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学院 :省公办学校

更新时间:2024-09-20 17:30

辽宁教育学院是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由原教育厅所属13家事业单位整合组建而成,主要负责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育管理研究、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承担全省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为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评价、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学生资助、教育基金募集与管理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办学条件

目前,辽宁教育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党政群管理机构12个——党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财务审计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培训工作处、资产管理处、服务保障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团委;研究与业务机构12个——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辽宁省教育评估中心、辽宁省教师发展指导中心(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辽宁省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辽宁省教育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心、辽宁省教育服务区域发展中心、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基金募集管理办公室、《现代教育管理》编辑部;教学及教辅机构7个——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教育系、体育教育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公共基础教学部、图书馆(档案馆)。此外,辽宁教育学院管理经营机构1个——辽宁爱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属学校4所——辽宁省实验中学辽宁省实验学校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辽宁省孤儿学校

历史沿革

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安排部署和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103次会议决定,省教育厅整合原教育厅所属13家事业单位设立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教师职业学院),于11月24日挂牌成立。 

2019年5月22日,经教育部批复同意,省政府将辽宁教育学院与辽宁艺术职业学院资源整合,设立辽宁教育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辽宁函授学院、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简况。

1.辽宁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

辽宁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创建于1956年3月。它是在原辽宁省速成师专附设的干部培训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是一所培训中小学和县区教育行政领导干部的专业学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逐步转向正规化并扩大规模。1957年8月,全省中小学四所干校合并,设组教科、总务科、图书馆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学、心理学三个教研室,教职工70人。1958年,小学干校又分散到各地,省教育干校负责培训中学和县区教育行政干部的单一任务。1961-1966年,转为短期(半年)轮训,先后培训了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校长、教导主任、小学校长、县区教育局长、职业中学校长、农业中学校长共9期,约2500人。

2.辽宁函授学院

辽宁函授学院成立于1962年。当时正值院校调整,鞍山市、抚顺师院,丹东市朝阳市、本溪师专和锦州教师进修学校相继下马。省教育厅决定将下马院校中能胜任大学课程的教师以及图书、设备调往丹东,与省教师进修学院函授部的全体人员在丹东成立辽宁函授学院。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和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四个系。教职工有140多人。1962-1965年相继招收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函授生7000人。1973年,辽宁省教育局决定从辽宁函授学院抽调部分教职工到大连辽宁师范学院成立函授部,并在下乡知青中办中文、数学两个专业的函授教育,共招函授生2000人。1978年2月,省教育局决定撤销函授部,有14名教师、干部调入辽宁教育学院。

3.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

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是1957年10月在辽宁省教育厅中小学教研室和辽宁省速成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是省教育厅指导全省中小学(含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的研究机构,是教育厅的“助手”和“参谋部”。它的任务是检查和指导中小学教学工作,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短期培训在职骨干教师。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为辽宁省教育厅的直属处级单位,党的关系隶属于教育厅机关党委。设党总支、办公室、教务科、行政科、图书馆和马克思列宁主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史地、教育、业余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朝汉语12个教研室,1960年增设教材编审室。全院教工78人,其中领导干部3人,教研员56人,职员16人,工人3人。

上述三所院校是辽宁省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中期中小学教学研究、教育行政干部和师资培训的基地,为培养普教人才,推进普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辽宁教育学院的建立输送一批骨干力量。

4.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为了解决中小学用书问题,省教育局于1969年1月筹建了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后改为中小学教研室。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名义上是教学研究机构,实则是教材编写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编写辽宁省中小学(含朝鲜族蒙古族中小学)各科通用的课本,也曾围绕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的需要开展一定的教学研究活动。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初建时隶属于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属的文教组。1972年辽宁省教育局成立,隶属教育局领导。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设负责人,下面按军队编制设两个排,编写中学教材的为一个排,排下按学科分班。1969年6月以后,由于教材编写任务不断变化,人员随之变动,排的建制已名存实亡。当时队伍不固定,没有明确的编制,多时达90多人,平时40人左右,绝大多数属临时借调。

学院组建

辽宁教育学院的建立是辽宁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由于“四人帮”对教育事业的严重干扰和破坏,辽宁省中小学师资质量处于建国以来最低时期。教师中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人不能胜任教学任务,约有百分之十的教师根本上不了课。为了扭转这种状况,尽快提高学校干部和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1977年7月,中共辽宁省教育局委员会向省委、省政府呈送《关于成立辽宁教育学院的请示报告》。1977年8月,辽宁省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辽宁教育学院的批复》。“批复”指出,“为适应学校大治快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校干部和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需要,经省委研究决定成立辽宁教育学院”,并指出,辽宁教育学院作为省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教务处、总务处、干部培训部、北京体育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研究部、教育科学研究室等8个部门。

1977年9月,省教育局党组批准成立筹建辽宁教育学院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潭、赵天和李熙三人组成,负责党政领导工作。

197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为辽宁教育学院书写了校名,按郭老的手书制成校牌校徽。

