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台遗址 :商代晚期都城朝歌的重要遗存点

更新时间:2023-08-15 17:33

鹿台遗址是商代晚期都城朝歌的一个重要遗存点,位于淇滨区钜桥镇刘寨村西, 淇河东岸、北岸。

鹿台遗址东西、南北均长约2.5千米,文化层堆积厚约3米,上层为汉文化,其次为周、商、龙山及仰韶文化。在其遗址上巳节发现了白石灰房基以及石斧、石铲、石刀、陶鼎、陶钵、骨锥、骨针、骨簪、玉器等文物。鹿台是《封神演义》故事的起源地之一,是帝辛妲己歌舞祭天的宫殿区。经过历史变迁,鹿台由原来的大平台被分割为6个小平台,其中4个已成平地,只剩下2个。

鹿台遗址于2000年9月25日成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传说故事

鹿台,又名南单台,相传是商朝殷纣王为了讨好妲己、游猎赏心所建造的宫苑建筑,位于朝歌附近的淇河岸边。商纣王当年修建了盖世无双的鹿台,其工程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新序·刺奢》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相传,鹿台上建有宫室楼,极为富丽豪华。“台高插汉,榭耸凌云。”“鹿台朝云”与“钜桥夜月”是当地“淇园八景”之一。修建鹿台时帝辛一开始派姜子牙(姜子牙)当监工,姜子牙极力阻谏,殷纣王不听,姜子牙只好弃暗投明,投奔周室。商纣王又派心腹崇侯虎当监工,用了7年时间才最终建成,耗费了大量金钱和人力。位于淇河东岸的那座用黄土堆砌而成、现在已经分成六个土堆的鹿台遗址。其实,在淇河西岸的淇县境内,也有一座鹿台,这就是位于县城西8公里金牛岭一带的,今北阳镇大水头村的破庄鹿台遗址。这处鹿台,也是一个有着说不尽道不完历史故事的古代遗存。《太平寰宇记》曰:“鹿台在县西二十里,帝王世纪云:纣造,饰以美玉,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仞。余址宛然在城内,即纣投火处。纪年曰:姬发擒纣于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耳。”乾隆九年《淇县志》记载:“鹿台在县西十三里,南阳社地方,即殷纣集财处,按《周书》散鹿台之财,按《史记》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按刘向新序》,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仞,今遗址尚存。”鹿台遗址既有部分历史真实性,也有民间传说的演义成分。淇河两岸曾是3000多年前帝辛活动的地方,他在此留下的传说和遗迹不胜枚举。其实,就鹿台而言,当年殷纣王修建的目的并不单纯为了个人享乐,也是为国家大事着想。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意思是加重全国税收,将钱粮财宝收藏在鹿台之上。所以说,鹿台既是纣王观赏淇水游览散心的去处,也是国家的钱库所在地,现在有人称之为“中华第一金库”。在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中,殷纣王的军队“前徒倒戈”,以至于“血流漂杵”,全军覆没,殷纣王一看大势已去,就仓皇登上鹿台,“蒙衣其珠玉,自于火而死”。鹿台相传为帝辛积财之处,隶书记载有“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之说。

名称由来

鹿台为台之讹,实际上是储存物品的仓库。因为字体形似,故而后世将廪台讹为鹿台。历来只说鹿台为帝辛行宫,将鹿订正为廪,即明白此建筑的真正性质。1973-1974年,黄盛璋曾发现,战国时府、库、仓、廪,也是制作兵器、礼器车器以及田器的场所。史料表明,姬发克商后曾“散鹿台之钱”,可见,廪台至少是库藏大量田器的重地。

地理位置

淇县城西十五里太行山东麓,帝辛所建:“其大三里,高千尺。”是殷纣积财处。《全本史记》记载:“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纣建鹿台七年而就,工程之大不言而喻。

遗址概况

鹿台遗址在浚县城西24公里钜桥镇刘寨与申寨之间,西南两面濒临淇河,面积100余亩。原本是一个大的土堆遗址,年深日久,遗址被分割成六块台地,所以又称陆(六)台、六鹿台,被分割后形成的小鹿台又有各自的名称,从东向西排列有序。六鹿台中有4座鹿台在上世纪“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被严重破坏。到1980年文物普查时,二、六号台地被夷为平地,三号台地仅存667平方米,四号台地幸存2668平方米,唯有一号、五号台地保存完好。剩下的两座鹿台作为古代鹿台遗址,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于2000年9月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观其四周断崖暴露遗迹,可见文化层堆积,厚约3米。上层为两汉文化,下面依次为周、商、龙山及仰韶文化。遗址中文物种类繁多,有石斧、石镞、石、石镰,彩陶钵残片、鼎足、鬲腿,骨锥、骨簪、骨镞,铜镜、铁、铁钩镶等。省、地文物工作者对该遗址曾数次考察,采集了实物标本,一致认为是一处历史价值很高的古文化遗址

诗词

《鹿台止作二首》 释行海

宋代   释行海

九州烟景杂尘埃,自爱吾庐住鹿台。

百计不如归最好,五行只可问无灾。

野园日暖花争发,贪屋春深燕自来。

王戴风流千载下,水声山色更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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