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湘潭大学的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1 05:30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一所省部共建大学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院校创办

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愿望,湘潭大学得以创办。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在邓小平、华国锋、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1978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2005年12月17日,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

学院概况

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硕士学位学科专业授权。经过30多年努力,现有8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点,30个硕士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学校学科覆盖10大门类,并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较突出、优势比较明显的学科专业群体,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国哲学、诉讼法学、政治经济学比较文学、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工程、凝聚态物理、流变力学等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还首创于我校,并从这里走向全国。1978年以来,湘潭大学已累计招收研究生1.6万余人,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目前,学校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6200余人。

学科设置

博士学位一级学科

授权学科专业为:哲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法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学科专业有: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凝聚态物理、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机工程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学与档案管理。

专业硕士学位

授权学科学位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机工程学、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学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

管理机构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为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与学位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下设研究生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学位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科、管理与就业指导科、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师资力量

湘潭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438人(另有外聘教师45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6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先后从美、英、法、日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教师学术水平全国排名第71名(全国705所大学教师学术水平排行)。其中跨校院士2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人选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0人,国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湖南省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个(个数居湖南第一),湖南省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5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 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湖南省“百人计划”7人,“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6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8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10人。457人次进入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行列。

国家重点学科:

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省部级重点学科19个(一级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图书馆学与档案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史

数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

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哲学、统计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

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哲学

统计学、数学、物理学、化学

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考生须知

一、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入学考试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制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

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地址

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41110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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