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 :中央为筹集财政资金发行的债券

更新时间:2023-07-23 10:25

国债(treasury bonds),又称国家公债,发行主体是国家,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国债在债券中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有着“金边债券”之称。

国债按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类型,中国国债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大类,经过多年发展与改革,中国国债基本形成了定向发售、承购包销与招标发行共存的组合发行方式。国债具有安全性,自愿性,有偿性,流动性以及灵活性等特点,国债的发行,对平衡财政收支,维护市场稳定,支持国家建设以及满足特定需求都有重要作用。但同时国债发行具有一定限度,规模过大对经济也会具有负面效应,存在着发展局限。

2022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规定了记账式国债的发行招标统一在财政部的系统进行,标志着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可通过系统客户端(包括中心端和客户端)进行远程投标。截至2023年末,中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

基本信息

概念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特点

国债是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协调财政与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国债发行主体是国家,以国家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与其他债券相比信用度最高,风险小,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同时国债与税收相比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安全性

国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由中央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是国家信用的体现,具有最高的信用级别。投资者购买国债是一个较安全的投资。国债安全等级很高,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有中央政府的信誉做担保,到期后本金和利息都会得到全额支付。所以它具有很高的信用度,是社会群体公认的安全投资工具。而且国债也正是因为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被称作“金边债券”。

自愿性

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自己根据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国家并不能指派具体的承购人,此时,是否充当承购人须以自愿为前提,进而在购买数量、利率高低及何时兑现等方面,承购者均有相对选择的自由(相对指限制于国债品种设计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债务主体在对内对外举债筹措资金时,债权人一般都是自主选择借或不借、怎么借、借多少。国家只有在非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公众强制发行国债。国债的发行是以政府的信用为依托,政府发行国债就要以借贷双方自愿互利为基础,按一定条件与国债认购者结成债权债务关系。任何个人和单位由于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强制他们认购国债,而只能由其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多少。

有偿性

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如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在这里,政府是以债务人的身份,以国家的信誉为担保而举借债务的。而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资金,政府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国家是以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身份而参与的分配。即使国家将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生产领域或服务于大众,但不会直接返还给纳税人。国债的有偿性是建立在政府公共信用的基础上,债务发行方在债务到期时所负担的偿还债权人本息的义务和责任。与税收相比,税收是政府根据国家的税收法律强制对纳税义务人课征的一种金钱负担而不需要付给相对人任何对价和报酬,同时也不具有直接的偿还性。

流动性

国债的流动性是指国债持有人可按照自己的需求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的转让国债,并没有固定的资金要求和投资方式以及时间限制,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国债流动性首先取决于市场对转让所提供的便利程度和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其次还表现为国债在迅速转变为现金时是否蒙受价值损失。

灵活性

债务人借债时间、借债数额、借债利率、借债期限等都具有不确定性或易变性。政府举债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税收则不同,税收则必须贯彻税收法定主义即是税收要素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明确原则以及程序法定原则。

发展历史

中国发展

发展背景

中国国债发行、管理的制度及实践离不开经济形势、财政理念和财政体制变化。建国初期经济恢复和发展需要的形势催生出国债;伴随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以及对微观国企干预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国债失去存在必要性和可能性;改革开放初,资金匮乏与建设需要、放权让利与财政能力的矛盾,使得国债恢复发行;分税制改革以及宏观调控与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促使国债规模持续扩大,管理更加规范;随着中央和地方关系进一步理顺,强化地方政府的偿债主体责任,允许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散国债风险;为建立起现代财税金融制度、充分发挥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作用、控制风险,国债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品种结构持续优化。

相较于国外债券市场,中国国债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在过去的四十年中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年轻的中国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迅速夯实地走完了西方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走完的路。尽管路遥且阻,但一个体制完备、基本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的国债市场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取得了诸多成就。

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人民胜利后的新生(1949-1958)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发展国民经济、弥补财政赤字,于1950年发行了1.48亿份“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年每年发行一期共计30亿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实际发行额35.44亿元)。这一阶段,国债发行的特点是发行的规模较小,占GDP比重不到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债市场;不流通并且仅针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宏观调控主要依靠国家计划,财政的重要目标是保证收支平衡,发债是非常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第二阶段:财政平衡下的停滞(1958-1980)

中原地区清偿完建国初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后,秉持着财政平衡的思想并没有发行国债。在此阶段中,大多数年份的财政预算保持平衡,即使出现赤字,也是通过向国家银行透支来解决问题,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中的曙光(1981-1993)

