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 :西汉第六位皇帝

更新时间:2023-02-15 12:12

汉景帝刘启(公元前188年-前141年),汉文帝刘恒与窦皇后(窦漪房)之子,汉武帝刘彻之父,西汉第六位皇帝,公元前157年至前141年在位。

刘盈七年(公元前188年),刘启出生于代国中都县(今平遥县),他10岁时被立为太子,期间误杀刘濞之子,被刘濞怀恨在心,暗中伺机谋反。公元前157年汉文帝驾崩之后登上皇位,次年改为前元元年。执政期间,汉景帝刘启继续推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政策,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恢复和发展。田租由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此后成为汉朝定制;在政治上,为加强中央集权,采晁错建议实行削藩,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其后又令诸侯王不得治民,损黜其官制,王国官吏由皇帝任免;在军事上,汉景帝设定建立苑马制度,将鼓励民间养马改为官方机构养马,使西汉的马政制度初具规模,同时招降匈奴诸侯王,采取以胡御胡的战略。前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汉景帝驾崩,享年四十八岁,谥号孝景皇帝,刘彻即位后将其葬于汉阳陵。

汉景帝时期是西汉治国思想变化的重要转折期,汉景帝改变了汉初黄老无为的治国之道,削弱地方势力并加强皇权,为汉武帝开创汉武盛世奠定基础。但刘启因母亲窦太后的缘故大封外戚为侯,开启了汉代以姻亲封外戚为侯的先河。后世史家将其和刘恒统治时期合称文景之治。北宋史学家司马光评价:“汉文帝和汉景帝在位期间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多年间国家没有大事发生。”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刘盈七年(公元前188 年),刘启出生于代地中都(今平遥县西南)。同年八月,汉惠帝刘盈崩于长安未央宫。代王刘恒被迎立为帝。

刘启在汉文帝刘恒诸子中,既非长子,亦非少子。刘恒在代地时,代王王后曾经为他生了三个儿子,王后和三个儿子都先后去世,于是窦姬所生刘启被立为太子,立太子之母太穆皇后为皇后,此时刘启年仅9岁。

景帝初政

刘恒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农历六月,汉文帝去世。同年六月初九,太子刘启继承帝位,是为汉景帝,尊母亲皇后窦氏为皇太后,即窦太后。刘启继位后大赦天下,赐予平民百姓一级爵位。五月,减免一半的田租。为孝文皇帝建立太宗庙。命令大臣们不要上朝拜贺。匈奴进入代地,汉景帝与匈奴签约和亲。十月,下诏除去诽谤君上的罪过,停止肉刑,赏赐年高德的人和抚恤孤独无依的人;节制嗜欲, 不受奉献物品,不株连罪人的妻子,不让无罪的人蒙受冤屈,严于律己而执法无私;废除宫刑,遣返宫女,以免其后继无人。将高皇帝庙设为帝家的太祖庙,文皇帝庙设置为帝家的太宗庙,汉家天子世代祭奠祖宗之庙 。

汉景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56年)正月,汉景帝下诏鼓励地力瘠薄之区的人民自由地移居到土地广阔肥沃的地方。次年春三月,汉景帝派遣御史大夫青翟到代下与匈奴和亲,后封皇子德为河间王、 皇子阏为临江王、 皇子余为淮阳王、 皇子非为汝南王、 皇子彭祖为广川王、 皇子发为长沙王,后封原来的相国萧何的孙子萧系为武陵侯。同年七月,汉景帝下诏规定官吏及有爵级的文官武将, 凡收受其下属机构与个人的食物贿赂的,如果按价偿还可免予处分。凡食物以外之物,若利用职权压价买进且抬价卖出, 则按盗窃赃物查处,没收入官。官吏在调动与罢免时,接受原来的下级的赠送财物的,削去官职并予除名。无职可削的,罚金二斤, 并勒令交出所受财物。有能举报者,以所没受的赃物进行奖赏。 同年八月,汉景帝任命御史大夫开封侯陶青担任丞相

