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伸 :国民革命军第二绥靖区中将参谋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5:15

屈伸(1905.8—1950),字动之,陕西洛川城关镇人。国大代表,中将军衔。国民革命军第二绥靖区中将参谋长。南京解放后,屈伸应傅作义等中国国民党高级起义将领之约,准备到北京市参加全国政协,但是由于母亲年迈,所以取消行程,回到家乡洛川。不久胃病发作,屈伸于1950年在延安去世,终年46岁。

军旅生涯

屈伸从北京政法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到西安第二陆军中学堂学习军事。

1922年12月7日,驻扎在洛川的镇嵩军营长洪某,因琐事火烧黄陵备村刘子林家,屈伸的父亲屈植卿派屈伸和村民樊殿华到省政府告状,屈伸在西安市找到镇嵩军的创始人、陕西省省长刘镇华,力呈洪营长的种种劣迹,迫使刘镇华命令改编了这一部队,洪某也被处死。这件事在当时的洛川影响非常大。

1926年起先后担任连长、营长、少将处长,堂邑、博平县、蒙荫、盐池等县县长、少将副师长兼政治部主任、军政治部主任(中将)及民国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专员等职。

1932年,任中国国民党三十五师八团二营营部司书。这时,正遇黄河泛滥,河南省百姓受灾,难民如潮,屈伸建议马鸿逵部拨款,在信阳市创办了西北灾童学校,并设有小型鞋厂、肥皂厂等,以厂养校,保育少儿1400余人。屈伸在河南想以慈善救助受灾百姓,但由于部队调防频繁,1932年11月,马鸿逵率部离开信阳北上宁夏,屈伸也随部来到宁夏,信阳的西北灾童学校就没有办下去。

1935年任盐池县县长。

1936年,屈伸离开盐池后到银川市,在马鸿逵的宁夏政府任职。

抗战期间,以其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极力主张国共合作抗日,与八路军交往频繁,1937年屈伸被马鸿逵派往第二战区民族革命战争总动员会(简称战动总会)任视察专员。曾代表阎锡山与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谈判,并达成“互相合作、不搞摩擦、一致对外、坚持抗日”的协定。临别毛泽东主席赠送进步书籍和身上穿的延安工厂生产的皮大衣及周恩来副主席赠送的皮夹克一件,以示纪念。1942年回洛川时,为了改变洛川教育落后局面,与专员余正东相约扩充了小学,创立了洛川中学。他真对家乡农业经营单一的落后状况,萌发实业兴农的想法,他曾对挚友韩练成(第四十六军军长中共地下党员)讲道:“我的慈善实业办得没有成绩,现在要办实业(苹果栽培),将来是大有可为的”。并出资资助李新安在河南灵宝学习苹果栽培技术、购买果树苗托运至家乡,为今日的“洛川苹果誉满全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李新安先生被誉为洛川苹果园艺第一人并建有“新安广场”予以纪念)。

1943年,率部在山西省前线与日军作战中负伤,旋去延安密见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等领导人,被中国国民党发觉后,调南京孝陵卫军官训练队受训(后经其父挚友于右任力保,才免遭迫害)。

解放战争期间,屈伸深知国民党统治已为时不久,共产党将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故不愿再为其效力。期间虽任职显要,然始终未参与战事,还多次将韩炼成从南京市送出的情报和介绍来的进步青年秘密安全送往解放区。南京解放前夕,拒绝张耀明(南京卫戍司令)等原国民党高级将领逃往台湾的建议,毅然留住南京,并在南京解放后及时返乡。

1942年,屈伸被马鸿逵任命为宁夏农林总场书记。

1946年任46军中将政治部主任。

1947年,国民党山东省主席王耀武任命屈伸为泰安市专员兼保安司令。

1948年,屈伸任第十五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同年派任第六行政督察兼保安司令。济南市战役开始后,王耀武又命他为第二绥靖区参谋长兼济南城防司令(没有到任),期间,屈伸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的国大代表。

个人生活

父亲屈植卿是同盟会的会员、国民党洛川党部的创始人,在担任富县县长时,因严禁苛捐杂税和积极主张剿灭当地土匪,1924年被县知事李某和驻军杨滚合谋暗害。屈植卿去世后,时任国务总理的段祺瑞还亲往吊唁,授匾“秦中英杰”。

晚年经历

南京解放后,屈伸应傅作义等国民党高级起义将领之约,准备到北京市参加全国政协,但是由于母亲年迈,所以取消行程,回到家乡洛川。不久胃病发作,屈伸于1950年在延安去世,终年46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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