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相 :哲学概念

更新时间:2023-09-13 16:06

共相其字面意思是“一对多”。从哲学上讲,“一”与“多”的关系问题是从古希腊自然哲学开始就一直被探讨的一个基本问题,古希腊自然哲学家们普遍相信在现象世界的多样性背后存在着某种统一性,他们把这种统一性理解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或者始基。

最早专门涉及共相问题的是麦加拉学派,其次又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阐述了该问题;自此,波菲利也对共相提出了三个新的问题,直到波爱修斯翻译了波菲利的《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波爱修成为了第一个回答波菲利问题的哲学家;到中世纪时期,共相也成为了经院利奥六世们争论的话题,共相之争的结果导致出现了唯名论和唯实论两大派别,其中代表人物有托马斯·阿奎纳、罗瑟林、阿拉伯尔等。

经院哲学共相之争产生的唯名论和唯实论,不是一种纯思辩的争论,而是当时社会政治斗争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唯名论的观点引起了当时人们对教会和教义的怀疑,唯名论的思想倾向是同当时反封建的异教运动相呼应的,是当时新兴城市市民重视世俗生活和现实利益的思想情绪的反映。唯实论直接维护基督教的现实目的,他们的观点特别适合于为罗马教会的绝对权威作辩护,天主教全力支持经院哲学内部的唯实论,而对唯名论者进行迫害和压制。

唯实论者认为,概念是先于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唯名论则承认,个别的可以感觉到的具体事物是先于一般概念而存在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这场斗争类似于围绕着哲学基本问题而进行的哲学讨论。但这场争论是不能与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斗争等同的。因为唯名论与唯实论都不否认神的存在,都不否认或没有从根本上否认上帝这种无形的精神实体的存在,本质元上都遗址还是宗教神学

定义

共相意即一般。西欧中世纪经院哲学常用术语。共相(一般)是否存在,它与个别事物的关系如何,是西欧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和唯实论争论的焦点。唯实论认为,共相(一般)是独立于个别事物之外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先于个别事物的,个别事物则是由共相(一般)派生出来的,因而不是真实的存在。唯实论的这一主张实质上是柏拉图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和亚里士多德的唯心主义“形式论”的继续。与唯实论相反,唯名论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共相(一般)不过是各种个别事物的总名称或符号,至多不过是从个别事物泥生出来的综合概念。在这里,唯名论把个别事物看作客观存在的第一性的东西,而共相(一般)则是第二性的,表现出了唯物主义倾问。

词源

“共相”一词,其拉丁文名称是“universalia”,这个语词是由“unum versue alia”这个短语复合而成的,其字面意思是“一对多”。从哲学上讲,“一”与“多”的关系问题是从古希腊自然哲学开始就一直被探讨的一个基本问题,古希腊自然哲学家们普遍相信在现象世界的多样性背后存在着某种统一性,他们把这种统一性理解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或者始基,尽管他们因为对那作为世界统一的本原或者始基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哲学流派。

溯源

希腊哲学的繁荣时期是“雅典时期”,大体上指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40年代北马其顿统一希腊以前的一百多年,在这一时期希腊城邦制从繁荣走向衰落,而希腊哲学却达到了它的鼎盛。这一时期哲学的主要代表是具有师承关系的三位利奥六世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

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众多的哲学家继承了他的哲学思想。其中,柏拉图可以说是苏格拉底思想的正统继承者,而且他的哲学思想也为后世者所瞩目。苏格拉底的学生们在继承了其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发挥了他哲学思想的某些方面,在哲学史上形成了颇有影响的哲学流派。麦加拉学派就是该哲学流派之一。

苏格拉底通过“是什么”的问题试图追问的是事物的普遍定义和一般的共相,他要从具体事物之中发现使这一事物成其为自身的本性。表面看来,苏格拉底的哲学活动主要是在逻辑学的意义上澄清与道德相关的某些概念,实际上它具有深刻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苏格拉底所提出的“是什么”的问题,为整个西方哲学史确定了基本的方向。

