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更新时间:2023-09-14 17:41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起并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城区干面胡同53号,理事长为贝晓超。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守护生命与健康,红十字救在身边”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行动力、最具创新力、最具影响力的基金会”。业务范围为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募集资金和物资。构建红十字公益服务体系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责任扛在肩上,启动“天使之旅”人道救援行动,向灾区一线派出工作团队,调研灾区群众需求,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2008年、2013年、2018年、2023年连续四次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全国5A级基金会”;2010年、2015年、2021年连续三次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产生背景

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及历史沿革具有深厚的文化历史基础。一是西方红十字的“人道”理念传入中国后和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契合,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提供了社会基础;二是日俄战争引发的救护活动催生了中国红十字会。

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后,首先于19世纪80年代传到我国台湾。1894年7月甲午海战后,开始在中国大陆传播。旅日侨胞孙实甫,由于长期在日本经商,习见日人深获红十字会之益,感受到红十字会活动对中国苦难群众的重要和必要,遂与志同道合者翻译国外红十字组织的章程,广为传播西方“人道”理念。

历史沿革

1904年2月(清光绪三十年),在我国东北旅顺口,日俄双方为争夺在中国的特权,爆发了日俄战争,数十万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在旅顺的外国侨民都由本国政府或红十字会出面,接运撤离战区。宣布中立的清政府也派船接运中国同胞,遭到俄罗斯帝国的拒绝,船只不准入港。为救护中原地区难民,上海海关道沈敦和等人出于义愤,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这是中国最早的和红十字有关联的组织。为得到国际上的承认,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约大臣吕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等人在上海邀请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协商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当年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清政府得知后,立即予以承认,并拨白银10万两作经费(各地绅商及衙门也劝募20万两白银)。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早期的中国红十字会是由中外合办、政府拨款资助并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实际为新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事宜。会议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改组报告,并亲笔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61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在国际上,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1950年9月5日电告红十字会协会,并派代表参加第21届理事会。1952年,我国政府外交部长宣布承认1949年修订的日内瓦四公约,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国务院以63号文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国内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各级组织相继恢复,各项工作渐渐走向正常,开始走上发展壮大的道路。1979年2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985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明确提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重点在国内;中国红十字会是全国性的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是政府的助手;到1989年,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恢复和建会,基层组织达到8.7万个,会员850万。

1990年2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开始酝酿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在各方面努力下,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主席令公布施行。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红十字会工作做了规范,从此,中国红十字会走上依法建会的轨道。1994年4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当选为会长,国家主席江泽民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起并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2008年、2013年、2018年、2023年连续四次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全国5A级基金会”;2010年、2015年、2021年连续三次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截至2023年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累计公益收入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累计公益支出超过110亿元人民币,先后荣获7次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共有8个公益项目获奖。

机构文化

机构宗旨

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

机构使命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守护生命与健康,红十字救在身边”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行动力、最具创新力、最具影响力的基金会”。

机构标识

科学技术和人道公益的携手,是“院士+博爱基金”最显著的特色。基金标志的设计思路,也仅仅围绕这个特点。LOGO的主体是一个变体的“S”,英文科学Science的首字母,中间的连接部,是一个红十字的变体,代表红十字运动的人道公益精神,而开放的红十字结构,象征着开放、创新、不断前行的人道服务体系,而从整体结构上来看,两个紧紧契合的半圆,也隐含着华族传统文化的代表——阴阳鱼形象,凸显了基金的中国特色。红色代表着生命,正与“院士+博爱基金”强调的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宗旨一致。

机构运营

组织管理

领导人员

参考资料

组织架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资产部、品牌传播部、法务风控部、赈灾发展部、应急救护部、医疗救助部、数字资源部、健康促进部、海外项目部。

