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华群 :曾华群

更新时间:2024-09-21 13:20

曾华群,1952年7月出生于福建厦门,是一位知名的国际经济法专家。他曾担任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务。目前,他是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厦门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此外,他还担任厦门大学欧洲研究中心轮值主任和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学历

1978-1982 厦门大学获历史学学士

1982-1984 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1988 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院研修

1987-1990 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12起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1991年升任教授,1994年起获博士生导师资格。其中1991.12至1999.4担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副主任;2000年起担任厦门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至今;2005年4月起担任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首届董事会董事兼联席院长。

1993.3-6 在香港大学法学院研修,并参加香港学术评审局主持的香港城市理工学院“语言及法律文学硕士学位”课程的评审工作。1993年6月被聘为香港学术评审局学科专家。

1995.9-1996.2 在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研修、讲学。

1996.2-8 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系和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研修、讲学。

1998.7-1999.9 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剑桥大学法学院比利时欧洲联盟总部和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修、讲学。

1998.7-2002.12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

2002.12-2007.3 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

2004.5 应邀赴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研究生课程。

2007.4,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

2011年10月起,担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

2015年9月1日起,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学术理念

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的破旧立新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中产生和发展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个进步,都需要艰辛的斗争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复失或名存实亡。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有战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备。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服务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决定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在吸收西方国家有关研究成果的同时,应有符合本国国情和目标的研究方法。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发展的经验看,今后应继续坚持和发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的方法。

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也不能缺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参与和奉献。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应继续借鉴和吸收外国的相关研究成果,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在国际学术论坛上,对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中国学者的见解,表明中国的立场,为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应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出发,具有破旧立新的历史责任感、决心和勇气,既不能对西方法律观念亦步亦趋,更不能对少数发达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践踏民主的霸权行径熟视无睹、束手无策,而应当摆脱阻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观念的羁绊,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创建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观念和理论。

承担课题

⒈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与保护中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制研究”(2009-2012),项目联合首席专家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⒉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研究”(2009-2011),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⒊ 教育部“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和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国际经济法人才的国际化培养模式”(2005-2008),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⒋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重点项目“WTO与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改革”(2002-2005),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⒌ 教育部博士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入世’后的中国外资法体系和内容研究”(2002-2005),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WTO与中国外资法的发展” (项目批准号:2001B027),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⒎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2002年研究课题“WTO经典案例编译”(2002-2003),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厦门大学 WTO研究中心项目“WTO体制与中国经贸法制的发展”(2002-2003),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⒐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2001-2002),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之一。

10 国家教委“八五”博士点基金项目“外资企业法律的理论与实务研究”(1993-1996),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

主要著作

⒈《国际经济法导论》(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律出版社2007年6月版;

⒉John WONG,ZOU Keyuan,ZENG Huaqun (ed.),China-ASEAN Relations: Economic and Legal Dimensions,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Ltd,ISBN981-256-657-0,pp337,2006.

⒊《WTO规则与中国经贸法制的新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版,主编并撰写第一、二、五章;

⒋《WTO与中国外资法的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⒌《WTO与中国外贸法的新领域》,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1月出版,主编并撰写第一、九、十章;

⒍《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修订版)],国际经济法学科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版;

⒎《美国—\u003c1974年贸易法\u003e;第301-310节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主编。

主要论文

⒈ZENG Huaqun,Initiative and Implications of Hong Kong’s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u0026 Trade,ISSN 1660-7112,Vol.11,No.5,2010.

⒉《南北矛盾与双边投资条约的发展趋向》,曾华群主编、李国安副主编:《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09年4月版。

⒊《港外经济协定实践及其法律依据》,《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

⒋Zeng Huaqun,Unprecedented International Status: Theoretic and Practical Aspects of the 香港特别行政区’s External Autonomy,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u0026 Trade,ISSN 1660-7112,Vol.9,No.3.,pp275-297,2008.

⒌Zeng Huaqun,“One China Four WTO Memberships”: Legal Grounds,Relations and Significance,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u0026 Trade,ISSN 1660-7112,Vol.8,No.5.,pp671-690,2007.

⒍《论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

⒎《变革期双边投资条约实践述评》,《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4卷,2007年。

⒏ John WONG,ZOU Keyuan,ZENG Huaqun,New Dimensions in China-ASEAN Relations,in John WONG,ZOU Keyuan,ZENG Huaqun (ed.),China-ASEAN Relations: Economic and Legal Dimensions,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ltd,pp3-14,2006.

⒐ZENG Huaqun,WTO Rul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ASEAN FTA Agreement,in John WONG,ZOU Keyuan,ZENG Huaqun (ed.),China-ASEAN Relations: Economic and Legal Dimensions,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Ltd,pp.93-109,2006.

⒑《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年第4期。

⒒《外资征收及其补偿标准:历史的分野与现实的挑战》,《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1期,2006年,

⒓《WTO规则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6期。

⒔《论内地与香港CEPA之性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6期。

⒕ Zeng Huaqun,Promoting a New Bilateral Legal Framework for China-EU Economic Relations,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ISSN 1540-1650,Vol.3,No.1,pp,189-225,2004.

⒖《中国国际法学当前应当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合著者之一。

⒗《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发展及其法理基础》,《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6期。

⒘ Zeng Huaqun,Hong Kong’s Autonomy: Concept,Developments and Characteristics,China: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二氧化氮,pp.313-325,2003.

⒙《两岸四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法律思考》,《国际经济法论丛》第7卷,2003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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