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9:02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发展历程

2024年2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四)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

(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六)组织天津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七)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三)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监管,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十四)指导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七)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八)管理、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九)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二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二十二)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三)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二十五)组织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负责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信访、联络接待、机关财务、年鉴和史志编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综合协调直属单位业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能:

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要政策调研工作。

干部人事处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录用、培训、交流、职务升降、监督、考核、调动、退休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干部政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

财务与基建处

主要职能:

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统计工作。统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口支援工作。

艺术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舞台艺术、美术等门类艺术的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优秀文艺作品。负责组织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全市民营文艺院团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公共服务处(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指导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市级公共服务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指导协调天津文化中心各文化场馆公共服务和接待工作。协调管理天津大剧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负责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

产业发展处

主要职能:

指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发展。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会展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赛事组织和旅游商品产业化的促进工作。

规划与资源开发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保护。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指导推动全域旅游。指导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线路开发。

市场管理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管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和旅游行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的管理、等级评定,负责出境旅游团队管理。负责全市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评定和服务质量管理。协调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旅游市场统计及信息发布。

政务服务处

主要职能:

负责市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统一受理、审核、审批。指导区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行政审批。负责整理、归档行政审批档案资料。负责编制全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协调做好文化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指导本系统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本系统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

传媒宣传管理处(电视剧处)

主要职能:

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制作播出。审核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创作。承担电视剧制作、引进、对外合拍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产、引进和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优秀作品的评定、推荐。

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指导实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频率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推进广播电视覆盖、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障工作。

传媒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

主要职能: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业务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管公益广告制作、播出。负责监管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文物保护处

主要职能:

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的实施工作。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项目、考古有关审核报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的认定。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工作。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主要职能:

指导博物馆与社会文物业务工作。协调本市国有馆藏文物的调拨、修复、复制工作。组织指导建立本市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市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馆藏文物档案。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及协作、交流工作。负责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革命文物处

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天津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开展旅游市场品牌战略国际合作,统筹建立全市旅游对外推广体系,指导各区开展品牌建设,举办国际旅游节庆展会,组织各区和企业赴境外开展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工作。

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能:

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综治、反恐、反邪教、应急、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

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统战处)

主要职能:

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党建、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局党委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文化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机关纪委

主要职能:

机关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巡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

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局党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局属单位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二)负责本市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以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由市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三)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工作,监督指导各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与外省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四)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举报。

(六)研究探索文化市场新业态、新领域的行政执法以及对新形式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天津博物馆

(一)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和有效利用历史文物、文献、艺术品等人类物质文化遗产;

(二)承担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

(三)开展文物展示和宣传教育活动,研究和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形象;

(四)为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永久性服务。

(五)负责文物鉴定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有关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旅局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有关周恩来、邓颖超相关文物、文献、资料的征集、收藏、保管,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三)对伟人生平思想进行研究,注重成果转化,丰富展陈、出版图书、强化宣传,弘扬传播伟人精神。

(四)依托纪念馆馆藏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缅怀伟人丰功伟绩,展现伟人光辉一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五)坚持文旅深度融合,打造红色旅游基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的美好需求。

天津京剧院

创作演出优秀京剧剧目,为观众服务。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中心、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研究各个艺术门类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紧密结合当前舞台艺术创作与实践开展学术科研活动;针对文化发展、文旅融合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与评论,发挥政府智库作用;编辑出版艺术研究刊物和专著;承担国家和天津市的社会科学、艺术学科的重点科研项目等。

(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非遗传承项目以及国家、市、局等其他各类艺术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天津舞台艺术剧本创作、组织创作与策划实施;  搜集、整理优秀舞台艺术剧本创作信息,建立覆盖全面的优秀剧本信息资源平台,推动天津舞台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利用工作,主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数据信息采集及实物资料征集、管理;策划并组织相关展览、论坛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

(五)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开展高等专科学历及中专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

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文献数字化处理,古籍保护与修复,图书馆学研究,期刊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能是:资助、扶植本地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和少年儿童文艺团体,资助建设必要的少儿艺术教育基地和文化场所。开展少儿文艺创作、演出和评奖活动及国内外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创作、交流活动。举办三年一届的天津国际少儿艺术节暨华夏未来少儿艺术节,举办、承办华夏未来少儿艺术系列比赛及其他少年儿童公益活动。

天津自然博物馆

根据《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19号),本单位的职责任务是:以收藏、展览自然科学标本,普及自然科学知识为宗旨。包括标本收藏、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科普教育、采集考察及相关社会服务。结合单位今后发展方向,确定本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

