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兵 :政府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5 16:53

大学生征兵是指部队每年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中招收义务兵,大学生征兵的流程有网上报名预征、初审初检、实地应征、政治审查、预定新兵、批准入伍等流程。

大学生征兵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条件要求

2020年男兵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职高、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020年女兵征集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应征流程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入伍流程

2016年女兵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2016年男兵报名流程

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报名时间

男兵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0日 至 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1月10日 至 2月15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4月1日 至 8月15日。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1月10日 至 2月15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6月26日 至 8月15日18时。

十年综述

筑牢强军根基的源头工程——中国全面展开大学生征兵工作十周年综述

2019年全国征兵工作传来喜讯,大学生网上报名参军人数达124万。近年来,大学生参军入伍人数持续增加,2019年征集比例有望实现新的突破。

建设一流军队,需要一流士兵。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作出重大战略安排,全面展开大学生征兵工作。

十年开拓创新,十年春华秋实,十年硕果累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锐意进取、综合施策,大学生征集比例连年攀升。10年来,累计征集大学生150余万人。

助力强军兴军 听从祖国召唤

2017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南开大学8名新入伍大学生回信,勉励他们在军队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炼成钢。

习近平主席的回信,深情寄托了军队统帅对青年学子参军报国、对当代大学生士兵成长成才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

两年来,在习近平主席回信精神激励下,全国掀起大学生应征参军热潮。2019年,南开大学又有16名大学生穿上戎装,投身军营。

2015年底,习近平主席发出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伟大号召,并亲自决策组建军委国防动员部。

兵员征集工作是军委国防动员部主责主业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3年来,大学生征集比例平均每年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连续3年全国大学生报名参军人数突破百万。2017年,大学生首次成为我军新兵主体对象。

“当危险来临,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为祖国而跳动。”从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入伍的“90后”女兵袁远,曾任西藏军区首个女子战炮班班长。入伍后,她与雪山为伍、以风沙为伴,扎根边疆、矢志强军,被誉为“沙场之花”。如今,在人民军队一支支雄师劲旅中,像袁远一样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的大学生士兵越来越多,他们正成为强军兴军的生力军。

政策支撑梦想 砥砺成长成才

从江苏宿迁学院考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姚志炜实现了人生路上的一次飞跃。不只是他,2019年宿迁学院8名退役复学大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6人被录取。他们受益于教育部实施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67所高校在研究生招录中,为退役大学生单列名额。

你为祖国奉献青春,祖国助你实现梦想。在大力营造“依法服兵役、参军我光荣”良好氛围的同时,10年来,国家和军队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相继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是其中之一。这些政策犹如强大磁场,助推一批批高学历青年走进军营。

2009年,为配合全面征集大学生工作,军地相关部门联合发力,密集出台多份文件,内容涵盖大学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帮扶;军队大幅度提高大学生士兵提干和考学比例。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兵役法,取消在校大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与此同时,国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享受考试升学加分、统招专升本、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

地方紧紧跟进,纷纷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招实招。北京、上海市等地区,出台非本籍大学生士兵退伍后可落户、优先招录进公务员队伍等政策;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湖南省陕西省等兵员大省,相继提高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制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计划,明确岗位招录比例,有效激发了大学生参军入伍内在动力。

2018年底,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拉开序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修订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项项利好举措上升为法律法规。

“虽然没戴上大学校徽,我为我的选择高呼万岁,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懊悔……”20多年前,军旅歌曲《当兵的历史》曾唱遍大江南北。如今,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高学历青年施展才华、成就理想有了宽阔舞台,能够同时实现戴上大学校徽和参军到部队的两个梦想。

精准对接发力 畅通“供”“需”渠道

“机电、雷达等专业技术兵的培训,周期半年以上,我们需要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新兵”“新装备配发后需要有耐心、爱钻研的高素质兵员来接手”……辽宁大连,一场征接兵双方座谈会上,部队代表纷纷道出各自需求。

部队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征什么样的兵。军委国防动员部积极探索精准征兵,建立“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对接机制,为部队征召优秀人才。

2012年起,参加高考的毕业生,又多了一个新选择——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这是从学生中招收士官的又一创新举措;

2013年起,为了征集更多高素质大学生,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开通了大学生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实现了征兵季与毕业季精准对接;

2014年,全国征兵网开通,覆盖2000多所高校,可对大学生进行在线资格审查和一对一的动态管理;

2016年,为实现征兵工作绩效考评由单项评价向综合评估转变、由定性为主向定性与定量结合转变、由侧重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军委国防动员部建立了“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征兵量化考评指标体系,立起了检验征兵工作成效的硬杠杠;

同年,网络版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全国推广,做到一切行为有标准、一切操作有记录、一切过程可监控、一切差错可追溯。

调整征兵时间、创新征兵举措、广泛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改变了传统征兵模式,让征集大学生入伍变得更精准、更高效、更快捷。

2019年,军委国防动员部再次扩大精准征兵试点范围,由3个省扩大到9个省,人数增加至9000人。

为适应高原部队需要,军委国防动员部组织开展高原兵定向征集试点,从高原地区征集高素质兵员,大大缩短新兵入伍适应期,受到高原部队普遍欢迎。驻藏某旅2018年入伍新兵中,大学生比例达52.5%。该旅政治工作部主任杨涵说,大学生士兵思想成熟、文化底子厚、接受能力强,是未来军队发展的人才基础,很多重要岗位、技术岗位都需要他们。

凝聚强大合力 激发参军热情

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迈上新台阶,离不开军地同频共振。2019年,云南省军地联合工作组对省内78所普通高校征兵工作检查督导,欣喜地看到,全省1.6万余名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军,其中不少是部队需要的信息科学技术、通信工程等方面人才。

“大学生成为部队官兵的主体,征兵当然也要聚焦大学生这个‘靶心’,牢牢抓住高校这个主阵地。”军委国防动员部动员征集局参谋白爱民说。

目前,我国有2600多所高校,在校学生2700余万人,每年仅大学毕业生就达800多万人。高等教育的普及、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为向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提供了“源头活水”。

优质兵员在哪里,征兵工作重点就在哪里。2016年,全国高校统一挂牌设立征兵工作站。兵役机关与高校定期联系、相互协作机制建立起来,形成了军地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找准宣传切入点,唱响时代主旋律。为点燃大学生参军入伍激情,全国每年组织征兵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启动仪式,举办大学生征集“政策咨询周”“征兵宣传月”活动,在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和所有上线影院滚动播放征兵公益宣传片,随高考录取通知书,为每名大学生寄送入伍动员信和征兵宣传册。

2017年,中宣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征兵宣传内容、重点对象、方法手段等,进行部署安排、全面规范。

各地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的征兵宣传异彩纷呈:有的请抗战功臣、影视明星代言,有的请现役优秀大学生官兵现身宣讲,有的在大型网站设立征兵宣传平台,有的走村入户、进校到班面对面宣传——

前几年陕西省军营版《小苹果》一经播出,迅速走红网络,全国多省随后推出不同版本的“征兵小苹果”,在青年学子中引起强烈共鸣;

2018年,曾赴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北京大学学生宋玺,与其他1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组成征兵宣传巡回宣讲团,以“身边人话军营”的形式,号召广大在校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

站上新的起点,我们开创了大学生征集崭新局面;奔向美好未来,强军事业召唤我们接续奋斗再创辉煌。

相关政策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国家对入伍大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3、退役后的复学。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该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该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期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5、奖惩规定。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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