1980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划分,将中央政府一部分财政收支决策权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省、地、县等各级组织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初步形成,使地方政府拥有了发展本地区经济的制度基础以及主观积极性。然而对地方政府的放权让利导致财政收入大部分留在地方,中央的财政吃紧,1979、1980连续两年出现了巨额的财政赤字。同时,各项开放政策的推进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国债恢复发行的需求尤为迫切。

在此背景下,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第一次发行,共发行40亿元,实际认购48.66亿元,中国摒弃了零负债的观念,国债发行正式常态化,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推进提供资金支持。1981-1987年间,中国国库券平均发行规模为59.5亿元,发行采取的模式是以政治动员和行政摊派为主,禁止自由买卖,确保了前期国债资金的顺利募集,但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1988年,为了改善国债期限长、无法流通、券种单一等缺点,国家对国库券发行办法做出了重要改进,提高了利率、将还本期限从5年缩短至3年。同时,在上海、深圳、广州等7个金融改革试点城市首次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试点工作,允许转让,但不可作为货币流通,标志着中国国债二级市场的初步建立。政府同期开始尝试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柜台销售方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发行实物国债,中国出现了国债一级市场的雏形。1990年,上海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开业,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可以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首次形成了场内场外两个交易市场并存的格局中国交易所国债市场正式建立。为了推动国债发行推销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向市场推销过渡,1991年中国开始实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70家证券中介机构参加,国债一级市场初步建立。

1988年至1993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年均284亿元,相当于同期中央财政收入的21.4%,为改革开放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助力,发行和交易机制也逐渐市场化。

第四阶段:分税制下的繁荣(1994-1997)

1990年,时任财政部长王丙乾提出分税制改革试点并正式开始推进。1992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办法》,天津、武汉等城市成为试点城市。1993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从9月8日起就分税制中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进行协调,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在全党范围形成共识。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中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总体规划和重点问题的方案设计,为分税制改革提出目标与方案。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不再允许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发行国债成为中央财政解决财政赤字最主要方式,国债发行规模增长迅速。此次分税制改革相关方案能迅速出台,取决于当时的时代背景。1992年的南方谈话后,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因此,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也必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根本目标,为分税制改革提供了方向。分税制改变了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不稳定的局面,地方和中央财力增长速度大大提高,保障了地方经济的同时,中央也能集中力量干大事。

分税制改革的成效在实施当年即初现端倪,1994年全年财政收入达到4349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同期国债发行量也由1993年的528亿元增长至1994年的1138亿元,同比增长115.5%。1995年后每年发行量均比上年增长30%以上,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速,国债发行迎来了井喷式增长的繁荣期。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在期限上突破了前期国债发行期限均为3-5年的限制。1995年8月,首次使用国债招标发行,中国国债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996年,中国首次对短期国债实行贴现发行,第一次发行长期附息国债。1997年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建立,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国债及其他债券的主要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第五阶段:积极财政中的机遇(1998—)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改变了使用国债被动弥补财政赤字的旧模式,而是主动使用国债去拉动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突破了分税制改革后国债资金用途的局限,意味着中国财政政策开启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从追求收支平衡转向追求经济总量平衡,国债的宏观调控功能开始得到显现。1998年国债发行额达到6369亿元,发行量陡升,中国国债发行增速继续边际加快。同年初,国家逐步增开国债流通转让试点,标志着中国国债流通市场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恢复公开市场业务,有力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

发行管理方面,200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销团制度得以建立并持续推进,在2002年实现了全年所有国债通过承销团发行,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债承销队伍的稳定和承销行为的规范,逐步确立了以国债承销团制度为基础的发行制度。参与主体不断增加。1999年,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证券公司陆续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国债承销和承购。2000年4月23日颁布实施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扩大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范围。2002年4月15日将银行间债券的准入制度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02年6月,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开始试点,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银行间市场。2002年10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非金融机构开放。2010年,允许上市的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现券竞价交易。2019年8月除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以外的银行均获准参与交易所市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逐年丰富。

