。

(3)松石:松石是一种自色宝石。是一种完全水化的铜铝磷酸盐分子式为CuAl6(P04)4(OH)8·5H20。松石的透明度为不透明、薄片下部分呈半透明。抛光面为油脂玻璃光泽,断口为油脂暗淡光泽。松石种类包括(波斯松石、美国松石和墨西哥松石、埃及松石和带铁线的绿松石)。

(4)青金石:青金石是方钠石族的一种矿物;青金石的分子式为(Na,Ca)7—8(Al,Si)12(O,S)24(S04),CL2CL2·(OH)2(OH)2,其中钠经常部分地为钾置换,硫则部分地为硫酸根、氯或硒所置换。青金石的种类包括(波斯青金石、苏联青金石或西班牙青金石、智利青金石)。

(5)欧泊石:矿物质中属蛋白石类,分子式为SiO2·nH2O。由于蛋白石中SiO2小圆珠整齐排列象光栅一样,当白光射在上面后发生衍射,散成彩色光谱,所以欧泊石具有绚丽夺目的变幻色彩,尤以红色多者最为珍贵。欧泊石的种类包括(白欧泊石、黑欧泊石、晶质欧泊石、火欧泊石、胶状欧泊石或玉滴欧泊石、漂砾欧泊石、脉石欧泊石或基质中欧泊石)。

(6)橄榄石:橄榄石是自色宝石,一般常见的颜色有纯绿色、黄绿色到棕绿色。橄榄石没有无色的。分子式为:(Mg·Fe)2Si04橄榄石的种类包括(贵橄榄石黄玉镁橄榄石铁橄榄石、“黄昏祖母绿”和硼铝镁石)。

(7)长石:按矿物学分类长石分为两个主要类型:正长石斜长石分子式分别为:KALSi308、NaAlSi308,长石的种类包括(月光石或冰长石、日长石砂金石的长石、拉长石、天河石或亚马逊石)。

(8)玉:硬玉也叫翡翠软玉。硬玉是一种钠和铝的硅酸盐,分子式为:NaAl(Si03)2。软玉是一种含水的钙镁硅酸盐,分子式为:CaMg5(OH)2(Si4011)。

(9)石英:石英是一种它色的宝石,纯石英为无色透明分子式为Si02。石英的种类包括(水晶、晕彩或彩红石英、金红石斑点或网金红石石英、紫水晶、黄晶、烟石英或烟水晶、芙蓉石、东陵玉、蓝线石石英、乳石英、蓝石英或蓝宝石石英、虎睛石、鹰眼或猎鹰眼、石英猫眼、带星的或星光石英)。

(10)玉髓:也叫隐晶质石英。分子式为Si02。玉髓的种类包括(月光石绿玛瑙红玛瑙、肉红玉髓鸡血石、葱绿玉髓、玛瑙、缟玛瑙碧玉、深绿玉髓、硅孔雀石玉髓、硅化木)。

(11)石榴石:其晶体与石榴籽的形状、颜色十分相似而得名。石榴石的一般分子式为R3M2(Si04)3。石榴石的种类包括(铁铝榴石镁铝榴石、镁铁榴石、锰铝榴石钙铁榴石钙铬榴石)。

(12)锆石:颜色呈红、黄、兰、紫色等。分子式为ZrSi04。

(13)尖晶石:颜色呈黄色、绿色和无色。分子式为MgAl204。尖晶石的种类包括(红色尖晶石、红宝石色的尖晶石或红宝石尖晶石、紫色的或类似贵榴石色泽的尖晶石、粉或玫瑰色尖晶石、桔红色尖晶石、蓝色尖晶石、蓝宝石色尖晶石或蓝宝石尖晶石、象变石的尖晶石、黑色尖晶石、铁镁尖晶石或镁铁尖晶石)。

