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器 :一种用于治疗心脏骤停的便携式电子医疗设备

更新时间:2024-09-20 12:36

自动体外除颤器(英文: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缩写:AED),又称公众体外除颤器,是一种放置在公共场所的、便携式、可供社会公众使用的体外除颤器,主要应用于现场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由操作者启动后,会分析通过放置在患者皮肤上的电极所获得的心电图并识别可电击心脏心律,当检测到可电击心律时会自行操作进行电击除颤。自动体外除颤器按照自动控制等级可分为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按照常用的除颤波形可分为单相波ADE和双相波AED。

心脏停搏可发生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员。心脏停搏患者的抢救需要争分夺秒,每延迟1分钟,患者的生存率便降低7%~10%,故有黄金救治4~6分钟的说法。自动体外除颤器通过电除颤消除心室颤动来抢救心脏骤停患者,早期电除颤是挽救心脏停搏患者的关键。AED使非专业人员能够安全、简便、有效地进行除颤,是公认的及时有效并能由公众使用于各种场合的救命器械。

1970年,美国波特兰的医生Arch Diack和他的同事发明了自动体外除颤器。在自动分析算法的帮助下,他们的AED产品让仅受到过有限训练的人员可以实施早期电除颤,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对室颤患者在黄金救治4~6分钟内第一时间实施电除颤的可能性。2015年2月20日,自动除颤器亮相杭州市街头,急救有望实现“黄金3分钟”。2021年,北京市新建、改扩建201个急救站点,推进公共场所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同年9月,中国科学院大学四个校区均已在特定公共区域安装AED装置。

分类

自动控制等级分类

自动体外除颤器按照自动控制等级可分为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半自动AED要求手动启动电击,自动AED可以自动提供电击而不需要操作者干涉。

除颤波形分类

根据AED常用的除颤波形类别,可分为单相波AED和双相波AED。双相波比单项波除颤能量低,可以减少对心肌的损害。研究发现,使用双相波可以在150~200J的除颤能量下,达到与360J单相波类似甚至更高的成功率。同时,在预后效果和对心脏功能的影响方面,双相波也优于单相波。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心脏协会(AHA)组织专家对双相波除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论证,最终认为低能量双相波是“安全的、可接受的和临床上有效的”,从此以后,双相波进人美国心脏学会(AHA)和欧洲复苏委员会(ERC)的临床指南,取代单相波成为临床上主要推荐的除颤波形。

医疗用途

应用目的

心脏骤停(sudden cardiac arrest, 镰状细胞贫血症)是公共卫生临床医学领域最危急的情况之一,表现为心脏机械活动突然停止,患者对外界刺激无反应,无脉博,无自主呼吸或濒死喘证等,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常导致患者即刻死亡,即心脏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SCD)。在心脏骤停患者中,心室颤动(ventricular fibrillation ,VF)是最主要的致病因素之一。

对于心脏骤停的抢救,国际上普遍认可“生存链”的提法:即早期识别和呼救、早期心肺复苏、早期除颤、早期高级生命支持和标准化复苏后护理。“生存链”起始于早期识别和呼救,而其核心环节则是除颤和心肺复苏,心肺复苏帮助心脏实现再灌注,为组织和大脑提供氧气,而电击除颤则帮助心脏恢复到有效搏动。如能在1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3~5分钟内进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除颤,可使其存活率达到50%~70%。

电除颤是治疗室颤的唯一有效方法,因此早期电除颤是挽救心脏停搏患者之关键,AED使非专业人员能安全、简便、有效地进行除颤。美国心脏协会(AHA)建议第一目击者进行早期心肺复苏及AED可以有效提高心脏停搏抢救成功率。美国每年因心脏停搏造成的死亡超过350000例,平均生存率为5%,有些地区由于广泛配置AED并进行相关心肺复苏培训,抢救成功率高达40%以上。

适应证

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是针对以下两种病人而设计的:

1.心室颤动或心室扑动;

