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2002年创办于北京的研究所

更新时间:2024-09-20 14:23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它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1977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基础上正式组建。1978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改建为国际法研究室。2002年10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国际法研究室基础上成立国际法研究中心,作为与法学研究所平行的院属所级机构。200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际法研究中心正式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

学科贡献

国际法研究所长期以来扎实推进学科建设,科研实力和综合影响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本所国际法优势学科依托国际公法和国际人权法两个研究室,涵盖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海洋法、人权法、条约法、国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多个专业方向。国际经济法重点学科依托国际经济法研究室,涵盖国际贸易法(包括WTO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环境法、海商法等多个专业方向。国际私法学科依托国际私法研究室,涵盖冲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等多个专业方向。自成立至今,各学科均形成了规范完备的学科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研究梯队。

作为国际法研究所的前身,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和国际法研究室是改革开放后国内最早恢复国际法专业研究的团队之一,为中国国际法学的奠基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际法基本理论方面,早在20世纪60年代,本所学者就出版了两部代表性译著:彼•斯•罗马什金等主编,刘楠来、魏家驹等译的《国家和法的理论》(法律出版社1964年版)和格·伊·童金著,王可菊等译的《国际法理论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版)。他们首次向国内学界介绍了苏联国际法基本理论和与国际法发展动向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是国际法基本理论在中国的早期引入者。

海洋法领域。1973年12月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美国纽约拉开序幕,本所国际公法学者全程跟踪会议进程,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讨论,为与会中国代表团建言献策,成为中国海洋法研究领域的主要先行者。苏联学者拉扎列夫著,吴云琪、刘楠来王可菊译的《现代国际海洋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是国内最早介绍国际海洋法发展的成果。1986年刘楠来、王可菊与柳子亚、虞源澄、倪轩等合著的《国际海洋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对国际海洋法有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成为当时国内最全面、系统的国际海洋法专著,联合国出版的《海洋法公报》将该书列为国际海洋法领域的重要中文著作。此后,刘楠来等合译的《各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选编》(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更是被政府机关和各大院校普遍作为参考资料。2008年9月,王翰灵副研究员牵头成立了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后改为国际法研究所)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2015年10月,该中心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属中心。王翰灵副研究员参编联合国海洋管理英文教材《海洋活动管理的生态系统方法》(联合国出版,2011年版)。

航空法领域。1961年、1963年和1971年,国际社会先后通过东京海牙蒙特利尔等三个“反劫机”公约,中国是上述三个公约的缔约国。1983年卓长仁等将民航296号班机劫持到韩国,引起举国上下震动,各方面对如何才能把他们引渡回国加以惩处十分关注,而当时国内却没有这方面的完整理论。1985年赵维田的专著《论三个反劫机公约》(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开创了国内研究航空刑法的先河,弥补了国内劫持航空器国际犯罪研究的空白。此后,赵维田又相继在台湾地区和大陆出版了两版《国际航空法》,是国内首部系统涵盖国际航空法学各个分支领域的学术著作,标志着国内学者开始构建航空法理论体系。

国际刑法领域。20世纪80年代,国际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律学科,其地位尚有争议。在林欣的《国际法中的刑事管辖权》(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出版之前,国内既没有国际刑法的系统性研究成果,也鲜见就国际刑法开展专门研究的成果。林欣的著作一定意义上填补了中国国际法研究领域的学科空白,堪称国际刑法研究的奠基之作。

人权法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在社科领域较早开展人权研究的学术机构之一。1991年6月,法学研究所主持召开全国第一个人权理论研讨会。同年,由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刘海年任团长,信春鹰、李林、林地等参加的首个人权考察团赴北美考察,在国际上引起广泛关注。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成立,成为中国大陆成立的第一家人权研究机构,由王家福、刘海年研究员担任联合主任。中心依托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的研究力量,在开展人权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人权教育和人权国际交流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国际人权法学科研究,国际法研究所于2009年成立国际人权法研究室,集中了一批以人权法为主要研究领域的优秀学者。目前人权研究已经形成特色鲜明、成果丰硕、国际法与国内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老中青队伍有机结合的良好局面。

