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雄 :辛雄

更新时间:2024-09-20 15:55

辛雄(485-534年),字世宾,陇西狄道(今临洮县)人,元修朝大臣。

少有孝性,颇涉书史,喜好刑名,廉谨雅素。正始初年,除给事中,清河王元辟为户曹参军,累除辅国将军、尚书右丞,转吏部郎中,迁平东将军、光禄大夫。武泰年间,除度支尚书,加安南将军

孝武帝元修继位,以为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殿中尚书。永熙二年,兼吏部尚书,以尚书左仆射留守京师。三年(534年),兼侍中,为高欢所杀,时年五十。

人物生平

辛雄,他的字是世宾,他是陇西狄道人。辛雄从小就很孝顺父母,他父亲死时,他悲伤过度,以至于别人几乎认不出他来。清河郡人王怿当司空时,曾任命他为左曹这个官职。王怿升迁为司徒时,辛雄仍然当左曹。辛雄平时做事很正直用心,并且对政事很熟悉,经过他的政事,众人都很佩服。王怿经常跟别人说:“辛雄断过的案子,从来没有人争执过。”辛雄做人就是这样。他先后做过尚书驾部、三公郎等官。当时正值淘汰郎官的时候,淘汰的结果,只有辛雄和羊深等八人被留下来,其余的人都被遣送回去。后来他还当了吏部郎中。

等到尔朱荣进入洛阳市,河阴之难后,人人恐惧不安,辛雄潜伏逃窜,不出来当官。元子攸想要让辛雄当尚书,门下向他上奏说:“辛雄尚未露面,不知道他的生死。”孝庄帝说:“就算他死了,当上尚书对朝庭来说也没损失,如果他活着的话那不用他来当尚书岂不是很大损失了吗?”于是任命他当度支尚书。后来还在度支尚书的基础上兼任侍中、关西慰劳大使。

在当上关西慰劳大使将要上任时,他上书请求准许五件事:一、所有以往亏欠太久的租调,希望能够免除不收。二、希望可以罢免对农事有影响的徭役,使人民生命得到保证。三、在征收税收时,能够区别对待,有钱的多收,没钱的少收。命令所属州郡严格检查,不得对所有地方,所有人员平等征收。四、每年都要兴兵,死亡了大批人员。有些是家中的父亲,有些是家中的儿子,这些人间惨剧还没完结,如果村中有遗存的老者,希望可以给他一个闲职(即国家养老),这样使活着的人能够快乐,死去的人也能安心。五、国家动乱到现在已经很久了,人民很少学习礼仪,如果州郡中有闺门内和穆相处,或者弟子孝悌非常突出的人,希望可以由政府加以表彰,立牌坊等光耀这些人的门闾。庄帝对这些都顺从了。并而特地下诏:如果有人年纪达到七十岁的,授予他县级干部待遇,如果达到八十岁的,授予郡级干部待遇。如果有九十岁的,再加四品将军的爵位。一百岁的加从三品将军的爵位。

永熙三年,辛雄兼任吏部尚书。当时近习专权,辛雄害怕遭到谗言,因而又潜匿。因为他不能守住正道,所以当时的人也经常嘲笑他。元修南征,辛雄兼任左仆射,被授予留守京师的重任。永熙末年,兼任侍中。皇帝进入关右地区,齐神武帝到达洛阳市,在永宁寺大集朝庭官员,责难辛雄及尚书崔孝芬刘廞杨机等人,并且说:“作为大臣侍奉皇上,应该在皇上有危难的时候匡救他。如果明知不对而不谏不争,皇帝出巡不陪同,没事的时候就忙着争宠,有危难的时候就逃窜,你作为大臣的志节在哪里呢?”于是就杀了辛雄。

