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云 :清朝商人

更新时间:2024-09-20 11:15

王朗云,名照,别号朗云,生于嘉庆十八年(1813年)。其前辈虽曾为官,但主要还是靠井盐发家致富。早年家道殷实,富甲郡邑。至道光中叶,既未开新井,又无工商别业,家势渐渐衰落,到朗云少时,虽然家族还拥有不少田地及盐井,但大多荒废,收不抵支。

人物简介

爱新觉罗·旻宁十八年(1838年),朗云已经二十五岁,一心想光复祖业,立世扬名。他对宗室之内倚赖祖产、不思发展的情形颇为不满,力倡三房分产分居,希望有一份独自支配的资产,可以实现自己的发展大计。他的提议得到族众的赞同,最后朗云个人并没有分得多少财产,但是争取提留祖遗田地、山场及数十眼盐井为家族公产,由自己来负责经营。

要想发家,必须另凿新井,但资金匮乏。朗云以土地及废井灶基作为条件,招徕陕帮商人共同出资开凿盐井。经过努力,终于开出一眼好井。有了最初的基础,再以滚动发展的办法,陆续开凿数十眼新井,产盐数量惊人,由此大富。

至朗云四十二岁时,又一个发展的机遇降临了。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陷南京市淮盐至湖北的运道阻塞。为解决湖北、湖南省等地民众的用盐问题,清廷重划盐区,允许楚地借销川盐,是为“川盐济楚”。川盐济楚使井盐的市场急剧扩张。

自贡市的大小盐商都抓紧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扩产远销,但因资本实力的不同,愈富者愈能广开富源,增井增灶。王朗云趁此时机,他先前与人合作的盐井到期之后,均收回自办。同时,收购、打探新井,规模不断扩大,产量亦随之提高。他开设广生同盐号作为运盐总理之处,分别在泸州市重庆市及湖北之宜昌市沙市区设立分支机构,专运专营自产食盐。初至沙市时,当地人以江水高于街市,水堤系泥土夯筑,恐泊船撞坏土堤,故不准盐船靠岸。朗云不惜独资远运石料,将泊船的地方改为石堤,时人呼为“洋码头”。后来其他盐船至此,也须高价租借方可靠岸。

极盛之时,他又以卖盐收益广买田地乡庄,名下土地遍于富顺县威远县荣县、宜宾数县,年收租达到一万七千余石,成为富甲全川的、远近闻名的盐商巨富。

朗云在经营井盐产运业务之外,还设立许多相关产业。如连接卤井和火灶之间的大通,实际是从事胆巴买卖的机构,分设有上、中、下三塘。他还在泸州市江津区等地设有福昌生商号,专门经营粮油副食品;设有广生公钱店来兑换银钱,纱店贩卖洋纱。

朗云恐其后代子孙变卖产业,不能守成,除在板仓坝新建规模宏大的玉川祠以外,并与其三房弟侄议定,提留盐井二十眼,良田六百亩,为宗室公产,以绵禅祀。光绪三年(1877年)时还专门奏请朝廷立案,刻碑于玉川祠,使子孙永遵不违。

军功受赏,厘案入狱

王朗云在骨子里有着一股敢作敢为的性格。1860年,四川省李永和、兰大顺响应太平天国起事,其部下率军围攻自流井大安寨。王朗云倡议筑寨募勇死守,义军围攻月余竟然没有攻下,只好自行离去。次年,李永和又遣将周绍涌率军来攻,这次军队达万余人,将大安寨团团包围,猛力进攻。王朗云之侄竹君等五人战死,民众死者亦有多人,一时人心惶惶,多主张开寨投降。王朗云不听,还杀掉了周绍涌所派的招降之人。后以新铸“罐子炮”凭寨轰击,同时倾巢开寨出战,突然袭击之下,周军猝不及防,伤亡达五六百人,也撤围而去。四川省总督骆秉璋闻知此事,大加赞赏,特将其事迹上奏朝廷。谕旨下,王朗云获赏戴花,并追赠其侄王余坨世袭一等云骑尉,后王朗云又捐资纳候补道衔。

四川省总督骆秉璋曾为王朗云请功,但不久,王朗云也与之作对了。同治二年(1863年),陕西巡抚刘蓉奏请筹办川省盐厘,“按锅计盐,按盐定厘”,向井灶抽收,以筹措陕南军费。朝廷谕令四川总督骆秉章认真照办。骆奏请免予再抽陕省加半盐厘,朝廷不允,只好仍拿自流井开刀。原本盐商制盐以后,运销即按计斤包引数抽收,如又抽灶厘,则厘金收入自可大增。骆秉璋以灶有定课而井无水厘,于是设立水厘局来抽收厘金。开办之初,井户每推汲胆巴一担,征厘金铜钱一二文,按照此项规定,是卤未成盐已缴水厘,灶未卤盐先有定课,运盐出售又有税款厘金。这项政策让自流井的大小盐商十分气愤。因为,自流井的盐商多是集井,灶、号于一身,当然对他们的利益损害更大。王朗云和四大家族之中的颜氏家族首领颜晓凡尤为反对,准备秘密捣毁水厘局。

