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新的经济形态

更新时间:2023-03-15 20:46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最初描述互联网对商业的影响。现今,它涵盖更广泛,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核心生产要素,依赖数字技术和信息通信推动,采用数字化平台进行交易,主要驱动力在于推动其他产业的数字化。数字经济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微电子技术突破,推动了数字技术对经济的初步影响。20世纪50、60年代,随着数字技术创新,马克卢普,F.提出了“信息经济”概念。9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唐·塔普斯科特的《数字经济》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50位思想家之一。数字技术高潮时期,卡斯特和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等著作推动了数字经济理念的全球流行。

数字经济在各国都有重要的发展,美国于2012年3月推出“大数据”计划,宣布2亿美元的新研发投资,将大数据提升为国家战略。欧盟推出《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为320万人增加就业机会。中国政府将数字经济的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和应用。德国推出了“工业4.0”计划,旨在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制造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欧盟通过制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法规,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印度政府推出了“数字印度”计划,旨在通过数字化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数字经济的特点包括快捷性、可持续性、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等。在相关应用方面,数字经济涵盖了电子商务、数字支付、智能城市建设、数字化医疗保健等多个领域,包括云计算、物联网、移动支付、人工智慧区块链等技术,推动社会向更加数字化的未来发展。

全球数字经济崛起为主要经济增长引擎,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提升中发挥关键作用,推动全球经济复苏。至2022年,数字经济以15.6%的增速超越GDP名义增速2.5个百分点,全球经济增速达5.8%,创下近48年来最高水平。其快速发展不仅深刻改变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也成为全球要素资源、经济结构、竞争格局的关键塑造力。

发展起源

数字经济概念的历史沿革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于20世纪90年代问世,由美国学者唐·泰普斯科特在1996年的著作《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中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指的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应用为推动力,推动经济活动的一系列过程,旨在提高效率并优化经济结构。数字经济的概念历史沿革与信息经济概念到数字经济概念的使用变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演变关系。

信息经济概念的提出

20世纪40年代微电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第二代晶体管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得以发明。人类的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大幅提高,数字技术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初步显现。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数字技术创新背景下,1962年,马克卢普,F.提出了“信息经济”的概念。到了20世纪70、80年代,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微型处理器的发明,软件领域的革命性成果都加速了数字技术扩散,数字技术与其他经济部门交互发展不断加速。

数字经济概念的提出

20世纪80、90年代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接入,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相融合,全球范围的网络连接生成的海量数据,超出之前分散的终端所能处理的能力,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数字技术快速从第四产业外溢,在加快传统部门信息化的同时,不断产生新生产要素,形成新商业模式,电子商务成为最为典型的应用。正是在这样的技术背景和应用背景下,随着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一书的热销,数字化概念首先兴起。1996年美国学者泰普斯科特在《数字经济时代》中正式提出数字经济概念,1998年、1999年、2000年美国商务部先后出版了名为《浮现中的数字经济》(I,II)和《数字经济》的研究报告。数字经济概念被广泛接受。

数字经济的发展阶段

数字经济的发展总体表现为三个阶段: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在早期,互联网技术刚刚兴起,通信设备的接入和普及是居民参与数字经济的主要方式,此时,数字经济主要被视为由数字基础设施带来的直接产出。在中期,互联网技术不断升级,数字智能设备也逐渐涌现,数字经济主要被视为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的渗透效应。21世纪初,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如人工智慧大数据电子商务区块链等)不断出现并逐渐普及,数字经济被赋予新的内涵,即数字经济不仅包括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的发展,还包括通过ICT促进全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生产效率提升和传统产业融合创新的所有经济活动。显然,信息通信技术是数字经济的基础,但数字经济的内涵已远远超越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的范畴,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下人类社会新经济形态的最佳概括,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共识。

各国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发展事件如下:

1998年,美国商务部发布《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正式揭开了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序幕。

2015年初,英国颁布了《数字经济战略(2015—2018)》,该战略强调数字化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旨在将英国建设成未来的数字强国。

2015年7月,莫迪政府提出了“数字印度”倡议,该倡议的重点在于推动电子政务、促进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服务发展、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印度农村地区的广大人口也能够融入互联网。

2016年,德国联邦经济部发布了《数字化战略(2025)》,明确提出十大行动步骤,为德国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

2016年1月,日本政府颁布的《第5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提出了超智能社会5.0战略,认为超智能社会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

2017年英国颁布了新版《数字经济法》,在通讯服务、移动电话合同、电子书借阅等方面采取保护措施,积极构建数字基础设施,确保公民的网络安全。

2017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应“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2018年,欧盟设立了“数字欧洲”项目,计划向该项目拨款92亿欧元,旨在通过投资超级计算、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确保欧洲具备处理各类数字挑战所需的技术和基础设施,以增强欧盟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2018年3月,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发布工作文件《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衡量》,对新时代背景下认识和度量数字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9年2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颁布了《维护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显著增加了美国在人工智能和量子信息科学领域的研发投资,加强了在关键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实力。

