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孺 :宋末元初官员

更新时间:2023-11-08 14:43

胡长孺(1249-1323年),一作艮儒,字汲仲,号石塘,婺州永康人。生于淳祐九年,卒于英宗至治三年,年七十五岁。咸淳中从外舅徐道隆入蜀,试第一名。授迪功郎,监重庆府酒务,拜福宁州悴。宋亡,退栖永康市山中。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下诏求贤,有司强之,拜集贤修撰舆宰相,议不合,改扬州市教授。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转台州路宁海县主簿延祐元年,转两浙都转运盐使,司长山场盐司丞,以病辞后,不复仕,隐杭州市虎林山以终。门人私谧纯节先生。

社会评价

长孺初师青田县余举古得朱学渊源,与从兄之纲之纯皆以经术文学名,人称“三胡”,所著有瓦编、南昌市集、宁海漫抄、颜乐斋稿《元史本传》并行于世。

人物生平

胡长孺出身官宦之家,自幼勤奋好学,博学多才。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4)随舅父徐道隆在四川省参加铨试,列第一,授迪功郎、监重庆府酒务。未久,兼总领湖广军马钱粮所厅,与名儒高彭、李是等人号称"中南八士"。宋亡后隐惹永康中山。至元二十五年(1288),朝廷下诏求贤,被召入京,任翰林修撰。因不能取悦于宰相,贬扬州市教授。

至大元年(1308),胡长孺以将仕佐郎身份任宁海县主簿。赴任之时,正当灾后大荒,春无麦,百姓饿死无数。时有宣尉使脱欢察倡议赈给灾民,令各地豪富捐赈款,得一百五十万。脱懽察边捐边赈,至宁海时,尚余二十五万,属长孺先收藏。长孺知其有匿款贪污意,乘脱欢察巡行各州之时,急将所余赈款尽散于灾民。一月之后,脱欢察返回宁海取钱,长孺说明原委,并将赈款簿册交上,脱欢察大怒道:"胆大如山!岂可擅自为之?"长孺解释道:"百姓饥,不能有一日之耐,故未及相告。"脱欢察无奈,只得自我解嘲说:"主簿是为我布扬德泽。"遂离去。

县西有桐岩岭,常有歹徒拦路勒索,官不能禁。长孺伪装商人,令奴仆负货在前,役卒十人随后。至岭上,歹徒出而勒索,长孺佯与好言周旋,卒突至,尽捕而执法,岭上盗患平息。又有老农肩肥过路,粪具误解军士之衣,军士怒而殴老农,并击破粪具,扬长而去。老农诉于长孺,但不知军士之名。长孺欲以计断其案,佯斥老翁诬陷军士而缚于街市示众,暗中留心行入态度。未久,来一军人,手指老翁称快。逮而责问,果为殴老农者,于是,杖而责令赔偿粪具。

浮屠庵信徒群聚念佛,有人衣服被窃,适长孺过此,上诉请查。长孺命各人掌中置麦粒少许,含掌念佛,不得启用察看。并声言求神裁决,盗者手中之麦将发芽。稍停,一老妇窃视其手中之麦芽否,长孺即断此妇盗衣,令其归还,果得所盗之衣。又有兄弟两人,弟以借贷一时难以偿还,以珠串交兄作抵押。其嫂甚爱珠串,后称被盗而无可还弟。讼于官,屡不得获。诉长孺,长孺听其口音为温州人,故意推却非本地之民不理,斥之去。不久,治中捕得盗贼,长孺授意盗贼诬陷温州市两人之为兄者,言其受珠串为赃,遂搜索,得珠串。至此,兄力辩非赃,乃其弟所抵押之物。案破,珠串归还其弟。

个人作品

长孺于宁海县政治多所贡献,明方孝孺称其为良吏,并拟为作传。后转两浙都转运司长山盐场司丞,升将仕郎,称病辞不赴任,隐居杭州虎林山以终。著有《瓦缶编》、《南昌集》、《宁海漫抄》、《颜乐斋稿》等多卷。

传记

《元史 胡长孺传》

胡长孺,字汲仲,婺州永康人。大德丁未,浙东大饥,民相枕死。宣慰同知脱欢察议行赈荒之令,敛富人钱一百五十万给之,至县,以余钱二十五万属长孺藏去,乃行旁州。长孺察其有乾没意,悉散于民。阅月再至,索其钱,长孺抱成案进曰:“钱在是矣。”脱欢察怒曰:“汝胆如山耶!何所受命,而敢无忌若此!”长孺曰:“民一日不食,当有死者,诚不及以闻,然官书具在,可征也。”脱欢察虽怒,不敢问。

翻译

至元二十五年,皇帝下诏求贤,有关官员强行起用了他。到京城时,刚好录事官空缺,朝廷发文书让胡长孺兼任录事官。不久因与宰相谋议不合,改 任扬州市教授。当时,程文海正显贵,他的家族气焰极盛,即使违法,也没有人敢责问,他立外门,侵占了官道,胡长孺立刻命令撤除掉。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转任台州路宁海县主簿。大德年间,浙东闹大饥荒,老百姓饿死的人层层叠叠。宣慰同知脱欢察奉命赈灾,从富裕户敛钱一百五十万补给灾民,来到宁海县时,把余下的钱二十五万托胡长孺收藏好,自己便转往别处去了。胡长孺看出脱欢察企图贪污那笔钱,便把钱全都散发给了灾民。一个月后,脱欢察返回来了,向他索取那笔钱,胡长孺把救灾案卷交给他说:“钱都在这里了。”脱欢察大怒说:“你的胆子有山那么大呀!是谁命你干的,敢于如此的放肆!”胡长孺说:“老百姓一天没饭吃,一定有饿死的人,实在来不及向你上报;不过,公文(或救济账目)都在,可以证明(查证)。”脱欢察虽然恼怒,但又不敢再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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