七国之乱

西汉建立后,汉高祖刘邦听取韩王信的建议封长子刘肥为齐(悼惠)王,之后又封兄长刘仲之子刘濞为吴王。刘恒十五年,汉文帝刘恒将齐国的土地分别封给齐悼惠王刘肥的六个儿子,其中安都侯刘志为济北王、武成侯刘贤为菑川王、白石侯刘雄渠为胶东王、平昌侯刘昂为胶西王、侯刘辟光为济南王,之后刘濞的世子刘贤(与刘肥之子不同)前赴长安觐见,后与太子刘启(后来的汉景帝)对弈,两人产生纠纷,刘贤被刘启所杀,吴王刘濞对此怀恨在心。汉景帝继位后,曾为太子家令的晁错被升为御史大夫,他采用晁错计策削藩,先从楚王刘戊开始,收回了楚国的东海郡,接着收回赵王刘遂的河间郡、胶西王刘卬的六个封县,收回吴王刘濞有铜矿豫章郡会稽郡

汉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正月,吴王刘濞动员国内上至62岁下至14岁(以他父子的年龄为限)20万大军,加上东越派出的军队跟随,在吴国首都扬州市(今江苏省扬州市)起兵,向西渡过淮河与楚王刘戊的军队会师,又联合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刘贤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以“诛晁错,清君侧”的名义起兵反叛。汉景帝因此事处死晁错并派袁盎谕告七国,但七国仍然向西围攻南梁。汉景帝遵照刘恒的遗言而任命中尉周亚夫太尉,统帅三十六位将军及其部队迎击吴、楚叛军,派遣曲周侯郦寄攻打赵国,派将军栾布攻打齐境叛军;同时汉景帝又任命窦婴为大将军驻守荥阳市,监督在齐国和赵国境内作战的汉军

太尉周亚夫建议汉景帝放弃梁国而先断绝吴、楚军队的粮道,后太尉周亚夫领兵向东北到达昌邑市。吴军猛烈进攻梁国,梁王刘武多次派使者向周亚夫求救均遭拒绝,于是梁王派使臣向景帝告状。景帝派使臣命令周亚夫援救梁国,周亚夫不执行皇帝诏令,仍坚守营垒不战,但他却命令弓高侯韩颓当等人率领轻骑兵奔袭淮泗口,断绝吴楚军队的后路并堵塞粮道。梁国派中大夫韩安国及楚相张尚的弟弟张羽为将军挫败吴军,吴军想向西进兵,但因梁军据城死守而不敢前进,因此吴军又前往下邑进攻周亚夫,吴军急于求战但周亚夫坚守不出,以致于吴军粮道断绝、士卒饥饿。后吴军向汉军营垒的东南角调集军队,周亚夫却命令营中加强对西北方向的防御,不久,吴楚的精兵果然突袭汉营西北,因汉军早有防备而不能攻入,吴王因军士饿死和逃散而撤兵。二月,周亚夫率精锐军队追击大败吴楚联军,刘濞与几千精兵连夜逃跑,而楚王刘戊自杀。

吴王刘濞逃走后,吴军许多部队纷纷向周亚夫和梁国的军队投降。吴王刘濞渡过淮河逃到丹徒区,意图依附东越以求自保。汉朝派人重金收买东越首领,东越首领诓骗吴王刘濞外出慰军,期间派人将其刺杀,并函封其头颅乘传车送往中央报告。吴国太子刘驹逃亡到闽越。胶西王因、 楚王戊、 赵王遂、济南市王辟光、 淄博市王贤、 胶东半岛王雄渠都相继自杀,七国叛乱历时三月被平定。景帝下诏:对受蒙蔽的吏民及逃亡的士卒不追究连坐之律,一律赦免。封平陆侯刘礼为楚王, 以继承元王之后。立皇子刘端为胶西王,刘胜为中山王。