2022年3月新华社联合百度集团发布《大数据看2022年全国两会关注与期待》,数据显示两会前夕,“数字经济”相关内容搜索热度同比增长96%,关注话题排名第五。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等数字化产业的发展也受到用户关注。

2022年7月30日,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成果发布会在中国北京的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推出数字经济“创新引领成果”和“产业创新成果”60项。

2022年9月18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在第8次紧急经济民生会议上发布了《大韩民国数字战略》,此战略将“再飞跃、共同生活、实现数字经济社会”作为战略目标,旨在与国民共同努力,建设成为全球典范的数字韩国。

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2023年3月5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提及数字经济,报告中强调为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也是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

2023年7月4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学术年会(2023)在清华大学举行,邀请了国内外40余位数字经济领域著名专家以及在数字产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果的机构代表。

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在中国北京正式揭牌。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2024年3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当前,中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由5G和千兆光网组成的“双千兆”网络,全面带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各个领域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深度融合,推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让更多人共享互联网发展新果实。

基本信息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阶段。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四大部分:

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

即使用部门因此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化治理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治理范式,其核心在于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广泛的数据流通和共享。这包括精准研判、及早预警以及对突发性重大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数字治理创新地应对数字世界中各种复杂问题,借助数字技术推动治理的现代化和高效化。

数据价值化在数字经济中是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并通过一系列过程让其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是数字化技术和数据转化为实际资源、资产和资本的关键过程。数据价值化包括三个递进层次,即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这过程涉及数据的采集、传输、计算、存储和分析等环节,将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从而在生产、营销、决策、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数据价值化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数字经济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

数字技术飞速进步,使信息产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了经济面貌,塑造整个经济新形态,因此不应将数字经济只看作是信息产业。数字技术具有基础性、广泛性、外溢性、互补性特征,如互联网与电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与融合,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终端设备产业出现跨界竞争现象,移动互联网使互联网不再被办公场。数字经济技术范式具有三大特征: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是最重要的经济要素,数字技术有非常强烈的网络化特征,数字技术重塑了经济与社会。

数字经济是一种经济社会形态

数字经济在基本特征、运行规律等维度出现根本性变革。对数字经济的认识,需要拓展范围、边界和视野,成为一种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并列的经济社会形态。需要站在人类经济社会形态演化的历史长河中,全面审视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的革命性、系统性和全局性影响。

数字经济是信息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

信息经济包括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驱动的经济,以及非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驱动的经济两大类,未来非实物生产要素的数字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数字经济既是信息经济的子集,又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信息化是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数字经济除了包括信息化外,还包括在信息化基础上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形态的变革,是信息化发展的结果。

理论研究

数字经济受到三大定律的支配。

第一个定律是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增值"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在数字经济中,这一原理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在云计算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设备和应用连接到云端,云服务的价值也随之增加。在物联网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物体连接到互联网,物联网的应用场景和价值也日益显现。社交媒体平台也是梅特卡夫法则的典型应用,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社交媒体平台的价值也在快速增长。

第二个定律是摩尔定律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翻,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这个原理在数字经济中表现为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趋势,推动了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随着计算机性能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数字经济中的数据处理、人工智慧云计算等技术得以快速发展,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

第三个定律是达维多定律: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这个原理体现了数字经济中的创新驱动和快速迭代的特点。在数字经济中,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企业必须不断推陈出新,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基本特征

大数据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供给效率。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低碳、创新和可持续性为核心推动生产。

数字经济能广泛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能够持续赋能和扩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增长空间。

数字经济能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创新活力,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倍加的产出效果。

数字技术能推动社会化大生产实现网络化协作,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网络协同效应。

信息技术深度渗入各个行业,促成其数字化并积累大量数据资源,进而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共享和汇聚,通过挖掘数据、萃取知识和凝练智慧,又使行业变得更加智能。

通过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流动,促进组织内各部门间、价值链上各企业间、甚至跨价值链跨行业的不同组织间开展大规模协作和跨界融合,实现价值链的优化与重组。

无处不在的信息基础设施、按需服务的云模式和各种商贸、金融等服务平台降低了参与经济活动的门槛,使得数字经济出现“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普惠格局。

平台是数字经济的核心支柱,降低了整个社会信息成本,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来释放个体和小微企业潜力,促进了大规模协作的形成。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驱动力。随着平台和AI技术的普及,数据流动与共享得以实现,数据挖掘的广度、深度和速度得到显著提升。这为商业模式创新和商业生态重塑提供了可能。