志愿者管理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基金会登记注册,以自已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自然人。申请成为基金会志愿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 热爱红十字事业,认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志愿者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申请成为红十字志愿者或者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应经法定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陪同。(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三)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能力、时间和身体素质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自愿、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二) 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三)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四)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基金会信息和他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五)正确使用基金会标识,妥善保管和使用志愿者证件;(六)不得以红十字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七)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凡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红十字志愿者,将被撤销红十字志愿者资格。(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或本管理办法的;(二)利用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三)滥用红十字标识及基金会标识的;(四) 其不当行为损害红十字会形象和声誉的:(五)向基金会申请自愿退出的。

业务范围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二)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三)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关注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四)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资助和支持教育 事业;(五)扶危济困,敬老助残,资助和支持老年福利事业;(六)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公益合作;(七)开展符合本会宗旨和红十字特色的公益活动;(八)广泛募集公益资金,增加基金来源,按照合法、安全、 有效的原则,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机构章程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开展境外募捐活动须事先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同意。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公益项目

社区发展

中国红基会致力于协助社区居民依靠和发掘社区自有资源和能力,引进国际标准的社区治理和防灾 减灾硬件规范,提供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生产生活 水平,促进社区生态系统协调发展。自主实施的第一批“博爱家园”于 2015 年 3 月正式启动,在汶川县受 灾地区援建了 22 个村庄,总金额 770 万元,受益人口约 6 万。截至 2016 年底,共援建 128 个博爱 家园项目,投入金额 3237.893241 万元,受益人口超过 19.2 万。

教育促进

中国红基会实施教育促进类公益项目,包括援建红十字书库、博爱学校、资助博爱助学金、等子项目,旨在通过改善贫困地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水平,建立学校健康体系和素质教育社团体系,从而促进城乡机会平等和社会均衡发展。2016年推出“博爱校园健康行动”,聚焦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健康问题,援建博爱校医室、培训校园医生、开展学生健康教育等,建立贫困偏远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与卫生保障体系,推动校园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国际援助

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部署和中国红十字援外工作安排,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丝路博爱基金”,致力于优化“一带一路”人道服务供给,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服务区域,建立全球应急救护走廊,建立救护站,培训医疗人员,并对沿线有迫切人道需求的人群进行救助。

公益倡导

一直以来,中国红基会通过公益行动,传播公益理念,努力倡导政府行为转变和政策改良,凝聚政府、 市场和社会三方面资源,改善最易受损人群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从 2013 年开始,为推进中国贫困大病儿童 医疗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呼吁更多社会关注和联合行动,中国红基会携手多家公益机构成立儿童大病救助 联盟,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共同举办“中国儿童大病救助论坛”;创新推出企业参与公益新模 式——“中国红行动”,在中国红基会、优秀爱心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可持续的、全民参与的公 益平台;同时,还通过编译、制作和出版《人道公益系列报告》、《RED•红》杂志,资助开展红十字运 动文化和理论研究,促进红十字精神和理念在中国的扎根和传播。

国际学院

红十字国际学院(IARC)是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支持下,由中国红十字会、苏州大学、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创办,落户于美丽的百年学府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的全球第一所专门致力于人道主义工作人才培养、红十字运动研究、红十字文化传播以及国际人道交流合作的教学科研机构。

医疗救助

关注和保护最易受损人群的生命与健康,是“红十字天使计划”的核心宗旨。目前中国红基会的医疗救助项目主要是资助贫困重症人群(特别是儿童)的治疗费用,构筑最易受损人群生命与健康保护的底线。

健康干预

关注和保护最易受损人群的生命与健康,是“红十字天使计划”的核心宗旨。目前中国红基会的健康干预类公益项目主要支持改善边远不发达地区乡村基础医疗条件,旨在构筑最易受损人群生命与健康保护的底线。

赈济救灾

“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一直以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积极动员人道资源,先后开展驰援5·12汶川地震5.6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彝良地震、5·2芦山地震、定西地震、和田地震、2013年东北洪灾、威马逊风灾、鲁甸地震、河南洪灾、山西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救助渠道

捐赠者可进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选择在线汇款,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短信捐赠等方式进行捐赠。

捐助回报

凡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的,统一向捐款方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捐赠专用收据,捐款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捐赠1万元(含)以上,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颁发捐赠证书;

