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 :奉公守法的官吏

更新时间:2023-11-09 10:11

“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除正史中有“循吏”、“良吏”的概念外,到杂剧中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间的“青天大老爷”的称谓。

简介

循吏是奉公守法的官吏,说白了就是好官。司马迁先作《循吏列传》,后世因之,代有循吏传。一个真正的好官,其受百姓钦敬的程度甚至使人羡慕。如刘彻时的名臣 倪宽,任左内史时,收税看百姓的情形而决定时间的急缓,所以许多税常常拖着。有一次,军队要出征,国家急需钱粮,而倪宽由于税收得不足,法当免职。治下百姓一听说这个消息,惟恐失去这位好父母官,不约而同一起来交粮食。大家族用牛车拉,小家庭则挑担来,前脚接着后脚,队伍如长龙,络绎不绝。最后一算,收的钱粮还以倪宽最多。当官当到这个份上,真可称绝。

代表人物

文翁

汉书》的《循吏传》起首是 文翁。他是刘启刘彻时人,因为在蜀地成功发展教育事业推广大汉文化而被载入史册。当时蜀地文化水平很低,他为推广文教,不遗余力,用心良苦。他先是亲自选择小吏中较为灵敏有才的十余人,谆谆教诲,然后送到京师学习儒家经典或律令。学成后他选择好的提官,有当到郡守、刺史的。他还在成都市修造官学招生,招进的免去徭役,学得好的补为吏员。每次外出巡行,总要带读书好的同行,让大家见而羡慕。后来大家都抢着入学,有些富人还为此出赞助。于是蜀地文教大行,到京城求学的蜀人与文化之邦如齐、鲁等地来的一样多。而且后来郡国都立学校,就是遵照文翁的榜样。

但是用理想的标准来衡量,文翁所为仍有明显的不当之处。史书所传虽仅寥寥两百余字,但我们可以看见,他在送年轻人上京求学时,尽量减少自己官府的费用,而买了很多刀、布等当地的土特产,让他们进京后送给先生。这种送礼方式在当时是否合乎法律此处姑且不论,但是求人帮忙须送礼则符合一般人的认识。只有遵循这种一般也可说是俗界的认识,文翁后面的政绩才得以有着落。而接着文翁传后的 王成,曾受皇帝明诏褒奖,但他死后就有人告他乱报统计数字以蒙奖赏,这似乎是我国第一位虚报成绩得到表彰的官员。虚报成绩的不轨行为不先出于 酷吏倒先出于循吏,此间的文化意蕴颇值思量。

黄霸

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黄霸是武帝、宣帝时的一大循吏,后官至丞相。他任川(今河南禹县)太守时,劝农桑,赡孤,这些都不用细表,反正是做了极多的好事。而他治吏治民的秘诀是:依仗自己极好的记忆力,随时留心各项细微事物,借以塑造自己无所不知的形象,使人惊为神明,不敢为非作歹。如他一次派一位吏员秘密外出公干,此吏员顾忌秘密不敢住在公家的驿馆里,在大路旁吃干粮,结果带的肉被乌鸦衔走。有个到官府办事的百姓正好看见这一幕,向黄霸偶然说起。等到该吏员完事回府,黄霸就慰劳他说:“你此行辛苦了,在大路旁吃饭被乌鸦衔走了肉。”吏员大惊,所问毫厘不敢有所隐。正是由于类似的举动,坏人都不敢在颍川作案而纷纷离去,盗贼日少,境内日治。我们如果仔细揣摩一下,便可发现黄霸这种假装神明的举动不免有些可笑,而且问题还在于,这种借侦知细节来控制属下的无意举动,如果再往前发展一步,当会成为有意的特务行为,结果就不是好玩而是恐怖了。

在此细析循吏的种种可议之行,不在于如文章写手一般处处作翻案文章,而是指明人在向上的努力道路上,总是伴随着种种的造作甚至矫饰,也总得顺应人世间至俗的一般倾向。光辉目的的达到常常得用见不得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做好人的诱惑常常诱惑人本身去犯一些好人不能犯的错误。这恐怕是人性的本质使然,你无可隐避也无能为力。

政绩表现

三方面

论者一般认为循吏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

二、教育;

三、理讼。

体现“和”精神

按照儒家传统的“先富后教”的政治模式,那么,这三者中当以改善人民经济生活最为重要,教育、理讼,细究之,是为前者服务的。

中国重农历史尚焉。循吏重农行为可窥见古代国家重农政策执行的具体过程。从宏观上看循吏重农行为价值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循吏是国家重农政策实施的中介过程;另一方面,循吏从其自身建功立业的愿望出发,采取了以道德政治为特点的治理措施,客观上缓和了社会矛盾。而这两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又都体现了儒家文化“和”的精神。