发展流变

所谓共相问题从古希腊时期就存在了,古希腊属于小苏格拉底派三派之一的麦加拉学派的斯底尔波就谈过这个问题,爱留根纳也讨论过,而到了此后中世纪哲学的主体经院哲学更是将这个问题带到了无以复加的重要地位,产生了中世纪哲学的最重要主题之一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

希腊时期

麦加拉学派的回答

最早专门涉及共相问题的是麦加拉学派,其代表人物斯底尔波有次指着一个白菜摊子说:“这里卖的白菜是不存在的。因为白菜在好几千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了。”他认为,只有普遍意义上的白菜或者抽象的白菜概念——几千年前就有了——才存在,因此现在这些个体的、具体的白菜是不存在的。

麦加拉派的回答是最抽象的;他们死町着善的定义不放。麦加拉学派的原则就是单纯的善,单纯形式的善,单纯性的原则;他们把善的单纯性的主张与辩证法结合在一起。他们的辩证法,即是认为一切确定的、有限的东西都不是真实的东西。麦加拉派的任务是认识规定、共相;这个共相,他们认为是具有共相形式的绝对,因此绝对必须坚持共相的形式。

柏拉图的回答

柏拉图那里,开始了对共相问题的极为深入的分析。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模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墓本,事物是因为模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性的共相对知识的重要性和对哲学研究的意义,而其局限性则在于将理念与事物分离开,并视之为绝对独立的存在。

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各式各样的事物有各式各样的理念。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它们的理念所组成的总体就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念世界。在他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

亚里士多德的回答

柏拉图之后就是亚里士多德了,他对于共相的分析也许更加深刻。与在柏拉图那里共相是理念相类,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共相又有了另一个名称,即实体。

实体堪称亚里士多德哲学最核心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讲逻辑学的《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指出实体也是范畴,并且是第一的范畴,或者说最基本的范畴,他还将实体区分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一个主体之中,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而人们所说的第二实体,是指作为属而包含第一实体的东西,就像种包含属一样,如某个具体的人被包含在人这个属之中,而‘人’这个属自身又被包含在‘动物’这个种之中。所以,这些是第二实体,如“人’‘动物'。”

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实体就是那些个体之物;第二实体则是用来描述第一实体的词,人就是第二实体,因为它不是个体之物,而是用来描述个体之物的,简而言之就是类或者共相。

中世纪时期

共相之争的背景(波菲利问题)

波爱修斯翻译了波菲利的《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Introduction to 亚里士多德's Categories),在该书中他发现了依据波斐利提出的某些问题而进行的关于共相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探讨的中心是一般观念和具体观念之间的关系。波斐利提出这样三个问题:(1)类在自然中是真的存在,抑或仅仅是我们心灵的构想?(2)如果它们是实在的,那么它们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3)它们是脱离可感事物而存在,还是以某种方式存在于它们之中?然而波斐利并没有回答他自己的问题,而波爱修斯则主要依据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对此提出了系统的解答。

关于共相是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说法使得波爱修得出这样的结论:类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而且当我们思想它们时,它们就变成共相了。共相以这种方式同时存在于对象之中和我们心灵中——在事物中实存,在我们的心灵中被思想。因而,这就是波爱修斯对第一个问题——即共相存在于自然中还是仅仅存在于人们心中这个问题—的回答。对第二个问题——共相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他现在可以说,它们既是具体地存在于事物之中,又是非物质地或抽象地存在于人们的心灵之中。同样,他对第三个问题即共相是和个别对象分离开来还是在它们之中被现实化的回答是,它们是既在事物之中,又和事物分离开来而存在于人们的心灵之中。

