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政府制定公布的学校系统

更新时间:2023-10-31 11:53

壬子癸丑学制是国民政府于1912年9月至1913年8月颁布的一系列新的教育宗旨和教育政策、措施,由于这两年分别为农历的壬子年和癸丑年,故史称这一学制为“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分三段四级,整个学制的修业年限为17-18年。初等小学四年,高等小学三年;与高等小学平行的有乙种实业学校。中学校四年,与中学平行的有甲种实业学校。师范学校为五年,分预科一年,本科四年。大学预科三年,本科四年或五年,大学院不定年限。高等师范与大学平行而程度略低,分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所一年或两年;专门学校与高师相当,分预科一年,本科三年。

壬子癸丑学制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育完成其道德”为教育宗旨,初等教育阶段不分设男校女校,设立专门的女子师范和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废除读经讲经课,以学位制代替奖励科举出身。壬子癸丑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对反对皇权专制主义的传统教育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时代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教育开始了一系列适应资产阶级需要的改革。关于学校的系统问题,教育部曾规定了一个学校体系,并附有9条说明。1912年9月公布,称为《壬子学制》。自该新学制公布至1913年8月,又陆续颁布了各种学校规程,对新学制有所补充和修改,于是又总合成一个更加完整的学制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

简介

中原地区在1912年(壬子)至1913年(癸丑)制定公布的学制。规定:初等小学校(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得入高等小学校(3年)或乙种实业学校((3年)。高小毕业后得入中学校(\u003c4年)、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或甲种实业学校(3年)。中学校毕业后得入大学(本科3至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至4年,预科1年)或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全部教育年限为18年,6岁入学。该学制为参照日本明治维新后新学制拟定,施行到1922年。废除了教育上的两性差别和清代贵宵学堂。除高师外,允许开办私立学校。

宗旨

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中学校以完成通识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取消了清末的文实分科制度。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分政法、医学、药学专业、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货船和外国语各类。大学以国家需要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材为宗旨。分文、理、法、商、医、农、工等7科。各科再分为若干门(相当现在大学中的系)。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

影响

学制改学堂为学校,废除了尊孔读经,取消了进士出身奖励,确定了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男女同校制度,同时筹办各级女子学校。该学制施行到1922年,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学制。

主要内容

这个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到23、24岁大学毕业,整个学程为17年或18年,分三段四级。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两级: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乙种实业学校;高等小学3年,毕业后可入中学校或师范学校、甲种实业学校。

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校,学习年限4年,毕业后可入大学、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

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年毕业(医科4年),预科1年。

此外,下设蒙养院,上有大学院,不计年限。

除去上述自小学、中学到大学的通识教育系统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系统。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级。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均为3年毕业,分农业、工业、商业、货船各类。另外,还有补习科、专修科、小学教员讲习所等,是上述各校附设或特设学科。

配套法规

在推行新学制的同时,教育部于1912年9、10月先后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专门学校令》、《大学令》、《师范教育令》,1913年8月颁布《实业学校令》,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目的任务、课程设置、学校设备、入学条件、教职员任用、经费及领导管理都作了具体规定。

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子加设缝纫。高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男子加设农业、女子加设缝纫,并视地方情形加设英语或其他外国语。与清末相比,取消了读经课,授课时数也略有减少。

中学校以完成通识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取消了清末的文实分科制度。中学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女子中学加课家事、园艺、缝纫。外国语以英语为主,因地方条件可任择法、德、俄语之一种。与清末相比,取消了读经课,增加了手工课。

工读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专门学校分政法、医学、药学专业、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货船和外国语各类。

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等七科。各科再分为若干门(相当现在大学中的系)。预科分三部:第一部预科生入文、法、商三科;第二部预科生入理、工、农及医科的药物门;第三部预科生入医科的医学门。

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男、女师范学校都分本科和预科,本科又分一、二两部。男师第一部学科为修身、读经、教育、国文、习字、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农业、乐歌、体操。女师本科第一部学科,除不设农业、另加家事、园艺、缝纫外,外国语为选修,其他与男师相同。男女师范第一部均为4年。男师本科第二部学科为修身、读经、教育、国文、数学、博物、物理、化学、图画、手工、农业、乐歌、体操。女师第二部不设读经和农业,另加缝纫,其他与男师相同。男女师范第二部均修业1年。预科修业1年,科目有修身、读经、国文、习字、外国语、数学、图画、乐歌、体操。女师加缝纫。高等师范学校分预科、本科、研究科。预科1年,科目为伦理学、国文、英语、数学、论理学、图画、乐歌、体操。本科3年,分国文部、英语部、历史地理部、数学物理部、物理化学部、博物部。各部又有分习科目。本科各部还有共同必修科,科目为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英语、体操。研究科1年或2年,就本科各部选择二、三科目进行研究。此外,还有专修科和选科,视需要临时设立。从学习内容看,较清末师范教育,增添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目和教育理论科目。各级师范学校学生均可享受公费待遇。

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甲种实业学校施完全之普通实业教育;乙种实业学校施简易之普通实业教育;亦得应地方需要授以特殊之技术。实业学校分农业、工业、商业、货船等校。甲种实业学校预科1年,本科3年。乙种实业学校3年毕业。女子职业学校依地方情形及其性质,参照各实业学校规程办理〔见辛亥革命以后至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教育(191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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