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 :节能减排术语

更新时间:2023-02-04 14:42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是指各主体测算在一定时间内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并通过各种方式以抵消自身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新型环保形式。在解决气候变化、应对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碳中和的提出既可以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又可以促进新能源、节能等绿色产业的发展。碳中和的实施流程系统性地分为承诺、计数分析、减量、抵消、定期评估等五个方面。实现碳中和的两个重要途径是减少碳排放和进行碳交易。世界各大经济体接连制定碳中和的具体行动计划,并付诸实践,颁布各类法规法案帮助实现碳中和,对全球经济、政治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概述

碳中和是指在人类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碳排放与吸收该排放的碳等量的行为,以达到碳平衡。“碳”是指二氧化碳,“中和”也就是正负相抵的意思。排出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这就是所谓的“碳中和”。碳中和又称碳补偿,通过计算个人每天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估算出相应的费用来抵消这些二氧化碳,再支付给专业公司或组织,由他们种植树木或者开展其它环境保护计划来减少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各类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来补偿直接或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从而达到“零排放”的目的,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随着全球变暖日益严重,各国开始加强对碳排放的限制和控制,促进碳中和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话题之一。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一项新的报告表明,过去一百多年里,不断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自然和人类活动都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而二氧化碳是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它的释放量愈高,越容易使地球平均温度升高。为了解决气候变化导致的全球变暖给世界带来的各种问题,联合国制定了《巴黎协定》,希望能够在2065-2070年期间,携手努力,共同控制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目标,这是应对全球变暖的必然要求。

国际发展

“碳中和”这一术语起源于1997年,由伦敦的未来森林公司提出,之后逐渐受到各国政府重视。2006年,《新牛津美国字典》将“碳中和"评为当年年度词汇。

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地球峰会)上提出制定并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旨在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问题达成全球合作,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和促进技术进步来达到这个目标,在全球范围内提出碳中和具体实施方案。

在其之后,1997年,各国在日本东京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其中明确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多数发展中和发达国家同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15年12月,各国在《巴黎协定》中承诺,在本世纪末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较工业化前不超过2℃之内,并争取控制在1.5℃之内。IPCC指出,要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温升控制在2℃和1.5℃的目标,分别要求各国在2070年左右和205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为全球碳中和设置了具体目标。

碳中和流程体系成型并没有确定的时间点,因为这是一个持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需要各个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开始采取措施推动碳中和进程,建立碳中和流程体系,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并将其纳入各自的发展战略中。

2013年6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通过了航空业“2020年碳中和”方案。2013年9月底,国际民航组织(ICAO)对这一行业碳中和方案表示承认和支持,并决定提出在2020年能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方案。2016年,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明确了包括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在内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并在2020年9月22日宣布:“中国碳排放将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欧盟在2019年发布《欧洲绿色新政》,计划到2050年使欧盟全体成员国实现碳中和。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气候法》,旨在通过立法保证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2022年8月,美国众议院通过名为“Inflation Reduction Act(IRA)”的议案,目的是解决美国的气候变化和降低温室效应,实现碳中和。越来越多的世界经济体联合国提交“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不同程度的碳中和目标,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严重挑战。

实施流程

碳中和,也叫碳补偿,它是通过计算个人每天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估算出相应的费用来抵消这些二氧化碳,再支付给专业公司或组织,由他们种植树木或者开展其它环境保护计划来减少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

碳中和的流程有五步:承诺,组织制定承诺达到碳中和的目标,例如实现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推广可再生能源等措施。计数分析,通过计算组织当前的碳排放量,明确自身在碳排放方面的现状和主要源头。减量,制定符合组织情况的碳减排方案,如开发低碳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节能等,以逐步减少碳排放。抵消,在实际减少碳排放可能受限的情况下,采取一些碳抵消的措施,如购买碳汇、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等。定期评估,碳中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减排和抵消方案,提醒监督组织的碳中和进程,确保实现碳中和目标。进行碳中和,其主要目的是减少碳排放并抵消已排放的碳,以达到环保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目的。

实现方法及技术

减少碳排放

企业、组织或个人都会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从而减少由于使用石油化工原料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同时,为了减少生产和生活等活动所造成的碳排放量,可以采取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碳捕捉封存等措施来减少碳的排放量,这就是一种自主减少碳排放量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能真正做到“碳中和”,只会减少碳的排放量。可以利用低碳或零碳新能源技术,开发新型太阳能风能、光能等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减少碳排放,实现低碳或零碳目的。也可利用温室气体捕集技术、温室气体埋存技术等完成碳抵消。温室气体捕集技术,主要有燃烧前脱碳、燃烧后脱碳和富氧燃烧这三大技术途径;温室气体埋存技术,即将捕集起来的二氧化碳气体深埋于海底或地下以达到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目的,或者利用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将温室气体埋存于生物碳库中。

进行碳交易

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购买碳减排量以抵消自身排放量。“碳中和”的实现通常由买方(排放者)、卖方(减排者)和交易机构(中介)三方联合实施的。针对不同的对象,“碳中和”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个人多是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碳减排量或义务植树等行为来抵消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企业一般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碳减排量或资助相关的碳减排项目来实现“碳中和”。