捐赠10万元(含)以上,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颁发捐赠纪念牌;

捐赠100万元(含)以上可以安排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

依据捐赠数量和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规定,可由中国红十字会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领导为捐赠企业或个人颁发中国红十字会勋章、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及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等荣誉;

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获得荣誉

2008年、2013年、2018年、2023年连续四次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全国5A级基金会”;2010年、2015年、2021年连续三次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截至2023年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累计公益收入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累计公益支出超过110亿元人民币,先后荣获7次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共有8个公益项目获奖,包括:红十字天使计划中国红行动嫣然天使基金春雨行动小天使基金、“心拯救,一包药”、“新站·新健康”博爱卫生站、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等项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获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首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SGS全球社会组织对标审核双重认证的基金会,获评《公益时报》中国慈善榜“年度榜样基金会”、《南方周末》中国基金会品牌榜TOP10、《中国慈善家》联合新浪微博主办慈善盛典“年度榜样机构”、《界面新闻》透明慈善公益基金会(第一名)、微博联合清华大学共创“公募基金会公众影响力榜”(第一名)等多项荣誉。

相关影响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参与了历次重大灾害救援,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责任扛在肩上,共启动85次“天使之旅”人道救援行动,向灾区一线派出工作团队,调研灾区群众需求,开展救援救助工作。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于2012年启动 “赈济家庭箱”项目,秉承“一箱救灾物资,一户受灾家庭,一周应急生活”的理念,通过标准化的物资采购和完整的发放体系为受灾群众提供专业的援助服务。十年来已向受灾地区发放“赈济家庭箱”244077只,覆盖我国27个省、市、自治区和两个国家,并建立起常态化备灾机制,根据灾害易发生的地域情况,按照可辐射范围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六个备灾库,同时配套物流运力,可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将社会爱心化作受灾群众最急需的物资运抵受灾地区,极大地提高了灾后人道救助效率。

相关代言人

李宇春

2006年3月19日,在众多玉米(李宇春歌迷)的建议和李宇春本人的支持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设立玉米爱心基金,这是我国首个由歌迷捐设和命名的专项基金。玉米爱心基金设立以来,先后支持了大病儿童救助,博爱卫生院(站)、博爱新村、博爱学校援建,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救灾赈济等公益项目。2019年3月10日,在李宇春的支持下,玉米爱心基金发起“黄房子(The Yellow House)——美学启蒙公益项目”,成为基金的主打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向乡村学校援建艺术教室、捐赠美育设备和教材、组织美学课程和活动等形式,为信息相对闭塞、条件相对落后的乡村学校的孩子们打开一扇美与爱的窗口。

相关事件

汶川地震天价帐篷风波

2008年5月5·12汶川地震之后,当时网上有传言,中国红十字会某官员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采访时表示,将送往灾区价值1300万元的1000多顶帐篷。经计算,每顶帐篷高达1.3万元,网友纷纷跟帖表示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向灾区运送的帐篷平均每顶1174元,而不是网友所说的每顶1.3万元。截至2008年5月19日,一共向灾区送去了价值1540多万元的帐篷13114顶。

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了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从中能看到,她开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发博解释说她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 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出声明,宣布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

原昆明红十字会副会长贪污

《广州日报》2011年7月24日报道,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姮在7月22日因被指控贪污接受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从2006年到2007年间,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另外,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公诉方调查后认为,阮贪污的数额达5.6万余元,已经构成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09年,阮姮被保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豪华配车争议

2011年8月9日,时任《博客天下》杂志副总编吴晨光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车库内停着若干辆豪华公车,红十字会司局级以上领导每人配车两辆,目的是应对北京的机动车限号措施。

对于此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总会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1月《关于增加中国红十字会公务用车编制的函》,核定该会公车15辆。目前,在职和退休的副部级干部每人配备一辆专车,其他领导每人一辆一般公车,车辆由国管局统一配发,所谓“每人两辆豪华公车”属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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