宗旨是: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承担本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测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一)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配送文艺演出、文艺培训和文化展览等工作。

(二)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主要包括开展群文调研、编辑群文刊物、收集发布群文信息、组织群文理论研究、推出群文理论成果等工作。

(三)保护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主要包括收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挖掘民间文艺精品,整理打造舞台作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辅导促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主要包括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艺辅导,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五)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全民艺术普及。

(六)组织国内外民间文艺交流。

(七)以文艺的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八)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九)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歌舞剧院

主要以创作演出优秀(芭蕾舞民族舞蹈、歌剧、歌曲、器乐)等剧目,舞台美术作品创作、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相关社会服务)等为观众服务。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文物保护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本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含水下考古)和研究工作;

(三)负责本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开发、研究等提供评估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博物馆等文物收藏机构藏品定级、保护修复工作;

(五)承担组织各类社会文物的拍卖鉴定和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并配合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其所需多类型文物工作。

(六)负责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的日常开放、展览活动策划、文创开发等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

(一)组织、协调和承办相关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

(二)开展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复制、修复与研究。

(三)承担文创产品的研发,提供一般文物经营服务。

(四)提供文物鉴赏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天津市青年京剧团

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创建于1984年,自组建伊始,就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更给予了深切的关怀和具体的扶持。他明确地提出了“先继承后发展”的办团指导方针,继而在“抓青年、促中年、充分发挥老一辈艺术家传帮带作用”的思路下倡导并组织实施了“百日集训”。青年人才在循序渐进中逐年提高、日渐成熟,不少人已经成长为受人瞩目的京剧名家。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也成为实力雄厚、行当齐全、剧目丰富、流派纷呈的京剧劲旅。迄今为止,剧团拥有30余位国家一级演员和一级演奏员,形成了一支人才荟萃,交相辉映的群体。他(她)们曾分获或兼得“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戏剧“二度梅”、中国戏剧“梅兰芳金奖”、中国京剧电视大奖赛“最佳表演奖”和“京剧艺术之星”等称号。

在历年的全国重大戏曲演出或赛事中,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多次获得集体和个人奖励。在1995、1998、2001、2004、2008和2011年分别举行的一至六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上,青年京剧团上演瑞环同志整理改编的剧目《秦香莲》、《西厢记》、《金断雷》、《楚宫恨》、《韩玉娘》《刘兰芝》分别获得“示范演出奖”、“优秀保留剧目创新奖”、“荣誉改编奖”、“特别荣誉改编奖”,大型交响京剧《郑和下西洋》荣获“新编历史戏一等奖”,新编历史剧《无旨钦差》获一等奖。《锦袍情》、《曹操父子》、《岳云》等剧目,也先后荣获文化部颁发的“优秀青年剧目奖”和“文华剧目奖”。2014年新编历史剧《钦差林则徐》参加第七届中国京

剧艺术节开幕式演出,并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2005年天津市青年京剧团被评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

三十年间,剧团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并先后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秘鲁阿根廷墨西哥古巴智利、巴西、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津巴布韦塞舌尔毛里求斯等国家访问演出。所到之处均引起轰动,被媒体誉为“中国京剧之劲旅”。

平津战役纪念馆

平津战役纪念馆坐落于美丽的红桥区子牙河畔,是一座全面展现平津战役取得伟大胜利的专题性纪念馆。1995年11月29日奠基,1997年7月23日建成开馆,2020年12月10日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重新开展,聂荣臻元帅生前为平津战役纪念馆题写馆名。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开展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

天津交响乐团

创作演出优秀(交响音乐/声乐)等剧目为观众服务。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4月

公益项目

2020年2月16日,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打造的公益项目“名家新秀艺术云课堂”正式上线。首批确定参与“云课堂”公益项目直播的名家新秀共有34位,全部来自天津市各大国有文艺院团。疫情防控期间,他们将在线分享艺术知识,导赏艺术精品,发布抗“疫”新作,宣传防疫知识。

参考资料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首页.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04-26

机构职能和设置.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04-26

于鹏洲.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04-26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08-12

处室职责.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08-12

局属单位职责.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左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徐恒秋.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陈冰.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李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李学久.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马庆余.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刘桂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唐海波.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周建军.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文物局.2024-04-26

天津上线“艺术云课堂” 首批34位名家新秀以“艺”战“疫”.中国政府网.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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