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 : 北京名伶

更新时间:2024-09-20 14:12

张五(生卒年不详),绰号“摊手五”,是雍正帝年间(公元1730年左右)北京市的一位著名名伶。他是少有的万能老,各种角色皆能演,文武戏都表现出色。代表作品包括《一捧雪》《二度梅全传》《三官堂》和《四进士》等。

人物经历

他不满清制,言论反清,致被通缉,他逃亡来粤,匿居佛山市。在佛山时他传授了“江湖十八本”。

江湖十八本是当时全国流行的由一至十八领头的十八个剧目,如《一捧雪》、《二度梅》、《三官堂》、《四进士》等,后来成为第一批粤剧传统剧目和当时粤剧伶人必修的基本课程。他对粤剧是有很大的贡献,因此粤剧中人尊称他为"张先师",他和华光祖师,田窦二师,一同尊奉到现在。

人物评论

粤剧行内有云:“未有八和,先有吉庆,未有吉庆,先有琼花”。

吉庆公所和八和会馆是先后建立于清代同治光绪年间的粤剧本地班行会组织(或卖戏营业所),均出现在琼花会馆之后,正如现仍健在的粤剧老艺人、广东八和会馆最后一任会长黄君武先生所说:“琼花会馆是粤剧界最早的戏行会馆”。但早到什么时候,却无正史可征,亦乏文物可证。一般来说,是引用一九四○年麦啸霞所撰的《广东戏剧史略》一书的说法而加以发挥。该《史略》说:“雍正继位……,时北京市名伶张五号摊手五……逃亡来粤,寄居于禅城区大基尾……以京剧昆曲授诸红船子弟,变其组织,张其规模。创立琼花会馆。”不少后人便据此认为:琼花会馆是建于雍正年间,粤剧本地班的组织亦始于摊手五。郭沫若同志在赠给广东粤剧院的《七律》内亦云:“昔有名伶摊手五,佛山镇上立戏班。”其实,这是大大缩短了粤剧本地班的历史,琼花会馆也非是在雍正年间才创建。

只有本地班的林立,才会有琼花会馆的建立。而出现琼花会馆也是本地班繁盛的历史必然。因此两者关系是相当密切,要研究既乏文物可证的琼花会馆,不妨从粤剧本地班方面入手。

明代,南戏——弋阳腔已在广东省流行,昆班、徽班及江西省湖南省戏班常入粤演出。受外来的薰陶,粤人亦习演戏,继而组成本地人为主体的戏班,并过渡到本地人为全体的戏班。”为区别两者,前者被称为“外江班”,后者被称为“本地班”。爱新觉罗·旻宁时,杨掌生先生认为:“广东乐部分为二:曰外江班,曰本地班”。“大抵外江班近徽班,本地班近西班,其情形局面,判然迥殊”。尽管如此,但本地班建立的初期(明代),它与外江班的区别,主要非是指声腔的迥异,而主要是指该班是由本地人组成。狭义来说,它是指本地艺人组成的专业戏班;广义来说,也可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在进行季节性演出活动而临时组成的演出团体。

究竟粤人(本地人)参加戏剧演出活动是何时开始呢?郭秉箴先生在《粤剧古今谈》一文中认为:最早见于明朝归有光编写的《庄渠遗书》,其中记录了明代正德十六年钦差魏校的谕民文告,内有“倡优隶卒之家,子弟不许妄送杜学。”“不许造唱淫曲,搬演历代帝王,讪谤古今,违者拿问”等语。郭秉箴先生认为这是广东省有戏剧演出活动的最早记载,认为通过谕民文示可以反证,说明在明正德年间便有本地人参加演剧,即在距今四百多年前,广东就有演剧活动。这无疑是一个超前的发现,可是,我们在佛山石湾《太原霍氏族谱》内发现了比上述更超前的一个反证。即在正德年间再上溯两个皇帝的成化年间,便有佛山市本地人参加戏剧演出。该族谱有如下的记载:“一年之景,元宵节之灯酒,上巳节之扮饰,五月五之龙舟,七月七之演戏,世俗相尚,难于禁革。……三月三扮饰,好事者,大众赁人衣服,借人首饰,或雨致湿,或造成损破,用价赔偿,此事何益。……七月七之演戏,良家子弟不宜学习其事。虽学会唱曲,与人观看,便是小辈之流,失之大体……后之子孙,遵吾明嘱。”这段霍氏仲房七世祖晚节翁家箴是写于明成化十七年(即公元一四八一年),比正德十六年(在《粤剧古今谈》一文内误为公元一五一二年,正确应为一五二一年)应提早四十年。况且,从该族谱所载:“七月七之演戏,世俗相尚”之言来分析,可以说,早在公元一四八一年前,即距今五百多年前,佛山人早就“世俗相尚”参加戏剧演出活动。