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法专业的一个新兴分支,在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时期并未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但这没有影响到前辈学人对国际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不懈探索。他们在国际经济法重大理论问题上勇于突破,锐意创新,对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而独特的贡献,也诞生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专家,包括芮沐(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曾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盛愉(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曾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徐鹤皋(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曾任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主任,后任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李泽锐(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任继圣(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曾任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副主任,后任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魏家驹(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海商法)、姚壮(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海商法,后调任外交学院)、陶正华(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曾任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主任)等,可谓群星璀璨。

中国的国际私法学科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1949年之后,虽有大学开设国际私法课程,但授课内容援用当时苏联的国际私法体系,学习和研究国际私法时参考的也是苏联国际私法学者的著作,还没有中国学者自己编写的教材。1981年,姚壮和任继圣共同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国际私法教材《国际私法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是新中国国际私法研究的先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回归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日益增多,沈涓的专著《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通过分析现代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状况和调整法律冲突的障碍,提出了若干调整区际法律冲突的方法,对中国未来建立自己的区际冲突法律体系具有较大的启发意义。

科研成果

在过去的60年间,国际法研究所紧跟中国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本着“科研强所”“人才强所”“教学强所”“管理强所”四大战略和“走出去”“请进来”的基本思路,在国际法各学科领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全面、丰硕的成果。

截至2018年底,国际法研究所已出版学术著作170余部,译著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译文300余篇。此外,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还承担了大量的立法、司法论证和咨询任务,向中央领导机关、有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决策机构报送立法建议、研究报告或法律意见书300余篇,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好评。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作为专家提供论证咨询的议题涉及国际条约、协定的制定和修改,涉外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重大国际政治、外交和法律事件的预案或对策研究,中国提交国际人权机构的审议报告,重大国际经济案件的应对和处理等。为充分发挥本所作为党和政府在民主法治、人权建设、对外交流方面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积极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渠道献言建策,多份内部报告获得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

课题项目

国际法研究所还完成和承担了大量重大、重点课题项目。国际法研究所目前有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包括刘敬东主持的“海外利益法律保护的中国模式研究”项目、戴瑞君主持的“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分析与制度设计研究”项目和孙南翔主持的“国际裁决的合宪性问题研究”项目。

2018年以来,国际法研究所立项课题25项,结项课题17项,目前在研课题共计34项。具体完成中央有关部门交办重要课题6项。

自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启动以来,国际法研究所积极参加,成效显著。目前共设4个研究类创新项目,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国际法保障研究”项目、“‘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国际经济法治危机及对策研究”项目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实施及发展”项目,全面涵盖中国当前国际法治建设的重大主题。

2019年,国际法研究所承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领导交办委托的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治状况与投资风险调研”。该项目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国际法和国别法两个视角,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实地调研。调研活动将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和法治水平、“一带一路”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中国企业面临的障碍和风险以及“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力争形成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扎实成果。

学术交流

国际法研究所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不断建立和发展良好合作关系。在国际交流方面,先后派出访问学者和进修生160余人次,接待来访外国学者300余人次,主办或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70余次。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本所研究人员先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丹佛大学兰德公司、美国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英国牛津大学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荷兰人权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所、挪威人权研究所、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和人道法研究所、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等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进行学术访问。

自2004年以来,国际法研究所连续主办了15届“国际法论坛”。作为对国际法学科“全覆盖”的国际性会议,论坛主题广泛涉及同时期国际法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法研究所的“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为国内外国际法学者交流思想、探讨学术提供了重要平台。2010年起,国际法论坛纳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系列,在新的高度继续发展。2019年是国际法研究所正式挂牌10周年,国际法研究所将以国际法论坛的成功经验为基础,组织举办四个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包括“金砖国家法律论坛”、“中拉国际法治论坛”、“‘一带一路’法律框架国际论坛”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论坛”,以论坛带动各界对国际法治重大问题的关注,以论坛推进多边学术合作与交流。

以正式挂牌建所10周年为契机,国际法研究所将继续按照中央“三个定位”要求,坚守思想阵地,加强智库建设,聚焦创新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努力打造面向世界的学术平台,继续招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我们将倾全所之力,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国际法学研究水准的高质量系列学术著作,夯实本所作为国际法研究国家队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基础,不断扩大本所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努力提升中国国际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我们将持续追踪国际法前沿动态,反映国际法实践的新问题和新趋势,为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国际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提供一个重要的交流平台。我们愿与所有从事国际法科研、教学、实务的同仁一道,为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而不懈奋斗。

参考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法学网.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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