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甲生 :曾任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5:19

樊甲生,男,汉族,1954年8月8日出生,资兴市兴宁镇人,研究生文化,19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历任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民兵营长,郴州地委办公室干事,1986年被抽调到安仁县工作组,1987年1月任安仁县委副书记,继而任常务副县长,县长,1995年任安仁县委书记,2000年8月任郴州市市长助理,2001年12月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同年,中组部安排到国家建设部挂职锻炼一年。2003年6月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等工作),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郴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2007年11月5日,樊甲生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人物介绍

樊甲生,男,汉族,1954年8月8日出生,资兴市兴宁镇人,研究生文化,19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历任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民兵营长,郴州地委办公室干事,1986年被抽调到安仁县工作组,1987年1月任安仁县委副书记,继而任常务副县长,县长,1995年任安仁县委书记,2000年8月任郴州市市长助理,2001年12月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同年,中组部安排到国家建设部挂职锻炼一年。2003年6月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等工作),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郴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2006年8月18日,省纪委对其采取“双规”措施。2006年9月8日,省纪委将樊甲生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6年9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逮捕,被押于株洲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2007年5月30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11月5日,樊甲生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

2007年11月5日下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樊甲生之妻盘丽艺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樊甲生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处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盘丽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樊甲生、盘丽艺受贿所得赃款200余万元及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家庭财产400余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被告人樊甲生在任郴州市市长助理、郴州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被告人盘丽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贿赂主要是为了行贿人开矿、办厂、承揽业务等事项向县市有关部门打招呼。同时,被告人樊甲生为了达到自己职务升迁的目的,从2001年元月至2006年元月,借逢年过节走访、郴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人事变迁之机,先后九次向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行贿。此外,被告人樊甲生还被查实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樊甲生案开庭审理

2007年7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原部长樊甲生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与樊甲生同时受审的,还有樊甲生的妻子、郴州市人事局军转调配科原主任科员盘丽艺。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06年,被告人樊甲生在任郴州市市长助理、郴州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盘丽艺共同收受他人巨额现金。其收受贿赂形式主要是受行贿人的请托,为开矿办厂等事项向有关部门“打招呼”。

同时,被告人樊甲生为达到自己职务升迁的目的,从2000年1月至2006年1月,先后多次向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行贿。此外,被告人樊甲生还被指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此案庭审进行了一天,控辩双方对樊甲生主要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宣传部长樊甲生被双规

据2006年9月3日大公报报道继原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拘押后,日前又传出郴州市委原宣传部长樊甲生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和涉嫌买官卖官,受贿金额至少八百万元,受到严肃查处。据悉,2006年8月中旬,湖南省纪委发出内部通报:因樊甲生情节十分严重,正式对其实施“双规”。樊甲生被“双规”后,使郴州市政治腐败案件更加错综复杂。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公报》2006年9月3日报道,郴州政府某知情人士透露:8月9日,湖南省委以开会为由,将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召至长沙市,随后对其实施控制,仅两天时间,樊甲生向湖南省纪委供述的涉案资金即超过四百万元。事实上,樊甲生受贿金额远不只此数。据参与樊甲生案件调查的湖南省纪委某知情人士透露,根据有关举报者所反映的情况,初步调查显示,樊甲生受贿金额至少达到八百万元。据称,樊甲生在担任安仁县县委书记、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涉嫌买官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金额巨大。有消息称,自去年(2005年)5月至案发,樊甲生担任郴州市委宣传部长一年期间,每当本地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发生严重矿难事件后,樊甲生就利用宣传部长的权利要求在第一时间对消息进行封锁,然后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樊甲生也由此被当地百姓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队长”。

除此之外,樊甲生还四处捞取好处费,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反映,樊甲生在郴州五岭广场一块电子屏上就赚了四百八十万元。据其介绍,五岭广场的电子屏真实造价为一百八十万,而在结算时樊甲生却安排以六百六十万元的价格支付给深圳市某公司,从中获取好处费四百八十万元。

官官相护封压新闻

有关消息称,樊甲生案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案的“窝案”之一,樊甲生通过向李大伦行贿买官,经其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李大伦案发后不久,樊甲生即以郴州市市委宣传部名义给郴州市直单位、新闻机构及各县区机关下发“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串联、合作等。