2.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

以上两种病人和无心率一样不会有脉搏,此时心肌虽有一定的运动却无法有效地将血液送至全身。在发生心室颤动时,心脏的电活动处于严重混乱的状态,心室无法有效泵出血液;而在心动过速时,心脏则是因为跳动太快而无法有效泵出充足的血液,通常心动过速最终会变成心室颤动。

结构和原理

结构组成

自动体外除颤器结构小巧紧凑,由主机、电极片和电池组成。主机外设诊断面板,上有操作按钮及指示灯、扬声器等信息提示装置;内置有心电采集、监护控制、除颤等核心功能模块。

基本原理

电击除颤机理

在AED放电形成的电场作用下,患者心脏中有足够数量的心肌细胞被强制除极,同时进入不应期,使得室颤的波前无法继续传播,让原本杂乱无章的电活动得到抑制。之后在窦房结的自发兴奋的带动下,心肌恢复正常心律。

硬件原理

除颤器的核心其实是一个(或多个)大电容。除颤器的工作过程可以分为充电和放电两个阶段。在充电阶段,电容与患者不连接,电源给电池充电,将电容迅速充满。放电阶段,充电回路断开,电容中的电流在几毫秒到十几毫秒的短暂时间内释放到患者,从而通过大电流达到除颤的效果。

相比手动除颤器,自动体外除颤器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心电监测、分析和控制模块,共包括心电采集、监护控制、除颤三个核心单元。除颤单元提供了除颤相关的核心功能;心电采集单元负责采集-导联ECG信号用于分析;监护控制单元是系统的中心,除了常规的显示、存储、控制功能外,其中的分析判别模块是心电分析算法,用于判别患者的心电图是否是室颤或者其他可电击心电,若是,则提示用户进行相应除颤操作。

自动分析算法

AED自动分析算法解决的是心电图分类问题,主要目的是区分是否需要进行电击。美国心脏协会(AHA)建议AED算法将心电图分为可电击心律(shockable rhythms)、不可电击心律(non-shockable rhythms)和中间心律(intermediate rhythms)三类,并提出了相应的性能指标。其中可电击心律包括粗颤(Coarse VF)、快室性心动过速(Rapid VT);不可电击心律包括正常窦性心律、房颤、窦性心动过缓、室上性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室性自主心律、室性期前收缩、停搏等;中间心律包括细颤(fine VF)和其他类型的室速。AHA建议,对于可电击心律,算法应当达到相应的灵敏度要求(粗颤95%以上,快室速75%以上);对于不可电击心律,算法应达到相应的特异性要求(正常窦性心律99%以上,其他95%以上)。自从发明AED以来,为了有效判别是否需要除颤,人们已经提出了许多种算法。例如,幅度概率密度函数算法、心率与变异性分析算法、自相关函数算法、快速模板匹配算法、VF-滤波器算法、频谱分析算法、时频分析算法、高阶谱分析算法、小波分析算法,等等。

安全风险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保证操作安全有效。患者皮肤清洁,保持干燥。尽量避免在潮湿环境下操作。

2.如患者有植入性起搏器,应注意避开起搏器部位至少10cm。

3.除颤前确定周围人员无直接或间接与患者接触。

4.操作者身体不能与患者接触,不能与金属类物品接触。

5.按要求放置除颤板,紧急情况下使用盐水纱布,以浸湿不滴水为宜。

6.操作时除颤板要与患者胸壁紧密接触,操作者的双手同时按下放电按钮,在放电结束之前不能松动,以保证低阻抗

7.操作过程中严密监护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并给予氧气吸入。

8.AED均带有心律分析程序,使用AED将电极板放置于心尖部及心底部。

9.定期监测,保持仪器完好备用。

管理类别

自动体外除颤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基本信息:

发展历史

技术发展

电击除颤技术的缘起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早在1775年,丹麦医师Abildgaard进行了一系列实验,他通过对母鸡身体施加的电脉冲使母鸡“没有生命”,又通过随后施加的电脉冲使它们恢复知觉,他还发现在胸部以外的地方实施这种电击是没有效果的。但是,Abildgaard并不知道室颤的存在。直到1849年,Ludwig和Hoffa描述了Abildgaard进行的这种实验,并首次定义了心室纤颤(fibrillation of the ventricles)这个术语。