经院哲学利用希腊哲学来进行哲学思考,因而也就继承了希腊哲学的问题,而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正是希腊哲学的主要问题之一,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争亦源于此。其次,中世纪早期当日耳曼民族开始知识活动之时,他们不得不先来接受形式逻辑的训练,而这种逻辑的训练不仅仅是工具性的,其自身也构成了研究的对象。这是因为当希腊人提出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中世纪哲学就不同了。当他们思考这个问题时,恰恰缺少具体的内容。这就使他们陷入了空洞抽象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再次,由于神学的限制,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了学者们有可能思考和讨论的主要哲学问题,正是在这个狭小的领域里,哲学顽强地表现着它的存在和生命力。最后,解决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调和理性与信仰的根本途径,利奥六世们试图从哲学上逻辑地思辨地证明上帝的存在。

在围绕共相问题展开的讨论中,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分别形成了唯名论和唯实论两大派别,每一派别又分温和派与极端派。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话,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温和的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而得到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唯实论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极端的唯实论认为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温和的唯实论则认为,这种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

托马斯·阿奎那的回答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认为,一方面由于理智的知识在某一阶段上来源于感性的知识,所以,以殊相(单个的和个体的事物)为对象的感性认识先于以共相(普遍的事物)为对象的理智认识,故共相在后;但另一方面,人的认识(包括感性和理智)又是从潜能到现实、从“种”到“属差”的发展过程。同样,人们应用感性在判断较不普遍的东西之前来判断较普遍的东西。

托马斯·阿奎纳说“共相的性质可看作是和普遍性的概念在一起的”。他认为一方面由于普遍性的概念来自理智的抽象,所以这样的共相是在人们的已有知识之后获得的,故共相在后;但另一方面共相是潜在的东西,殊相只是由于分沾了潜在的共相而存在,故共相在先。

罗吉尔·培根的回答

罗杰·培根(Roger Bacon)在关于事物在一般即共相和个别事物的关系、形式与物质的关系等问题上,发表了既不同于唯实论,也不同于唯名论的观点,他的基本观点是:共相只存在于个别之中,无论如何也不依赖于心灵。他不同意唯实论者从一般中引出个别,把一般作为单一物的看法,指出个别是客观的、自身存在的,不是一般的产物和反映;他也不同意唯名论关于一般只存在于人的语言或思维中的见解,认为一般还是不依赖于人的心灵而客观存在的,但不是存在于“理念世界”或上帝的理性中,而只存在于个别事物中。在阐明自己的观点时,他也否定了托马斯·阿奎纳关于一般是作为事物的形式或本质而寄居在个别事物中的特殊实体的“温和唯实论”观点。

罗瑟林的回答

罗瑟林(Luoselin)在关于“共相”问题的认识上提出:“共相”只不过是“人所发出的声音”,实际上并不存在。在他看来,共相是一个抽象概念,本身并无真实性,真实存在者只是存在于个体中,并非是存在本身。这种思想反映在宗教上就是否认了三位一体的最高的神,在他看来,圣父、圣予、圣灵不可能为一体,而应该分别称为三位神,因此,他只承认分别存在的圣父、圣子及圣灵。

威廉·奥卡姆的回答

威廉·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在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上认为,肯定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存在的,一般、共相没有单独的存在。他说,就好像呻吟是身体不舒服或疼痛的记号一样,我们多次看到了个别的石头,根据重复的相同感受,我们的理性才产生了记号“石头”。因此,一般是来自于感觉经验的一种逻辑的“标志”。同时,单纯的抽象认识只是对事物的一个方面的认识。例如“苏格拉底”是有一定形象、高度、宽度的苏格拉底,“如果你忽略了其中之一以外的所有单纯概念,你就不能借此记忆联系到苏格拉底”。“所以一个单纯的抽象认识并不是关于个别事物的真正的认识,而合成的认识才是对于一个个体事物的真正的认识。”