轶事典故

当初,廷尉少卿袁翻认为犯罪的人,经常以恩情等到处找关系,希望能减轻罪行,这些行为导致案件枉直很难查明。所以袁翻上奏,认为所有有风闻的案件,都按照有罪来论处。(即如果你住的地方发生案件,你附近的人都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这样的结果是所有的案件不论冤枉与否,涉及案件的人都进了监狱。然而又不去审理。所以皇帝下诏书令门下省、尚书、廷尉商议这件事。辛雄说:“按照《春秋》之义,不幸有小过错,宁肯放过,不要到处捉人。到处捉人会把好人也捉了。现在讨论这件事的人不去怪罪奸吏,使奸吏能得以纵情犯罪。使到君子与小人不能区分。这难道就是赏善罚恶吗?这就是鼓励勤劳,抚恤人民吗?古代的人唯恐自己不能清楚地理清案件,我还没听过有明知有冤但是不去审理的。”当时正值盗贼群起,南方的外寇侵入国境,而且山蛮作乱的时期,萧岿想亲自去征讨。以荆州市为先期目的。下诏令辛雄为行台左丞,和临淮王(彧是人名,估计是下文的议,是一军的军团长)向东赶赴叶城;别将裴衍向西打通鸦路。裴衍稽留原地没有跟进,议的大军已经到达汝滨。恰逢北沟那边发来求救信。议认为那个地方不属他管,不想去救。辛雄对他说:“大王您指挥大军在外,看见有利于我军就应该顺从,看见可以进攻的就应该进攻,怎么可以以不属于自己管为藉口不去管呢?”王彧怕事后有失职,向辛雄索要救北沟的兵符。辛雄认为皇帝的车驾将要亲征,蛮夷反叛者必然心中震动,政府军乘着他们离心的时候前去征讨,必然是攻无不破,战无不胜。所以就把兵符发给王彧,命令他快速出击。贼众听说王彧来救,果然都自己跑了。辛雄在军中上疏给皇帝,里面说到:“凡是人面临对方坚固阵势还能够勇猛精进,忘掉自身安危,用自己的身体去抵挡白刃不露出害怕的。第一是想得到荣耀的名誉,第二是想得到重赏。第三是因为畏惧军队严格的纪录。第四是避祸难(古代打仗,经常招募死囚为敢死队,如果立功则赦免其罪,而且记功赏赐,第四种即指犯大罪的人或者可以解释为另一种看法,即保家卫国,希望保护自己的家园。)。如果不是这几个原因,即使是圣王在位,也不能够劝他的臣下去死,慈祥的父亲不能严厉得命他的儿子去死。圣明的皇帝深深地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凡是有战功的,必然加以赏赐,凡是有过错的,必然加以惩罚。这样做就使到不论是亲疏或者贵贱,胆小者或是勇士,贤明者或是愚笨者,听到钟鼓的声音,看旗的队列。都激动奋勇,竞相奔赴敌方。这难道是他们厌恶生在世上,希望早点死去吗?利处跟害处放在他们前面,即使他们不想去都做不到啊!自从秦陇叛乱,到今天已经几年了。蛮夷在左边扰乱人民日常生活,也有多年啦。凡是战事一起,在役的人多达数十万,但是这三个方面的军队,却是败多胜少。我深深思考他们失败的原因,是不能严明执行赏罚这两个原则啊!陛下您想要天下早日太平,怜悯征夫的勤劳憔悴,于是降下圣明的诏令,赏赐(指战功得到物质的奖励,但是对个人来说却无持续性)经常可以得到。但是兵将的勋劳,却历久得不到承认。逃亡的士卒,在家安享。这些使到有气节的士人,不能得到政府的荣誉,庸笨的人没有什么畏惧。进攻去击山贼,英勇战死了,得到的却是赊欠的赏赐;溃败逃散的,却身躯完好无甚罪过。这就是为什么军队看见敌人会逃跑,不肯拼死进攻啊!希望陛下能够重新思考,再发出圣明的诏书,重新考量赏罚,这样军威必然重振,盗贼的祸难可以消弭。我听说在必不得不已的时候,宁肯不食也不可无信。按照这个道理来推算,信义这个东西一刻也不能失去啊!(出自《论语孔子答治国者以何为先)严明赏罚,对陛下来说是很容易的,但是尚且不能全面得到推行。攻击敌人,是战士认为很困难的,然而还让他们去死战,这样能说得通吗?”