佛山市现今的燎原路,其中水巷口至平阳里的段落,在未开马路前,街名叫太原坊。该坊在清代时,居住者仍多为霍氏,街名以太原市命名,无疑是纪念原祖籍之意。该坊的横道能通另一条街,名惺台公街,该街在民初时,亦多为霍氏所居。街名的由来是因霍氏族长霍惺台创建该街的纪念而命名,故称“惺台公街”。乾隆版的《佛山忠义乡志》亦载,在当时佛山福德铺有四所霍氏公祠,其中一所便名“惺台霍公祠”笔者是在该街出生和长大,在十二岁时,便受邻近粤乐弦歌之薰陶,开始学奏广东音乐和伴奏粤剧。琼花会馆旧地所在的大基尾是位于禅城区东北角,而这两街亦地处于镇偏东北角,前后相距不远。看来,在明清两代,福德铺和大基铺内,聚居不少优伶,季节性从事戏剧活动的同道中人更属不小。从而可知,在距今五百年前,霍氏仲房七世祖晚节翁家箴对本地人演戏发出“世俗相尚,难于禁革”之叹是事出有因的。本地人演戏虽视为“小辈之流,失之大体”。但“禁革”确乎陷入“难”的境地,“良家子弟”及“后之子孙”也不会遵其“明嘱”。通过《家箴》的反证,已可看出明成化十七年前,本地人参加演戏的广泛性和执着追求。

从明成化再上溯三个皇帝的正统年间,据《佛山忠义乡志》载:明正统十四年(公元一四四九年)黄肖养起义军围攻佛山,时值中秋节。“守者令各里杂扮故事,彻夜金鼓震天”,以图虚张声势。“后因循之为美事,不可复禁云”。我们既可把“各里杂扮故事”视为秋色中的“车心”之类,但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变相的演剧,即是似剧非剧的演出。因为还有“金鼓震天”啊!明嘉靖,韶州府的“迎春妆饰杂剧”,惠州府的“装扮杂剧为美观”,琼州府“各竞办杂剧故事”,广州府的“二月,城中多演戏为乐”,“罄家资亦为之”等。其中的“妆饰”、“装扮”、“竞扮”和“多演”是否与正统年间的“各里杂扮故事”是大同小异呢?显然是可以肯定。

从外省剧种流入广东省,以至粤人演剧,到成立本地班,更至本地班林立,与外江班各树一帜,当然是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标志着本地班林立的琼花会馆总不会迟至在演剧已成“世俗相尚,难于禁革”的明成化十七年以后二百五十年的清雍正年间才建立吧?

现仍暂属失传的康熙帝版《佛山忠义乡志》,志内便有谈及琼花会馆,称该馆为佛山会馆之冠,属戏行会馆,建筑瑰丽。还曾说该馆建于明嘉靖。我们曾查阅乾隆版《佛山忠义乡志》,也发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在乾隆年间,禅城区本已建有不小各行各行会馆,唯独是在该志的地图中,其他的什么会馆也没有标在图上,就只有在大基头铺中,唯一标出一个琼花会馆。而且在该志的《习尚》篇内,还写上“优船聚于基头,酒肆劝于市畔”之句,足见在康雍乾年间,琼花会馆对镇内外的影响,已是非同一般。“在佛山大基尾水头边,我见过有一石碑,刻有‘琼花水埗’四字,是明朝万历年间立的。可以推断,该馆成立于明万历年间或万历年前。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