改立太子

汉景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53年)四月,立皇子刘荣为皇太子,刘彻为胶东王。六月,大赦天下。次年正月,汉景帝兴建阳陵邑,并于夏天季下令召募百姓迁居阳陵,赐给二十万铜钱,之后送公主出嫁匈奴单于。前元六年(公元前151年)九月,汉景帝由于不宠幸薄姬给他选定的薄氏妃子,于是废掉已升为皇后的薄氏。

汉景帝前元七年(公元前150年),汉景帝废掉太子刘荣,改封他为临江王。太子太傅窦婴极力劝谏,未能改变景帝的决定,于是窦婴称病并请求免职,后刘荣的母亲栗姬愤恨而死。同年二月,汉景帝罢免陶青丞相之位,改由太尉周亚夫出任丞相,之后下诏令罢除太尉这一官职。同年四月,汉景帝立王氏为皇后,后又立王政君之子刘授刘彻为皇太子。

强国之政

汉景帝中元元年(前149年)四月,汉景帝封原来的御史大夫周苛的孙子周平为绳侯,原来的御史大夫周昌的孙子周左车为安阳侯,之后不久再次大赦天下。次年二月,匈奴侵扰燕地,汉景帝因此拒绝与匈奴和亲。三月,临江王刘荣因为修建宫室侵占李世民庙前空地上的围墙而获罪,汉景帝征他去中尉府接受审问。临江王想要写信向景帝谢罪,但中尉郅都禁止官吏为其提供刀笔。后在魏其侯窦婴的帮助下,临江王向景帝致信谢罪后自杀身亡,窦太后获悉此事后寻机以重罪将都诛杀。这年夏天,汉景帝册立皇子刘越为广川王,皇子刘寄为胶东王。后废除分尸之法,改分尸死刑为弃市 (砍头) 。

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年)春,徐卢等两个匈奴王率领徒属前来投降,景帝拒绝丞相周亚夫的劝阻,而将徐卢等人全封为列侯,以鼓励后来人继续归降。三月,汉景帝免除周亚夫的丞相职务,改任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又于同年冬天废除诸侯王国里御史中丞这一官职。汉景帝中元四年(前146年)三月,汉景帝下令建造德阳宫,后赦免修建阳陵的刑徒。次年夏天,汉景帝立皇子刘舜为常山王,封文武大臣十人为侯爵。六月第三次大赦天下,赐予百姓爵位一级,同时将诸侯王国的丞相改名为相。九月,汉景帝下诏对于质疑审判结果的情况,即使可以引用律条进行判处而依然不服的,准许对案件进行复审与合议,同年冬天他又公布铸造伪黄金货币者处以极刑的律条。

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二月,皇帝来到雍县,郊祭五帝。四月,梁孝王、城阳共王、汝南王都死了。汉景帝立梁孝王的儿子刘明为济川王,刘彭离为济东王,刘定为山阳王,刘不识为济阴王,并将原来的梁国分割为五国。六月,匈奴攻入雁门郡,直到武泉县,并攻入上郡,抢去了官府牧马场的马匹,汉军将士二千人战死。

汉景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43年),景帝下诏规定有疑问的案件要上交给有关机构复审,而有关机构无法断案的要上交廷尉复审。下级把疑案送呈上级复审,如果发现断案有误,送呈疑案的官员不必负责,这样务必使审案的司法官员重视从宽判案。三月,景帝下诏,第四次大赦天下,不久又下诏特许百姓相聚饮酒五天和买卖酒品。同年汉景帝罢免丞相刘舍,并任命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任命卫尉南阳人直不疑为御史大夫。周亚夫之子私自购买皇室专用的殉葬铠甲盾牌,同时又虐待雇工和拖欠工钱,致使雇工怀恨上书朝廷检举周亚夫之子,汉景帝知晓后下诏将周亚夫关进廷尉的牢狱,周亚夫在狱中绝食五天后病死。