史籍记载

《北史 列传三十八》

《魏书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史书记载

辛雄,字世宾,陇西狄道人。父畅,字幼达,大将军议参军、汝南乡郡二郡太守,太和中,本郡中正。

雄有孝性,颇涉书史,好刑名,廉谨雅素,不妄交友,喜怒不形于色。释褐奉朝请。父于郡遇患,雄自免归,晨夜扶抱。及父丧居忧,不可识,为世所称。

正始初,除给事中,十年不迁职,乃以病免。清河王元怿为司空,辟户曹参军,摄田曹事。元怿司徒,仍随授户曹参军。并当烦剧,诤讼填委。雄用心平直,加以闲明,政事经其断割,莫不悦服。怿重之,每谓人曰:"必也无讼乎?辛雄其有焉。"由是名显。怿迁太尉,又为记室参军。神龟中,除尚书驾部郎中,转三公郎。其年,沙汰郎官,唯雄与羊深等八人见留,余悉罢遣,更授李琰等。

先是,御史中尉、东平王元匡复欲舆棺谏诤,尚书令任城区王澄劾匡大不敬,诏恕死为民。雄奏理匡曰:"窃惟白衣元匡,历奉三朝,每蒙宠遇。谔之性,简自帝心;鹰之志,形于在昔。故高祖锡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弹纠。至若茹皓升,匡斥宜下之言;高肇当政,匡陈擅权之表。刚毅忠款,群臣莫及;骨鲠之迹,朝野共知。当高肇之时,匡造棺致谏,主圣臣直,卒以无咎。假欲重造,先帝已容之于前,陛下亦宜宽之于后,况其元列由绪与罪按不同也。脱终贬黜,不在朝廷,恐杜忠臣之口,塞谏者之心,乖琴瑟之至和,违盐梅之相济。祁奚云:羊舌肸之贤,可及十世。而匡不免其身,实可嗟惜。"未几,匡除龙骧将军、平州刺史。右仆射元钦谓左仆射萧宝夤曰:"至如辛郎中才用,省中诸人莫出其右。"宝曰:"吾闻游仆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治省事,足矣。'今日之赏,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经恩竞诉,枉直难明,遂奏曾染风闻者,不问曲直,推为狱成,悉不断理。诏令门下、尚书、廷尉议之。雄议曰:

春秋》之义:不幸而失,宁不滥。僭则失罪人,滥乃害善人。今议者不忍罪奸吏,使出入纵情,令君子小人薰不别,岂所谓赏善罚恶,殷勤隐恤者也!仰寻周公不减流言之,俯惟释之不加惊马之辟,所以小大用情,贵在得所。失之千里,差在毫厘。雄久执案,数见疑讼,职掌三千,愿言者六。

一曰:御史所纠,有注其逃走者。及其出诉,或为公使,本曹给过所有指,如不推检,文案灼然者,雪之。二曰:御史赦前注获见赃,不辨行主名。检无赂以置直之主,宜应洗复。三曰:经拷不引,傍无三证,比以狱案既成,因即除削。或有据令奏复者,与夺不同,未获为通例。又须定何如得为证人。若必须三人对见受财,然后成证,则于理太宽。若传闻即为证,则于理太急。令请以行赇后三人俱见,物及证状显著,准以为验。四曰:赦前断事,或引律乖错,使除复失衷,虽案成经赦,宜追从律。五曰:经赦除名之后,或邀驾诉枉,被旨重究;或诉省称冤,为奏更检。事付有司,未被研判,遂遇恩宥。如此之徒,谓不得异于常格,依前案为定。若不合拷究,已复之流,请不追夺。六曰:或受辞下检反覆,使狱证占分明,理合清雪,未及告案,忽逢恩赦。若从证占而雪,则违正格;如除其名,罪滥洁士。以为罪须案成,雪以占定,若拷未毕格及要证一人未集者,不得为占定。

古人虽患察狱之不精,未闻知冤而不理。今之所陈,实士师之深疑,朝夕之急务,愿垂察焉。诏从雄议。自后每有疑议,雄与公卿驳难,事多见从,于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为《禄养论》,称孔子陈五孝,自天子至庶人无致仕之文。《礼记》:"八十,一子不从政;九十,家不从政。"郑玄注云:"复除之。"然则止复庶民,非公卿大夫士之谓。以为"宜听禄养,不约其年。"书奏,肃宗纳之。以母忧去任。卒哭,右仆射元钦奏雄起复为郎。俄兼司州别驾,加前军将军。