重农述要

劝农

劝农是循吏重农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包括口头劝督和书面劝课。关于口头劝课的内容现已无法知晓,见于史料的都是他们书面的劝农文字,有劝农歌、劝农诗、劝农文、乡约告示等等,劝课的内容也异彩纷呈、丰富多样。

劝农歌

一般由循吏以浅朴的文字写成,抑韵对仗,缠绵悠扬,流传到民间,农民在劳动中不自觉地哼成曲调,成为田歌,口耳相传,流行很广,这样县官足不出户便可收劝课之效,“劝课不须劳长吏,农歌三两韵悠扬。”劝农诗较劝农歌正式,以称赞农村生活的平和富足来诱发农民热爱本业,立足于田畴。略举一首劝农歌为例,歌云:“劝尔农,莫惮忙,男力菑女课桑,陇上黄云机上雪,暂时辛苦乐时长;劝尔农,努力耕,东郊气暖土膏生,一犁春雨田园熟,坐听丰年击壤声……。”

劝农文

是以训导的方式规劝乡农,并引用古圣先贤的语录再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摆事实,讲道理,俾使农民男勤于亩,女勤于纺织。如绵阳市县令阚昌言作的劝农文道:“礼云,三农生九谷,谷之类不一,而农之力耕专在,终岁勤动而已……本县职任民牧,刻刻以惠养利济为念,故不惮谆谆劝勉之百尔小民,叨生盛世,黍隶沃壤,可云三生有幸,当知四季因时,毋浪饮,毋游惰,务各胼,以治田畴……。”

乡约告示

是循吏根据地区农业发展的需要而拟出的具有强制执行的重农规约。如鹤峰州令为劝民蓄肥,立下乡约云:“为晓谕开池蓄粪事,今与居民约:限两月内,远近居民无论宅之傍后,家家开一蓄粪之池,摭以棘木。闲时捡拾人畜各粪及烂草火灰堆积池中……本县不时单骑验查,有两月后,并未开池蓄粪者,显系顽惰,大加责惩,决不姑宽,凛遵毋违,特示!”关于这类乡约文告,其内容已涉及到农业各领域,诸如开塘蓄水、植树、禁赌、戒讼等方面。这类乡约告示的共同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它是循吏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而制定出的规定,耳提面命,对扭转积习已久的不利于农业的习惯势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除了上述所列的书面劝农形式之外,循吏还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别出心裁地想出一些劝农办法,以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赵宝德知新宁县“崇俭黜奢,尤重农桑,亲劝课,不事虚文。春夏之交,巡视陇亩,勤给酒食,惰必受笞。有惰农者,田不筑,笞之八,今名‘田曰八板丘,邑人每乐颂焉。”循吏这样壶酒勉勤,体罚戒惰的劝农方式能使农民产生近乎感恩的报偿欲。本来农民就有一种畏官心理,却得县官亲奉酒,安不感激涕零而尽力于田亩?“马前妇孺休惊避,要识官民本一家”。在这样亲切的犒劝声中,必然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事关键时刻起到了督促鼓劲作用。

推广农业技艺

明清时期的官员回避制度,使得地方官不自觉地充当了农业文化传播的媒介。尤其当他们由中原农业发达地区到边远农业不发达地区任官,而其本人又热心农事,这样,他们不仅带去儒家的伦理文化,也带去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举例言:陈德荣,直隶安州人,雍正间,知贵州威宁州,上任伊始,即考察当地的地理、物产、民俗,认为“黔地山荒尤多,流民思垦,辄见阻挠,桑条肥沃,亦不知蚕缫之法,自非牧民者经营而劝率之,利不可得而兴也。”于是他“就邻省雇募种棉、织布、饲蚕、纺绩之人,择地试种,设局教习,转相仿效。”陈德荣在贵州省推广农业技艺收获很大,“贵筑、贵阳、开州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余庆县施秉县诸州、县报垦田至万六千亩,开野蚕山场百余所,比户机杼相闻。”张廷煌知陕西凤翔“赴乡村及邻属采买黑桑葚、募浙人依法下种,匝月得五十万株,建茧馆,编蚕政,治丝车。其妻复亲教民妇浴茧缫丝,上官效其法于他郡……。”

循吏们在推广农业技术过程中并非一呼而百应,而是颇费心机的。他们往往要亲自操作示范或者设立某种机构进行集体培训;又考虑到农民的经济基础薄弱,又为他们置办工具。循吏推广先进技术成就最显著的表现在动员妇女学习纺织方面,不仅推广了先进的技术,发展了生产,也对当地的风俗有一定的纯化作用。