汉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三月,匈奴入侵雁门郡,太守冯敬与匈奴交战阵亡,汉景帝下令征召战车和骑兵、步兵驻防雁门郡。春季,因为连年歉收,景帝下诏禁止内地各郡臣民用粮食喂养马匹,如有违令由官府没收他的马匹。四月,景帝下诏命令郡国守、相等二千石官员,各自严格遵守职责;不履行职责、政绩不好的官员由皇帝自己议定处置的罪名。五月,下诏下令有资产四万即可为官,使廉洁之士可以做官,避免贪官污吏长时间占据高位。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下诏特令地方郡国对农民劝课农桑和种植,同时下令对私自利用资财雇佣民力开采黄金珠玉的官吏,按照盗赃罪论处;如果有俸禄二千石的官员对此不进行追究,则判处与之相同的罪行。

中年病逝

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二十七日,汉景帝刘启因病驾崩,享年四十八岁。汉景帝遗诏赐予诸侯王以下至百姓中作为父亲后嗣的每人爵位一级,天下百姓每户一百钱。放出宫女使其各自回家并免除赋役杂徭。太子刘彻即位后(汉武帝),设置阳陵作为汉景帝的陵园。

为政举措

政治

加强皇权

汉景帝时期,在政治上主要是加强皇权和削弱相权,刘恒即位时虽然朝政稳定,但汉文帝仍然受到汉初军功地主集团的制约,相权的势力严重威胁皇权。汉景帝即位后进行改革首先摆脱旧臣的束缚,采取晁错的建议加强皇权以抑制相权,比如丞相申屠嘉向汉景帝请求诛杀晁错,汉景帝却为晁错辩解,致使申屠嘉呕血而死。之后的历任丞相包括军功出身的周亚夫都没有较大作为,汉景帝通过削弱相权,打压汉初的军功地主政治集团,使得皇权进一步加强。

削弱藩王

汉景帝在权臣申屠嘉病死之后将朝政大权收回,并任用晁错进行改革,并听从其削藩的建议以解决诸侯王问题,但同时致使刘濞等七个诸侯王起兵造反。汉景帝通过派遣周亚夫等人平定七国之乱,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地方诸侯藩王的实力,并通过收回地方铸币权以截断诸侯王的经济基础,之后命令地方各诸侯国不能复治国,也不能私自任命官吏,这样将诸侯王的军政权收归中央,为之后刘彻的推恩令奠定基础。

改革官制

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二月,汉景帝对当时的官制进行改革,主要是更改官职的名称,比如将廷尉改名为大理,将作少府为将作大匠,主爵中尉都尉,长信詹事为长信少府,将行为大长秋,大行为行人,奉常为太常,典客为大行,治粟内史为大农。把大内的官秩确定为二千石,设置左内官和右内官,隶属于大内。

提拔外戚

汉景帝即位时,母亲窦太后的兄长窦长君己死,景帝只好封舅舅窦广国(窦广国)以及窦长君的儿子窦彭祖分别为章武侯、南皮侯,而窦长君、窦彭祖叔侄皆未有功劳,《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云二人封侯皆是因为是皇太后(窦太后)的姻亲之故。所以历史上真正以姻亲封帝舅为侯始于此。国舅以姻亲封侯,违背了白马之盟“无功不得封侯”的规定,由此开启了汉代以姻亲封外戚为侯的先例。

和亲匈奴

汉景帝在位期间,总体上对匈奴采取守势,而且以和亲政策为主,但偶尔有军事上的摩擦和冲突。刘恒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农历六月,匈奴进入代地,汉景帝与匈奴签约和亲。 汉景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56年)秋,汉景帝派遣御史大夫青翟到代下与匈奴和亲。汉景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53年)四月,送公主出嫁匈奴单于。

经济

重农抑商

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重农抑商这一既定国策,首先他下令复置诸关以加强国防并从商业中获利,之后在即位六年后制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充实国库。他多次下令郡国官员以劝勉农桑为首要政务。景帝允许居住在土壤贫瘠地方的农民迁徙到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的地方从事垦殖,并“租长陵田”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同时,还多次颁诏,以法律手段,打击那些擅用民力的官吏,从而保证了正常的农业生产。景帝曾两次下令禁止用谷物酿酒,还禁止内郡以粟喂马。文景时期的社会渐趋稳定,物价日益低廉,为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宽民慎刑