孝昌元年,徐州市刺史元法僧以城南叛,萧衍萧赞来据彭城。时遣大都督、安丰王延明督临淮王彧讨之,盘桓不进。乃诏雄副太常少卿元晦为使,给齐库刀,持节、乘驿催军,有违即令斩决。肃宗谓雄曰:"诲朕家诸子,摽以亲懿。筹策机计,仗卿取胜耳。"到军,勒令并进徐州,综送降款。冀州刺史侯刚启为长史,肃宗以雄长于世务,惜不许之,更除司空长史。于时,诸公皆慕其名,欲屈为佐,莫能得也。

时诸方贼盛,而南寇侵境,山蛮作逆。肃宗欲亲讨,以荆州市为先,诏雄为行台左丞,与前军临淮王彧东趣叶城,别将裴衍西通路。衍稽留未进,彧师已次汝滨。北沟求救,彧以处分道别,不欲应之。雄曰:"今裴衍未至,王士众已集,蛮左唐突,挠乱近,梁汝之间,民不安业,若不时扑灭,更为深害。王秉麾外,唯利是从,见可而进,何必守道,苟安社稷,理可专裁。所谓臣率义而行,不待命者也。"彧恐后有得失之责,要雄符下。雄以驾将亲伐,蛮夷必怀震动,乘彼离心,无往不破,遂符彧军,令速赴击。贼闻之,果自走散。

在军上疏曰:"凡人所以临坚陈而忘身,触白刃而不惮者,一则求荣名,二则贪重赏,三则畏刑罚,四则避祸难。非此数事,虽圣王不能劝其臣,慈父不能厉其子。明主深知其情,故赏必行,罚必信;使亲疏、贵贱、勇怯、贤愚,闻钟鼓之声,见旌旗之列,莫不奋激,竞赴敌场,岂厌久生而乐早死也?利害悬于前,欲罢不能耳。自秦陇逆节,将历数年;蛮左乱常,稍已多载。凡在戎役,数十万人,三方师众,败多胜少,迹其所由,不明赏罚故也。陛下欲天下之早平,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诏,赏不移时。然兵将之勋,历不决;亡军之卒,晏然在家。致令节士无所劝慕,庸人无所畏慑。进而击贼,死交而赏赊;退而逃散,身全而无罪。此其所以望敌奔沮,不肯进力者矣。若重发明诏,更量赏罚,则军威必张,贼难可弭。臣闻必不得已,去食就信。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须废也。赏罚,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敌,士之所难,欲其必死,宁可得也?臣既庸弱,当戎使,职司所见,辄敢上闻。惟陛下审其可否。"

会右丞阙,肃宗诏仆射、城阳王徽举人,徽遥举雄。仍除辅国将军、尚书右丞。寻转吏部郎中,迁平东将军、光禄大夫,郎中如故。

上疏曰:"帝王之道,莫尚于安民,安民之本,莫加于礼律。礼律既设,择贤而行之,天下雍熙,无非任贤之功也。故虞舜之盛,穆穆标美;文王受命,济济以康。高祖孝文皇帝,天纵大圣,开复典谟,选三代之异礼,采二汉之典法。端拱而四方安,刑措而兆民治。世宗重光继轨,每念聿修,官人有道,万里清谧。陛下劳日,躬亲庶政,求恤民,无时暂憩,而黔首纷然,兵车不息。以臣愚见,可得而言。自神龟末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岁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按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衡之人,以简用老旧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以共治之重,托硕鼠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箕敛盈门,囚执满道。二圣明诏,寝而不遵;画一之法,悬而不用。自此夷夏之民相将为乱。岂有余憾哉?盖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当今天下黔黎,久经寇贼,父死兄亡,子弟沦陷,流离艰危,十室而九,白骨不收,孤茕靡恤,财殚力尽,无以卒岁。宜及此时,早加慰抚。盖助陛下治天下者,惟在守令,最须简置,以康国道。但郡县选举,由来共轻;贵游俊才,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二清,下等为第三清。选补之法,妙尽才望,如不可并,后地先才。不得拘以停年,竟无铨革。三载黜陟,有称者补在京名官,如前代故事,不历郡县不得为内职。则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强暴自息,刑政日平,民俗奉化区矣。复何忧于不治,何恤于逆徒也。窃见今之守令,清慎奉治,则政平讼理;有非其才,则纲维荒秽。伏愿陛下暂留天心,校其利害,则臣言可验,不待终朝。昔杜畿宽惠,河东无警;苏则分粮,金城克复。略观今古,风俗迁讹,罔不任贤,以相化革,朝任夕治,功可立待。若遵常习故,不明选典,欲以静民,便恐无日。"书奏,会肃宗崩。