捣毁水厘局不与官府公开作对,为了让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王、颜二人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决定由王朗云指挥捣局事宜,颜晓凡则联络官场,以备不测。王朗云先派人在工人之中散布水厘之害,说水厘征收后,井灶难以维持,工人工资会减少,还可能会失业。待工人们之情绪激起后,便乘势捣毁水厘局,以绝后患。颜晓凡为避免嫌疑,则在打水厘局当天晚上出走,一路急行,抵达成都。不料,在打水厘局之后,一位颜氏井灶的工人被抓,暴露王、颜二人为幕后主使。颜晓凡在打水厘局第二天即拜会盐道、府县官吏,以先期离井不知实情为由加以辩护。后经多方活动,方避嫌疑。王朗云这边也以重金收买一人顶案,希望能够脱罪免灾。

再说骆秉璋得知水厘局被捣,勃然大怒,砸水厘局就是对抗自己的权威,也是反对朝廷。骆秉璋调亲信陆玑富顺县知县,审理此案。经多方调查,虽无确定证据,但王朗云的嫌疑始终最大。于是将他扣押入狱,呈报上宪,以定罪罚。此时王朗云也知道闯下了滔天大祸,一直等机会将功赎过,恰逢这年顺天、直隶、山西省河南省、安徽、湖北、陕西省等省发生灾荒,朗云倾资助赈七万两白银,获赏按察使衔及二品顶戴。朝廷封赏旨意下来时,朗云也得以出狱。水厘局也因不得人心,终于取消。

反对官运 失败而逃

光绪三年(1877年),四川总督丁宝桢在创办官运,设滇边和黔边官运局,实行官运商销,名为疏销缉私,实为垄断渔利。自贡市几家大盐商多为制、运、销一体经营,场盐官收之后,就不能凭借垄断优势操纵盐价,对这一政策十分不满。王朗云等人还以岸盐官运危害商盐,联合其他盐商,屡上户部都察院控告。

王朗云因有前期打水厘局之胜,志得意满。他认为丁宝虽是朝廷重臣,但在朝内也树敌甚多,并非没有机会改变政策。他联合其他商人和在京川籍官员,大造舆论,指称丁宝桢举办川盐官运,祸国殃民,不堪其苦,有大臣奏曰:“川盐改归官运,开销糜费,征收款项牵混,杂款名目繁多,以致商民交困,开支薪水勇粮为数甚巨,于国计民生两无裨益。”清廷见舆论如潮,于是将丁宝桢降级留任。

但是官运毕竟可以给官府带来巨大的收益。据统计,在官办极盛之时,年收税款达六百余万两,分解北京市、东北、云南省陕西省等省协饷各数十万两,对于弥补朝廷的财政困难很有帮助。朝廷虽对丁宝桢降级,但是对其官运成绩仍十分肯定,不久又恢复原职。丁宝桢经细致调查,指责富荣盐场产运之事历来为并灶大户把持,他们凭借雄厚资本自产自运,把持盐价,是导致岸需不济,盐价高昂的重要原因。丁宝桢将此情形具折上奏,其中并明确指控“富顺县灶绅候补道王余照,倚恃富豪,欺压乡里,被控之案,多系私设引局,抽收井厘,侵吞公款……亟应从严征办。”

王朗云得知丁宝桢上折之事后,大为恐慌,深怕再度入狱,急急离家逃亡。待差役到其家中时,已经离家两日。这一逃亡就是四年,在家中多方打点之下,地方慢慢缓怠此事,方重回自流井。1884年,朗云病逝。

作为一个商人来讲,王朗云无疑是成功的。他把握川盐济楚的时机,成为雄踞一方的中盐集团巨富。但他无疑高估了商人在那个时代的能量,如果说不惧生死,率众护寨,是顺应朝廷的意旨的话,那么率众捣毁水厘局、反对川盐官运则违逆了官方的利益。为维护盐商的利益,他的冒险举动虽然给他添加了不少传奇性的色彩,但是也给他带来了灾难,在看似独立天地、自成一统的自流井,商人并不可以拥资自重,官方的政策和局势的变化,随时都牵动着这里的兴衰枯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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