(14)黄玉:黄玉是铝的氟硅酸盐,正交晶系。分子式为Al2(F,OH)2Si04。黄玉的种类包括(棕黄至黄棕、浅蓝至淡蓝、粉红、无色的、其他品种)。

(15)电气石: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其中可含一种或数种以下成分:镁、钠、锂、铁、钾或其他金属。这些元素比例不同,颜色也不同。碧玺的种类包括(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和橙色、无色或白色、黑色、杂色宝石、猫眼碧玺、变色石似的碧玺)。

(16)金绿玉:属尖晶石族矿物,铝酸盐类。主要成分是氧化铝,属正交晶系分子式为BeAl204金绿玉的种类包括(变石、猫眼石、变石猫眼宝石及其它一些变种)。

(17)绿柱石:绿柱石在其纯净状态是无色的:不同的变种之所以有不同的颜色是由于微量金属氧化物的存在。在存在氧化铬或氧化钒时通常就成了祖母绿,而海蓝宝石则是由于氧化亚铁着色而成的,成为铯绿柱石是由于镁的存在,而金绿柱石则是因氧化铁着色而成的。分子式为:Be3Al2(Si03)6。绿柱石的种类包括(祖母绿、海蓝宝石、MAXIXE型绿柱石、金绿柱石、铯绿柱石、其它透明的品种、猫眼绿柱石、星光绿柱石)。

(18)氧化铝:刚玉是一种很普通的矿物,除了星光宝石外,只有半透明到透明的变种才能叫作宝石。分子式为Al203含氧化铬呈红色,含钛和氧化铁呈蓝色,含氧化铁呈黄色,含铬和氧化铁呈橙色,含铁和二氧化钛呈绿色,含铬、钛和氧化铁呈紫色。刚玉的种类包括(红宝石星光红宝石蓝宝石、艳色蓝宝石、星光蓝宝石)。

(19)琥泊:一种有机物质。它是一种含一些有关松脂的古代树木的石化松脂。分子式为C40H6404。琥泊的种类包括(海泊、坑泊、洁泊、块泊、脂泊、浊泊、泡泊、骨泊)。

(20)珊瑚:是生物成因的另一种宝石原料。它是珊瑚虫的树枝状钙制骨架随着极细小的海生动物群体增生而形成。

(21)煤精:煤玉是褐煤矿的一个变种(成分主要是碳,并含氢和氧)。它是由漂木经压实作用而成,漂木沉降到海底,变成埋藏的细粒淤泥,然后转变为硬质页岩,称为“煤玉岩”,煤玉是生物成因的。煤玉为非晶质,在粗糙表面上呈暗淡光泽,在磨光面上为玻璃光泽。

(22)龟甲:是非晶质的,具有油脂光泽至蜡状光泽,硬度2.5。

(23)合成刚玉:指与有关天然刚玉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材料。

(24)合成宝石:指与有关天然宝石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宝石。合成宝石种类包括(人造金红石钛酸锶、钇铝榴石、轧镓榴石、合成立方锆石合成蓝宝石合成尖晶石、合成金红石、合成变石合成钻石、合成祖母绿、合成欧泊、合成石英)。

(25)双合石:也称复合石,这是由一种由两种不同的材料粘结而成的宝石。双合石的种类是根据粘合时所用的材料性质划分的。双合石的种类有(石榴石玻璃双合石、祖母绿的代用品、欧泊石代用品、星光蓝宝石代用品、钻石代用品、其他各种仿宝石复合石)。 

(26)玻璃仿制品

六、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是用多层纸密裹发射药,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放礼花,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地小焰火和空中大焰火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十三类,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七、汽油(编者注:国税发[2006]62号废止。)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为无色到淡黄色的液体,易燃易爆,挥发性强。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各种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范围。

八、柴油(编者注:国税发[2006]62号废止。)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易燃易爆,挥发性低于汽油。柴油按用途分为轻柴油、重柴油、军用柴油和农用柴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九、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2)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3)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4)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5)摩托车轮胎;

(6)各种挂车用轮胎;

(7)工程车轮胎;

(8)其他机动车轮胎;

