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统一度量衡 :秦朝时期秦始皇实施的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15 17:45

秦统一度量衡是指秦灭六国之战后,为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在全国范围内以秦国原有的度量衡为基础,制定新的度量衡制度,进而统一全国度量衡标准的施政举措。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混乱,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混乱的度量衡制度给秦朝的政令推行、赋税征收以及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秦始皇以秦国原来的度量衡为基础,制定了新的度量衡制度,以统一全国度量衡。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发布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命丞相隗状、王制定统一度量衡的法令。秦朝政府还制作了统一的度量衡器发至全国,以作为标准器。为保证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推行,秦始皇制定了相关法律,对度量衡不正者进行处罚,并推行了度量衡定期检查制度。由此,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度量衡的统一。

秦统一度量衡对秦朝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后世的度量衡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中,各种度量衡单位的数值,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很多变化,但各种基本单位以及相互的比值等制度都长期存续下来了。秦始皇为统一度量衡制造大量器物,其中不少留存至今,这些器物为研究中国度量衡发展史提供了珍贵的文物史料。

历史背景

战国时度量衡制度混乱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非常混乱,计量单位也不一致。在长度方面,以在被认为属于战国时期的几种铜尺而言,洛阳金村铜尺长23.1厘米,安徽寿县楚铜尺长22.5厘米,长沙两件楚铜尺分别为22.7厘米和22.3厘米。在量制方面,秦国以升、斗、桶()为单位;赵国以升、斗()为单位;魏国以半斤、斗、钟为单位;齐国以升、豆、区、釜、钟为单位。在衡制方面,斤以下的单位,秦国有两和铢,楚国和魏国有();斤以上单位,秦国有钧、石;楚国和魏国则有镒。此外,各国进位也不一样,秦国以升、斗、桶为十进位,齐国以升、豆、区、釜为五进位,釜和钟却又是十进位。这种混乱的度量衡制度是与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的割据局面相适应的,秦灭六国之战后,政治上的统一,必然要求度量衡制度的统一。

秦国统一度量衡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就把统一度量衡作为落实农战政策的一项措施。商鞅变法时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并且可以自由买卖。他对亩积作了新的规定,将旧井田制100步为亩改为240步为亩。公元前348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国进一步推行赋税制,商鞅颁布了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并亲自监制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发至全国各地。商鞅在秦国制定的度量衡制度,为后来秦灭六国之战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统一六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为了巩固统一国家的政权,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规定皇帝是最高统治者;设立“三公”“九卿”等。秦始皇还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为实现按土地多少征收赋税提供了依据。然而,由于国家刚刚统一,诸侯各国原有的互有差异的度量衡给政令的推行、赋税的征收以及经济和商业的运行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度量衡就显得迫切而必要。

相关内容

颁发诏书

公元前221年,秦王赢政统一天下后,立皇帝称号,帝命为“制”,令为“诏”。他以诏书的形式发布了统一度量衡的命令。诏书的全文为: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当明宣之。”大意即秦王二十六年,秦始皇兼并各国诸侯,统一天下,百姓自此安居乐业,立皇帝称号;秦始皇下诏书给丞相隗状、王绾,制定统一度量衡的法令,以把混乱的度量衡统一起来。

统一标准

秦始皇以秦国原来的度量衡为基础,制定了新的度量衡制度。新的度和量都以十进位。度的单位有寸、尺、丈、引,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量的单位有合、升、斗、桶(斛),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桶(斛);衡制规定铢、两、斤、钧、石,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秦朝官府制作了统一的度量衡器发至全国,以作为标准器。

制度保障

用法律将度量衡制度规定下来

秦始皇以法律来保证统一度量衡制度的准确推行,对度量衡不正者进行处罚。秦律中的《效律》规定:“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一盾。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赀一盾。斗不正,半升以上,赀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赀一盾。半石不正,八两以上;钧不正,四两以上;斤不正,三铢以上;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参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二十分升一以上;黄金衡赢(累)不正,半铢以上,赀各一盾。”

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秦始皇推行了度量衡定期检查制度,规定“仲春之月,一度量,平权衡,齐斗桶”。秦律竹简《工律》中规定:“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羸、斗、桶、升,毋过岁壹。有工者勿为正。假试即正。”其大意为:在县和工室里使用的度量衡器具,要由官府来校正,所用的各种权衡器和各种量器,包括升、斗、桶至少每年要校正一次;如果本单位设有专门的检定人员,则不必再送到官府校正;且所有度量衡器具在领用之前,都必须经过校正才能使用。

相关后续

胡亥即位后,也颁布了强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并将其与秦始皇的诏书一道刻于官方颁发的度量衡标准器上。秦二世所颁发的诏书内容为:“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秦始皇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毋疑。”秦二世在诏书中强调统一度量衡是秦始皇的功绩,并申明要继续推行统一度量衡的政策。

实施效果

秦朝统一度量衡制的推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考古发现,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礼泉县宝鸡市甘肃省泰安市秦国故地),江苏省的盱胎(楚国故地),山东省邹城市齐国故地)、诸城,山西省右玉县、左云(赵国故地),河南省的禹县(韩国故地)都先后出土过秦代的标准衡器或量器,连东北地区的辽宁赤峰、吉林奈曼旗燕国故地)也发现了秦代瓦量,这表明,秦朝确实在辽阔的疆域内实现了度量衡的统一。

历史影响

秦统一度量衡对秦朝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以及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后世度量衡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秦朝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措施是有力的,而且它的制度比较合理,比较简单易行,因此,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中,各种度量衡单位的数值,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很多变化,但各种基本单位以及相互的比值等制度都长期存续了下来。秦始皇为统一度量衡制造大量器物,其中不少留存至今,这些器物为研究中原地区度量衡的发展史提供了珍贵的文物史料。

相关文物

商鞅铜方升

商鞅铜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它是与商鞅变法和秦朝统一度量衡相关的实物资料。商鞅铜方升的三面及底部均刻有铭文,左侧刻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的内容;与柄相对的一边刻“重泉”两字,字体和左侧一致;底部刻秦灭六国之战后颁布的统一度量衡诏书;右侧刻一“临”字,字体和始皇诏书一致,皆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后所加刻。

高奴禾石铜权

高奴禾石铜权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它于1964年在西安市三桥街道高窑村出土。铜权正面刻有监造者、主造者、实际铸造者的名字,另一侧加刻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和“高奴石”三字,旁边又加刻了秦二世元年颁发的统一度量衡的诏书。铜权实测重3075克,折算每斤合256.3克,与秦始皇统一后制造的权每斤单位量值相同。铜权三次刻铭说明度量衡制度一直沿用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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