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

更新时间:2024-09-20 12:40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和经济秩序引发的著名案件,即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指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的案件。这一案件的影响持续到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这一年朱元璋以胡惟庸同党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一说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指朱元璋怀疑官吏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的案件。案发时,朱元璋下令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空白文书簿册的人,调查后朱元璋将涉案的所有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指户部侍郎郭桓等人盗卖官粮的案件。郭桓等人被揭发后,朱元璋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相关人员全部处死。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指大将军蓝玉谋反案。案发后,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并诛其三族,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朝廷官员等,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

四大案件牵连广泛,其中胡惟庸案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蓝玉案被株连杀戮的人近超过1.5万人。“四大案”后,朱元璋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历史学家吴晗认为朱元璋因为担心子孙不能驾驭功臣宿将,才有主张的实行了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惟庸案与蓝玉案都是如此。历史学者张宏杰认为朱元璋是借“四大案”没收富人财产。

四大案件

胡惟庸案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进入中书省参知政事,汪广洋为右丞相。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汪广洋因无所作为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胡惟庸被任命为右丞相。这一年,朱元璋下诏暂停科举制,改行察举制度,即由地方长官向上级或者中央推荐可用之才。在察举制的加持下,胡惟庸借助职务之便,在朝中遍植朋党,同时打击异己,形成了以个人为中心的政治力量。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创建了正三品的中央机构通政司,负责将百官的奏章实封直接转呈给皇帝,中书省不得拆阅。此时,胡惟庸已为丞相,为了牵制胡惟庸,朱元璋启用汪广洋为右丞相,这些举措削弱了中书省丞相的权力,但朝中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使者来明进贡大象和马匹,因中书省未安排进献时间,大象和马匹被直接赶至承天门前。太监告发胡惟庸丞相汪广洋等人未及时上奏,朱元璋责问胡惟庸,汪广洋,两人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礼部归咎于中书省。朱元璋将胡惟庸、汪广洋及礼部官下狱,追究相关责任。不久后,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毒害刘基,而汪广洋知道内情。汪广洋否认此事,朱元璋以“结党欺君”的罪处死了汪广洋。随后,汪广洋违法纳没官妇女为妾的事被牵出,朱元璋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属的罪行。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最终胡惟庸以“擅权植党”的罪名处死以及诛灭三族,陈宁、涂节也以“枉法诬贤”“害政治”的罪名被处以极刑。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持续了数年。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李存义被人告发为胡惟庸党羽党,遭罢官免死,安置于崇明岛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招供曾受胡惟庸指使“通倭”;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元朝残余势力被俘后招供胡惟庸曾向元朝残部借兵谋反。与此同时,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私相往来,存在“通略遗,交私语”等情形;陆仲亨的家奴封帖木也首告陆仲亨陆仲亨和延安侯唐胜宗费聚费聚赵庸赵庸曾与胡惟庸图谋不轨。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胡惟庸案始发时,已免于追究,10年后李善长被告发时已七十七岁,仍被朱元璋赐死,家属七十余人被杀。明朝著名学者宋濂的孙子宋慎也受到牵连被杀,受此波及,宋濂遭到流放,途经州时病逝。事后,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

胡惟庸案株连致死者三万余人。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对中央统治机构进行了改革,废除了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而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加强中央集权。

空印案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一说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户部考校钱粮册书时,朱元璋发现空印文册这种做法,他十分恼怒,怀疑这背后存在着普遍的贪污腐败与作奸犯科,震怒之下,将所有涉事官员抓捕。

空印案发生的过程中,朝臣都不敢说明空印一直存在的事实。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陈述了空印案的问题。郑士利认为:首先,空白报表盖的是骑缝印,不会流散出去,也不会作其他用途,从政务运作上看官员也不可能利用空白文书作弊谋利、压榨百姓;其次,朝廷要求府、省与户部的数据必须吻合,盖空白文书能提高办事效率;第三,国家法令中没有律令说空印有罪,如今空印杀人,难以服众;第四,贤才难求,希望朱元璋能留下有用之才。

朱元璋看了奏章后更生气,下令彻查幕后主使,结果郑士利被流放,他的兄长在空印案中本已释放,却也因此奏疏受连累被判处流放了。空印案中的官员也没有因此得到赦免,掌印官员判了死刑,副职一律杖刑一百、流放边疆。空印案共计约有数百人,冤死在了朱元璋的屠刀之下。

空印案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空印案后,朱元璋为了避免再出现盖空白文书的情况,实行了半印勘合制度,规定凡文书纸上均须加盖半印(即关防官印),以便核对,加强了明政府对地方行文的控制,有效补充了明代的文书用印制度。

郭桓案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朱元璋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本应上缴的四百五十万石粮食,郭桓只缴两百多万石;与此同时,他在征收赋税时候,巧立名目,征收多种口食钱、神佛钱等赋税,中饱私囊,降低朝廷所得税收。

朱元璋命审刑司吴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涉及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六部官员,累计涉案的官员士绅有上万人,总计贪污精粮两千四百万担。审讯招供之后,朱元璋将六部与地方的涉事官员全部处死,死者数万人。同时,朱元璋根据被拘官吏的交待,下令追回被盗官粮,结果各地中豪之家皆被牵连,民间富人无不倾家荡产。