(9)汽车与农用拖拉机青饲料收获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

十、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ml的两轮机动车。

(二)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ml、空车质量不超过400kg(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

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摩托车。

(1)普通车:骑式车架,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小于304mm,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2)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单人或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mm,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3)越野车:骑式车架,宽型方向把,越野型轮胎,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摩托车。

(4)普通赛车:骑式车架,狭型方向把,座垫偏后,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5)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mm,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6)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装有大功率发动机,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7)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摩托车。如:开道车。

2、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火三轮

(2)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如警车、消防车。

3、正三轮车:装有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摩托车。

(1)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如客车、货车。

(2)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如:容灌车、自卸车冷藏车

十一、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2、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3、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计税方法

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纳税环节

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进口环节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监管方法

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依法应当追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缴纳、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等方式追征,依法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是消费税的基本法规,‌规定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管理等内容。‌该条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是对《‌条例》‌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说明和操作指南,‌包括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算、‌价外费用的处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处理等。‌该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25日发布,‌为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导。

税收税率

参考资料

消费税改革

2019 年消费税改革开始布局,《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随后,2020 年《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70号(财税金融类16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表示,下一步消费税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度强调,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2024年3月发布的预算草案提到,要在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推动消费税改革。

影响

消费税能够促进企业生产更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促进产品绿色转型。消费税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企业绿色创新。一是从生产环节的前端进行创新,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二是在生产环节的末端开展创新活动,减少废气排放,加强废物回收利用,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作用

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只限于国家限制的少数商品,而对列入其课征范围的商品,国家还要根据一定时期的消费政策,分别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国家的消费意图。由于税收负担的轻重关系消费者的切身经济利益,是消费者在选择其消费方向和内容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家能够通过消费税课征范围的选择和税目税率的设计,来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影响其消费活动的方向和内容,进而调节整个社会消费结构,实现国家的消费政策。由于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消费结构的变化又会对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发生影响。

限制消费规模抑制超前消费

由于消费税通常采用较高的税率,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具有较强的调节作用,而其征税对象又多为需求弹性较大非必需品,对消费者来说,这些消费品有些是可有可无的,为避免较重的税收负担,他们可能改变原来的想法,不再购买这些商品,因此,征收消费税不仅会改变一部分人的消费方向,而且也会起到压缩消费规模、抑制超前消费的作用。这对于平衡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以增加投资和储蓄,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调节收入缓解分配不公

从这次开征消费税的部分应税消费品范围来讲,一是考虑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二是考虑了消费品的购买对象和负担能力。因此,对一般消费品并没有征收消费税。只就部分特殊消费品,即需要超过一般负担能力来购买的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如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等,这些应税消费品的购买者通过消费,将成为消费税的最后负担者,从而对调节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起到积极作用。

积累财政资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征收特别突出了其积累财政资金的职能,国家可根据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要求可运用其发挥宏观调控功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证和推动各项改革的顺利开展,将改革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消费税征税范围虽然较小,但由于它为了调节消费,通常采用较高的税率,因而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特别是此次流转税改革,规范了增值税,税率档次大幅度减少,只有17%、13%两档税率,这样原来一些适用高税率的产品税负下降,为确保改革后财政收入不减少,需要通过消费税等拿回来,当前消费税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

各国现状

马来西亚首相纳吉·阿都拉萨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消费税法,开征“商品及服务税”(GST),税率6%,引起民间很大反弹。由前首相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所领导的反对党希望联盟在2018年马来西亚大选获胜后,同年6月1日废止,消费税税率从6%调降至到0%。

相关事件

2024年4月22日,俄罗斯出台第96号联邦法律,即《俄罗斯联邦税法典》修正案。该修正案对《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一目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项进行了修订,以提高部分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主要内容包括:(1)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加强型葡萄酒的从量计征消费税由每升45俄罗斯卢布提高至每升141卢布,且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将进一步提高至每升147卢布;(2)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起泡葡萄酒(包括俄罗斯香槟)的从量计征消费税由每升47卢布提高至每升119卢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将进一步提高至每升124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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