国债期限管理改革方面,1998年-2004年中国大量发行建设性国债,改善了国债的利率和期限结构。2001年7月31日,中国发行了期限为20年的2001年第七期记账式国债。从2005年开始,中国逐渐开始注重国债收益率曲线,着力点在于对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形成和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记账式国债。2005年增加一年期关键期限国债发行品种, 2006年首次实现定期滚动发行短期记账式国债。2007年,尝试定期发行短期国债及把10年期国债作为关键期限国债。中国国债市场的利率结构和期限结构不断丰富,收益率曲线也不断完善已成为证券定价的重要参考。

国债流动性不断提高。2001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推出了国债净价交易方式。2003年,国债净价交易全面推行,提高了国债市场整体的流动性。2007年,实施短期国债净价交易,进一步提高了短期国债市场流动性。截止2021年5月,中国国债现券交易结算量已达到10.01万亿元。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该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0月25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这次增发1万亿元国债的主要目的,是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的部署,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项目建设,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当然,国债资金投入使用后,客观上也会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2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中央财政增发1万亿元国债,根据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财政部已下达第一批国债资金预算2379亿元,支持项目主要聚焦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末,中原地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一、从债务规模看,2023年,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30.86万亿元。年末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其中,内债余额29.70万亿元,外债余额3346亿元;二、从发行情况看,2023年全年发行国债11.14万亿元,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4.16万亿元,偿还以前年度发行并于2023年到期的国债本金5.22万亿元,年内发行年内到期的短期国债1.76万亿元。发行内债11.09万亿元,其中,发行记账式国债10.81万亿元,发行储蓄国债2746亿元。发行外债555亿元,其中,发行境外主权债券547亿元、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8亿元;三、从还本付息情况看,2023年,财政部进一步强化国债资金预算管理,认真制定国债偿还计划,持续优化国债偿还机制,确保国债偿还万无一失,切实维护中央政府信誉和投资者利益。

2024年2月1日,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债方面,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内,拟靠前安排发行,为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提供支撑。2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决定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3年期)。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99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该国债2024年2月23日招标,2月2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2月26日进行分销,2月28日起上市交易。该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2月25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7年2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2024年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表示,截至2024年3月4日,2023年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目全部下达完毕,支持项目15000多个,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从2024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5月13日,财政部公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涉及品种为20年、30年、50年,决定5月17日发行3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决定5月24日发行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决定6月14日发行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5月17日,财政部招标发行400亿元人民币30年期特别国债,为今年首期。本期国债票面利率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自2024年5月20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2054年5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超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我国增发1万亿元国债,专门用于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关资金已于2024年2月前全部下达到各地方,增发国债项目进展总体顺利。6月10日,2024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称第三期)和2024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称第四期)起正式发行。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合计5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38%,最大发行额25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5%,最大发行额25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24年6月10日至19日,2024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三期于2027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四期于2029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单一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300万元。对于提前支取者,从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发行首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美国发展

独立战争阶段

美国国债发行是为了解决战争欠债和财政亏空问题。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为解决维持战争的巨大开销,美国通过大陆会议批准发行 “大陆币 ” ,但是贬值很快,持久性也不强 。另一方面 , 向法国荷兰等国贷款 ,比如法国借给美国600万法国金币,美国即以此为担保 ,大陆会议和各州于是设立贷款证券 、战争债券等以填补战争开销 ,用以偿付美国国债 ,同时确定了联邦政府的收税权。

1788年美国派宪法通过之前发行的所有公债 ,声明所有债务由联邦政府全额承担,包括联邦与地方政府发行的各种战争债 、独立战争中签署的各类借条等。为此发行了三支新债券。由汉密尔顿提交的所有报告融合在一起 ,体现了统一的国债市场 、合众国第一银行 、统一的铸币体系 、税收体系和金融贸易政策的宏伟思想 ,核心内容是采取综合性的多种措施巩固和提高公共信用 。

南北战争阶段

美国国债主要是在内战时期第 一 次快速扩张 ,战争的直接开支高达52亿美元 ,必须进行债务融资。1862年林肯总统 说服国会出台《法定货币法案》 ,授权财政部发行 1.5亿美元无利息的 “绿背 ” (Greenbacks)以及出售5亿美元的债券。1863年国会通过《国家银行法》 ,为国债发行注入信用基础,1899年美国包括中期国库在内的国债规模控制在19亿美元以内,这占当时GDP的 10%左右。

国债改革阶段

1914年,世界第一次大战爆发,美国为应对战争同时为了保证财政的灵活性,1917-1919年 ,国会批准财政部发行战争债务 ,即 “自由债券” ,利 率从3.5%到4.75%不等 ,前后共发行了5次 。

