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1 12:05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办学声誉,自成立以来,为社会输送各类音乐人才近2000余名。2003年启用新建的大型音乐楼集琴房、电钢琴室、MIDI制作室、多功能教室为一体,设计完美、功能齐全的大型音乐厅在西北五省堪称首屈一指,优良的教学设施、优雅的教学环境及全系教师敬业爱岗的教学态度,使得我系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

学院简介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下设两大专业方向: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院机构

音乐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工办、团总支、作曲理论系、音乐教育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等行政、教学机构。

专业建设

音乐学是1997年国务院新出版的《学科目录》将艺术学定为文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音乐学作为二级学科使用;同时,音乐学和舞蹈学等学科并列,作为三级学科使用;城市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发展到今天历经了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几个不同时期的发展,已有多届本专科毕业生踏入社会,承担了各自所属单位的音乐文化建设事业。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四项规划"制定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国尤其甘肃省高校音乐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向,我院结合现有师资和已有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整合教学资源,凝炼学术方向,明确科研任务,拟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和优势学科,在未来三年内(2009-2011年)重点建设音乐学(760.1510)、音乐表演艺术(760.1530)、作曲与作曲理论(760.1520)、音乐教育(760.1599)、舞蹈(760.30)五个学科,并以此为龙头,牵引和带动其他学科的发展,最终实现学科综合发展和整体提升的目的。

音乐学学科

本学科属艺术学中的二级学科。支撑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主干学科为和声学、曲式学、中国音乐史概论、外国音乐史概论、艺术概论等学科与课程。本学科的建设依托凝炼出了有特色的学科和学科方向,在省内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我院的重点学科。该学科自建成以来,积极组织,高效管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建设、学术交流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总体来看,本学科学术队伍层次较高,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0%,专职人员年龄都在50岁以下,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合理,研究方向明确、集中,是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队伍。

2006年9月举办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11届国际会议。

音乐表演学科

是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的招牌学科,有器乐声乐两个专业。

本学科共有专职人员16人,总体来看,硕士学位和即将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50%,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15%,本学科主要成员均在40岁以下,其中以30岁左右的年轻教师为主体,学缘结构互补,研究方向相互补充,是一支很有发展潜力的队伍。

作曲

本学科共有专职人员5人,总体来看,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0%,硕士毕业和在读人员占60%。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学缘结构合理并互补,研究方向集中。

2009年9月,与器乐系联合举办了"国际钢琴中国艺术节"。

音乐教育

本学科是我院最有积淀的学科,共有专职人员11人,总体来看,硕士学位和即将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5.5%,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54.5%,本学科主要成员均在45岁以下,其中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两人,以30-40岁左右的年轻教师为主体,学缘结构互补,研究方向明确,是一支很有生气和实力的队伍。

人员结构和科学研究水平都达到了较高的层次,如能得到有效的支持,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学科建设

基本原则

高度结合区域性、民族性特色均很浓厚的西北民族民俗音乐文化,有效利用城市学院作为综合性大学的综合人文社会学科优势,大力配合地方政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发展原则,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的舞台专门表演人才、中小学音乐师资及其它音乐行业专门应用型人才。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人才为目标,汇聚多方可调用资源的音乐学专家、学者等高级人才,系统推进并突出西北民族民俗音乐文化特色研究,创建西北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研究品牌,全面提升城市学院学院音乐学学科团队及建设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创造一流的民族音乐学科研成果,为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增砖添瓦。

基本思路

兰州城市学院领导集体制定的战略为指导,把握音乐学学科领域内的前沿发展动态,结合国家、行业及甘肃省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以培养服务于全省的城镇化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技术教育人才为宗旨。以民族音乐学性质的学科队伍建设为关键,以科学研究为纽带,以产出本学科领域内高质量、高层面的科研成果为标志,做好以"音乐学"为龙头的学科建设,深入挖掘、研究地域性、民族性特色极为浓郁的西北民族民俗音乐文化,为推动甘肃音乐文化的发展、构建社会、经济、文化和谐发展系统工程做出可落实性和可持续性的贡献,成为兰州城市学院对外彰显个性魅力的窗口。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53人,教授5人、副教授9人、讲师11人、助教15人、党政管理人员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学科带头人3人、教学科研双骨干3人、硕士22人。

基础设施

音乐学院现有教学楼一座、琴房楼一座,琴房130间、教室18间、电钢琴室1间、MIDI教室1间、数字录音棚1个、多功能教室4间,合唱教室1间、乐队排练室一间、舞蹈练功厅一个、音乐厅1个(508座)、排练厅1个、专家授课室2间、资料室一间。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厅是目前西北五省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音乐殿堂,拥有优雅舒适的环境及一流的设施。可以满足国内外各类音乐团体和艺术家演出,承办我省各种大型文艺演出,举办院系群众性音乐活动,开展音乐艺术教育活动。音乐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508座,配备有德国原装钢琴(SEILER)一台,法国NEXO音响,升降式合唱台。作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该音乐厅是弘扬中外高雅音乐文化、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科研成果

音乐学院教师在省级以上的课题有13余项,省级以上奖项42项,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论文160余篇,出版专著及参编教材5部。7人次获教育部优秀指导教师奖、国家五部委文艺汇演金奖、敦煌市文艺奖、全国优秀教师奖、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音乐学院学生在2004年"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五项全能比赛中获四项大奖;2006年"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五项全能比赛获五项大奖;2005年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合唱一等奖

一流的教学设施、敬业爱岗的师资队伍,音乐学院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

专业培养

教师教育本科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扎实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和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表演的基本问题;

2、具备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器乐演奏能力,在掌握本专业的演唱(奏)方法的同时,掌握一门(或多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能力或技术理论,以适应当今社会对于音乐表演艺术人才的多层次需要;

3、了解掌握当今世界音乐艺术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理论研究及教学科研的能力;

5、了解掌握一定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拓宽就业实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

四、主要课程:必修课

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含歌曲伴奏)、乐器演奏(中外乐器各一种)、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四年总周数为:208周。学生至少应修满169.5学分,包括公共课程63.5学分,专业课程106学分。专业课程中,必修课58学分;选修课中的限选课8学分,任选课32学分;地方和学校课程8学分。

实践性环节以及学生自学、课外复习、训练等不计算在总学时数内。

六、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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