初,萧宝夤宝鸡市起逆,城人侯众德等讨逐之,多蒙爵赏。武泰中,诏雄兼尚书,为关西赏勋大使。未行之间,会尔朱荣入洛,及河阴之变,人情未安,雄潜窜不出。元子攸欲以雄为尚书,门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分。"孝庄帝曰:"宁失亡而用之,不可失存而不用也。"遂除度支尚书,加安南将军元颢入洛也,北中郎将杨侃从驾北出,庄帝以侃为度支尚书。及乘舆反洛,复召雄上。雄面辞曰:"臣不能死事,俯眉从贼,乃是朝廷罪人,纵陛下不赐诛罚,而北来尚书勋高义重,臣宜避贤路。"庄帝曰:"卿且还本司,朕当别有处分。"遂解侃尚书。

未几,诏雄以本官兼侍中、关西慰劳大使。将发,请事五条:一言悬租调,宜悉不征。二言简罢非时徭役,以民命。三言课调之际,使丰俭有殊,令州郡量检,不得均一。四言兵起历年,死亡者众,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见存耆老,请假板职,悦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五言丧乱既久,礼仪罕习,如有闺门和穆、孝悌卓然者,宜表其门闾。仍启曰:"臣闻王者爱民之道有六:一曰利之,二曰成之,三曰生之,四曰与之,五曰乐之,六曰喜之。使民不失其时,则成之也;省刑罚,则生之也;薄赋敛,则与之也;无多徭役,则乐之也;吏静不苛,则喜之也。伏惟陛下道迈前王,功超往代,敷春风而鼓俗,旌至德以调民。生之养之,正当兹日;悦近来远,亦是今时。臣既忝将命,宣扬圣泽,前件六事,谓所宜行。若不除烦收疾,惠孤恤寡,便是徒乘官驿,虚号王人,往还有费于邮亭,皇恩无逮于民俗。谨率愚管,敢以陈闻,乞垂览许。"庄帝从之,因诏民年七十者授县,八十者授郡,九十加四品将军,百岁从三品将军。

三年,迁镇南将军、都官尚书、行河南郡。普泰时,为镇军将军、殿中尚书,又加卫将军、右光禄大夫秦州区大中正。太昌中,又除殿中尚书兼吏部尚书。寻除车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仍尚书。永熙二年三月,又兼吏部尚书。于时近习专恣,请托不已,雄惧其谗慝,不能确然守正,论者颇讥之。

出帝南狩,雄兼左仆射留守京师。永熙末,兼侍中。帝入关右,齐献秦武王至洛,于永宁寺集朝士,责让雄及尚书崔孝芬、刘钦、杨机等曰:"为臣奉主,扶危救乱。若处不谏诤,出不陪随,缓则耽宠,急便窜避,臣节安在?"诸人默然不能对。雄对曰:"当主上信近臣,雄等不与谋议;及乘舆西迈,若即奔随,便恐迹同党;留待大王,便以不从蒙责。雄等进退如此,不能自委沟壑,实为惭负。"王复责曰:"卿等备位纳言,当以身报国,不能尽忠,依附谄佞,未闻卿等谏诤一言,使国家之事忽至于此,罪欲何归也!"乃诛之,时年五十。没其家口。

家族成员

父亲:辛畅,曾做过汝南郡及乡郡二郡的太守

二子:辛士璨、辛士贞,逃入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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