1900年,Prevost和Batelli在对心室颤动(VF)的狗的研究中发现,弱的交流电(AC)或直流电(DC)的冲击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而强大的电流可以除颤。Wiggers和Wegria对上述两位的试验进行了拓展并报告了他们的发现:电流传递的实施是成功地对心室纤颤进行所谓“电除颤”(countershocking)的关键。

实用除颤器的开发始于20世纪20年代。1947年,美国心脏外科医生贝克(Beck)第一次通过电除颤挽救了人的生命,他在外科手术中恢复了一名14岁患者的心脏搏动。1956年,卓尔(Zoll)等人首次成功进行了第一例人的体外除颤。在1961年,亚历山大(Alexander)等人第一次描述了交流电电击终止室性心动过速(VT),这是第一次电击治疗应用于非心室纤颤的报告。

在除颤器发展早期,人们一直在争论交流电直流电除颤的优劣,直到20世纪60年代,Lawn及其同事的工作证明了除颤技术中直流电相对于交流电的优越性和安全性。从此以后,直流电除颤逐渐成为主流。

应用推广

20世纪60 年代后,考虑到大量的心脏停搏患者是在医院外发病,医师们越来越认识到以移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监护病房(mobile coronary-care unit,MCCU)的形式对社区心脏停搏患者进行早期干预治疗的重要性。1966年,爱尔兰心脏病专家Frank Pantridge发明了便携式体外除颤器,在急救车上成功除颤。

1969年,美国波特兰雇用训练有素的非医务人员作为急救技师(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EMTs),安排他们随活动病房到现场为患者实施除颤。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这些急救技师在接受了心室纤颤识别和手动除颤器的训练后,心脏停搏患者的生存率从7%提高到19%。

1970年,波特兰外科医生Arch Diack和他的同事发明了自动体外除颤器。他们开发出了AED的原型机,并在波特兰地区进行了测试。后来他们创建了心脏复苏公司来推广他们的设备。这种设备被命名为HeartAid@AED,其心脏辅助的院外试验是于1980年在英国的布赖顿开始的。当时,该装置重达28磅,用一个口腔/腹部和心前区的导联电极记录心电图描记并释放电击,也能经皮起搏心脏。在自动分析算法的帮助下,AED让仅受到过有限训练的人员可以实施早期电除颤,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对室颤患者在黄金救治4~6分钟内第一时间实施电除颤的可能性。

1982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批准了EMT-心脏除颤(EMT-Defibrillation,EMT-D)的临床试验美国早期手动的EMT-D和最终EMT和第一目击者使用AED的调查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爱荷华、明尼苏达州田纳西州等区域进行。随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了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除颤器的使用范围从EMT进一步扩大到受过训练的非专业人士、配偶及家庭成员中使用,极大的提高了患者在第一时间接受干预治疗的可能性。

发展方向

除颤低能量化

AED在达到除颤效果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降低除颤能量,以减少除颤器释放的高电流对患者的伤害,实现低能量除颤。对AED除颤低能量化的研究主要在这几个方面展开:放电波形对除颤效果的影响;经胸阻抗对除颤效果的影响;除颤电极(电极的形状、面积以及安放位置等)对除颤效果的影响;放电时的电流分布对除颤效果的影响等。其中前两类技术是低能量除颤的重点研究方向。

缩短电击前延时

除颤和心肺复苏(CPR)是抢救心脏骤停的两大核心环节。CPR终止到除颤电击之间的时间间隔,被称为电击前延时。通过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表明:若能够将电击前延时控制在10秒以内,则可以显著提升电击除颤的成功率,而20秒左右的电击前延时会大大降低成功率。国际复苏联合委员会(ILCOR)在2015年提出建议“要尽量缩短电击前延时,不超过10秒”。AED的电击前延时主要由两方面时间组成,一是算法的分析时间,二是电容的充电时间。通过优化策略和改进性能尽可能缩短以上两部分时间,是缩短电击前延时的研发方向。

