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议会 :立陶宛最高立法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03:56

立陶宛议会(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是立陶宛最高立法机关。

立陶宛1918年脱离俄罗斯帝国,1919年通过《竞选法》,1920年4月举行议会选举,并于同年5月召开首次全体会议。1922年,立陶宛第一届议会开幕,此后选举产生4届议会。1940年,立陶宛并入苏联,议会解散,被最高苏维埃取代。1992年立陶宛独立后首届(总第6届)议会成立。

立陶宛议会设议长1名,每届副议长上限为6人。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可连任。如总统病故、辞职、被弹劾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其职责由议长代为行使。立陶宛议会下设15个常设委员会。议会具有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法律、确定总统选举时间、通过关于举行全民公决的决定等权利。

历史沿革

独立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立陶宛大公国独立运动高涨并于1918年脱离俄罗斯帝国,成立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19年通过《竞选法》,1920年4月举行议会选举,并于同年5月召开首次全体会议,通过《独立宣言》。这是立陶宛现代议会的开端,史称“创始议会”。1922年,立陶宛第一届议会开幕,此后选举产生4届议会。1940年,立陶宛并入苏联,议会解散,被最高苏维埃取代。

独立后

1990年,立陶宛民族主义组织“萨尤季斯”在最高苏维埃选举中获胜,取得执政党地位,新的苏维埃通过决议,宣告立陶宛脱离苏联独立,成立最高委员会机构(Reconstituent Seimas)。1992年立陶宛独立后首届(总第6届)议会成立。

参考资料:

议会职能

最高立法机关

立陶宛是一个议会制国家,其政治体制以议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地位至关重要。总统则是国家元首,通过选举直接产生。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党派将组建政府并出任总理,掌握行政实权,并对议会负责。立陶宛的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构成了最高司法机关,它们有权对立陶宛议会通过的法律和相关活动进行司法监督,而其自身的活动也受到议会的监督。

批准职位人选

总理、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等职位的人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过议会的批准。如果获得五分之三以上议员的支持,议会有权弹劾总统、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如果半数以上的议员对政府或总理投不信任票,政府必须辞职。

监督时效

在议会的会期内,根据五分之一议员的动议,可以向总理和部长提出质询,被质询者需要在议会作出回答。如果议会在30天内未能批准新政府纲领,或在60天内连续两次否决新政府纲领,或通过对现政府不信任案,总统可以宣布提前举行议会选举。

议员选举与议会产生

议员选举

立陶宛的议会选举采用选民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由上届议会组建中央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实施和负责机构。凡是年满18岁的立陶宛公民都有资格成为有效选民,而年满25岁并在立陶宛长期居住的公民则可以竞选议员。参选者可以由各党派推举,也可以作为独立候选人参与竞选。

议会产生

立陶宛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41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为4年。其中70名议员由香港工会联合会和竞选联盟产生,只有获得5%以上选票的政党和7%以上选票的竞选联盟能够进入议会,并根据得票率按比例分配议席。另外71名议员则由全国71个选区选出,每个选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即可直接当选。如果在某个选区无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那么得票前两位的候选人将参加第二轮投票选举,获得简单多数者将当选为议员。只有当至少五分之三的议员被选出时,议会被认为已经有效地组成。

议会职权

根据立宪法规定,议会具有以下职权:

参考资料:

组织结构

议长

立陶宛议会设议长1名,每届副议长上限为6人。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可连任。如总统病故、辞职、被弹劾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其职责由议长代为行使。

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

参考资料:

专门委员会

议会可以根据需要针对相关议题设立额外的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需要在每届议会首个会期内组建(欧洲事务委员会除外),并且每个委员会的成员人数需要在7至17人之间(欧洲事务委员会和外事委员会除外)。各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将根据各党派在议会中的席位数量进行分配。

小组委员会

各委员会如需要处理重大问题,可以由委员会内部的部分成员组成小组委员会来负责。小组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主席从委员会内部人员中挑选,并需要经过议会的审核。

会议制度

工作时段

议会每年有两个工作阶段,分别是春季工作阶段和秋季工作阶段,分别从每年的3月10日持续到6月30日以及从9月10日持续到12月23日。在这两个工作阶段期间,议会每周会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其中每周二和周四各召开两次。并且,议会会每隔三周休息一周。如果总统或超过三分之一的议员提出要求,议长可以召集特别会议来讨论特定问题。

决议方式

在议会会期期间,常规会议(即有超过一半的议员参加的会议)以多数票的方式通过各项法律草案、议会决议和其他决定(除非宪法和议会章程有特殊规定)。对于审批法律草案的会议,至少需要半数以上的议员参加。如果部分党派提出要求,并且得到三分之一以上议员的同意,议会的常规会议可以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除了个人提出的议题)。

