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复梦 :嘉庆十年陈少海所著章回体小说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9

《红楼复梦》是清代陈少海创作的长篇小说,大约成书于清代嘉庆初期。

《红楼复梦》接续程高本一百二十回后撰写,是《红楼梦》续书中篇幅最长的一部。《红楼复梦》颠覆《红楼梦》原著情节,安排贾氏荣国府重返南京市旧宅,贾宝玉转生丹徒巨族祝家,贾、祝两府往来密切,家业重振。贾宝玉也与林黛玉等12位前红楼诸女重生聚合,结为夫妻,并考中进士,进京任职,最终成就了俗套的大团圆结局。虽事繁而杂,但作者写得针线细密,照应周到,颇具特色,对当时社会现实如边患、世情也有所反映,可惜浅尝辄止。

内容简介

《红楼复梦》接《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续起。小说以空空道人前往太虚幻境访求神瑛、珠等“去来之事”做引,先借警幻仙子之口,讥评《后梦》写宝玉还家、黛玉还魂实为无稽“笑柄”。警幻告知神瑛、绛珠等已另行转世,并将记载有祝梦玉为宝玉后身、松彩芝为林黛玉后身等的“另生之册”出示给空空道人。

此时,宝玉已出走,贾政亡故,王夫人带着李纨平儿薛宝钗等度日。袭人寡居,又回到贾府,被王夫人认作女儿,改名珍珠。宝钗、珍珠重游大观园,触动往事,梦遇宝玉及已死的黛玉、晴雯麝月、鸳鸯、金钏紫鹃薛宝琴柳五儿司棋雪雁史湘云秦可卿香菱尤三姐等人的仙身,并与贾琏等进入地府寻找凤姐。后贾琏为了替在地狱的凤姐赎罪而广做善事,且悟道出家。贾家结识了在京任尚书的祝家长房,并将宝钗和珍珠过继给他们为女,同时,尚书夫人又订下珍珠为媳。经祝尚书介绍,王夫人把荣国府邸及大观园卖掉,举家迁回南京市休整。

祝尚书的二弟与三弟居于江南镇江,二房之子祝梦玉,是祝家三房的独子,后又过继给长房和三房为后。梦玉在众亲长辈的热情操持下,几年内,就举行了五次婚礼,共娶妻妾一十二人。因他分承三房,这十二个妻妾也就分属三房,等于每房都为他娶了一妻三妾。她们出身不同,或名门巨族,或诗书之家,或官宦大户,或家生使女,皆是前书与宝玉有缘的女子,与梦玉也自有定数;只有作为贾府四姑娘的袭人是梦玉众妻妾中唯一没有转世的。尚书夫人柏氏,曾因梦示为梦玉订下珍珠,而在王夫人举家回南的舟中,珍珠投江,在龙宫由如意匠换上处女之身,被送回岸上,为贾惜春寺中人所救,后嫁给梦玉。薛宝钗则是梦玉的至交,他们姐弟情深,最为相知。梦玉的男性朋友仍是秦钟转世的柳绪和柳湘莲的后身松寿等辈,他们或文或武,均与转世的前生有情人成了眷属。贾琏出家后修成仙体,号白云僧。他拿着把破蕉扇,蓬头赤足,疯疯癫癫,来去无踪,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际。宝钗等进入祝府后园内的仙井,由白云僧领至太虚幻境,见到警幻仙子,得证轮回因果,并接受了天书。后众钗读天书,炼武艺,远征岭南狗国,立功受封。梦玉等科场高中贾兰也继承了荣国公的爵位。在梦玉的资助下,贾府买回荣国府旧宅,搬回京都,众钗齐聚大观园。最后是富贵神仙的结局:梦玉官至尚书,妻妾多有子女,并与薛宝钗等也都成了仙。