赈灾与兴利

灾荒是每个地方官都会遇到的难题,如何解决灾荒便成为地方官无法回避的课题。尽管明清各州县都设有常平仓和义仓,但其储集数量有限,而且朝廷对官仓管理相当严格,县官开仓放粮必须事先请示上级,乃至朝廷,但地方州县距京师遥远,常常朝廷批文送下,百姓已饿遍野。这时,那些体恤灾民的循吏,往往在自己职权内采取灵活措施,或开仓放粮,或截留漕粮,救灾应急。但救灾只能解决一时之急,兴修水利抗灾防灾才是循吏重农的旨归。关于循吏赈灾兴利的例子不胜枚举,现从方志中略择二例。侯国正官湘阴县知县“雍正间连被水灾,饥民嗷嗷,国正力请于上官姓,开仓截漕,劝捐赈济,全活甚众,复督民筑堤以御水患,合邑赖之。”徐鸿逵,“授任县知县,甫至悉免各项税银,大兴学校,奖掖士类。后岁饥,捐俸熬粥,全活甚众。地有湖数百顷,建坝蓄泄成良稻田百余顷,民甚赖之。大中丞于成龙题曰:‘清官第一’”。

无疑,循吏组织的赈灾和兴修水利,其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厥功甚伟。全力救灾避免了饥民流离失所、转死沟壑的惨剧的发生;兴修水利对于灾后恢复生产和绸缪未来起了积极作用,过去受极“左”思想影响,认为兴修水利是人民劳动的结果,功劳不应算在官员的头上。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如果没有地方官的组织和申请经费,单靠分散的农民主动来修缮水利设施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兴修水利方面抹煞循吏的功绩是不符合历史的。

重农行为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各地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迥然不同,循吏也因本人的个性、阅历的差异而导致的施政风格不尽相似,但不管循吏的治理措施如何千差万别,但他们的重农行为都有一些共同的轨迹可寻,也就是说都具备一定的共同特征。

整压吏胥,合绅耆之力

所谓吏,就是各级官僚机构中各类具体办事人员。吏的来源一般都是由各级衙门附近的闲散人员组成,一旦为吏便长期在该衙门供职,甚至还父子相继,兄弟相传。这便造就了他们善于钻营制度和法律上的种种漏洞谋求私利的特殊本领。时人以“衙”来称谓那些为非作歹的胥吏,就形象地揭示了他们为弊的方式和特点。吏胥害农,大致地说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国家经济事务中,即赋税征收、钱粮出纳方面的舞弊勾当,其贪污来源无非是额外取之于民,或是侵蚀国家之财政;二是行政法律事务方面的舞弊牟利,遇到民事词讼,正是他们敲榨勒索的好时机,往往造成农民坏家破产。此外,在公文传达、上报中,他们也可矫曲数字,从中牟利。至王朝末期,典吏为害,无孔不入,但不管哪方面为非作歹,农民都是其受害者。在这种吏的权力不断膨胀,对百姓侵渔日甚一日情况下,比较廉能的地方官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驾驭好吏,只有整顿、压制奸吏猾胥之后,才能更好地推行自己的重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举例言,况钟知苏州府,一开始“阳为木讷状,吏持文书,随吏所欲行止辄判可,弊窦悉阴识之,吏胥皆喜,谓知府暗可欺。”况钟在了解该府胥吏的行止良莠后,随即惩治了那些不法之吏,然后再进行各项改革。冷鼎亨,“同治四年,发江西省署端昌,地瘠而健讼,乡愚辄因之破产,捕讼师及猾吏数人,绳以法。

”然后,他便亲自调查农民的生产状况而推行相应的兴农政策,“因事诣乡,使胥役尽随舆后,返则令居前而已殿后,未尝以杯勺累民。”史书关于循吏上任伊始即整压吏胥的记载不胜枚举,吏胥得到整压,人民便可少受骚扰予夺之苦。但吏仍是不可缺少的,于是循吏便选择一些可靠的人来充当吏员,并注意引导,赵豫松江区,“择良家子谨厚者为吏,训以礼法,均徭节费,减吏员十之五。”