1917年国会通过《第二自由债权法》 ,设定联邦债务上限 , 规定联邦政府 (不包括地方政府 )的借款总额在小于国会当下规定的总量限制情况下 ,政府可自由发债 ,无需经过国会批准 。1919-1920年 ,美 国财政部专门设立国债管理 部门,1940年正式成立公共债务管理局 ,成为财政部的一个下属部门。

1929~1933年大萧条阶段,税收与财政收入骤降,债务暴增,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实施新政,扩大财政赤字 ,刺激经济增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债规模超过GDP总量,1946年国债占GDP的比重高达122%,创下美国有史以来负债的最高纪录 。1945年,国债规模达到3000亿美元,1950年,美国国债达到2600亿美元。新政之后,美国政府采纳了凯恩斯主义的主张 ,积极干预经济,采用政府财政和金融刺激手段调节经济 , 用 赤字手段刺激经济成为一 种主导性的趋势并成为长期化手段。同时积累的巨额债务。

美苏冷战阶段

哈里·S·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时期 ,经济政策是成功的 ,有一半年份的财政是盈余的 ,债务的增长速度也控制在一 定的范围内,大概保持在每年1O亿美元的水平。1971年以后美元和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1978年 ,美国卡特政府以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计价标价和 结算的美国债券 ,总价值为52亿 美元 ,1981年 ,里根政府上台,为取得对苏联冷战的胜利,接受了供给学派 、传统保守经济学派和现代货币主义等非约翰·凯恩斯主义 的理论和主张 ,实行了美国历史上最 大规模的减税计划,决定大量发行中 、长期国债进行融资。

美苏冷战之后

1992年,克林顿政府上台,实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消减了大量财政财政赤字,2001年,国债5.7万亿美元 ,占GDP份额也降至 56.4%。2001年小布什上台后 ,由于发动两场战争 ,加上遇到严重金融危机 ,走上了滥发货币、 滥用全球铸币权之路,国债占GDP的比重上升至84.2%,2011年,奥巴马政府阶段国债规模已逼近GDP规模的100%。

据美国财政部报告数据显示,美国国债总额于2022年首次超过31万亿美元,2023年6月,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规模突破32万亿美元,达到32.039万亿美元。

日本发展

二战前

1870年,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后,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需要筹集资金用来经济建设开始发行国债。1890年,日本开始为筹集战争军费而发行国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1965年

在二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因日本采取财政收入与支出平衡的均衡财政主义,截至1965年政府都没有因为财政亏空而发行国债。但日本债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较早,日本在1952年就引入了对内证券投资的自由许可制。

高速扩张阶段

1965年日本经济陷 入困境,日本政府首次发行了国债,由银行、 证券公司组成的银团开始在低利率环境下承销国债,并要求银行承销的国债,在持有到期后不能转售。由银行、证券公司构成的发行委员会来决定发债企业、发行利率和发行金额等,同时银行是发行委员会的主体,控制了公司债的市场,公司债受托管理制度下由银行处理发行事宜和后续处理,在上述条件下,日本公司债券市场将有限的家庭收入顺利地融通到钢铁、造船等基干产业之中,支持投资和出口以刺激经济增长。

稳定增长阶段

1973年,日本从固定汇率制向浮动汇率制转变,开始推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本因石油危机导致税 收减少,并于1975年开始推动国债大量发行。为应对国债大量发行,日本开始为消化国债而改革一系列流通制度建设, 1977年日本放开了银行承销国债的市场转售, 由此逐渐形成了市场化的国债转售价格,促成了真正意义上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此后,中期附利国债开始以公募投标形式发行,中期国债基金开始在证券公司销售,1983年银行开始国债的窗口销售,1984 年放开银行国债交易,1984年后,以 存款利率自由化为首,日本公司债市场开始发行无担保公司债、国债期货交易等,并放开东 京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的会员权利,1985年在东京证券交易 所设立国债期货市场,1989年长期国债公募开始投标,国债流通市场得到完善。

泡沫经济阶段

1986年公司债开始以做市方式转让;1987年放宽了一 直以来限制公司债发行的《发债标准》中净资 产、股息率、净资产倍率、自有资本比率等6 个数值标准,并开始将“proposal”方式引入公司债发行,此方式由承销的证券公司相互竞争来决定发行利率和发行额等发行条件。1988 年对所有公司债都引入“proposal”方式,并取消了决定统一发行条件的“发行委员会”; 1989年开始进行卖空债券、债券借贷交易;1990年废除《发债标准》数字标准,制定统一 的评级标准。