碳交易市场的核心是碳排放权交易,有三种类型:强制减排市场、自愿减排市场、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市场。在其基础上建立碳交易合作机制,提出三大机制: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国际排放交易。通过前述的三种灵活的合作机制形成的两类全球性碳交易机制:一类是总量控制和交易机制,另一类是基准和信用机制,全球各经济体以这些合作交易机制进行碳交易,实现本国碳中和目标。

各国举措

中国

中国第一个正式的官方碳补偿标志于2008年12月份正式发行。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定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2011年,中国的“十二五”发展目标明确,将在逐渐建立形成一个新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并逐步推进“碳交易”的试点工作。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实施办法,建立两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监管体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在联合国第七十五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美国(摇摆型)

美国总统约瑟夫·拜登于2021年12月签署行政命令,旨在2030年以前降低美联邦的二氧化碳排放,并制定了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此,美国政府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向一些能源行业提供资金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推动fcv和公共交通的普及等。美国众议院于2022年8月通过了一部叫做“Inflation 还原 Act(IRA)”的议案,包括限制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制定标准等,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美国碳中和政策在过去几十年中摆荡不定,因政治立场、行业压力和经济因素等多种原因,一直未能持续推进。2001年,美国总统布什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但在2015年3月19日,巴拉克·奥巴马下令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削减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求各部门在2025年之前将其排放量减少40%,在其之后,特朗普政府又取消了一些旨在推进碳中和的政策,在2017年6月宣布美方将退出《巴黎协定》,整个碳中和进程摇摆不定,缺乏持续性。

欧盟(引领型)

2008年1月至12月,为实现202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欧盟委员会通过“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法案。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绿色新政》,为碳中和愿景制订了一个长远的计划。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气候法》,旨在通过立法保证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欧洲各项政策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并建立法律框架帮助各成员国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

在2009年,英国政府对外发布了“低碳转型计划”,提出英国到2020年向低碳社会转型的具体发展目标。2019年6月,英国新修订的《气候变化法案》生效,正式确立英国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

2015年8月,法国政府通过《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同年,提出“国家低碳战略”,正式建立碳预算制度,并在2018-2019年调整了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减量目标,改为“碳中和”目标,2020年4月21日,法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正式通过该政策。

2019年11月15日,德国通过《气候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在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2019年9月20日通过《气候行动计划2030》,计划对每个产业部门的具体行动措施进行明确规定。

欧盟正在整体推进能源转型,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加强碳排放的监管,制定新的碳排放标准,优化工业和制造的碳排放,同时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技术的应用,促进更可持续的产业和制造业发展,大力推广电动汽车等。通过碳交易市场等机制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以碳中和引领经济社会转型。

日本(增长型)

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和时间表,包括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13年降低46%,到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几乎为零,并为此陆续制定一系列绿色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建设低碳社会的政策措施,提供财政支持,还通过改革税制,鼓励企业节约能源,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新产品。引导社会大众对国家低碳战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唤起日本民众低碳意识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为了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放,日本政府对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生产提供支持,以补助金来推动新兴企业的技术开发,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碳排放。

日本的碳中和策略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智能城市等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世界经济体的表率作用,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印度(跟随型)

印度是世界上第三大排放温室气体的国家,因此采取行动以降低其碳足迹并实现碳中和变得越来越重要。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宣布,印度将力争在2070年实现净零排放。莫迪表示,到2030年,印度50%的电力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印度制定的碳中和策略主要扶持可再生能源行业,该国在国家能源政策中设定了生产500吉瓦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目标,预计目标将在2030年前实现,并将致力于2030年将碳强度降低45%,之前印度设定的目标为35%。

印度政府颁布了多个政策和计划,以提高能源效率,鼓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降低排放。2021年,印度正式出台“国家氢能计划”,印度政府总理莫迪宣布,印度将于2047年实现能源自主,成为世界氢能制造和出口中心。在交通运输领域,印度已经将氢能用做长途车辆和重型卡车的燃料。绿色氢将在帮助印度缓解气候变化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印度政府计划在今后5年提供35亿美元,用于开发fcv、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无人机

其他国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行动转化为战略,作出碳中和承诺,加入低碳发展并采取不同的方式完成碳中和目标。碳中和将对全球各世界经济体竞争力和地缘战略产生深远的影响。考虑到各国的不同情况,很难要求各经济体在推进碳中和方面都有协调一致的措施,将各国的主要策略与政策文件相结合,可将这些国家的碳中和战略定位划分为4类。

实际影响

经济影响

碳中和的实施推动全球经济从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模式转向清洁能源。刺激可再生能源和新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投资和商机。单纯以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经济的模式可能会受到挑战,碳排放的成本将成为企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为实现碳中和,将积极推动新能源、节能等绿色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政治文化影响

达成碳中和协议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协调,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和谈判。碳中和进程快速地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改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权力和影响力,导致能源价格的波动,这会对地缘战略产生较大影响。碳中和将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环保意识的普及,这有望改变人们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认知和行为。同时,在个人和企业层面,对于能源消费行为的调整和转变也将成为主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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