朱元璋对“郭桓案”的处理激起了民众的不满与愤怒,参与弹劾的御史全敏、丁廷举等人成了朝野谴责的对象。为了平息民愤,朱元璋发布了诏书公布了郭桓等人的罪状,同时将负责审理此案的吴庸等人处以极刑,并严明自己只是责令有关部门诛除奸恶,没想到他们会做出扰民之事,以后再有此事发生,一律不宽宥。

郭桓案连坐入狱者达数万人,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郭桓案后,朱元璋开始对税收积弊的整饬,对民间存在的虚报自然灾害、虚出实收、放卖仓粮、巧立名色、移丘换段、诡寄田粮现象予以整顿,建立以赋役黄册、鱼鳞图册为纲的税收体制,以粮长催督赋税,建立了稳健税收体制。

蓝玉案

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内弟,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朱元璋拜蓝玉为大将军领军讨伐北方的元军残余势力,这一战役使元军在北方的势力一蹶不振,随后,蓝玉被封为凉国公。这以后,蓝玉又多次率军平定各地的叛乱,建立了功劳。蓝玉居功自傲,日渐骄横,他纵容庄奴、义子横行霸道,无视法纪强占民田、纵兵毁关,朱元璋多次责备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四川省建昌卫发生元军降将月鲁帖木儿叛乱,朱元璋令蓝玉率军平叛,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9月,蓝玉还在四川平叛,朱元璋便用胡惟庸党羽这个借口将蓝玉的亲家叶升叶升处死。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3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参奏蓝玉谋反,朱元璋闻言即刻下令将蓝玉拿下,交给锦衣卫审讯。蓝玉被抓的第三天,朱元璋就下令将蓝玉死于街市,并灭其三族。

随后,朝中功臣、文武要员,特别是蓝玉手下的偏裨诸将接连不断地被抓入锦衣卫大狱,严刑拷打之下,终于有人招供说蓝玉与其同党预谋打算在皇帝出城田猎时杀死他,起事谋反。接着朝廷内外的各种官员一个个地被抓进大狱,招出自己熟悉的人是蓝玉同党。受牵连被杀的主要官员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颖国公傅友德冯胜冯胜、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舶胪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均、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都督英辂、汤泉、萧用等都在其中。朱元璋的义子徐司马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破五节日已在成都病死,也追坐蓝玉党,他的两个儿子皆获罪。蓝玉的外甥、开国公常升 ( 常遇春之子) ,在蓝玉被杀后,于三山聚兵谋逆,也被处死。

蓝玉案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蓝玉案后朱元璋派藩王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同时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

历史影响

四大案受牵连被诛杀的人超过10万人。胡惟庸案后,朱元璋怀疑功臣群体图谋不轨,借胡惟庸、蓝玉之案,将明初所封功臣杀戮尽。胡蓝之案将所有功臣宿将几乎杀尽,自此,国中无强将,朱元璋只能依靠自己的儿子来屏卫四方,埋下了藩王起兵的祸端。空印案郭桓案,朱元璋主要诛杀的是文官。明初四大案杀功臣和文官,这给明初的士人群体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影响了明初朝廷的谏言风气。

洪武年间,朱元璋下诏求谏,士大夫群体少有谏诤之举,更多的是沉默或服从,这种君强臣弱的肃杀政治局面到朱高炽朱瞻基时才有所改变。学者光临在《读史札记》中认为朱元璋通过打击功臣、设立锦衣卫加强特务监视等一系列方式巩固皇权,使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为中国政治制度造成长期的严重消极影响。

相关争议

胡惟庸是否谋反

胡惟庸案的真实情况,因为案发时的严令竣法,使得许多当时当事人不敢如实记述。所以关于胡惟庸是否谋反,从明代起,历史学家就持有不同意见,如王世贞就对胡惟庸谋反一说表示难以置信,谈迁更是指出“唯庸(胡惟庸)非叛也”,乃“积疑成狱”。胡惟庸谋反主要是“云奇告变”事件,即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以观赏他家的醴泉为借口,邀请朱元璋驾临,暗中则调兵入府,藏于复壁之间,准备刺杀。被内使云奇发现并告发,胡惟庸未谋反成功被一网打尽。但晚明学者钱谦益认为,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1934年,著名明史专家吴晗在《燕京学报》上发表了《胡惟庸党案考》一文,也认为胡惟庸案只是朱元璋策划的屠杀功臣的一个开端。

空印案的时间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史学界却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即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洪武九年(1376年),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史·刑法志二》中记载:“先是(洪武)十五年空印事发。”据此,吴晗、栾成显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

《明史·郑士利传》中记载郑士利之兄郑士元受空印案牵连时,朱元璋“会星变求言”。《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九及《明史·太祖纪二》均记载星变求言下诏的时间是洪武九年闰九月。又据方孝孺《逊志斋集·叶伯臣、郑士利传》:“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粮策书,空印事起,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从这些文章中看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是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

到 20世纪 80年代,又出现一种新说法。孙达人先生发现《国榷》卷 6“洪武九年闰九月丙午”条节引方徵上书,有“去年诸行省官吏悉坐空印被罪”之语,遂据“去年”断言案发于洪武八年;他又据方孝孺《先府君行状》中“(洪武八年)得罪,江浦县,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之语,断言“此案的发作更确切时间为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年末。

历史评价

历史学家吴晗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中说:(朱元璋)一方面深虑身后子孙懦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般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的开端。

当代历史学者张宏杰在《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中认为朱元璋为了消灭地方上的富豪之家,借洪武朝“四大案”,任意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此举让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均被清洗一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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