创作背景

《红楼复梦》前有“嘉庆己未(四年,1799)秋九重阳节日书于广州市之读画楼,武陵女史月文陈诗雯拜读”的序,及署“嘉庆四年岁次己未中秋月书于春州之蓉竹山房,红楼复梦人少海氏识”的自序。从书前序言来看,《红楼复梦》至少于嘉庆四年(1799年)已完成,而程高本《红楼梦》告成于1792年,以此推测,作者起笔甚早。从二序及自序后所铃章,作者姓陈,字少海、南阳市,别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肇庆市阳春人。校订者为其妹陈诗雯,字月文,号武陵女史。

角色介绍

祝梦玉

贾宝玉转世祝家,名祝梦玉,父亲是祝筠。祝梦玉喜欢与女子接近,娶了十二个老婆,合十二钗之数。祝梦玉考取进士,官翰林。

薛宝钗

薛宝钗与祝梦玉相契合,情同姐弟。广西壮族自治区徭人勾结蛮邦作乱,宝钗与祝梦玉的父亲祝筠前往助战。宝钗得神仙指点,深谙兵法。得胜回朝后宝钗被封武烈夫人。

王夫人

王夫人卖掉荣府欲南迁之际,虽家道已远非当年可比,却仍广散金帛接济寒族穷朋;到南京市后,又多次施舍以敦宗睦族,并接受宝钗建议,增改祖宗条例,设立奖学金以奖掖后学者(第六十二回)。

祝母

祝母心性虽近贾母,但更注意推己及人,多行扶老怜贫之善事。寒冬腊月,想到不少亲戚本家光景都有些紧,就交代“将最苦的开出一个单子,每家送两担米二十两银子过个冬儿。”(第六十一回)踏青赏春,看见农人辛勤耕作,想到佃户们欠些租子也无非为举家多过几天好日子,就吩咐裁去将欠租者送官追比的条例(第七十四回);隆冬岁暮,亦不是沉溺于享乐之中,而命柏桂两夫人“子贫寒本族,远近亲朋,分别赠送度岁之资。穷人尽皆沾惠。”又派梦玉等人各带碎银,分往冷街小巷客寓胡同,见有穷苦不能度岁者,无论男女老少,随缘帮助,一夜之间,解救了好些因饥寒交迫或债主堵门而走投无路者(第九十六回)。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红楼复梦》的命名,一个“复”字的使用,绝非随意和偶然。陈少海在《自序》中就曾说过:“余感其梦之可人,又复而成其一梦,与曹雪芹所梦之人民城郭似是而非,此诚所谓‘复梦’也”。可见,《红楼复梦》的“复”字就使用了“重复”和“再、又”这两层意思,既重复了或者说接续了《红楼梦》,又与之“似是而非”而另成一梦。而从“复”字的义项来看,远不止此两层。“复”字应是全书的纲领。由此切入,对《红楼复梦》之“复”字的含义,也就是作者选择使用并贯穿体现于作品构思中的“复”的意义,横向上充分展开,纵向上深入剖析,就会在这个角度上突破《复梦》的杂乱表象,抓住其构思的手法特点,接触到作者的创作目的与复杂用心。

《红楼复梦》明显高出于一般红楼续书之处,在于它体现了较鲜明的平等、博爱等民主思想因素。作为贾祝两府最高权威的王夫人和祝母,都以仁慈、宽厚、博爱为治家处世之宗旨。尽管祝母们的种种善行都是建立在剥削的基础上的,但能设身处地地体谅百姓之贫困并给予帮助,在贵族阶层终属难得。

《红楼复梦》对当时社会之腐败、世风之浇薄也有所揭露针砭。第十二回,作者描写了一个怯懦且懒散的巡司。此公“听见了贼都还害怕,不要说是强盗”,任文书如山堆积,衙门遍布青草牛粪,他只是天天长醉不醒,以致自家内宅也被贼们洗劫一空。然而一听说过路的包勇等人抓住了行劫强盗,他马上精神大振,命人连夜写下自吹为“留心捕务,不敢偷安,带领弓兵保甲人等,亲身往拿,奋勇格斗”的通禀,亲自将强盗押解到按院。靠着贪他人之功,竟被提拔为知县。透过此人,不难体会作者对当时腐败官府的讽刺抨击。正由于官府的腐败无能,才有大批拦路行劫的强盗、挖墙入室的窃贼和屡屡骚扰的海盗、频频作乱的蛮邦。封建社会末期之社会现实,由此可窥一斑。

