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 :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0 16:42

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

中华医学会成立于1915年,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医务工作者,传播医学科学知识,弘扬医学道德,崇尚社会正义。学会通过组织学术会议、出版高质量的学术期刊、开展科普活动、发展网络媒体和开辟医生论坛等形式,传播并普及医学科学知识;通过组织医学科学技术评审和重大临床专项等工作,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通过学术培训、远程授课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通过组织双边互访和学术论坛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促进国际多边或双边医学交流。

截至2018年4月,中华医学会拥有近70万名会员、89个专科分会、478个专业学组,加入了42个国际性/区域性医学组织,并与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地方医学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出版发行191种纸质、电子系列医学期刊,每年主办、承办近200个国际国内医学学术会议。

发展历程

解放之前

1910年伍连德在报纸上曾发出成立医学会的倡议,1915年2月,国内各地医师31人在上海举行中华医学会成立大会。推选颜福庆为第一任会长。会址定在上海。当时共有会员232人。11月,中英文并列的《中华医学杂志》创刊,第一卷第一期发表《中华医学会宣言书》,宣布学会的宗旨为巩固医家友谊、尊重医德医权、普及医学卫生、联络华洋医界。

1916年2月在上海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学会章程,选举伍连德为会长,并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随即开展学术活动和组织工作,1917~1930年先后召开7届会员代表大会。

1932年4月中华医学会与中国博医会(1886年建立,首任会长为嘉约翰)举行联席会议,宣布两会合并,仍称为中华医学会。同年9月召开合并后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即第九届大会),选举牛惠生为会长。当时会员已达1500余人。抗日战争时期,学会迁往重庆市,1947年迁回上海市

学会自成立到1949年共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5次,成立的专科学会有内、外、妇、儿、医史、卫生等11个,出版了《惠嘉二氏内科要览》、《迈魏二氏外科手术》、《罗氏卫生学》、《高氏医学辞汇》等书籍和《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杂志外文版》、《中华健康杂志》和《医文摘要》等期刊。此时会员人数已达3000余人。

建国之后

1950年中华医学会召开第16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所确定的全国卫生工作方针,修改了学会章程,选举傅连为理事长,总会会址由上海迁到北京。全国各省、自治区都设有分会。

1951年1月,中华医学会加入中华全国自然科学联合会。

1958年9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中华医学会成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

50年代中期,专科学会已增到15个,主办医学期刊19种。

1960年所有期刊因检查工作一度暂停,随后相继复刊。国际医学交往也有所增加。

1956年第18届会员代表大会时,会员(包括中医105人)已达15218人。

“文化大革命”中,学会组织遭到破坏,活动中断。70年代初,逐渐恢复。

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学会的会务和学术活动有较大发展,这也是学会工作最活跃的时期。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医学科学发展仍是学会的主要任务。每年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00个左右。学会还围绕国家科研攻关项目和卫生工作的重点组织多学科、前瞻性的学术研讨,通过科学论证,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如对肝炎、肿瘤、性病等都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民间国际医学交流也有较大发展,中华医学会与世界医学会及18个国际性专科学会建立了密切联系,同许多国家的医学会进行了友好交流。每年接待国外来访团组50多批,组织出访和参加国际会议20多批。学会每年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双边会议10余个。学会对港澳地区交往非常密切。现又开展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台湾医学会、台湾医师公会、台湾全科医师会等学术团体都应邀来大陆访问,学会也派专家去台湾讲学。

目前情况

现有83个专科分会,50万名会员,下设部门16个,法人实体机构3个,另与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合办医学图书馆1个。

全国共有会员25万人。各地市县分会386个、专科学会65个、学组139个。出版中华系列杂志417种,并办有学会机关报《中华医学信息导报》。学会设学术会务部、编辑出版部、继续教育部、对外联络部、科技咨询部、图书信息中心等办事机构。

台湾也设有医学会,出版两种刊物:《台湾医学会杂志》(月刊,1901年始刊)和《台湾医学会继续教育版》(月刊,始刊于198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有香港医学会,为独立的组织,与中华医学会有杂志交换。澳门有中华医学会澳门分会。

业务范围

中华医学会的主要业务包括:

开展医学学术交流;

编辑出版123种医学、科普等各类期刊及100余种音像出版物;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

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

开展专科医师的培训和考核;

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承担政府委托职能及承办委托任务;

设立临床研究专项资金,提高临床科研水平;

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鉴定工作;

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工作成绩

在国家机关职能转变时期,学会主动承担卫生部委托的任务。如承担组织医学科研成果的鉴定,科研基金招标,举办中青年学术交流和走向世界讲座,药物评价,诊断治疗标准的论证,参与各种业务条例、制度的起草等工作。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促进人才成长是学会新增加的任务。学会多次组织学术研讨、参与制订条例和岗位规范,积极推广好的继续教育经验与做法。学会成立了中华医学音像出版社,制作各种音带、像带和幻灯等音像教材。为加强信息交流,建立了图书信息中心。为开展国际医学交流积累资金,建立了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充分利用学会优势,在坚持学会宗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技咨询开发,既推广了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医工、医贸结合,又增加了经济效益,为开展学会活动开辟了财源。