优化急救策略

AED集成智能心肺复苏技术,通过分析室颤的频率、幅度等参数,可以预测患者的自主循环恢复(ROSC)和预后,并通过AED语音提示建议施救者应当先进行电击还是先进行CPR,实现复苏策略的优化。

管理心肺复苏质量

AED附加CPR质量监测和指导装置,通过传感器对CPR质量的相关数据进行采集,然后根据数据处理分析的结果以语音或者视频的方式对操作者进行指导干预。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反馈,AED设备可以提示操作者当前CPR操作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改进。

此外,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5G/IoT、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AED上的应用也在探讨之中。

使用方法

1.寻取AED:派人从就近的地方寻取AED设备。自动除颤器通常配置于有大量人群聚集的地方,如购物中心、机场、车站、饭店、体育馆、学校等处,有些城市(如上海等一线城市)已可在手机上查找AED放置的分布图。为了使AED易于看见,多以鲜红、鲜绿及鲜黄色来标示,且均有国际通用的AED标志。AED多由坚固的外箱加以保护,标准的AED盒内除配有自动除颤器外,还配有脸罩,可以方便施救者对病人隔着脸罩进行人工呼吸。另外有些盒内还配有橡胶手套、剪刀、毛巾及剃刀等急救工具。

2.开启AED:打开AED盒的盖子,依据视觉和声音的提示操作(有些型号需要先按下电源)。

3.给病人贴电极:露出患者胸部,将两块电极板分别贴在右胸上部和左乳头外侧,具体位置可以参考AED机壳上的图示和电极板上的图片说明然后将电极板插头插入AED主机插孔。

4.分析心律和除颤:按下“分析”键(有些型号在插入电极板后会发出语音提示,并自动开始分析心率)开始分析心率,在此过程中请不要接触病人,即使是轻微的触动都有可能影响AED的分析。分析完毕后,AED将会发出是否进行除颤的建议,当有除颤指征时,不要与病人接触,同时告诉附近的其他任何人远离病人,由操作者按下“放电”键除颤。

5.继续进行徒手心肺复苏(BLS):如果一次除颤后未恢复有效心律,应立即进行5个周期BLS,然后进行第二次除颤,除颤结束后AED会再次分析心律,如仍未恢复有效灌注心律,操作者应再进行5个周期BLS,如此反复进行,直至恢复有效心律或急救人员到来。

相关人物

克劳德·贝克

克劳德·贝克(Claude Beck)是一名美国心脏外科医生。1947年,贝克在给一位14岁的少年施行外科手术过程中,患者遭遇心脏骤停。贝克医生将除颤器的两个电极连接到患者暴露的心脏上,用110伏的电压电击4次,成功将患者的心脏恢复到正常搏动。患者最终完全康复。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电除颤挽救了人的生命。

弗兰克·潘特里奇

弗兰克·潘特里奇(Frank Pantridge)是爱尔兰心脏病学家,他发明了便携式除颤器。1965年,心脏病已成为最常见的死亡原因之一,其中很多病人的死亡是由于心室颤动导致的。当时世界上许多医院都安装了除颤设备,但大多数心脏病的发作都发生在医院之外,病人因得不到及时的除颤救治而失去生命。面对这种情况,潘特里奇意识到需要发明一种可以移动的除颤器,以便及时赶到病发现场为病人施救。他设计用反激式变压器将汽车电池的12伏电压转换成230伏电压,为除颤器供电。他的第一个装置重达70公斤,安装在贝尔法斯特的救护车上。在此后的三年内,经过潘特里奇的不断改进,他的除颤器重量减少到了便于携带的3公斤。潘特里奇的除颤器很快被美国所采用,并为他赢得了“急诊医学之父”的称号。

