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山书院 :郧山书院

更新时间:2023-11-06 12:16

山书院,湖北省郧阳中学的前身。创建于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由郧阳区巡抚于湛在府署东北所建。

历史沿革

清朝时期

爱新觉罗·旻宁二年(1822年),皇帝下圣旨拨付郧山书院办学经费。

清代同治八年(1869年),郧山书院迁至郧阳城北三元宫,知府金达亲书《移建郧山书院记》。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郧山书院更名为“郧阳府中学堂”。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学校易名“郧山中学”。

民国十一年(1922年),学校易名为“湖北省立第十一中学”,期间杨献珍曾任本校校长。

民国27年(1938年)学校更名为“湖北省立联合中学郧县分校”,这时学校接纳来自山东省武汉市襄阳市等沦陷区流亡师生数千人,办学规模一度达到2400人,居全省之冠。

民国31年(1942年),改名为“省立第八高级中学”。

解放之后

解放后,学校曾相继更名为“郧阳联合中学”、“湖北省郧阳中学”、“五·七大学”、“华中农学院郧阳分院”、“湖北省郧阳第一中学”。

1962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重点中学。

1994年地市合并时更名为“十堰市郧阳中学”至今。

1999年学校由郧县城关整体搬迁至十堰北京北路。

创始人

创始人简介

于湛,字莹中,金坛区人,明正德六年(1511)进士。于湛应朝廷召对,规切时政,有独到见地,被封为兵部主事,后任职方郎中。任满改陕西省参议,又调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嘉靖元年(1522)九月,于湛因立战功越升,任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

个人生平

贵州省期间,于湛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纠纷,西南边防得以稳定。期间,其父去世,他返里治丧,服孝期满后,嘉靖九年(1530)三月,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是年河南省灾荒,他开粮仓,救饥民。后升为山西省右布政使、再升河南左布政使。

十二年(1533)四月,世宗谕:升于湛为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地方,后又转任巡抚陕西省。适遇泾河水溢,于湛倡导修筑广惠故渠,泄洪蓄水。为加强与陕西交界地区的防务,他疏陈“边计八策”。十五年(1536)十月廷命以原职总理河道。

于湛在任总督河道期内,因黄河南移,运道艰阻,又奏请治河七事;设白马湖决口,开地邱店、野鸡冈等诸口,上游四十余里流水由桃源集丁家道口进入洪河,截涡河水引入黄河,南济故道开通漕运。奏请均被采纳,并付诸实行,洪患得以抑止。十七年(1538)六月,于湛以母年九十乞归养,帝许之,于是归里。

嘉靖二十六年(1547)四月,抚治郧阳区空缺,帝下旨调原任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于湛抚治郧阳。于湛莅郧,首兴学校,令郧阳知府徐桂在府治坤隅城下建立郧山书院,广招郧属士子肄业其中,且自捐廉以供纥褚墨,于是来学者已众。书院学额为之满,于湛亦讲学其间之尊经堂。其时,礼部侍郎马理特为之作《郧山书院记》,申述创兹书院之至义,其文刻诸石。郧阳知府徐桂亦作有《郧山书院尊经堂记》,表彰于湛之功德,赞为“大雅之政”,文亦刻诸石。郧山书院距今已逾460年,其间几经变革,于1954年更名为十堰市郧阳中学,1997年始迁于十堰市,旧有碑碣,诸多无存。

于湛抚治郧阳区,不独重视文事,而且重视武备,乃于建郧山书院之次年,力谋充实郧阳兵额,议奏于上,蒙批“可”。于是郧阳之防事是可以安抚民心,而博得赞许。惟自是年九月与巡按湖广御史贾大亨互讦,上俱令回籍听勘,此后再来复官。后升任户部侍郎。花甲之年,即辞官回乡,撰《素斋政书》6卷。

三十四年(1555)九月初六日,于湛病逝,终年74岁。朝廷仍赐祭葬如例。于湛所创之郧山书院迄今仍为人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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