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草专卖局 :负责全省烟草相关工作的组织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21:23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分别成立于1983年和1982年,二者合署办公,简称“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04年,山东烟草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实施以工商分开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调整。调整后,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负责全省烟草专卖执法、卷烟经营、烟叶生产经营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下辖17个市级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东方烟草报社、青州烟草中专学校、山东烟草进出口公司、山东烟草投资公司、山东烟叶复烤公司、山东烟草研究院,共有在职职工2万余人。

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1、负责组织制订省局(公司)机关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机关工作秩序;

2、负责督办省局(公司)局长、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3、负责协助省局(公司)领导了解和掌握情况,协调部门间工作,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4、负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5、负责承办重要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材料;

6、负责公文办理、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外事、接待、值班安排等工作;

7、负责协调与烟草工业系统的关系;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处

(经济运行处)

1、根据国家局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编制局(公司)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系统年度卷烟销售和烟叶收购计划;

2、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系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对经济运行活动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监控;

3、牵头组织局(公司)系统企业基础管理,负责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审核工作,负责局(公司)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4、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和基建项目的审批、报批和归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5、负责依法对烟草专卖品实施价格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烟草专卖品价格信息;

6、负责局(公司)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承办省局(公司)机关招投标有关事宜;

7、负责局(公司)系统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国家局生产经营决策系统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管理处

(专卖稽查总队)

1、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省烟草系统工商企业有关专卖监督管理与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其他各类专卖管理证件;

4、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

5、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

6、负责罚没物品和罚没款的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考核市级局专卖管理工作;

8、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9、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制改革处

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负责审议局(公司)系统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3、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局(公司)系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4、负责局(公司)系统企业单位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等工作;

5、负责研究法律法规,办理法律事务、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审查省局(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

7、负责专卖执法监督和专卖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8、负责局(公司)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法教育工作;

9、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处

1、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财经法规、财税制度、财务会计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制订全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重大财务事项审批等工作,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经营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负责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5、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6、负责省局(公司)机关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全系统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等考核指标,检查考核各单位完成情况;

8、负责调度、监督国有资产转移、处置工作;

9、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

1、负责组织指导局(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审计工作;

2、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直属单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目标责任审计及基建预决算审计;

5、负责受理直属单位对审计结果的申诉;

6、负责组织指导局(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后续审计工作;

7、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

1、负责研究制订全系统科技发展规划;

2、负责全系统的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合作工作;

3、负责承担有关标准化工作;

4、负责组织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及成果鉴定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推广应用及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6、负责全系统创新能力考核工作;

7、负责科技委的日常工作;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劳资处

(职工基本养老统筹办公室)

1、负责组织、管理局(公司)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2、制订局(公司)系统人事、考核、劳资、教育、职称、社保等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任免、考评、晋级、奖惩、档案管理,局(公司)系统人员调配,以及根据党组部署要求,做好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4、负责局(公司)系统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承担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省局(公司)机关劳动用工、薪资福利、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直属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6、负责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及因私护照管理工作;

7、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工作处

(机关党委、纪委、工会)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省局(公司)党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

2、负责制订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意见;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直属单位文化建设等工作;

4、负责开展省局(公司)机关党建工作,了解和研究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指导直属单位配合地方组织部门开展党建工作;

5、负责全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全系统工会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处理省局(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纪、政纪情况;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

(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1、负责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政策、决策、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领导班子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组织、指导局(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受理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

5、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核工作;

6、负责拒腐防变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内部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行业纠风工作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专项检查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廉洁自律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案件快报和廉政档案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10、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处

1、负责组织指导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制订局(公司)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应急处置、调查和协调处理局(公司)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负责收集、整理局(公司)系统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安全工作情况;6、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烟叶管理处

1、负责贯彻执行烟叶收购的国家标准,国家局有关烟叶生产、收购和流通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全系统烟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系统烟叶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

4、负责烟叶收购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烟叶种植、收购、复烤、储备和调拨计划;

6、负责全省烟叶购销合同和加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烟草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技创新工作;

8、负责做好全省烤烟产、供、销的统计信息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管理处

1、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全系统卷烟销售、品牌培育和工商协同工作;

2、负责制订全系统卷烟经营发展规划,指导所属企业制订本单位卷烟销售的规章制度,监管所属企业的销售行为,检查业务经营活动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卷烟经营年度计划,制订卷烟经营考核办法;

4、负责全系统品牌培育工作,调控全系统卷烟品牌和销量;

5、负责工商协同的规划与指导工作,做好卷烟货源的组织和衔接工作;

