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 :黑社会组织头目

更新时间:2023-11-14 18:41

刘汉(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汉族,1965年10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广汉市,大学文化,原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黑社会组织头目。

刘汉早期在机修车间任铆工,后经商并进军股市。1993年刘汉开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贷款,进行木材和成品油贸易,并开始建立自己的黑恶势力;1997年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并购大量枪支弹药建立打手队伍,进行非法活动,如垄断赌博游戏机市场和建材市场,并向当地政权组织渗透;2000年将集团迁至成都市,进入矿产、电力、证券、股票等行业非法牟取暴利;2001年因资本运作而从查处名单上被撤除,并成功拓展到外省甚至外国,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30多家,资产达人民币数百亿元,刘汉曾被《福布斯》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2015年2月9日,刘汉因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被执行死刑。

刘汉作为主犯的“广汉1·10专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公开审理的最大黑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全国打黑除恶第一案。该案是中国近年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典型案例,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中国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刘汉于1965年10月25日生于四川省广汉市,居住于广汉老南街。1985年时,刘汉从德阳技校毕业,被分配到广汉一家化工厂的机修车间任铆工,但刘汉一心想经商,随后跟着别人一起贩卖木材,但运费高利润薄,刘汉便偷工减料,在大半年内赚到了几万块钱。

1990年,刘汉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特油供应站,挂靠在国营单位广汉市平原实业公司名下。期间,刘汉通过供应站做建材和成品油的贸易生意,并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一笔贷款,完成自己“黑势力”的原始积累,获利近亿元,并开始进军股市。1991年,广汉平原实业公司与广汉体改委脱钩,刘汉接手成立四川平原实业公司,并在公司一楼开了家名为圣罗兰的赌博游戏机厅。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后借助厦新电子股市炒长线,盈赚近20亿元,通过坐庄四川双马、特精股份等快速集聚财富,迅速成为“期货界大佬”。

涉黑伊始

1997年3月,刘汉在绵阳市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令蒲万昌为法人代表,自己身居幕后。同时,刘汉带领刘维广汉市开设赌博游戏厅,并授意刘维、孙晓东以设立保安部为名,网罗了一批“操哥”(四川方言,指混社会的人),建成打手队伍,并购置大量枪支弹药,在广汉建成一支“地下武装”。1998年后,刘汉等人借助自身的黑恶势力开始垄断广汉市及其周边的赌博游戏机市场、建材、建筑市场,当地其他人想要获得某个项目,都需要征求刘汉的同意。

2000年,刘汉将汉龙集团总部迁至成都市,进入矿产、电力、证券、股票等行业非法牟取暴利,此时其积累资产近400亿元,并继续以黑恶手段作支撑,扩张“地盘”,成为四川成都、德阳市、绵阳等地的“大哥”。同时,刘汉又用贿赂等手段向当地政权组织渗透,获取四川省政协常委等各类头衔。这一时期,刘汉“手眼通天”,并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扩大了他的产业范围——刘汉团伙俨然建立起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原本的地方黑势力至此阶段膨胀成一个巨大的“黑金帝国”。

集团并购

2001年6月7日,时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书记和州长与刘汉等人在汉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汉龙投资)办公室开会,确立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黄龙电力)的股权及出资问题。黄龙电力的注册资本为3.7亿元,最初由汉龙投资出资2亿元占股54%,当地一家国企电力集团以实物资产理县电站和甘堡电站作价1.7亿元占股46%。10月,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四姑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四姑娘山景区旅游项目,刘汉指派汉龙集团总裁孙晓东全面负责,任四姑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2001年10月到2005年6月,孙晓东为了公司利益,从绵阳小岛调来多名保安到四姑娘山,雇佣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对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当地村民、游客和导游实施多起殴打、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引发数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03年,黄龙电力将两个电站作价3.41亿元转让给汉龙集团,汉龙从而持有了黄龙电力的全部股权。

2004年12月30日,刘汉和陈炜民签订了合同,将黄龙电力99%股权以3.66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省汇日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汇日电力),将1%股权以370万元转让给理县电力有限公司(下称理县电力)。此后,黄龙电力修建了天龙湖和金龙潭两个水电站。汇日电力背后股东为香港国际汇日集团,涉及水电、房地产、物流及旅游等项目的开发,在四川多地有投资项目。截至2006年9月30日,时已建成发电的这两个水电站尚有21.98亿元银行债务,被大唐集团旗下的桂冠电力(600236.SH)于2007年以27.36亿元价格收购,其收购款还包括偿还被收购方的银行贷款。。27.36亿元的收购价与3.7亿元注册资本之间23.66亿元的巨额价差被外界视为溢价,汇日电力也在事后因此被媒体质疑。

