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遇 :南宋官吏、儒家学者

更新时间:2024-09-21 08:59

王遇(1142~1211年),字子合,一字子正,号东湖先生,福建龙溪人。南宋官吏,儒家学者。其父王羽仪,任衢州市通判。

初为太学生,得吕祖谦器重,任以学职。乾道八年中进士,调任临江教授,迁赣州市通判。嘉定初年,调太学博士,任诸王教授,迁常州市知州,提举浙东常平。累官宗正寺丞,再迁右曹郎中。

嘉定四年(1211年),卒。所著《论孟讲义》、《两汉博义》、《文集》等藏于家,今已失传。

人物生平

王遇20岁为太学上舍生,南宋哲学家、文学家吕祖谦很器重他,任以学职。乾道八年(1172年),王遇登进士甲科,调任临江教授。遭父丧守制,服除,改任处州教授。又遭母丧守制,服除,调任蕲州镇教授。

历史典故

王遇先后受业于朱熹(号晦庵)、张栻(号南轩)和吕祖谦。他治学注重精思力行,不喜口耳浮泛无根之谈。在蕲州任教授时,常与诸生宣讲《论语》、《孟子》及经史,直至深夜,蕲州士民深受教化。权臣韩侂胄想升他为掌故,叫他登门请见。王遇认为若登门求见是“自取其辱”,不往。立即径往吏部依法诠选,调任怀安县县丞。帅司詹体仁、郑侨延聘他在幕府赞理政事。丞相赵汝愚拟予升任,但因韩胄当权,将道学定为“伪学”,严加取缔,此事只得作罢。后经给事尤袤祭酒李祥荐用为长乐县知县。任期内,节浮费,积钱数千缗(每缗1000文),用以兴修大塘水利,灌田千余亩。其时韩侂胄党人陈自强、林采权势极大,凡任职官员都要对他贿赂,王遇却不为权势所屈。随后,升任赣州市通判。

嘉定区初年,王遇调任太学博士;未几,改任诸王宫教授。后再升任常州市(今江苏常州)知州。时值毗陵大旱,王遇尽开仓储赈济饥民,并停止一切公款馈送、宴饮及犒赏,积钱数万缗用以籴米赈饥,自己还捐俸助赈。此外,鼓励民众各尽其职,便利贸易往来;自己并亲临乡村视察灾情,将被官宦侵占、填塞成田的太湖垸地重新开浚通流,以利防治水旱灾害。适逢浙东患水灾、闹饥荒,朝命提举浙东常平。王遇赴任后,关心救灾赈济,如在毗陵所为。

当时,朝廷正在议行“计灶买盐”政策,王遇认为不可实行,竭力反对。他说:前人建立盐场,订定税额,并非不知盐灶可以计算,而是考虑亭民(即盐灶户)有时认为盐价太低,不肯尽力生产罢了。如今若实行计灶买盐,盐户若有亏盐,必受官方处罚,将影响盐民的生产和生活。这样,今日计灶买盐,将来就会变成计口买盐,不但浮盐难买,连份额盐都会没有,定会生事。结果,朝廷没有实行这一政策。王遇后被提为宗正寺丞,再迁右曹郎中。

嘉定四年(1211年)王遇逝世。朱熹称其纯笃;吕祖谦誉其笃实;黄谓其学识精、义利明,超然于俗流之中,没有一毫私心。所著《论孟讲义》、《两汉博义》、《文集》等藏于家,尽都失传。

参考资料

王遇.福建省情资料库.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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