泡沫经济后至今

进入90年代,1990 年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和股票市场泡沫开始破灭,桥本首相倡导日本版“Big Bang”,致力于建立自由、公平、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对证券市场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国债于2003年按照该制度彻底实施电子无纸化管理。2013年日本的国债规模首次超过1000万亿日元。安倍政府执政期间,财政支出的增加和收入的减少,导致国债发行规模增加。2020年日本的国债规模已经高达1165万亿日元。交易双方通过证券保管划拨机构对划拨账户管理簿进行余额管理。2022年3月末,日本政府长期债务余额首次突破千万亿日元关口,达到1017.1万亿日元(约合53.6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4月,日本央行持有的日本国债规模在2023年3月达到582万亿日元,创纪录最高。

主要分类

分类方式

依据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不同分类。

参考资料:

内债与外债

内债是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债务,其债权人一般是本国的企业和居民,且以本国货币支付本息;外债是在本国境外发行的债务,其债权人一般为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外国的企业和居民,且一般以外币支付本息。

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主要是偿还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国债,短期国债的主要功能是平衡短期内财政收支,基于此短期国债又称为国库券。中期国债通常是指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国债,能够为政府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对政府短期 的还款压力较小。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国债,政府的还款压力较小,可以为政府实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供给稳健的资金,对于一国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积极作用。

贴现国债和附息国债

贴现国债又称贴息发行国债,是指券面上不含利息或不附有息票、以贴现方式发行的国债。贴现国债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已经被国家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所取代。附息国债,指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

战争国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别国债

建设国债是通过政府发行国债的方式来筹措资金以用于国内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公共基础事业的建设;赤字国债是基于政府财政支出远远大于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发行的用于弥补财政资金紧张而发行的一种国债,通常国债的偿还期限较短;特别国债是国家基于特殊的目的和用途而专门向社会公众举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特殊国债都会附有一个特殊的名称用以明确国债的用途;战争国债是为了支付巨大的战争开销而发行。

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可流通国债又称为上市国债,是指国债在到期日之前可以在证券市场自由买卖的国债。不可流通国债通常是指国债在到期日之前不可以在债券市场上自由转让和流通,此种国债又称为非上市国债, 其灵活性不足,投资者通常只能等到期日要求债务人兑现。

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储蓄国债是政府为了吸收个人储蓄资金面向个人投资发行的,同时满足长期储蓄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记账式国债由财政部通过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进行无纸化发行,记账式国债可上市流通,一般是在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主要服务于银行和证券机构。

固定利率国债和浮动利率国债

主要与储蓄式国债关联,比如中国之前储蓄式国债采取锚定同期银行业存款基准利率的固定利率模式来发行。而英美两国储蓄国债采用了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梯度利率等多层次的利率定价模式, 能够有效对冲基准利率波动对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影响。

实物国债和非实物国债

实物国债又称无记名国债,主要以中期债券为主,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一般都是实物债券,债券面上都印有固定金额,一般由银行或财政部对外发行。

中国国债主要类型及区别

中国国债主要有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种类型。储蓄国债又分为电子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记账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发行对象不同。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记账式国债面向全社会发行。

第二,利率确定方式不同。当前,储蓄国债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比照储蓄存款基准利率,结合金融市场情况确定,记账式国债利率通过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投标确定。近年来,同期限储蓄国债利率一般高于记账式国债利率。

第三,流通属性不同。储蓄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

第四,存续期内的变现方式不同。储蓄国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提前兑取、质押贷款等方式变现。记账式国债可通过上市交易、回购等方式变现,交易价格随市场变化波动。

第五,到期前终止投资的收益预知程度不同。储蓄国债投资者可通过提前兑取方式提前终止投资。储蓄国债提前兑取条件在发行时就已明确规定,因此投资者提前兑取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不承担市场利率变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方式提前终止投资,但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跟随金融市场变化而波动,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因此,购买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收益是不能预知的,投资者要承担市场利率变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方式

日本

日本国债发行方式主要为公开募集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及面向金融机构的私募发行。

1.公开募集发行包括公开招标发行以及承销团承购。

中国

中国的国债基本形成了定向发售、承购包销与招标发行共存的组合发行方式。

1.1981年以分配发行为主,辅之以适当认购、自愿认购的组合发行,1988年至1991年期间,通过《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国债开始进入柜台交易为主阶段。

