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

更新时间:2023-11-09 17:20

卫兴华(1925年10月-2019年12月6日),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10月生,五台县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195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分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总编辑等职。1991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曾任第三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原地区《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全国综合性大学《资本论》研究会会长等。代表作品:《理论是非辨析》、《企业活力与企业行为约束机制》、《经济运行机制概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等。迎接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之际,被入选为“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之一、2013年6月获得与诺贝尔奖相对应的世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奖以奖励其为经济学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的卓越贡献。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9月25日,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6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人物经历

1925年,卫兴华出生在五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小学时,老师给他取名“卫显贵”,希望他将来荣华富贵。从小目睹日军暴行的他,在读中学补习班时,把名字改为“卫兴华”,立志抗击日寇、振兴中华。1946年,卫兴华参加了党的地下工作,1947年在解放区正式入党。后被捕入狱。他在狱中严守党的秘密,出狱后转到北平市继续从事地下工作。此后,卫兴华先后在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

2003年,被聘为中原地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组和政治经济学编写组的重要成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一时间在《光明日报》发表题为“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文。

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

2014年08月凤凰财经称他为“为人民说话的经济学家”

2014年09月凤凰网《巨匠》栏目称他为“真理的守护者”

2015年底,卫兴华获吴玉章特别贡献奖,他把100万元奖金无偿捐赠,用于支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及优秀成果奖励。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人物逝世

2019年12月6日1时52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与“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获得者,我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社会职务

曾任第三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科规划小组成员、全国综合性大学《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等。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福建师范大学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名誉理事,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学术成果

《经济运行机制概论》

卫兴华经济学文集》(三卷)

《政治经济学研究》(二卷)

《我国新经济体制的构造》

《市场功能与政府功能组合论》

《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企业活力与企业行为约束机制》

《理论是非辨析》

《政治经济学原理》

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家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文章900余篇。

获得荣誉

中国图书奖一等奖

世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届论文奖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二届论文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

教育部第一、二、三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1998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特等奖

中央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论文奖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最美奋斗者”个人

2019年8月27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的公示》公示为“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2019年9月25日,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人物影响

卫兴华教授是我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被境外媒体誉为中原地区《资本论》研究权威,在M理论和经济改革研究方面成果卓著,在我国经济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理论地位和巨大的学术影响力。1956年,纠正了苏联和我国经济学界在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加总计算上普遍存在的纰误。上世纪50年代,在全民所有制内部非商品经济论和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等理论观点流行的时代,明确肯定了全民所有制内生产资料的商品性质。1980年,突破了流行的生产力二要素或三要素论,提出了在经济学界影响广泛的生产力多要素论。

卫兴华在《学术月刊》1959年第11期发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研究方法问题》,认为否定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的生产资料是商品,“是忽视了不同国营企业之间的独立权利和利益,只看重了它们的统一面,而看落了它们的矛盾面。如果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那么必然导向否认价值规律在生产资料生产中的作用”。这个观点是国内较早提出的。1984年8月在太原市作报告时,卫兴华积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不赞同回避和反对使用“商品经济”概念。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问题。卫兴华提出,广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公有制经济外,还应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卫兴华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他在发表于《新湘评论》的《关于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若干理论问题》中,论述了“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的客观依据”。

尽管卫兴华教授赞成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反对将“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概念相混同,他认为前者只以公有制为基础,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而后者则包括。

国有企业改革的模式上,卫兴华主张应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要将一种模式绝对化。他认为,许多国有企业的亏损与管理不善有很大的关系,不能笼统地认为只是产权问题造成的。

“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很多,错解西方经济学的人也很多。”

“我觉得我们经济学界的意见、观点的差别还是很大的,各自为战、人以群分。很难团结起来共同研究怎样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建立有中原地区特色的经济学,不利于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对于经济学界的理论争论和治学态度,卫兴华认为要宽容对待,以理服人。

他认为,中国对待西方经济学有两种不好的、不应该有的倾向,一是改革开放以前,把西方经济学“骂倒”,认为那是资产阶级经济学、都是错误的。其实当代西方经济学不完全是过去的原教旨主义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一百多年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已然不是卡尔·马克思看到的资本主义了,在理论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很多理论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吸收的方面。

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很多,错解西方经济学的人也很多。卫兴华认为,要学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时也要学好西方经济学。这样才能判断是非,才能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些理论观点、政策的是非对错做到心明眼亮,看得清楚。

经济学要创新、发展,不要搞派系斗争、互相拆台。不要无理纠缠,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卫兴华说:“争论是有必要的。经济学的发展、理论的发展是不怕交锋的。有时候真理就是在交锋中迸发出火花的。派别存在不可避免,但要以理服人、互相交流,不要意气用事地互相攻击,不要以势(政治)压人。”

1983年系统点评了学术界探讨卡尔·马克思生产劳动的各种观点,澄清了一些理论是非,准确阐释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1986年就明确提出了“计划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1986年最早系统研究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论。1986年还突出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近些年来,他在深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主义所有制等问题的研究上,成果卓著,影响广泛。2005年,中宣部所属学习出版社在全国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学者中经过选择,出版发行了《卫兴华自选集》。

卫兴华教授在攀登学术高峰的同时,始终孜孜以求,悉心授业。卫兴华教授执教63年,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经济学人才。即便之年,依然坚持带博士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他教育学生要替老百姓说话,关心弱势群体。他带博士生先后50多人(已获博士学位者),其中不少人已成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的在政府部门任要职,有的成为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如著名经济学家洪银兴、魏杰黄桂田、张宇,著名金融证券专家马庆泉王国刚,WTO专家桑百川等。还有许多知名学者和高级干部也是卫老的学生,可谓桃李遍天下。

人物评价

1989年日本《中国研究月刊》称他为“中国稳健的改革派经济学家”。《中国经济时报》称他为“经济学理论的清道夫”。

2014年8月凤凰财经称他为“为人民说话的经济学家”。

2014年9月凤凰网《巨匠》栏目称他为“真理的守护者”。

他“始终坚持理论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即使在‘左’的理论和政策盛行的情况下,也不随‘风’转”、“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治学学风”、“从不人云亦云,而是执著地追求真理”。“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不唯众”,不做权势的奴仆,不做“风派理论家”。(《中国社会科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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