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养浩 :孟子六十一世裔孙

更新时间:2023-11-08 14:34

孟养浩(1559-1621),字义甫,号五岑,孟子六十一世裔孙。明.万历壬午经魁,癸未进士,授大行人,兵科给事,中历礼科左户科,右神宗朝,册立东宫建言,廷杖回籍。光宗即位诏起太常寺少卿,任南京提督,操江都察院右、都御史朱由校即位,改升户部侍郎。卒,赐葬祭《全典》,荫其一子,谥忠定公,与宋三元、冯文简公,合祀文忠祠,御葬茅潭。清。文林郎、知咸宁市县事、山阴王公讳士瀚,号蕺山,改葬学堂潜山之麓基前。翁仲二尊,华表二竖。有传载后。取吕氏,赠恭人,葬八都老屋下首,有碑。又传葬仰山知孰是。继金氏、葛氏俱赠恭人。金恭人葬窑顶浪、葛恭人葬城东五里浮山塘之北岗,地名凤凰山有碑,墓表竖徐姓住宅右傍。生子三:应、祥、熊。东阁大学士贺逢圣撰。

孟养浩公敕命

明。熹宗壬戌二年(公元1662年)桂月望日,熹宗皇帝即位,赐封户部侍郎提督、操江都察院签御史孟养浩先生诏。

诏曰:朕,自幼即知孟氏之族,为天下之望族,及今观其《谱牒》,益知其与颜、曾二氏相颉者,盖有以也。夫“亲亲仁民”,亚圣之遗风未。梅花醉月,浩然之逸兴犹存。追维前哲,曷胜瞻依。今淦川养浩,忠心卫国,无怠无荒,正色立朝,不偏不倚。抱龙逢比干之志,而上批逆鳞,怀经邦济世之心,而下安赤子。其德被于生民;功,施于社稷,岂浅鲜哉?今朕初登大宝,念其拥戴之功,感其忠直之气,爰命二、三大臣旌其门第,加以厚封,俾得光增《谱牒》,以示子孙,而传万世。

钦此!

个人简介

孟养浩,字义甫,明代政治家,咸安区贺胜桥镇人。万历十一年进士。初授行人。后擢升为户科给事中,又迁左给事中。

万历十九年,内阁首辅申时行辞职,由大学士王家屏接任。万历皇帝因前事对王家屏不悦,又对王家屏封还调任礼部给事中李献可的圣旨(李献可因为奏疏中将孝宗年号“弘治”误写成”弘洪”被加以罪名。其实是因提及长子讲学册立之事惹恼皇帝)一事大发雷霆,放归其家。以上两事的掀起和国本之争的政治环境,孟养浩上疏说:作为人臣,即使再怎么狂妄,也不敢辱没君上。皇帝您难道要真的治他的罪?李献可刚刚身礼部,突然地提出那么大的礼典。虽有一个字的失误,但不是有心的,却马上受到斥责)臣愚以为有五不可。长子是天下的根本,请师傅讲学的请求,实在是为了宗庙社稷啊。陛下您不仅不听,还加以处罚,这是坐视皇长子失学,有辱宗社。长幼有固定的次序,是祖制定下来的,天下的臣民已经知晓陛下没有其他的想法,可是请师傅讲学,册立太子本来就不是两件事。您已经在讲学的事情上拖延,怎么能知道将来不会再册立的事情上游离,这是重新激起天下人的怀疑,请师傅讲学的请求,对长子有极大的好处。而皇帝却因这件事责罚他人,不是慈爱的表现,古时候大臣直言进谏的行为,普通的君王都能接受。陛下您心胸宽广,怎么提及到关乎宗庙社稷的大事,反而大发雷霆?天下和后世将怎么评论陛下,李献可等人的言论,不是两三个言官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天下臣民的共同想法。加罪与李献可,看似处罚的是一个人,而事实上使天下人心寒,祈求陛下收回成命,马上请皇长子出阁讲。”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 年举行,养浩 疑君惑 众,殊 可痛恶。令 锦衣卫杖之百,削籍 为民,永不 叙用。

后光宗立,启用为太常寺少卿。半年后,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未及上任便病逝。

逸闻趣事

咸宁市为风水宝地,淦河流域更是“三里一知县,沿河百秀才”。

有一年,外籍的欧大爷当了咸宁县县令。听说咸宁人孟养浩在京城做了官,欧大爷每天清早赶到孟养浩老家请安。时间久了,佣人不愿开大门,就将一只靴从门下鸡狗进出的洞里(俗称狗脚眼)塞出来,说:“以后,欧大爷就给这靴磕三个响头,再塞进门内,就算请安了。”欧大爷觉得人不如狗,遂起破掉咸宁风水的念头。他请教风水先生,得知咸宁的风水龙脉在温泉潜山脚下的石硼口(今温泉一号桥河床)和咸宁县城南段马井。以前,孟养浩从京城回乡,因淦河石硼挡道,只能从这里下船步行回家。孟养浩再次回乡时,欧大爷赶到石硼口拜见他,提出,为了方便您回乡,我们打算凿通石硼和马井。结果,“白日千人挑,夜里万人填”。欧大爷听取风水先生建议,在石硼上洒黑狗血,然后用桐籽树打桩。听说石硼流了几天几夜的血水。从此,船可直接开到孟养浩家门口。如今,淦河孟家河段边有个地名叫渡船埠。

石硼和马井凿开后,咸宁风水大破,从此“文官不拜相,武官不封候,财主无三代,循吏不到头”。一天,桂花镇石城村大屋雷塆雷以諴的母亲做了一个梦,梦见淦河上飘着很多帽子。她连忙检起一顶,醒后方知是一场梦。第二年,她怀孕生下雷以諴。雷以諴官至清刑部左侍郎。于是,咸宁县各界纷纷募施款物,在淦河现向阳湖镇宝塔村严家嘴水口上建起笔峰塔,以保住风水。

咸宁一号桥头附近还有以孟养浩名字命名的主干道。

明史记载

孟养浩,字义甫,咸安区贺胜桥镇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事中。帝严谴李献可,养浩疏谏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于侮君者,皇帝岂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献可甫跻礼垣,骤议巨典。一字之误,本属无心,乃蒙显斥。臣愚以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请,实为宗社计。陛下不惟不听,且从而罚之,是坐忍元子失学,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长幼定序,明旨森严,天下臣民既晓然谅陛下之无他矣。然豫教、册立?本非两事。今日既迟回于豫教,安知来岁不游移于册立,是重启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于天性,豫教之请,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爱。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槛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计,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万世谓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献可等所论,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实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献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实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祈陛下收还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 年举行,养浩疑君惑众,殊可痛恶。令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中外交荐,悉报寝。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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