阿奇·迪亚克

阿奇·迪亚克(Arch Diack)是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的一位外科医生。迪亚克和他的同事在1970年发明了可供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自动体外除颤器。他们开发出了AED的原型机,并在波特兰地区进行了测试。在自动分析算法的帮助下,他们发明的AED让仅受到过有限训练的人员可以实施早期电除颤,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对室颤患者在黄金救治4~6分钟内第一时间实施电除颤的可能性。

相关文化

公众启动除颤计划

心脏骤停(SCA)大部分发作于院外,也称为院外心脏停搏(OHCA)。早期除颤对于患者的生存至关重要。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使外行救援人员可以在紧急医疗服务到达现场之前就开始治疗,从而提高抢救的成功率。为了尽可能减少电击时间,欧美国家开始推广“公众启动除颤(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PAD)”计划,将AED放置在人们聚集的特定位置,例如,购物中心、机场、酒店、运动场所、办公大楼等地方,以便于在院外心脏停搏发生时,由熟悉AED使用的现场目击者或“第一反应人”(通常是非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实施除颤。研究显示,“公共启动除颤”计划的应用可以有效缩短AED到达和除颤电击的时间,从而提升OHCA急救的成功率。基于诸多临床研究的结果,国际复苏联合委员会(ILCOR)的专家共识认为,推广“公众启动除颤”计划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的30天生存率,并将其列为一类推荐。“公众启动除颤”计划已经在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推广。

发展状况

”公众启动除颤”计划在中国的发展相对滞后,给OHCA患者抢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虽然早在2002年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就将AED和PAD计划写入《中国心肺复苏指南(初稿)》,但是现实中尚有十分巨大的差距。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的心脏性猝死者多达55万人,居全球首位。但中国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不足1%,急救医疗设备普及率低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日本平均每10万人配置AED的数量为555台,美国为317台,澳大利亚为44.5台,英国为25.6台,德国为17.6台。而中国每10万人配置AED数量仅为0.2台。

2019年7月,中国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中提出,要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AED;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2021年12月13日,中国国家卫健委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对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此次指南提出,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应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公共场所,加大配置密度。其中,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为本地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提供技术支持,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等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推动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衔接。

不仅国家层面强力推动AED配置,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青岛市西安市等城市也密集出台急救医疗服务相关管理条例,从政策层面推动AED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学校、体育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配置,鼓励公安、消防、教师、导游等公共事务从业人员和民众参与急救知识培训。总体来看,深圳、上海及北京等地区AED配置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截至2021年深圳平均每10万人配置AED数量已达到17.5台。

安装要求

2021年12月13日,中国国家卫健委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对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安装要求如下:

(一)自动体外除颤器安装应使用统一标识。标识由心形内加电击符号图案、AED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组成,背景色为橙黄色,心形图案为红色,文字和电击图案为白色,字体为黑体,具体如下:

注:整体字体为思源黑体常规/加粗;橙色色值为C0 M60 Y100 K0;红色色值为C0 M100 Y100 K0;白色色值为C0 M0 Y0 K0;字号为AED(170pt),自动体外除颤器(66pt)。图案选择国际通用的心形和电击图形。

(二)标识应设置在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点的明显位置。存在视线障碍的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点应设置发光标志。

(三)自动体外除颤器包装内基本配置应包括具备单向通气阀的呼吸面罩或一次性人工呼吸面膜、剪刀、剃刀、吸水纸巾、一次性丁腈手套、消毒湿巾等。鼓励常规配备急救箱或急救包。

(四)自动体外除颤器应附有配套的保护外箱或机柜。根据安装地点需要可在外箱或机柜内配备警报或警铃装置,使用时启用警报或警铃起到提醒公共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的作用。户外自动体外除颤器机柜或箱体宜符合《电子设备机械结构户外机壳》(GB/T 19183-2003)的要求,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抵御有害环境影响的功能。鼓励保护外箱或机柜上设显示屏,播放自动体外除颤器操作等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视频。

(五)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上锁、不扫码),避免错失抢救时间。

(六)在外箱或机柜上,统一标明“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粘贴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在非必要时取用自动体外除颤器。