数字经济时代的平台化社会-技术系统需要政府治理,以防止平台企业滥用交易规则和定价策略,成为非自由市场

数字经济的多样性导致了产业分层的出现。基础服务层由网络基础设施企业构成,平台服务层由资源对接和规则企业构成,内容服务层则由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和应用产品的企业构成。不同层次的产业经济主体角色和发展规律各异,因此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治理策略。

数据融合、重组、复用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和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因此政府需要推动数据要素化治理,包括数据的归集、整合、开发、利用以及确权、定价、交易和流通。

数字经济治理需要探索新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模式,以打破传统的“政府-产业-从业者-消费者”结构,整合资源供给,并打造出从业个体、线上平台企业、线下资源拥有者、数字资源拥有者、信息基础设施拥有者等融合的多元局面。

相关应用

数字经济所涵盖的产业和细分行业非常广泛。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界定数字经济范围的统一标准,有两个主要类别:基础型数字经济和融合型数字经济。

基础型数字经济也称作数字产业化,包括信息通信产业如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以及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所产生的新兴行业,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融合型数字经济也称作产业数字化,这是目前数字经济的主体部分。具体是指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数字经济在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典型应用包括农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新零售、智慧物流、电子支付、在线旅游、在线教育和共享经济。数字经济推动企业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与传统经济深度融合,不仅仅是技术叠加,更是各个应用场景的全面数字化。新型商业模式如免费经济和共享经济催生了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型就业形态。同时,大数据在商业、金融、医疗等领域应用广泛,云计算是数字经济的催化剂,物联网在城乡全覆盖,移动支付已成为通用支付工具。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关键推动力,而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金融资产结算、数字政务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这些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大数据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包括商业智能、个性化营销、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智能城市、医疗保健、制造业、教育和社会治理等。通过分析大数据,各行业能够实现更智能的决策、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并创造出更符合用户需求的体验。

云计算是数字经济中的关键催化剂,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美国作为云计算的发源地之一,美国的企业广泛采用云服务,如亚马逊谷歌赛富时com等。美国奥巴马政府推出“云优先”政策,将云服务纳入政府部门的政策和流程中。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整合欧洲云计算潜力的战略计划,通过协调成员国发展规划,鼓励政府先行采用云计算,推广于公共服务,促进云计算产业整体发展。女王陛下政府启动了“政府云服务(G-Clound)”项目,吸引创新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其中。德国云计算市场增长,使用云服务的企业占比增加。俄罗斯云服务市场规模扩大,云服务在IT应用中变得越来越普遍。日本很多企业把云服务作为投资重点,如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日本电气公司、雅虎日本等为日本民众提供低成本云服务。中国云计算市场保持迅猛增长,年增速超过30%。云计算应用从互联网行业扩展至政务、金融、工业、交通、物流、医疗等领域,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不断提升,应用涵盖百业。

物联网发展迅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美国在物联网领域有许多创新和应用。智能家居设备、智能电网、工业自动化和智能交通系统等都是典型的物联网应用。欧洲各国致力于推动智能城市项目、智慧农业和工业4.0,物联网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日本通过智慧医疗、智慧交通和智慧制造等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而印度韩国也在数字经济中采用物联网以推动智能农业、城市规划智能制造等创新项目。2022年8月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物联网用户16.98亿,全球占比70%以上。企业在工业互联、智慧农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中兴、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物联网平台得到广泛应用,华为阿里云提供成熟解决方案。

移动支付已广泛应用于生活各领域,成为通用支付工具。移动支付在中国的数字经济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平台广泛用于在线购物、线下消费和转账等场景。印度通过数字印度计划积极推动移动支付的应用,采用UPI等平台实现便捷的电子支付。肯尼亚以M-Pesa为代表,成为非洲领先的移动支付市场,为没有银行账户的人提供了支付和接收款项的便利。瑞典是一个无现金社会,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在该国广泛普及。美国逐渐推动移动支付,Apple Pay和Google Pay等应用在数字经济中逐渐取得市场份额。新加坡作为亚洲金融科技中心,移动支付通过QR码和近场通信技术在该国得到广泛应用,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关键推动力。中国通过“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涵盖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和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美国作为人工智慧研究和创新的领导者,其企业如谷歌微软和IBM在搜索引擎优化、智能助手和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欧洲各国通过国家战略和资金支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制造业和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加拿大深度学习领域具有强大实力,多伦多成为全球AI研究的中心之一,该国企业在自然语言处理和计算机视觉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日本政府通过“Society 5.0”战略鼓励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医疗保健和社会基础设施中的广泛应用。印度通过“数字印度”计划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其在数字经济中的创新和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经济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广泛应用于数字货币、金融资产结算、数字政务等领域。中国政府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特别关注在供应链、司法存证、政务数据共享、民生服务等等领域的实际应用。美国作为区块链技术的领导者,将其应用于数字货币的金融领域,基础设施安全的电力领域、飞机飞行数据管理的航天领域等。新加坡俄罗斯加拿大各国也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探索区块链应用新模式。韩国政府也在数字经济中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特别注重在金融领域的实际落地。