景帝时期,对农民的剥削(赋役)、压迫(法律),较以前有所减轻。汉景帝元年(前156年),景帝即位伊始就颁布了诏令:“令田半租”,即收取刘恒时十五税一之半,即三十税一。从此,这一新的田租税率成为西汉定制。在降低田租的第二年(前155年),景帝又下令推迟男子开始服徭役的年龄三年,缩短服役的时间,并且允许农民流动,开垦富饶土地。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其一,继续减轻刑罚,如前所述,对文帝废肉刑改革中一些不当之处的修正。其二,强调用法谨慎,增强司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对特殊罪犯给予某些照顾。

军事

苑马制度

汉景帝在位期间对西汉初年战马缺失的情况进行改革,经过秦末战乱和楚汉战争之后,汉朝的马匹数量非常稀少,以致于刘恒期间只能调动十万匹战马。虽然汉文帝采取鼓励民间蓄养战马的方法,但规模尚小不足以满足对匈奴的战争。汉景帝即位后实施建造苑马的方法,在西北边疆各地建立马苑——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甚至动用三万官奴婢养马三十万疋(同匹,量词)。汉景帝从前朝鼓励民间养马到官方机构直接养马,增大管理力度以提升战马的数量和质量,使西汉国家的军马初具规模。

以胡御胡

汉景帝即位后不仅在国家财政和战马储备上采取措施,而且调整之前的御胡政策,其父刘恒在位期间未能采纳贾谊的“三表五饵”之策,以及晁错言兵事疏》中重用归降蛮夷的方法,汉景帝在二人的基础上重视招降胡族,施行以胡御胡的军事策略,成功地在登基第三年将安陵氏侯子车、桓侯赐等七位匈奴王诱降归汉,开启招匈奴王为大汉拱卫边疆的先河,为后来其子汉武帝刘彻招降匈奴和统御胡兵提供了借鉴。

教育

景帝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及发展已达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统治阶级上自景帝,下至郡县官都逐渐重视文教事业的发展。当时在教育领域中最突出的就是文翁办学。文翁庐江郡舒(今安徽庐江县西南)人,年轻时就好学,通晓《春秋》,以郡县吏被察举(即郡国守相经过考察后向朝廷推荐),景帝末年任命他为蜀郡知府。文翁首创了郡国官学,对文化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他的成就得到后人的肯定,刘彻很赞赏文翁的办学模式,在全国予以推广。

法律

汉景帝在法律方面总体上比较宽容,废除许多严刑峻法。汉景帝即位后下诏除去诽谤君上的罪过,废除肉刑和宫刑并遣返宫女以保留后嗣。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夏天,他改对死刑的分尸为弃市 (砍头) , 废除分尸之法。汉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九月,汉景帝下诏对于质疑审判结果的情况,即使可以引用律条进行判处而依然不服的,准许对案件进行复审与合议,同年冬天他又公布铸造伪黄金货币者处以极刑的律条。

人物影响

汉景帝上位之后,对刘恒时期的政策进行批判性的继承与发展,改变了汉初黄老无为的治国之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增加赋税、加强马政、重农抑商、削弱诸侯王、树立皇帝权威,不但为汉武帝留下了充足的物质条件,也为其执政方略提供了诸多启发,使汉武帝顺利度过幼年即位的危险期,将西汉推向巅峰。汉景帝时期是西汉治国思想变化的重要转折期,汉景帝更是汉武盛世的奠基人。

人物评价

太史公曰:“汉景帝即位之后,勉励百姓从事农耕,用德行来统率部下,并且创立礼法制度,任用周亚夫平定吴楚作乱……可惜这样的明君功劳却不被记录。”