会议周期与材料交付

议会会期期间,各委员会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但须获议会许可。休会期间,各委员会工作暂停1个月。委员会会议对媒体和社会公众开放,相关委员会在会议后须将会议材料交付议会公众关系部门,材料中须注明会议讨论问题要点和最终决定。需讨论涉及国家机密或法律规定的涉密议题时,委员会可组织非公开会议。

决议裁决

在委员会的公开会议上,与会成员对相关的决议进行投票表决。如果票数相当,由委员会主席进行裁决。通过的决议的书面稿和总结报告需要一并提交给议会。如果投反对票的委员会成员属于议会的孟什维克,委员会在通过的决议中必须附上反对方的意见。对于在多个委员会共同会议上表决的决议,必须首先在各个委员会内部获得通过。

会议成员

任何议员都可以参加各委员会的公开和非公开会议。委员会经过许可可以邀请其他议员、地方政府常委会成员、政府部门代表、各党派代表、公众和学术机构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和其他相关人士参加会议。

立法程序

法律草案或其他提案由提交方或其代表在议会会议上提交,并在现场对草案进行解释和答疑。议会随后会责成各相关委员会进行调研,召开特别听证会,并撰写总结报告。听证会的人员包括专家、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代表、法律草案起草方代表等,各与会方可对草案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议程和召开时间需要公开宣布,经委员会或委员会主席同意,可以召开非公开听证会。听证会本身不会作出任何决定,委员会将指派两名成员(分别来自议会多数派和少数派)负责组织听证会,并撰写总结报告。对于法律草案或其他提案,议会有权决定开始讨论,可以决定暂不进行讨论,通知提案方解决议会的相关关切后再进行提案,或者废除提案,但需要作出解释。

如决定开始讨论,议会须确定讨论日期,指派相关委员会负责研究、完善提案。法律草案审议一般每周四进行,逐章节审议。审议后,议会可作出以下决定:

1.通过修改和审定后的法律草案,确定草案批准和生效日期(不能少于2个工作日);

2.公开草案内容,征集公众意见;

3.将草案退还委员会,要求重新修改、完善;

4.暂停讨论;

5.将草案退还提案方,要求其大幅修改后重新提交;

6.作废草案,要求重新起草。

通过的相关法律草案由总统签署,相关决议草案由议长签署。总统可拒绝签署,在规定期限内将草案退至议会,并说明理由,如议会再次通过被退草案,总统必须签署。如总统未退案,也未签署,议长有权签署。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

议员制度

按照立宪法的规定,新当选的议员必须进行宣誓,之后才能正式履行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续当选,并在任期内可以免除兵役。议员享有言论免责权,这意味着他们不会因在履行职责时的言论或行为而受到起诉、搜查、逮捕、拘留或审判。此外,议员还享有豁免权,除非经过议会批准,否则他们不会因刑事或民事案件而受到起诉或逮捕。在议会会议期间,议员的人身是不可侵犯的,他们不会受到侮辱、诽谤或人身攻击

议员权利

根据立宪法的规定,议员有权向议会提交议案并进行相关提案的表决。此外,他们还有权向政府总理、各部部长以及相关国家机构负责人提出质询,并且被质询者必须在议会会议期间进行回复。议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由国家预算承担,具体的标准遵循相关的法规规定,他们不能接受个人所劳应得之外的报酬。

议员义务

议员必须遵守立宪法和各项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主持社会正义,并对选民负责。在任期内,除总理和政府各部部长之外,议员不能兼任国家机构和组织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能兼任贸易、商务和其他私人组织或企业的职务。议员可以聘请助手,助手的薪酬由国家预算支出。

议会党团

在议会内,议员们根据党籍组成了不同的党团,而无党派议员则单独组建了一个混合党团。这些党团在议会内部进行工作,推动各自的政治主张。此外,议会党团还可以就某个特定议题组建临时党团。以下是议会现有的党团:祖国联盟—基民党团、社民党团、民族复兴党团、秩序和正义党团、自由运动党团、朝鲜劳动党团、自由中间联盟党团以及混合党团。

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

对外交往

立陶宛议会设国际关系局,作为议会外事工作负责机构。国际关系局设议会间关系处、礼宾处、国际组织处、翻译处。立陶宛议会与波兰波罗的海其他国家议会设有定期交流机制,并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成员国议会定期磋商,与西欧国家法语国家组织也有磋商机制。

相关事件

2023年12月4日, 立陶宛议会审议该国《国防系统和兵役组织法》修正案,以禁止职业军人以非执勤目的前往“对立陶宛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国家。立陶宛国防部起草了一份禁止军队前往的“不友好国家”名单,其中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中原地区

参考资料

Parliament.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立陶宛议会.中国人大网.2023-12-06

Viktorija Čmilytė-Nielsen.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Previous legislatures.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2023-12-06

又搞事情!立陶宛拟修法禁止军人赴“不友好国家”,中俄在列.今日头条.2023-12-06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