循吏治理一县数十万人口的农业事务,仅靠自己及身边的吏员是不够的,还必须得到地方上首领人物的支持和拥戴,这样既减少政务之繁,又增强了劝课的效果。这些首领人物便是地方上的绅士和耆老。具体到重农事务上,由于绅士本身也是地主,农业的良与他们自身利益有关,因此,他们和循吏在重农事务上是保持默契的。有时绅士受命于或协助地方官办事,有时绅士倡议做某事,得到地方官的批准,并予以经费上的支持。循吏联合绅士重农首先要求绅士要农、助农,少盘剥,多支持。如熊守克为县官在与绅士的诗书往来中就要求绅士体恤农民,支持生产,他有诗曰:“凡农主客两相依,以富资贫政所宜。要彼力耕吾有望,借粮借种莫迟迟。”在地方公益事务中,尤其在赈灾和兴修水利方面,绅士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方面县官与绅士合作得很成功。如王仁堪镇江市,“丹阳市大,恩赈之外,劝绅商捐,全活甚众。”显然,单靠官府力量,很难遍赈,必得绅士的襄助才能救灾发展生产。同治年间,娄县知县张泽仁浚枫江镇河,南汇区知县浚同埔塘及咸塘镇等,这些工程的建议及决定均系“绅董”开会议决,禀报知县,河工由绅士董其事,官宪协调各邑绅士的分工。

耆老也是循吏重农所倚持的一个重要助手。在乡村受人尊重的长老大部分是绅士,但也有没有功名,目不识丁,仅靠辛勤劳动而达到家道殷实、人丁兴旺的老者,本文所说的耆老就指这部分人。中国自来就有敬老的传统,年高德的老者在乡村是值得人们信赖的精神支柱。费孝通先生认为长老统治是乡士中国的权力之一。耆老没有绅士的儒雅,但能说会道,办事公允,在地方上是很有权威的。循吏联合耆老重农就是看好他们对家族子弟有一定的威慑力。

举例论之,叶岘知青田县,每年“春二月,既望,山东郊,召父老饮之酒,而告之曰:‘劝农,吾职也,力农,尔事也。当职以实意为尔农劝,尔农当以实意受劝,却不是应故事为一场说话而去’”循吏这样延耆老为座上宾,目的就是要求他们“归语子弟,毋怠毋忽。”年初召见父老,酒酣耳热之余,要求他们回去督课子弟,这正是循吏的妙着。各地都有类似情况,每岁二月,县官必载酒出郊,延见父老,谕以督课子弟竭力耕田之意,恳切地要求“春气已动,土膏脉起,正是耕农时节,不可迟缓,仰诸父老教训子弟,递乡劝率。”耆老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农,对自己曾洒过汗水的土地是怀有感情的,绝不愿意让它荒芜,受地方官委托,他们会不遗余力地督劝子弟务农。绅士可以策划、组织兴农之举,耆老则偏重于督课、经验传授方面,二者相得益彰,共同协助地方官重农、兴农。

富教并重,以教促富

循吏施政与酷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循吏把兴礼义、重教化放在施政的重要位置。为政重教是循吏政治的主要特点,也与儒家的“为政以德”、“为政以礼”的治国箴言相一致。循吏无论在观念上或在从政实践中都深刻地体会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的份量。于是,重农之余,他们在兴礼宣教方面是不遗余力的。重农是旨在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但民富之后,就面临教的问题,而教化问题搞得好又会更好地促成农民乐于田畴和社会的稳定,这是每个明智的地方官都会预计得到的效果,循吏重教一定程度上也是其重农的必然趋势。

循吏教育主要表现在正式的学校教育和一般的民众教化两方面。学校教育是他们设立用来教育少年子弟的,有时自己亲自执教,讲授的内容以儒家的经典为主。如骆钟麟迁周至县知县,“为政先教化,春秋大会明伦堂,进诸生迪以仁义忠信之道。立学社,择民子弟授以《小学》、《孝经》。”刘体重抚州市,“创建河朔书院,仿朱子白鹿洞规条,以课三郡之士。”对于一般农民的教育,循吏则从日用民伦之中用通俗的语言阐释立身为人之道,浅朴易懂,实际可行。惜乎正史于此未加留意,我们只得通过方志材料来看看他们所宣扬的教化的具体内容。概括地说,循吏对农民的说教可分为“谨身”和“节用”两方面。谨身,就是要求农民处事要克制忍让,顺义守法。“念我此身父母所生,宜自爱惜,莫作罪过,莫犯刑责,得忍且忍;莫要斗殴,得休且休;莫要词讼,入孝出悌,上和下睦。”有一父母官则把害农的几件事总结为:耽酒、赌钱、喜争、好闲,并作歌劝诫曰:“第一勿好饮,好饮多招累;二则勿好博,好博为身崇。但观盗窃徒,多半戏。三则勿好斗,忘身及其亲,每每因忿。四则勿好讼,小则靡货财,大则遭累系,何如退步,终身免颠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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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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