2.1991年开始承购包销, 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试办国债回购业务,国债成为上交所证券交易的主要品种。2000年,财政部牵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组建国债承销团;2002年,组建交易所市场国债承销团和凭证式国债承销团。

3.1996年开始招标发行,2004年推出混合式招标,不仅增加了发行方式,而且推动了发行市场的完善与发展。

美国

美国国债的发行方式主要是通过信托基金和政府、银行及公众这三种形式来发行。

交易流程

一级市场交易

据统计当前有近30个国家建立了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

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债的一级发行市场主要采用一级交易商制度,一级交易商(Primary Dealer)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指定,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对手方。一级交易商包括国内或国外的综合类券商、商业银行、经纪类券商等,他们积极参与公开市场操作和国债拍卖,并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及时提供债券市场信息。

此外,美国还有国债的预发行市场和续发行市场,预发行债券指的是财政部尚未发行的,却已经被宣布拍卖的债券。续发行是指对已上市交易的单期国债予以增量发行,各项要素均与原国债相同,上市后与原国债合并。

二级市场交易

以中国现货交易为例,国债现货交易是国债二级市场上最基本的交易方式,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也是从现货交易开始的。

办理开户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若是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上海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帐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帐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国债申购

据国债发行公告显示,无记名国债及记帐式国债均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发行。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委托交易

国债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程序

国债的交易程序包括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等五个步骤。

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

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把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报价中的债券交易,其中应计利息:

附息式国债指本付息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零息式国债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净价交易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计算,债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关系等式为: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中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的发行以来,绝大部分债券的购买和转让方式是以全价交易方式进行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债现货交易原来也是全价交易。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库[2001]12号文通知,深、沪证券交易所拟于2002年适当时机起试行国债净价交易。

报价与结算

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具体为:

(1)深、沪市国债交易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2)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格×成交量)为基数计算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3)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将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主要作用

就经济增长而言,学界逐步形成了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倒 U 形”关系的初步共识,即适当的债务扩张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但是高债务则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作用,甚至引发经济的长期衰退,因此适度的国债规模刺激经济发展,但这种作用的发生并不是没有限度,规模过大对经济发展有负面效应,存在发展局限。

正向作用

国债作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筹资手段和投资对象,它对聚集社会闲散资金、调整社会资金结构、发展生产有着重要的作用,适度的国债规模刺激经济发展。

平衡财政收支

国债发行对弥补财政赤字、平衡财政收支有重要作用。

一般来说国家财政赤字主要有以下四种弥补方式:(1) 用往年的财政结余弥补;(2)向国家银行透支、借款;(3)增加税收;(4)以国债收入弥补。但现实中原地区家的财政很少有结余,向中央银行透支或借款事实上是财政赤字货币化,易引发通货膨胀,而增加税收会减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国债不仅可以增加居民收入(通过国债利息获得),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工具还往往与减税相配合,居民的接受度更高并且能提升居民的预期,增加消费和投资以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因此政府发行国债时的首要因素一般都是财政资金不足,为了弥补政府财政资金差额,平衡财政收支,发行国债便成为政府最理想的选择。

维护市场稳定

国债对于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国债可对冲政府部门活动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维护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国债收益率对于金融市场利率形成具有引导作用,国债收益率曲线对于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具有定价基准作用。

国债除了是财政政策工具之外,还是一种金融产品,且国债的金融功能十分广泛。对金融市场投资人来说,国债是一种基本且重要的投资品种。国债债权人在国债到期时,除了回收本金以外,还可以得到利息;对于国家银行来说,国债是有效的货币 政策工具,因国债具备市场存量大、交易价格稳定、流动性好等条件,可满足央行进行 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利率传导的需求。另外国债能联结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因国债能有效提升宏观调控效率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支持国家建设

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投资具有收益的建设项目,国债成为政府进行公共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由于基础建设具有投资体量大、投资周期长、效益回收缓慢、效用代际转移等特点,或是跨省或者辐射全国的基础设施,只有 国家财政才能解决,市场不能或者不愿出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筹集。进一步来看,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效用代际转移的特点,由直接享受基础设施福利的居民承担相应费用。因此发行国债来筹集建设资金,既可以满足当期资金需求,又可以尽量保证代际公平。