艺术特色

大抵续书,必标举与前书无一言不合,独《红楼复梦》的作者,在序中就自称与曹雪芹所梦之境不一,“断无彼人之梦而我亦依样胡卢梦之之理”,并于《凡例》第一条就申明,“此书本于《红楼梦》而另立格局,与前书迥异”。在《红楼梦》的三十多种续书中,只有该书敢于大胆抛开原书,体现自己的风格,这在把《红楼梦》当作金科玉律的时代,作为《红楼梦》的续书而敢于这样做,是难能可贵的。

《红楼复梦》的迥异前书,不仅在于布局及语言风格,首先表现在对人物的爱憎上。所有的续书,主旨几乎都是抑钗扬黛。对丫鬟则推崇晴雯贬斥袭人,该书恰恰相反。书中的林黛玉形象十分单薄,而薛宝钗则作为贯穿全书的主角,甚至压过祝梦玉。书说宝钗“不为情染,独开生境”,是全人,“幻虚境中第一人物”,十二钗中,只让她一人活着,而包括“为眼泪所误”的黛玉,都须转世,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才能归仙班。而被各续书口诛笔伐的袭人,作者也大加回护,让她转世成为文武双全、立功显著的英雄。作者这样写,自然为许多人所不能容忍。

可惜的是,《红楼复梦》抛开了续书的惯用手法,力图表现自我,不仅并未从根本上摆脱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而且变本加厉地效法甚至抄袭神魔和志异的情节设计。其平面的构架,不避怪力乱神的写法,也未见得比那些令他不屑一顾的模式化的才子佳人小说高明多少。其所追求的功名富贵和妻妾满堂的幸福“团圆”与才子佳人小说的追求并无二致,反而是殊途同归,又染上了当时流行的其他小说的通病。如写才子必满腹诗书,妻妾一大群;写才女则于文才外加以武功,如让薛宝钗变为带兵打仗的女诸葛亮;为了组合成大团圆结局,让才子佳人得到高官厚禄,必加入番邦作乱、盗贼造反一类事。他要梦玉替宝玉圆梦,要宣扬宿命和轮回、因果和伦常,诸多立意都不比一般的世情小说高明,其审美趣味也未见超越一般通俗小说之处。

作品评价

正面评价

晚清文学家姚燮:是书气魄颇大,虽不及前书,亦多可惊可喜者。(《〈红楼梦〉纲领》)

负面评价

清代文学家爱新觉罗·裕瑞:《红楼复梦》笔意与前书大相反,前书初起只平平,愈作愈妙;此书初起亦颇有意致,愈作愈离,至后卷竞不成书矣。(《枣窗闲笔》)

《补红楼梦》《增补红楼梦》作者嬛山樵:纰谬百出,怪诞不经、不值一。

晚清文学家平步青:《复梦》易贾作祝,极誉钗袭,认贼作子,文之不通,更无论已。(《小栖霞说·石头记》)

红学家俞平伯:极鄙陋不堪、无非痴人说梦语。

作品争议

作者在创作时称得上小心翼翼,在《凡例》中就说明“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以忠孝节义为本,男女阅之,有益无害”“卷中无淫亵不经之语,非若《金瓶》等书以色身说法,使闺阁中不堪寓目”。书中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却仍摆脱不了屡被禁绝。爱新觉罗·旻宁十八年(1838)苏郡设局查禁淫词小说,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省设局查禁淫词小说,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红楼复梦》皆列于应禁书目中。

版本信息

作者简介

陈少海,字南阳市,号红羽,又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红楼复梦人等,肇庆市阳春人。曾于嘉庆二年至七年任义乌市教谕,著有《红楼复梦》《小红楼词稿》等。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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