(七)自动体外除颤器应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如各类服务台、工作站等。有条件的可安排专人值守或安装电子监控。同类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安装位置应遵循统一规律;自动体外除颤器距地面不高于1.2米;周边应统一张贴操作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结合地方实际和铺设地点情况配备多语种说明,方便公众寻找取用。

(八)已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自动体外除颤器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导向标识。导向标识的设置宜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15566-2020)和《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23809-2020)的要求。导向要素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

(九)设备安装场所所在单位负责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日常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巡检内容包括: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信息、自动体外除颤器耗材状态及效期(含电极片状态及效期、电池电量)、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剩余使用年限、急救物品效期、机箱耗材、机箱位置、机箱电量、通讯日志(如为智能化)、标志标识、现场管理人员信息情况等。

法律责任和立法

公众出于对法律责任的担忧会对PAD项目的有效推广产生很大影响,许多非专业目击者担心由于疏忽而造成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可能会不愿意使用AED。为解决“敢用”的问题,通过立法明确救助者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这类法律通常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Samaritan Law)”,或称“见义勇为法”“好人法”。另一方面,由于AED的安装运维需要成本,而其带来的收益是全社会的,通过立法也可以对公共场所部署AED进行鼓励,或明确相关主体的安装责任,从而促进PAD计划的推广。美国在AED立法方面较为领先,在1995年到2000年之间,所有50个州都通过了有关非专业施救者AED计划的法律和法规,即所谓“好撒玛利亚人法“。自2000年以来,许多州已通过立法以消除障碍并鼓励发展非专业施救者AED计划。

中国的AED立法开始较晚,自2010年以来,部分省市开始陆续颁布了一些与AED和紧急救助相关的法规。海南省在2010年8月1日颁布的《海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在机场、港口、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这是中国首个支持公共场所使用AED的法规。《条例》要求一些公共场合,如机场、学校等人群聚集的地方,要强制配备AED;同时,《条例》明确社会高度相关者,如警察等,强制性进行救人培训。除此之外,在深圳、杭州市、南京、成都市沈阳市广州市长春市宁波市等地,也有相关的法规颁布。

2017年10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首次在全国立法层面上给予见义勇为者免责保护,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区分情形一律豁免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中国版“好人法”。2020年5月28日,该《民法总则》被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取代,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市场现状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AED市场以进口产品为主。截至2021年8月中旬,中国国内有效注册体外除颤设备产品共37款,其中,进口产品25款,主要为飞利浦卓尔、曼吉世(2017年被鱼跃医疗收购)及日本光电等企业的产品;国产产品12款,生产企业主要为迈瑞医疗、久心、上海光电及麦邦等。2010年左右,中国的AED高度依赖进口,飞利浦、日本光电、美国卓尔等国际品牌瓜分了中国80%的市场,当时一台AED售价高达4万至9万元。2013年,迈瑞医疗率先发布国产双相波AED产品,填补了中国AED领域多项研究专利空白,打破中国AED市场的国外产品垄断局面。据了解,该设备上市前,AED的市场售价在4万~5万元之间,该设备问世后,价格降至2万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AED的市场格局。2017年,鱼跃医疗以1170万欧元的价格收购了德国普美康的AED产品线,AED等急救业务成为鱼跃医疗未来重点布局领域。。

Frost\u0026Sullivan数据显示,2014年-2018年,中国AED市场规模(按销售额统计)由5.6亿元增长至10.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6.2%,在需求和政策的双重推动下,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超过30亿元。

参考资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3-08-02

标准号:GB 9706.204-2022 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2023-08-11

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介绍和使用.微信公众平台.2024-03-06

北京今年将新建改扩建201个急救站点 推进公共场所配置AED.中国新闻网.2024-03-04

这些“绿盒子”,关键时刻能救命!.澎湃新闻.2024-03-06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基本信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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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分钟就有一人猝死,这个救命神器需要被看见.澎湃新闻.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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