数据显示,樊甲生系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人,学历不高,早年任村民兵营长,历任安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03年经李大伦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2005年5月担任市委宣传部长。

李大伦被冻结3155万

另据可靠消息称,通过湖南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李大伦家庭人员及李大伦本人的审查结果显示,李大伦夫妇交代,他们共收受贿赂1325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895万元。另查证李大伦家庭存款达3200万元,目前已冻结3155万元,其中包括李大伦名下单独控制的2300万元。

此前,李大伦被纪检机关“双规”,湖南省委免去了其郴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7月4日,李大伦案正式移交湖南省检察院。7月30日,经湖南省人大通报,正式罢免李大伦的湖南省人大代表职务。

据了解,李大伦系湖南桃源县人,桃源县现属常德市。李大伦于1999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此前曾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等职。报道称,李大伦落马的原因与官煤勾结和住房公积金有关。据称,该案共涉及从上到下158名党政干部。

忏悔

樊甲生说: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在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之下,从一个农村青年到担任村级领导、乡级领导、县级领导,一步步成长为市级领导。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天我会站在被告人席上,在庄严的国徽面前,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成为一名罪人。我痛心疾首,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经过长时间的痛定思痛,我对自己的一生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在此,我将这些坦露,请接受我的忏悔,接受我心灵的洗刷,接受我灵魂的拷问。

身为一名市级领导,我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问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诱惑面前,成了金钱的俘虏。我在县级领导岗位上工作十多年,那个时候勤奋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严于律己,自认为算得上一名清官。但是到郴州市工作后就变了,变成了金钱的俘虏。

我在郴州市工作这些年,想自己的事多了,想群众的事少了;为自己谋利多了,为群众谋利少了。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约束,放松了纪律约束,放松了党性锻炼。思想一放松,金钱意识就乘虚而入,并诱惑我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必定要被人民抛弃,必定要被历史抛弃,这就是我的教训。我在县里任职时,我和妻子盘丽艺都能保持廉洁,做到不收礼品,不收礼金。刚到郴州市任职时,我还是坚持自己在县里确立的信念,保持廉洁。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这样做自己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于是,我渐渐地不再坚持心中的信念,不再坚持党性,在逢年过节开始采取“复送”的方式接受,你送我一点礼品,我送你一点礼品。对于礼金,我也从拒收发展成接受,收受的礼金数额也越来越大;对熟人朋友有求的事,我由不打招呼发展到打招呼;对上级领导,我也从不送礼品、礼金,发展到送礼品、送礼金,而且送的钱也是由少到多。就这样,我渐渐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从县委书记的岗位调到郴州市,开始任市长助理、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并被安排到国家机关挂职锻炼。那一段时间,找我帮忙的人有一些,但不太多。2003年我任郴州市委常委,进入市委班子后,找我的人逐渐多了,请我帮忙的人也随之增加。我为他们的事向有关部门打过招呼,逢年过节他们就来感谢我。开始我还是拒绝接受,但有些人三番五次地来,我也就接受了。现在想来,如果没有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我能为找我的人帮什么忙?我打招呼谁会听?也正是因为我打招呼起了作用,人家才会逢年过节来感谢我,这是权力在发生作用。党和人民给了我权力,但我没有掌握好,成了我权钱交易的工具,成为我滋生腐败、走向犯罪的条件,这是一个万分惨痛的教训。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为党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不能够为自己谋私利。如果私欲膨胀,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谋私利,党和人民是不会容忍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最终,我成了权钱交易的牺牲品。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违犯了国法,可是一段时间内我还心存侥幸。而无情的事实告诉我,公正的法律告诉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只要你做了违法的事,就会有证据,是逃不掉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你官居何职,都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我认识到一个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必须带头守法,必须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法治社会里,没有特殊的公民,更没有特殊的工作。我犯了严重的错误,深知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我的亲人,我一定认真汲取教训,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参考资料

湖南郴州市原宣传部长樊甲生被判刑19年.凤凰网-红网.20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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