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镇 :湖南保靖县辖镇

更新时间:2024-09-20 23:52

葫芦镇,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地处保靖县东南部,东与古丈县双溪乡、默戎镇接壤,南邻吉首市马颈坳镇、保靖县吕洞山镇,西连水田河镇涂乍乡,北接阳朝乡,镇人民政府西北距保靖县城区35千米,南距湘西自治州州府吉首市区15千米, 区域总面积124.1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葫芦镇有户籍人口15105人。

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葫芦镇境域改土归流属永顺府保靖县六都。2005年12月,堂朗乡并入葫芦镇。 截至2020年6月,葫芦镇下辖1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葫芦村一组水井湾。

2011年,葫芦镇生产总值6150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575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各项贷款余额1373万元,比上年下降0.57%。 2019年,葫芦镇有工业企业22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历史沿革

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葫芦镇境域改土归流属永顺府保靖县六都。

中华民国,属保靖县葫芦乡、朗化乡。

1957年1月,属葫芦乡。

1958年10月,建立葫芦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公社改乡。

1985年10月,撤乡建镇。

2005年12月,堂朗乡并入葫芦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葫芦镇下辖21个行政村:葫芦村、枫香村、印山村、新民村、排花村、瓦厂村、青岗村、木芽村、排纽村、堂朗村、大岩村、阿(e)着村、茶坪村、黄金村、排吉村、傍海村、黄皮村、木耳村、半白村、尖岩村、米塔村。

截至2020年6月,葫芦镇下辖11个行政村:枫香村、米踏村、桃花坪村、木耳村、半白村、大岩村、尖岩村、葫芦村、新印村、国茶村、四十八湾村; 镇人民政府驻葫芦村一组水井湾。

自然地理

位置境域

葫芦镇地处保靖县东南部,东与古丈县双溪乡、默戎镇接壤,南邻吉首市马颈坳镇、保靖县吕洞山镇,西连水田河镇涂乍乡,北接阳朝乡,镇人民政府西北距保靖县城区35千米,南距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市区15千米,总面积124.1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葫芦镇境内为武陵山东部的吕洞山山脉的中山山地,群山起伏,高低悬殊,地势大致呈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点是新民村境内各牛山顶960.5米,海拔最低点为黄金村冷寨河280米。

水文

葫芦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1℃,气温最低为1月,日均气温4.7℃—2.5℃,最高为7月,日均气温26.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一12.5℃,极端最高气温为39.3℃,无霜期290天左右。

自然灾害

葫芦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低温、霜冻等,1955年6—7月间发生大水,受灾面积1.5万亩,水毁耕地,500余亩,1972年连续干旱72天,致使31000亩耕地受旱,造成130万千克秋粮减产。

自然资源

葫芦镇境内主要矿藏资源有高碳石煤,集中蕴在尖岩半白、木耳一带,地质储量大约3亿吨,其次还有探明储量的辉绿岩1亿吨,磷矿300万吨,锰190万吨。

2011年,葫芦镇有耕地面积1.56万亩,人均0.87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葫芦镇辖区人口1.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2万人,城镇人口0.07万人,总人口中,男性9540人,占53.3%,女性8367人,占46.7%;14岁以下2464人,占13.8%,15至64岁12647人,占70.6%,65岁以上2796人,占15.6%,总人口中以苗族为主,达16610人,占92.8%,土家族汉族有1376人,占7.2%。

截至2019年末,葫芦镇有户籍人口15105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葫芦镇生产总值6150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5750万元,比上年增长3.5%;各项贷款余额1373万元,比上年下降0.57%。

2019年,葫芦镇有工业企业22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农业

2011年,葫芦镇农业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粮食产量0.4万吨,人均229千克,其中水稻0.22万吨,玉米0.1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保靖黄金茶,种植茶叶1.8万亩,产量50吨,产值4200万元,造林5342.75亩,其中经济林1770.7亩,生态林3872.05亩,林木覆盖率83%,林业收入230万元,牧业收入1168万元。

工业

2011年,葫芦镇工业以辉绿岩采掘加工、黄金茶精深加工为主,工业总产值1180万元。

商贸

2011年,葫芦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100万元,共有商业网点226个,从业人员610人;集镇贸易市场1个,年成交额1500万元。

邮政电信业

2011年末,葫芦镇邮政业务总量120万元,邮政储蓄存款270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葫芦镇有幼教机构2个,在园幼儿350人,专任教师12人小学11所,在校学生1032人,专任教师7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初中在校学生523人,专任教师4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56%,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98%。

科技事业

2011年末,葫芦镇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茶树种质资源发掘创新与优质高效新品种选育及示范茶树新品种示范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茶学重点实验室茶树新种质实验基地”1个,各类科技人才162人,承担国家级茶树重点新品种3个;省级茶树种质新品种15个。

文化事业

2011年末,葫芦镇有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各1个,村级农家书屋15个,各类图书室2个,藏书5万余册,苗鼓、苗歌、山歌、高腔戏曲、阳戏、摄影苗族民间文化艺术艺人112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个。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葫芦镇有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机构2个,门诊部(所)6个,村级卫生室23个;有床位68个张,每万人有病床39张,固定资产总值1100万元,专门卫生人员33名,执业医师18人,注册护士15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10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9.9%。

社会保障

2011年,葫芦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7户,人数473人,共支出88万元,比上年增长6%,月人均155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17户,人数1119人,支出87.3万元,比上年增长13%,月人均65元,比上年增长1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1人,支出7600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92人,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医疗救助473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73人,共支出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0%。

基础设施

2011年末,葫芦镇有邮电支局1所,邮政代办点1个,报纸、杂志累计发行0.1万份。

2011年末,葫芦镇建成葫芦镇安全人饮工程,可供5000人常驻人口安全用水。

1991年,建成葫芦3.6万伏交流变电站,2011年末,全面完成全镇92千米1万伏农网高压供电线路升级改造工程和320千米低压供农网改造,供电村21个4187户,用电量130万度。

2011年末,葫芦镇有各类水利设施339处,其中小Ⅱ型水库3座,5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1座,五级以上的堤防2处,农村供水工程21处,塘坝312口。

交通

2011年末,葫芦镇有S325省道贯穿境内东西33千米;21个村100个自然村组,均基本修通公交通道路,境内乡村道路通车里程120千米,东南距焦柳电气化铁路18千米,2009年,建成农村客运站,日发送客运班车28班次,日均容量500人次。

地名由来

葫芦镇因镇政府位于“葫芦寨”而得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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