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院系

更新时间:2024-09-21 00:03

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高等本科学院,创建于1993年,前身为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为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湖南师范大学24个二级学院之一。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故又称马坡岭校区。学院设有公共事业管理和法学两个专业。

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学院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近300亩,固定资产过亿,馆藏图书丰富,有先进的电化教室和计算机室,各类教学、训练设施齐全。先后被评为“全军花园式营区”、“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长沙市花园式单位”。

学院不仅注重学生在文化课程的学习,同时结合其拥有的军事特色,积极培养学员的军事素质。开设有队列、体能、军体拳等特色课程。同时对学生管理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在早操、内务卫生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

由于体制改革等原因,学院自2014年起停止了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办学规模

人民武装学院建院17年来,在省政府、省军区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湖南师范大学先进的教学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部队严格正规的军事化管理优势,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公共事业管理(人民武装方向)和法学(民商法方向)两个专业为主的学院。

学院招生、教学、就业,学籍管理等工作均由湖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实施,所有文化课程的教学由师大本部的教师承担,军事课程的教学由国防科技大学、省军区教导大队和省学生军训教研室的军事教员担任。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

学院已向社会输送了3千多名能文能武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人才。目前全省乡镇专武干部中有1100多名是人武学院毕业学生,其中相当部分学生已走上了乡镇领导岗位。

师资队伍

该院具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年纪轻、学历高、职称高的师资队伍。全院共有教职工90人,专、兼职教师60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占90﹪。地方文化教员30人,部队军事教员12人,其中特聘师大、农大、和国防科技大学客座教授18人。教员平均年龄36.5岁,中高级职称占90﹪,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90﹪。

专业介绍

学院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人民武装方向)、法学(民商法)二个专业,学制四年,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省的高中毕业生,男女兼招,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具备一定的国防献身精神。招生、教学、就业、学籍管理等工作均由湖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实施;学员在校期间着陆军军校服装,参照军事院校管理;学员毕业前由省军区统一安排到县(市、区

人民武装部实习;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生毕业后,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直接保送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按照湘组发[2010]85号文件有关精神,可选调或优先考录到基层人武部工作。

1、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方向:人民武装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和过硬军事素质,具备现代行政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国防动员学等基本理论素养,了解人民武装基本理论,熟练掌握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武装工作的原则和方法,使用现代化分析工具,能够在专武岗位、党政机关、社区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邮电公交、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从事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和规范化管理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经济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事管理、社会统计学、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概论、基层人武部建设、地方武装工作、国防动员学、征兵工作、预备役工作。

毕业后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社会学管理学、行政学、经济学和人民武装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拥有宽广的知识面,具备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2、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数据收集、处理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

3、熟悉我国有关人民武装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制度。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决策能力。

5、具有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过硬的军事技能、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进取的行为取向。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一门外语,能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2、法学

专业方向:民商法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品德和健全人格,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熟悉法律争端解决方法,适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学教育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毕业后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具备刚正不阿的品格,系统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关注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动态,熟知并善于运用我国法律、法规,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接受比较系统连贯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巧,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一门外语,能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招生计划

学院自2014年起停止本科层次的招生。2013届为学院最后一届本科毕业生。

学校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

办学历史

1993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成立;

2003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南师范大学增设人民武装学院,省人民武装学院同时改制为师大下属二级学院,开始本科批次的招生教学工作。采用军地结合,教学相长的办学模式。开设公共事业管理,法学两个专业。

2014年起,学院停办学历教育,将办学职能调整为培养和轮训各类涉军涉武人员。学院名称由“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武装学院”。

校园环境

学院由于地处长沙市芙蓉区东部,交通便利。占地面积较广,校区绿化等环境较好。是求学生活的好地方。

参考资料

关于重新确定省人民武装学院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函.湖南省人社厅.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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