1978年12月,经省委批准,正式任命赵天等五人组成学院的领导核心

辽宁教育学院成立后,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学院的地位,待遇作了明确规定。

1979年2月25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辽宁教育学院按高等学校待遇。

1984年3月24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教育学院重新备案的通知》指出:辽宁省13所教育学院符合教育部《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关于教育学院审批程度的规定,准予备案。辽宁教育学院享有本科高等师院的地位和待遇,列入高等学校名单,切实落实高校应有的各项待遇。

1986年11月18日,经省政府批准恢复辽宁省教育行政干校,并改名为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同辽宁教育学院合署办公,一个领导班子,两块牌子。

1986年12月21日,在中共辽宁省第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提出:“调整、提高、发展各类成人教育,重点抓好岗位培训。加强、扩大省教育学院……”。

1987年1月9日,副省长林声主持召开了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的办公会议。省教育厅、计经委、财政厅、人事局、编委办、高教局和省教育学院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四川省教育厅起草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责承省教育厅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具体意见,加以修改,由省政府转发各地。同年8月12日,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的意见》。

1993年3月,省教委为了加强教育学院建设,也制定出《关于加强辽宁教育学院建设的几点意见》。

性质与目标

1981年10月,学院制定的《辽宁教育学院暂行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中指出:“辽宁教育学院是培训、提高中等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的一所高等学校”。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训中等学校、师范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的领导干部;对不足大学本科毕业程度的高中教师进行函授教育;研究中小学、幼儿、民族、职业和业余教育的教材和教法,提高教学质量,研究和推广现代化教育手段”。

1982年10月21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教育学院是承担培训中学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具有师范性质的高等学校,是我国社会主义师范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7年8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我省教育学院应成为师训、干训基地和教学、资料、实验、电化教育、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使文化程度没有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中学在职教师,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或国家要求的学历标准;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长远任务则是负责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的终身教育,更新他们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识教育事业的质量”。

1993年3月24日,省教委制定的《关于加强辽宁教育学院建设的几点意见》明确指出“辽宁教育学院既是成人高校,属于我省成人高校序列,又是全省中小学师资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网络的中心”。“辽宁教育学院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是要集中力量把自己办成全省的师训中心、干训中心、教研中心。同时,还要继续发挥在电化教育、信息资料、教育改革实验、教育科研等方面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的多种功能。省教育学院应是教委在通识教育工作方面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

学院发展情况与最终与沈师合署办公

辽宁教育学院建院之后,经历了在机构不健全、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短缺,各种办学条件、办学环境很差的情况下,全院教职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开始了干训、师训、教研等各项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辽宁省教育学院已发展成为各种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各种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优美的成人师范高等院校,成为辽宁普教事业培训干部、教师、指导教研工作的重要基地。

1.机构和编制

建院初期,省编委批准学院暂编为150人,1978年11月9日,省编委批准学院增加编制193人,总编为343人。

1984年,学院的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置了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史、教育管理、艺术、外语等八个系和中学教研部、小学教研部、职业教研部、民族教研部、院刊编辑部。此外,新建了院长办公室和财务处,图书馆升格为处级单位,学院的中间层机构由1983年以前的11个增加到21个。

1986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同辽宁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对全院编制又做了核定,全院总编制881人,中层机构增加到30个,为学院今后的发展和建设奠定了基础。

1996年以来,辽宁教育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委的领导下,遵照省政府(1996)2号文件精神,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构建“研训一体、管训结合”的办学模式,对机构进行了调整,中层部门为36个,附属机构为3个。实行了教职工、干部的聘任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组建省、市、县(区)和中小学教师任职校的研训工作网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干部的政治素质、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和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上来,发挥学院在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服务方面的“基地”、“龙头”和“指导中心”的作用。

2.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办学成效令人瞩目

1984年开始,干部培训工作全面展开,不仅有本、专科的学历达标培训,各种短期培训,而且还开展了岗位职务培训、“专业合格证书”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师训工作从中学实际出发,采取脱产、函授、业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学历达标、“专业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单科或多科的短期培训、初、高中教师的“三沟通”培训等多层次、多规格的培训。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初、高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为辽宁省普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教研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小学教研部成立,原教研部改为中教部,整个教研机构已经完备,教研队伍扩大,人员素质提高,教研工作全面开展起来。积极开展了多学科的教材编写和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改典型经验,开展教学检查、指导和评估,推进全省中小学的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的改革,以及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为了适应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学院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部应运而生。它协助省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全省职业中学的建设,从开始起步到规模发展;积极推进职业中学的教材建设和教育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截至1995年,全省已有职业高中530余所,在校生16.5万余人,已形成规范化、系列化教育格局,为全省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

科研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果,学院的科研工作立足于基础教育,与师训和教研工作密切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国家级和省级立项和获奖的项目不断增加,同时带动了基层中小学校科研队伍的建设和科研水平的提高。2002年教育部正式批准辽宁教育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