6、负责监督和检查卷烟价格执行情况;

7、负责建立全系统卷烟经营的信息平台,进行全系统卷烟经营的运行情况分析,提供卷烟经营的决策信息支持;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管理

和整顿规范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国家局、省局(公司)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起草、拟定局(公司)系统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

2、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国家局、省局(公司)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工作部署要求的执行情况;监督全省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协调、检查全省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调度市、县级局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长效机制;

3、负责局(公司)系统和机关基础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总体规划,对制度制定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开展制度宣传和培训,对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考核;

4、负责对内部专卖监督管理派出机构的综合管理,督导、协调、考评派出机构工作;

5、受理有关卷烟经营、烟叶生产经营、专卖管理等事项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受理涉及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和整顿规范工作的投诉、咨询,负责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6、负责对涉及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工作的生产经营信息、专卖管理信息、咨询与投诉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或督办涉及内部专卖违规案件的核实工作,组织、协调上级交办的内部专卖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根据省局(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处理意见,向省局(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达初核通知书,并进行督办;

8、负责省局(公司)网站内部监督管理与整顿规范相关栏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9、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流管理处

(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办公室、零售户致富工程办公室)

1、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局(公司)系统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物流建设工作,制定完善销售网络和物流运行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

2、负责采集、分析、运用和发布卷烟市场信息,构建面向卷烟消费者的现代营销体系。

3、负责组织实施零售户致富工程,开展零售商协会建设,完善零售户服务体系,提升零售户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4、负责组织、指导卷烟营销队伍建设工作,完善营销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5、负责推进局(公司)系统营销模式的优化升级,建立完善营销管理、物流运行等信息系统。

6、参与制定卷烟品牌发展规划和品牌管理工作。

7、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视办公室

1、负责监督检查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国家局关于巡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局(公司)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巡视工作方法及规章制度;

3、负责提出巡视工作计划和建议,报经省局(公司)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4、负责汇总巡视工作成果,向省局(公司)党组报告巡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省局(公司)党组的指示和要求,向被巡视对象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

5、负责省局(公司)党组批办事项的督促、协调、检查和落实;

6、完成省局(公司)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指派的对县(市、区)局(分公司、营销部)的巡视任务,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7、负责巡视组的组建和管理,做好巡视工作的统计、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8、完成省局(公司)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休人员管理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局(公司)系统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督促落实及协调管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3、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山东老年大学烟草分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员工医疗保健及医疗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铁路烟草

1、负责山东省行政区划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管段内烟草专卖品运输和卷烟市场经营行为的检查、监督等专卖管理工作及专卖案件的调查工作;

2、负责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济南铁路局管段内的卷烟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换证工作;

3、承办上级和有关执法部门交办、移交的涉烟案件;

4、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能鉴定站

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标准、规范、制度的建设及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申报、培训、考核、认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4、协助组织全省烟草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竞赛等各项活动;

5、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管理中心

1、负责局(公司)系统的资金筹集、运营、管理等工作;

2、负责内部结算单位年度现金预算的审核、批复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

3、负责各单位“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

4、负责办理省内工商企业间卷烟购销等经营业务的内部转账;

5、负责各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6、负责资金结算、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1、负责局(公司)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

2、负责信息化管理与技术服务;

3、负责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应用软件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维护;

4、负责信息化制度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与管理;

5、负责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管理与安全运行维护;

6、负责核心业务数据的组织、管理、发布等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测站

1、负责国家局、省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烟草制品及其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2、负责规定区域内销售或查获的国内外烟草制品及其主要原辅材料的真伪鉴别与仲裁性检验工作;

3、负责辖区内烟草产品质量等级评定、新产品鉴定等事项的检测检验工作;

4、负责辖区内收购、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派出机构的设立、验收和批准,指导和帮助分支机构的建设、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认定等工作;

6、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烟草学会

1、负责全省烟草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2、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3、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工作;

4、承担学术论文和相关文物的征集工作;

5、承担《山东烟草》杂志及学术研究论文集、史志等学术刊物的编、发行工作;

6、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筹建处

1、负责新办公楼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协调、组织施工过程各阶段、各环节;

3、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质量和人员管理;

4、负责基建物资供应与管理工作;

5、配合对基建财务、审计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总结,完成技术归档工作;

7、负责竣工后的验收、决算、交付使用等工作;

8、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省局(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3、负责省局(公司)机关房产管理、车辆管理、通信管理、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4、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部门职责.山东省烟草专卖局.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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