满足特定需要

特别国债是针对特殊事项而专门发行的国债产品,与一般国债相比,其审批和发行更为便捷,可以更快的筹集资金,预算管理更具弹性,资金投向更加明确,对于快速弥补财政资金缺口以及满足特殊阶段下的特殊事件有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特别国债都会附有一个特殊的名称用以明确国债的用途。如2020年,中国因新冠疫情爆发,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地方专项债新增1万亿元。

发展局限

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但这种作用的发生并不是没有限度。国债虽然可以充当弥补财政赤字的“先锋”,但如果国家肆意扩大投资规模,造成经济状况恶化,财政赤字大幅度增加。此时,又仅仅依靠举债来弥补赤字,必然引起发债规模的大举攀升,并由此给国民经济带来一轮恶性循环。

过度国债规模超出公民心理承受能力,影响国债的顺利推销。国债数量界限一定要限制在社会应债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与社会闲置资金相吻合。如果当年的发债规模超过居民手持闲余资金的额度,居民无力购买,而国家为完成发债任务,必然要采取一些摊派的强制措施。这样一方面缩小了居民投资范围的选择,另一方面打击了居民购买国债的积极性,影响以后国债的顺利推销。

过度国债规模超过国债未来清偿能力,有损国债的信誉。借债必须偿还,一定的偿债能力将国债规模制约在一定的限度内,假如国债发行规模过大,由此带来的偿债负担超过了国家偿债能力,那么,很容易出现债务危机,使政府行为相当被动。

过量国债阻碍了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债的发行必须有一定的物质保证。从实物形态上看,国债是对国民收入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使用的再分配,它能够改变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比例关系,引起供需结构的变化。过量的国债,由于缺乏相应的实物作保证,没有稳定的经济担保基础结构调整,一是造成社会有效资金在部门之间的无序流动,冲击银行储蓄存款,造成储蓄存款“搬家”频繁,严重影响国家货币、信贷计划的执行。二是经受不住经济结构调整的冲击,阻碍国家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过度的国债不利于银行信贷计划的协调。国债也是信用形式的一种,是以国家为主的信用活动,应该纳入银行综合信贷收支计划,控制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过度国债,超过银行信贷计划的吞吐能力,造成国家信用规模的膨胀,引发市场物价上涨,扰乱社会资金供求状况。

法律法规

国债法定义

国债法是调整国债发行、流通、偿还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国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国务院几乎每年都颁布一部新的《国库券条例》,前条例也会因后条例而失效。在中原地区《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可见关于债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大量与债法相关的司法解释。

参考资料:

国外

美国

美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债务的历史,美国证券法经历《泡沫法》到《蓝天法》再到《联邦证券法典》的阶段。美国的证券立法权也经历了由各州到联邦政府集中的过程。

1917年发布《自由公债法》、1942年发布《公共债务法》,1986年发布《政府债券法》(1993年对《政府债券法》做了修改)。

德国

德国政府公债大约在16世纪产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划分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把国家分为联邦中央、州和地方三级,每一等级的事权和财政权力相对应,国会审议后确定财政预算案,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根据德国宪法规定,各级政府具有公债的发行权,可见德国公债的债务人有三类,即联邦中央、州和地方。

日本

1947年日本颁布了财政基本法,即《日本财政法》,规定了国债的发行、偿还作了原则性。如第5条、第6条:为了监管公债的发行和偿还,还颁布了《特例公债法》和《关于中央政府债券管理等的法律》,其是政府管理国债及其它各种债券流通市场的根本法。

相关概念

公债

西方经济学界最初研究政府债务之时,所使用的概念为“公债”,当时的政府债务主要是为了筹措战争资金而产生的国家借款,那时公债与国债并无不同。在中国,国债与公债在概念上也在一段时间内等同。中国因经济发展与改革,公债包括中央财政发行的国家公债、地方财政发行的地方公债, 以及政府所属机构发行的政府机构债务。国债由此成为了公债的一部分。

国债收益率曲线

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指的是同一信用条件下,不同到期时间的债 券到期收益率组成的曲线。表现形式上是以横坐标为期限纵坐标收益率数值,曲线上 任何一点代表该期限对应的债券收益率数值,不同收益率曲线上的收益率可能是以散 点图形式出现,而实际上大多通过插值法等方式对曲线进行拟合,得到完整、连续、 光滑的曲线。

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债券的发行过程和市场的基本功能,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根据债券发行地点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划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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