威廉·奥卡姆认为,人类的全部知识都是从对个别事物的感性知觉开始,思维的头脑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其共同的性质或相似的性质,把这些因素集中起来,从而形成概念或一般,并用某种“符号”来标志它。在他看来,人类认识只有借助这些符号,才能从共同性方面理解事物和说明事物,从而得到抽象知识,即“关于一般的知识”,这才有科学。他说,因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产生于感觉,所以每门科学也是由于对个别客体的认识而产生的,但须知研究个别事物的科学是没有的,而只有研究一般事物的科学,因为一般事物指谓着个别事物。威廉·奥卡姆认为,科学是由句子组成的,句子中的记号代替具体的和个别的事物,因而不是空虚的东西。威廉·奥卡姆把唯名论和感觉论结合起来,比前人有所前进。

阿伯拉尔的回答

阿伯拉尔(法语:Pierre Abélard)把波菲利的问题理解为关于一般名词与事物的关系问题,在波菲利的三个问题之外又增加了一个问题:“种和属是否必定具有因命名而来的事物?或者说,如果那些被命名的事物消失了,那个共相是否仍然具有概念的意义?”阿伯拉尔在“理念”与“共相”之间做了区别。他并不否认理念是先于个别事物的创世的原型,但是人不可能与上帝共享理念的知识,所以理念不是人的认识对象。所谓共相是以一般名词表示的种、属,它们不能像理念那样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因此,世人所能追问的问题不是理念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共相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阿伯拉尔这样回答波菲利的问题:(1)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实体以外的实体;(2)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们的印象;(3)共相表述的事物存在的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4)(这是阿伯拉尔增加的第四个问题)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有了不依赖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使个别事物消失了,印象仍然存在。阿伯拉尔的观点一般被称为“概念论”,即以共相为逻辑概念和心中的观念。由于他在坚持共相是名词概念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共相与外部事物中的一般性具有相应的关系,因此他的“概念论”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

安瑟伦的回答

坎特伯雷的安瑟莫(Anselmus)极端唯实论者。他继承奥古斯丁的学说,主张理性服从信仰,宣扬“除非我信仰,我决不会理解”。他用柏拉图理念论为上帝做哲学论证。他认为,一般先于个别,一般是一种独立的客观实在,愈普遍的东西愈实在,愈完善,上帝的观念最普遍,因此最实在,最完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就是他提出来的。这个证明说:上帝是我们心中最伟大的实体,没有比它更伟大的了;它不能只存在于我们心中,因为那样现实中的实体就会比它更伟大;所以,上帝不仅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代表人物

波爱修

拉丁语教父波爱修斯(Boethius,480-525年)是最早把共相问题引入哲学讨论的基督教利奥六世,在波爱修之后的数百年时间里,几乎没有产生一个具有独立哲学见解的思想家。从而使他成为连接古代哲学和中世纪哲学的桥梁。他的哲学思想主要是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下形成的。他把哲学区分为思辨哲学和实践哲学两部分,前者包括自然哲学、数学和神学,后者包括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逻辑则是研究哲学的工具。他在哲学上的主要贡献足,循亚里士多德的意见对波菲利关于 “种”和“属”的共相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他认为,种和属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属”是个体中的众多的相似性集合起来的思想,“种”是屑的相似性集合起来的思想。因此,“种”和“届”都是思想,它们存在于可感知的事物之中,同时又作为共相而被理解。他的上述观点对后来的经院哲学,特别是唯名论有番一定的影响。作为一个神学家,波爱修斯认为,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但上帝不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上帝先于世界而存在,但并非在时间上先于世界。上帝賦予宇宙以永恒的规律,但上帝也不能违背规律制造“奇迹”。他认为“上帝的本质只在于善而不在于其他”。人的本质是理性,通过对普的把掘,人可以成为神。