规模与排名

《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数据显示,2021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38.1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15.6%,占GDP比重为45.0%。美国数字经济蝉联世界第一,规模达15.3万亿美元,中国位居第二,规模为7.1万亿美元。从占比看,德国英国、美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均超过65%。从增速看,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高速增长,挪威数字经济同比增长34.4%,位居全球第一。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显示,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达到50.2万亿元。同时,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也从2017年的32.9%扩大到2022年的41.5%。数字经济规模总量排名世界第二。

发展趋势

2021年,全球数字经济保持稳定发展,受益于宽松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疫情推动的数字化需求。全球经济增速高达5.8%,为近48年来最快增长,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复苏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扩张,2021年全球47个主要世界经济体数字经济规模为38.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1万亿美元。

数字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占比提升,2021年数字经济占全球GDP的比重为45.0%,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活力所在,2021年全球数字经济同比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2.5个百分点。产业数字化仍是主导力量,2021年全球数字产业化规模为5.7万亿美元,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5%,产业数字化规模为32.4万亿美元,占比85%。

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占据数字经济领先地位,规模和占比均较高,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在55.7%至75.2%之间。发展中国家和中高收入国家数字经济增速最快,2021年同比增速均超过20%。中、美、欧形成全球数字经济的三极格局,各自在市场、技术、规则领域占据优势。美国数字经济规模居首,中国位列第二,欧盟作为第三极在数字治理领域领先。发达国家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一、二、三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相对较高,特别是在第三产业数字化方面遥遥领先。

2023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刘权在会上发布了《2023数字经济十大趋势》,关键趋势包括算力网络协同融合、数据市场建设、数字产业内生增长、数字化转型深水区破局、智能创新需求、数字消费驱动供给升级、数字政府善治惠民、城乡融合助推、数字治理健康公平、数字安全发展基石。

2024年5月24日,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幕,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0%,亿万民众畅享“数智红利”。

条例法规

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该法规主要是为了应对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纠纷,为版权人提供法律保障。

2012年3月,美国奥巴马推出“大数据”计划,宣布2亿美元的新研发投资,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5年7月,印度总理莫迪提出了"数字印度"倡议,旨在通过数字技术推进电子政务、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的发展,实现印度数字经济的全面提升。

2018年5月25日,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生效,旨在确保合法、透明和保护良好的个人数据处理,赋予数据主体权利并规定对违规行为的罚款。

2020年11月,欧盟出台了《数据治理法案》,通过立法层面对设备运行、企业交易等非个人数据的开放和互操作性进行明确,初步建立了工业数据共享流通政策,形成了战略和立法相互交织的体系。

2021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数字厅设置法》《数字化社会形成基本法》《地方公共团体信息数字化标准相关法律》等六部数字化改革相关法律,提供法律支持以促进数字化社会建设和培育数字经济。

2021年6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为保障数据安全,明确了主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治理体系,促进数据出境安全和自由流动,保护个人和组织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21年6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2021年平台竞争和机会法案》《2021年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2021年终止平台垄断法案》等六部法案,旨在全面改革美国反垄断执法框架和理念,增强反垄断执法力量

2021年7月3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签署新版俄罗斯《国家安全战略》并已对外发布,首次加入信息安全相关章节。

2021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字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障个人信息流动与利用的安全与自由,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021年10月12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了《数据产业振兴和利用促进基本法》,该法规统筹安排数据的开发利用,旨在为发展数据产业和振兴数据经济奠定基础。

2022年3月25日,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了《数字市场法》,通过对欧盟现有的竞争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轻不公平竞争行为对数字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

2022年6月,女王陛下政府发布了新版《英国数字战略》,明确了未来发展数字经济的六大支柱,旨在全面推动英国在数字领域的可持续增长和提升全球竞争力。

2022年7月,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发布《半导体超级强国战略》,该战略大幅提升半导体领域的税收优惠,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在2026年前完成340万亿韩元的半导体投资。

2022年8月9日,美国总统约瑟夫·拜登签署《2022年芯片和科学法案》成为法律,法案规定将提供资金用于美国半导体研究、开发、制造和劳动力发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数据二十条”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3年5月,在浙江杭州举行的“新兴领域法学知识体系构建”暨《数字经济促进法(专家建议稿)》学术研讨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字经济促进法(专家建议稿)。该法明确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规范数据交易、支持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具体指导。此外,法规还注重数字经济安全保障,包括维护公平竞争和查处违法行为。这些法规全面促进了数字经济发展,强调数字技术与各领域深度融合的重要性。

2023年6月,新西兰政府发布《先进制造业产业转型计划草案》,确定推动增长和转型的六大优先事项,其中包括将先进制造业列为优先考虑的产业转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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