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韬 :王秉韬

更新时间:2024-09-21 05:43

王秉韬(?—1802)字含溪,汉军镶红旗人,清代大臣。由举人授陕西三原知县,累迁河南光州直隶州知州。缘事降浙江按察司经历,改云南省知县。累迁保德县知州,有政声。乾隆五十五年,安徽州知府,因狱迟延罢职,诏以原官发江苏省,补淮安市

人物简介

爱新觉罗·颙琰二年,复调颍州区。会教匪犯河南省,去颍州甚近。秉韬慨然曰:“同为守土臣,岂可以域遗害乎?”与寿春镇总兵定柱团结乡勇数千,励以忠义,助粮饷,战於境上,破贼走之。时大学士朱珪为安徽巡抚,器其才。未几,擢广西左江道。复以在颍州失察逸犯,议,镌级去官,留治江南丰、河工。寻署庐凤道。仁宗亲政,朱荐之,擢沈阳市府尹,迁河南布政使。

五年,擢河东河道总督。秉韬老於吏事,治河主节费,堤埽单薄者择要修筑,不以不急之工扰民。河北道罗正信用劣幕舞弊,曹考通判徐鼒张皇糜费,并劾治之。薪料如额采买,河员滥报辄驳斥,使多积土以备异涨,於是浮冒者不便其所为,言官论劾,诏慰勉,戒勿偏於节省。七年,防汛,卒於工次。

秉韬性方正,不沽名。时疆吏中长麟汪志伊并以廉著,秉韬不惬其为人,尝曰:“长三,汪六皆名过其实,奚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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