罗瑟林

罗瑟林(Roscelinus,1050-1112年)是唯名论学派的创始人。他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实在的东西,一般或共向只是代表许多个别事物的空洞的“记号”、“名称”,既不是客观的存在,也不是存在于思维中的概念。他甚至说,共相只是“一阵风”,是“声音”,他的观点被称为极端的唯名论。罗瑟琳从极端的唯名论观点出发,对基督教最重要的信条“三位一体”说做出了不同的解释。罗瑟琳认为“圣父、圣子、圣灵”显然是三个不同的个别的实体,教义讲的“三位一体”是普遍神圣实体,即上帝是没有的,只不过是一个名称或一个字眼,他提出不是一个上帝,而是有“三个上帝”,这就是他的三神论,他的观点被教会视为异端邪说。

威廉·奥康

威廉·奥康(William Ockam,1300—1349年),奥康是英国经院哲学唯名论的代表人物,而且曾因与教皇发生冲突而被捕入狱。其著作也被斥为异端邪说,其著作有《逻辑大全》《辩论集七篇》等。作为彻底的唯名沦者,奥卡姆发挥了唯名论者邓斯·司格脱的思想,认为人心之外客观存在的只有个别事物,一般只是作为概念或心外事物的符号而存在于“心灵和语词中”,但概念并非是任意创造的,而是以个别事物的共同性为依据所产生的。他提出了“思维经济原则”,即“奥卡姆剃刀”。在此基础上,他指出,个别事物是惟一真实的,它一般就是约定的符号、概念。他反对托马斯·阿奎纳的共相理论,且清楚了托马斯的“隐藏的质”、“形式”等影响。

安瑟伦

坎特伯雷的安瑟莫(Anselmus,又译坎特伯雷的安瑟莫,1033-1109年,意大利人),他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利奥六世”。主要著作有《独白篇》《宣讲篇》《上帝为什么化身为人》等。安瑟伦明确提出了理性服从信仰的原则,鼓吹先信仰后理解。以此出发未基督教教会信条作为哲学论证,确定了早期经院哲学的基本内容。安瑟伦是极端的唯实论者。他认为,一般是独立于个别事物之外的“实在”,是一种精神性的先验的实体,越是一般的东西越实在。坎特伯雷的安瑟莫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并因此而闻名。他的证明是说,我们心中关于上帝的观念是最完满、最伟大的实体观念,而最完满、最伟大的东西必然是存在的。如果是不存在的,那它就不是最完满、最伟大的东西了,一定还有比它更完满、更伟大的东西存在。所以,最完满、最伟大的上帝就不仅存在于我们心中,而且也存在于现实中。安瑟伦论证的错误在于他把要证明的东西已经包含在大前提中了,从思维中推出上帝存在,坚持的是唯心主义的路线。

托马斯·阿奎那

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认为,科学以共相为对象,因而共相必定是真实的,否则就不可能存在真理。但是共相在脱离具体事物的意义上并不是真实的:它们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事物。共相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多中的一,是事物的本质。同时,托马斯·阿奎纳和阿尔伯特一样认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理念、形式或者共相内在于上帝的心灵中,也是人的心灵对事物的抽象。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各门科学的奠基人。亚里士多德认为理念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哲学及本体论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说明了第一哲学的基本宗旨,这就是阐明事物的一般原因和原理。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它的对象不是特殊的存在物,而是存在本身或“作为存在的存在”。这种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科学,就是“本体论”,意指“关于存在的学说”。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也可以被称为实体哲学。

实体的定义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对实体下了一个基本的定义:“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东西。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实体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实体是一个具体的、个别的东西,是“这一个”,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其次,实体不同于属性,它没有与之相反的东西;再次,实体没有程度上的差别,即没有一个实体比另一个实体更是实体。

柏拉图

柏拉图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苏格拉底的嫡传弟子,也是把苏格拉底思想发扬光大并加以体系化改造的最杰出的希腊利奥六世。理念论在柏拉图那里,“理念”(idea或eidos)是指心灵或理智所“看”到的东西,是具有“一”的存在性和“存在”的实在性的观念,即普遍的概念、共相或形式。