1989年2月中华医学会第20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修订的会章明确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为促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技人才的成长提高,为提高我国人民健康水平而奋斗。”

组织机构

医学会分会

医史学会、内科学会、小儿科学会、眼科学会、外科学会、妇产科学会、结核病科学会、耳鼻咽喉科学会、放射科学会、卫生学会、皮肤科学会、口腔科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病理学会、物理康复学会、肿瘤学会、心血管病学会,微生物与免疫学会、医学科学普及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会、麻醉科学会、检验学会、环境卫生学会、核医学会、骨科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会、流行病学会、医院管理学会、消化疾病学会、呼吸疾病学会、肾病学会、血液学学会、内分泌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学会、老年医学学会、泌尿外科学会、医学教育学会、计划生育学会、风湿病学会、整形科学会、医学病毒学会、胸心血管外科学会、食品卫生学会、烧伤外科学会、神经外科学会、超声医学会、肿瘤放射学会、医学遗传学会、少儿卫生学会、小儿外科科学会、急诊医学学会、航空医学学会、地方病学学会、高原医学学会科研管理学会、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器官移植学会、航海医学学会、医学伦理学会、显微外科学会、创作学会、视听教育学会、行为医学与生物反馈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会、消化内镜学会、糖尿病学会、高压氧学会、肝病学会、疼痛学会、医学激光学会、科普学会。

相关协会

中国设计研究委员会

机构设置

中华医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中华医学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中华医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六)通过提案和决议;(七)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八)决定终止事宜;(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党委是党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的党的工作组织,发挥学会对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作用,把医学科技工作者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中华医学会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职权:(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六)决定副秘书长和中华医学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决定各类会员的除名;(八)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九)领导中华医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

中华医学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组织成员

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

专科会员

专科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中华医学会普通会员中,取得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务后,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经过专科医师培训已取得专科医师资格者,或通过专科资质培训且合格者;取得本专科副主任医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符合经中华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专科分会规定的其它条件者。

专家会员

专家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的专科会员,取得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应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热心中华医学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工作,能履行专家会员义务者;任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副主编及以上职务,在本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符合经中华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专科分会规定的其它条件者。

资深会员

资深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在学科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年龄在75岁以上的专家会员,能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

名誉会员

名誉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著名的外籍医学专家和中国台、港、澳地区的著名医学专家,支持中华医学会工作,对中国医学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者,或非医学界的外籍专家和知名人士,支持中华医学会工作,对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医学交流做出重要贡献者。 

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以及与中华医学会专业有关,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与中华医学会专业有关、自愿参加中华医学会活动,支持中华医学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团,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机构、医药企业单位。 

业务资产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四)参与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制定、更新和推广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发展与国(境)外医学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与国际、台港澳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通过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促进新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的合理使用与不断创新。

(十)按照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选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主办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

(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十二)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十三)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十四)开展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中华医学会经费来源:(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华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收取的会员会费;(二)国(境)内外个人或单位、企业、团体的社会捐赠;(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拨款;(四)有关部门资助;(五)在中华医学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六)学会基金;(七)利息;(八)其他合法收入。

中华医学会经费用于中华医学会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中华医学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医学会经费管理:(一)中华医学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经费收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二)中华医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保障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三)中华医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要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四)中华医学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五)中华医学会在理事会换届改选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中华医学会的资产属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截至2018年5月,中华医学会加入了42个国际性/区域性医学组织,并与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地方医学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学会出版发行191种纸质、电子系列医学期刊,每年主办、承办近200个国际国内医学学术会议。 

2020年2月下旬,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分别向美国胸科学会(ATS)、美国胸科医师协会(CHEST)、欧洲呼吸病学会(ERS)、亚太呼吸病学会(APSR)等9个对口国际组织致函。此后,呼吸病学分会与国外同行进行了数场高级别的专家对话,介绍了中国疫情防控经验。此外,呼吸专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援海外COVID-19防控工作。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梁宗安教授和范红教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周华教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郭禹标教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胡成平教授先后分赴意大利塞尔维亚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等国参加国际抗疫,他们在中国以外分享了中国抗疫经验,也为当地的华人华侨提供了服务。 

2021年5月7日,第十九届中国介入心脏病学大会(CIT2021)——复杂PCI治疗和洞见暨亚欧医学会合作网络探讨会在线上召开;会议由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介入心脏病学大会理事会、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和美国心血管研究基金会协办,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承办。会议以复杂PCI为契点,承接亚欧医学会合作网络的重任,邀请亚太和欧洲医学学会成员和医生们共同讨论临床研究设计和结果、分叉病变和CTO等复杂冠脉病变的治疗等话题。 

中国-瑞典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联合行动计划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旨在动员中瑞两国多学科领域的科学家,共同推动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应对重大传染病的有效策略,围绕防疫抗疫搭建中瑞科技交流合作新平台,推动无国界无歧视无障碍的学术交流,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2021年4月24日,“中国-瑞典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联合行动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暨急诊医学在新冠疫情中的作用学术交流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此次活动受中国科协委托,由中华医学会与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承办,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协办。 

