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11-09 16:49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曾是大兴安岭特区政府的政府部门,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2020年4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挂牌成立,结束了林区56年政企合一的历史。

机构介绍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挂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牌子)设立于1965年1月,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合署办公。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直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厅级单位,局址驻加格达奇区。林管局施业区位于大兴安岭山脉东北部林区,地跨黑龙江省、内蒙两省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12′至127°00′,北纬50°10′至53°33′之间,总经营面积为8,027,897公顷。北、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与内蒙古自治区大杨树林业局、黑河市国营林场管理局施业区毗邻;西与内蒙古永安山、乌玛、奇乾村、满归、阿龙山、甘河阿里河镇林业局为邻;内设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塔河县、十八站、韩家园、阿木尔、图强镇、西林吉、加格达奇区十个森工企业局和呼玛县、塔河、漠河市三个县地方国营林场,进行采伐、资源培育和资源保护。全区总人口53万人,除汉族外,还有满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锡伯族赫哲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1996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同意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历史沿革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建设大兴安岭东北地区坡。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行政区一部分,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嫩江市行政区一部分,划归会战区。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大兴安岭会战区成立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省辖市级),受会战指挥部和行政区所在省(自治区)双重领导,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龙江省政府领导。各林业公司设区政府,林场设乡(镇)政府。是时,特区辖有松岭区新林区、塔河区。

1965年1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

1966年4月20日,将黑河专区呼玛县“嫩漠公路”以北和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东南部划归大兴安岭特区行政区。

1967年11月26日,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设呼中区

1970年4月1日,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将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牙克石市林管局管理的阿里河甘河、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隶属于黑龙江省林业总局。1970年8月5日,设古莲区和阿木尔区。

1977年3月,设图强区。

1979年5月30日,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原属鄂伦春自治旗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仍由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地权不变。阿里河镇、甘河、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牙克石林管局。同年6月,大兴安岭林管局改为林业部直属企业。

1980年9月4日,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塔河县,以塔河区和呼玛县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塔河镇;同意设立漠河市,以阿木尔、图强镇古莲镇3区,呼玛县的漠河、兴安2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西林吉。塔河县、漠河两县均由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1982年3月6日,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单独运作,仍直属林业部,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

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行署、林管局所在地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

1987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黑龙江省代管。

1996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仍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

2020年4月2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成立,结束了由黑龙江省代管的历史。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