柏拉图把理念扩大到世界的一切方面,认为各种自然物和人造物都有自己的理念作为其存在的根据,由于万事万物都各有自己的理念,各种理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理念世界”。一方面,“理念世界”中的各种理念构成了可感事物摹仿和分有的原型;另一方面,所有的理念又都追求着“善”这一最高理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众多感性事物趋向于它们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模式和本体论体系。

相关著作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

波菲利的作品《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在该书中波斐利提出了某些关于共相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探讨的中心是一般观念和具体观念之间的关系。波斐利提出这样三个问题:(1)类在自然中是真的存在,抑或仅仅是我们心灵的构想?(2)如果它们是实在的,那么它们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3)它们是脱离可感事物而存在,还是以某种方式存在于它们之中?而波菲利并没有作出自己关于共相问题的解答,在此后的中世纪时期的拉丁语教父利奥六世波爱修斯首次回答了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而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也成为了中世纪经院哲学时期,利奥六世争论的问题。

《神学大全》

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的关系托马斯·阿奎纳在《神学大全》的开端处对哲学与神学的特点及其区别进行了论述,他指出,二者的区别不在于研究对象,而在于研究方式——哲学通过理性来认识上帝、创世、天使、救赎等对象,神学则以天启来认识这些对象。托马斯对于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关系的基本态度是,天启真理是比理性真理更加深刻和更加根本的真理,对于它们只能信仰,不能根据理性来提出异议。哲学的任务就是运用理性去证明那些可以被证明的天启真理,而把不能证明的天启真理留给信仰和神学。

《理想国》

柏拉图的作品《理想国》在理念论章节,他发表了自己对于理念的看法。他认为理念是事物的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模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墓本,事物是因为模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性的共相对知识的重要性和对哲学研究的意义,而其局限性则在于将理念与事物分离开,并视之为绝对独立的存在。

关联概念

唯名论

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而所谓的共相并不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它们是隶属于或派生于个别事物的.11世纪末叶至12世纪中叶之间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达到高潮。它促进了理性思辨的发展,并为其后哲学从神学中逐步分离作了思想准备。

罗瑟林是唯名论学派的创始人。他认为只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性,一般只不过是空洞的名词,决不是客观的存在,也不是存在于思维中的概念。这种观点,被称为极端唯名论。据此,他否定教会最重要的信条“三位一体”论,提出“三神论”、因而遭到坎特伯雷的安瑟莫的激烈攻击,并被宗教会议判为异端。

唯实论

11世纪初至14世纪初,经院利奥六世们在中世纪早期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唯实论。它与当时涌现的各种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等思想主张都有着密切联系。唯实论的共同特征是强调在思想之外有某个东西存在,无论它是现实之物还是所谓的客观观念。而且,在当代英美哲学家那里,坚持唯实论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从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角度强调外在事物的独立存在,而是更为重视从认识论的角度揭示认识来源的独立性和科学方法的中立性。唯实论断言:共相本身就有客观实在性,它们是先于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并且构成了个别事物的本质。这种唯实论通常被看作是柏拉图理念论的翻版。

概念论(阿拉伯尔的温和唯实论)