科普活动

“中华医学会西部行(基层行)公益活动”是从2005年起,中华医学会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而主办的,旨在推动西部地区、基层地区、贫困地区医学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的一项公益性活动。项目由原卫生部部长、中华医学会原会长张文康任团长,由中华医学会副会长、秘书长任副团长,由知名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和科普专家组成专家团队,根据基层地区具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术讲座、科普报告、查房义诊、手术演示、政策分析,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研等活动。  在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组织开展了支持基层地区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帮助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同时也为当地的百姓提供宝贵的就诊机会,并以此行动进一步带动整个医疗卫生行业投身基层、服务西部,努力为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级医生、专家与基层之间建立长久合作关系搭建桥梁。 

“健康大讲堂”是由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科普分会具体承办,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健康863网、中华医学会电子音响社协办。同时得到在京众多媒体的积极支持。是一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公众开展的系列健康教育公益活动。其目的是宣传、普及有关健康方面医学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的健康意识,提高自主健康的能力,达到健康促进的作用。  截至2016年,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公益性科普活动——“中华医学会健康大讲堂”,已连续举办9年。先后邀请钟南山等60多位院士及知名专家进行健康科普讲座,为百姓提供与权威专家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并借助网络、电视等媒体进一步传播。 

“蓝光行动”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围绕联合国糖尿病日开展的糖尿病防治宣传行动。2010年7月21日,“蓝光行动”在京正式启动。  中华医学会于联合国糖尿病日前后,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开展“蓝光行动”大型系列科普公益活动,举办公众和患者教育、糖尿病筛查、义诊咨询等科普公益活动,并于11月14日糖尿病日前后,在全国上百所城市同时用蓝色灯光点亮当地标志性建筑物,以唤起全社会对糖尿病的重视。  为了提高公众对糖尿病的认识,响应国际糖尿病联盟和中华医学会发起的号召,2020年11月8日晚,联合国糖尿病日暨“蓝光行动”活动在广州市举办,地标建筑广州塔点亮蓝光。 

学术期刊

根据2021年6月官网显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期刊已达140余种,发行至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国外近千种医学期刊建立了长期交换关系。在历届国家期刊奖的评选中,中华系列杂志均榜上有名,在“精品期刊”评选和“双效期刊”评选中,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有多种入围。在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中,中华医学杂志社获奖。 

重大事件

敛财事件

2014年,中华医学会被曝光仅一年时间就收取医药企业赞助费达8.2亿元。6月24日,国家审计署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发布《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点名指出国家卫计委直属的中华医学会,依托行政资源在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将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收入1.14亿元存放账外。

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计委在例行发布会上就中华医学会收取8.2亿元赞助一事回应称,中华医学会按审计要求逐一检查学术会议招商中的问题,暂停学术会议招商活动,明确禁止向药企提供参会代表通讯录。

演变二政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业协会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是其与政府、企业间存在利益输送。

竹立家表示,作为社会的中间层,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力量在逐渐壮大。但因为旧体制下一些政府行政手段的影响还在,加上行业协会自身也受到市场冲击,‘利益为先’之下,很容易产生趋利行为。

募集物资

截至2020年2月9日,中华医学会携手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湖北省侨办已经募集(部分在途)92.74万件三证齐全的防护用品,其中医用口罩53.18万个、防护服5.4万件、护目镜1535个、医用手套30.2万双、医用帽3.79万个和防护靴100双,有将近60家医院受益。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卫生管理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卫生政策奖、青年科技奖等奖励内容。中华医学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医学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医学科学知识等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卫生管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卫生政策的研究与实践,促进医学科技成果为人民健康服务,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设立中华医学科技奖。 

教育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多部委颁布的《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中国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县级医院人才培养。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华医学会于2016年开始筹备,并于2017年正式启动了“中华医学会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该项目是学会为基层的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群众健康所做的一件实事,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学会“党建强会”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坚持加强基层和紧缺人才培养,以精准扶贫提供科技助力为目标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支持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为更好推进健康扶贫、精准脱贫,为贫困地区和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做更加务实的工作。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华医学会会徽为,外部轮廓呈杏花形,中心为蛇和杖,蛇缠绕在杖上,背景为中国地图,其下为中华医学会成立的年份“1915”。图内上、下方的文字分别为中华医学会的中、英文名称。 

精神文化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等等。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社会评价

中华医学会自创立以来,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医学界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学术团体,成为推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医学会坚持学会宗旨和民主办会原则,紧紧围绕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医学科技水平、繁荣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信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评)

中华医学会在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广、促进医学科技人才成长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光明日报》评)

获得荣誉

2021年12月3日,入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95万元。 

2021年11月,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部被中国科协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中华医学会章程.中华医学会.2024-03-05

中华医学会简介.中华医学会.2024-03-05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拨付资金400万支持北京防控疫情.中新网.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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