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国 :辛亥女杰

更新时间:2023-11-10 10:56

王昌国(1880年-1954年),湖南陵人,是清末民初女权活动家和教育家。她是中国第一位女性省议员,也是女性选举权运动的领导人之一。王昌国是女子教育的倡导者,曾创办女子学校和妇女组织,致力于提高妇女地位和权利。她还是女子选举权联盟的创始人之一,为中国女性争取平等权利做出了杰出贡献。

正文

1904年,王昌国留学日本,入东京青山实践女校。1905年,她加入中国同盟会,并当选为留日女学生会领导人之一。

辛亥革命后,她在长沙市创立了女国民会,并参与发起成立了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当选该会总部协理。

1911年,因党纲多次删去“男女平权”一条,在中国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王昌国与唐群英沈佩贞等十余人强烈抗议未果后,盛怒之下围殴宋教仁

民国11年(1922年),在联省自治运动中,她经旅京醴陵同乡的推举,参加了湖南省议会议员竞选,并当选为湖南省议员,成为中原地区第一位女性省议员;她还当选为醴陵市议员。在议员任内,她曾经提出过废除娼妓、兴办女学等提案。

民国13年(1924年),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中,她和唐群英、葛健豪等人恢复了湖南女界联合会,她当选该会主任。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她参加女界国民会议,曾通电斥责段祺瑞,支持孙中山到北京。在她的支持下,石道睿、向警予分别被推举担任湖南驻北京、驻上海市代表,负责与北京、上海的女子团体联络和协调;湖南省还派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1924年底,《湖南省宪法》修改,王昌国力争在该宪法中明定女性拥有财产继承权。湖南省议员程子枢提出取消女性受教育权的提案,并称“女子参政运动是调情运动,应取缔”,王昌国对此加以驳斥,使该提案取消。

后来,她投身教育事业,曾任务本女校校长。

1954年,她在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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