阿伯拉尔在共相问题认为,普遍性必须首先归于语词。当一个词被用于许多个体时它就是一个共相。“苏格拉底”这个词不是共相,因为它只能用于一个人。而“人”这个词是共相,因为它可以用于所有的人。阿伯拉尔说,一个普遍性名词的功能在于它以特殊的方式指称个别事物。于是问题就在于:世人是如何构想出这些普遍性名词的?阿伯拉尔对此的回答是:一定的个体事物,由于它们存在的方式,使得任何观察到它们的人都会认为在所有这些个体事物中有某种相似性。这种所谓的相似性不是唯实论者称之为“本质”或“实体”的东西,它的意义仅仅在于:事物在这些相似的方面是一致的。当人们经验一个个体事物时,世人既看它,也思考它或理解它。和眼睛不同,眼睛需要对象,而人们的心灵并不需要一个物质对象,因为它能够形成认识。因此,人们的心灵有做两件事的能力,其中一件就是形成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关于个体事物的认识是清晰的,而关于共相的认识是模糊的。即使世人事实上知道共相指的是什么,也不可能清晰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共相的精确意义上。作为心灵的认识,共相是和个体可感事物分离而存在的但是作为被用于那些个体事物的语词,它们仅仅存在于这些物体之中。同一个词能够同时被用于好些个体,是因为每个个体已经以这样一种方式存在,使得它和别的与它相似的个体能够以同样的方式被设想。因此,共相是从个体中抽象出来的。这种抽象的过程告诉世人应当如何理解共相,却没有告诉世人共相是如何实存的。只要世人从事物中抽象出它们确实具有的那些属性,就恰当地理解了事物。因此阿伯拉尔得出结论说,共相是一个语词和概念,它代表了某种为该概念提供依据的实在。这依据指的是类似的事物存在并触动世人心灵的方式。就此而言,共相有一个客观的基础,但这个基础不是像唯实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某种像事物一样实在的东西。阿伯拉尔也不同意极端唯名论者所说的,共相仅仅是一个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的观念或语词。

影响

共相争论的社会意义

经院哲学共相之争产生的唯名论和唯实论,不是一种纯思辩的争论,而是当时社会政治斗争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唯名论关于一般只是名词、概念,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观点,首先动摇了天主教正统路线的理论根基,引起人们对天主教会和教义的无上权威的怀疑和否定。作为渗透于各个国家的普遍的教会只是一个名词,而非真实存在的东西,只有个别的国家才是真实的。表现出拥护世俗君主的倾向;其次,唯名论的观点意味着被天主教会视为有普遍意义的教义也是不真实的。既然只有个别的实体是真实的,那么就存在个别人所犯的罪,而不存在人类共同偿赎的“原罪”;既然只有个体才是真实的,圣父、圣子、圣灵就是三个实体,三个神,而三位一体的上帝就不实在。这样一系列的基督教教义,被唯名论的观点所怀疑和否定;再次,唯名论的观点表明,个别人的信仰可能比教会的教条更实在可靠。人们就可能不注目虚幻的天国,而注重现实中的个人幸福,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以及对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唯名论的思想倾向是同当时反封建的异教运动相呼应的,是当时新兴城市市民重视世俗生活和现实利益的思想情绪的反映。

唯实论直接维护基督教的现实目的,他们的观点特别适合于为罗马教会的绝对权威作辩护。既然一般高于个别,那么整个宇宙就是在上帝这个最普遍的,最高的实在统治下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等级系统。天主教会作为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当然就应该凌驾于各个世俗国家之上。天主教会的一系列教义也都能够从唯实论的观点中得到解释。天主教全力支持经院哲学内部的唯实论,而对唯名论者进行迫害和压制。

随着经院哲学内部斗争的发展,唯名论在天主教会的庇护下占了压倒的优势,建立起以唯实论为基础的系统化的经院哲学。后期唯名论在坚持反对唯实论的斗争中也上升到新的阶段。唯名论的复兴成了整个经院哲学将要衰落的标志。

共相争论的哲学意义

唯实论者提出:概念是先于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这是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唯心主义观点。唯名论则承认,个别的可以感觉到的具体事物是先于一般概念而存在的,这与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是十分接近,尤其是后期的唯名论,同自然观和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萌芽有着紧密联系。由此看来,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这场斗争,是围绕着哲学而进行的。但这场争论是不能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等同的。因为唯名论与唯实论都不否认神的存在,都不否认或没有从根本上否认上帝这种无形的精神实体的存在,本质上都还是宗教神学。

评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评论说:“由于斯底尔波把共相说成了独立的东西,所以他使一切解体。”

列宁指出:“中世纪唯名论者同唯实论者的斗争和唯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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