东汉史学家班固评价:“汉朝兴起之后免除苛捐杂税,注重民生修养。到了汉孝文帝刘恒之后,为政更加恭俭,汉景帝延续了其父的功业,在五六十年间移风易俗,使黎民百姓质朴醇厚。”

北宋史学家司马光评价:“汉文帝和汉景帝在位期间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多年间国家没有大事发生。”

北宋文学家苏辙评价:“西汉文帝二十三年,景帝十六年,昭帝十二年。东汉明帝十八年,章帝十三年,和帝十七年,李世民二十三年,这些都是自古以来的明主。”

元朝学者许衡评价:“三代之后创造盛世的皇帝都不如西汉的文景二帝,文帝和景帝顺承天意,一心以赡养百姓为事业,劝课农桑并减免田租,像这样诚恳亲爱,应该得到民心和天下太平。”

明朝学者陈子龙评价:“降及汉之文景,唐之太宗,亦能轻徭役、薄税敛、谨节用、寡嗜欲。汉唐诸君,庶几作民父母之义。故其享国长久,亦至三四百年,此本固邦宁之验也。”

明朝学者郎评价:“三代之后的皇帝,治国有方都不如汉文帝和汉景帝……从史书加载其与民休息可以得知,这是后世皇帝所赶不上的。”

清代戏剧家李渔评价:“自古以来善于行乐的人君莫过于汉文帝和汉景帝;不善于行乐的皇帝莫过于刘彻。”

家族成员

事迹典故

程姬之疾

唐姬原本为汉景帝刘启宠妃程姬的侍女,一天晚上汉景帝喝酒后要求程姬侍寝,但正巧程姬有月事,不愿进侍,就把侍女唐儿加以装扮,使她夜晚进侍汉景帝。汉景帝醉酒不知内情,以为身边是程姬就宠幸了唐儿,于是侍女唐儿不久就怀有身孕。事后汉景帝才发觉并不是程姬,等生下儿子,汉景帝为其就命名刘发,封为长沙定王,而唐儿就被封为唐姬。后因讳称妇女月经来潮为“程姬之疾”。

棋盘砸人

汉文帝在位期间,汉景帝刘启还是当时的皇太子(储君),有一次高祖刘邦二哥的儿子刘濞之世子刘贤和他的师傅来到长安觐见皇帝,汉文帝允许其和皇太子刘启饮酒下棋。由于刘贤是吴王刘濞的世子,从小娇生惯养,目中无人,他和他的师傅都是楚地人,性格剽悍,与皇太子刘启下棋期间产生争端,刘启气愤之下用棋盘将刘贤打死。吴王刘濞得知后怀恨在心,刘启此举为之后的七国之乱埋下伏笔。

后世纪念

汉阳陵是西汉景帝刘启与王皇后同异穴合葬的陵园,位于咸阳市原东端,地跨渭城区泾阳县西安市高陵区三县、区,始建于公元前153年,至公元前126年竣工,陵园总面积20平方公里,修建时间长达28年。经过四十多年的考古勘探发掘,陵区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长近6公里,南北宽1—3公里,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由帝、后陵园,南、北区从葬坑礼制建筑,东、北区陪葬墓,刑徒墓地及阳陵邑等组成。帝陵座西面东,居于陵园中部偏西;后陵、南区从葬坑、北区从葬坑、一号建筑遗址等距分布在帝陵南北两侧,左右对称;刑徒墓地及三处建筑遗址在帝陵西侧,南北一字排开,陪葬墓棋盘状分布于帝陵东司马道两旁,阳陵邑在东司马道东边。陵园以帝陵为中心,四角拱卫,南北对称,东西相连,布局规整,结构严谨。“阳陵”一名取自地名“弋阳县”中的褒义词“阳”。汉阳陵是迄今发现保存最为完整的汉代帝陵陵园,因而成为人们了解、研究汉代帝王陵寝制度以及汉代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研究书目

《史记·卷十一·孝景本纪第十一》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

《古文观止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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