为打造自己“四川首善”的形象,刘汉捐资1亿元人民币于2007年7月成立了“天诺慈善基金会”;12月,又以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向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捐资2400万元人民币;2008年5月5·12汶川地震,汉龙集团先后捐款5000万元,用于重建地震重灾地区中小学校;在2010年的2008年中国雪灾中,刘汉也通过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捐资受灾地区1000万元人民币。

跨国发展

2009年,刘汉选择在海外的矿产领域开展并购。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澳大利亚钼矿有限公司和通用电气业公司,一举成为当时中国民企在澳洲最大收购项目,也成为世界钼矿资源量第一的企业;第二年,汉龙集团收购非洲纳米比亚境内Marenica公司的铀矿,成为中国首次进军矿市场的民企。

2011年汉龙集团收购非洲喀麦隆境内的Sundance,后者占据世界第三大未开发的铁矿石产区,汉龙试图通过此举成为继力拓集团必和必拓公司淡水河谷公司之后的全球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另外,刘汉还在国内投资太阳能,投资76亿元建太阳能聚光光伏产业园。

多年来,刘汉和他的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强势插手、垄断多个行业的经营权。大量证据显示,刘汉安排其姐刘小平、孙晓东等人通过放高利贷、操纵股市、违规并购,从高利润的房地产、矿产、电力、证券等领域敛财数以亿计,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汉龙高新、广汉市佳德、凯达实业、成都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骗取贷款46亿元人民币;入股境外赌博公司,组织邀约境内居民前往澳门参赌,以“洗码”方式非法获利2.3亿元港元。专案组侦查表明,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购置车辆数百辆,其中不乏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宾利、法拉利等大量顶级豪车。

难逃法网

2012年,刘汉预感到自己有被抓捕的风险,前往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感觉自身并无危险便返回中国。2013年3月13日,刘汉和妻子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控制;3月17日,已在广汉当地躲藏4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刘汉之弟刘维被抓获。3月22日,公安机关发布消息称,潜逃多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刘维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同年7月3日,刘汉被咸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7日被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同时期,其招募的“地下武装”组织被公安机关追缴大量武器,其中包括军用手榴弹3枚,国产五六式冲锋枪、美制勃朗宁手枪等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以及管制刀具100余把等。

2014年1月15日,因刘汉涉嫌犯罪,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汉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正式对刘汉依法提起公诉。3月31日,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5月23日,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一审宣判上诉期满后,刘汉等人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

2015年2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汉被执行死刑。

相关事件

早期涉黑事件

建材袭警

1993年2月,广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经济案件,查封了刘汉的一批建材。刘汉组织人员用车辆封堵法院大门,撕毁法院封条,将被查封的建材转移藏匿。湖南省、四川民警到广汉市对刘汉执行拘留,刘汉的弟弟刘维用BB枪冲向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刘汉趁机逃脱。

凯旋酒廊行凶

1997年4月,汉龙集团成立小岛公司,开发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岛。工程开发过程中,因拆迁补偿问题小岛公司多次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在1998年的一次冲突中,小岛公司保安唐先兵被村民熊伟打伤。唐先兵起意报复熊伟,并请同为该公司保安的被告人仇德峰等人帮忙。同年8月13日夜里,唐先兵在同伙仇德峰的掩护下,于绵阳市凯旋酒廊持刀朝熊伟右胸部连扎二刀后逃走,熊伟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熊伟系外伤性心脏破裂死亡。时任汉龙集团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的被告人肖永红得知情况后,当即向孙晓东汇报,并分别安排唐先兵、仇德峰到广汉躲藏,为二人提供生活费,仇德峰工资照发。后仇德峰回到绵阳,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从小岛公司保安队调至工程部开车,工资待遇提高。

枪杀对手

1997年8月18日,为了垄断赌博游戏机市场,刘维派“小弟”曾建军、张伟等人将竞争对手周政在广汉市一夜宵摊门前当场枪杀。

枪击报复

1997年,刘汉在一家酒店门口遭到枪击,枪手开两枪,均未命中。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为其黑势力对手大连某企业老板袁宝璟命下属、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原队长汪兴“教训”刘汉,雇凶枪杀刘汉却未能成功。事后,汪兴以此要挟、敲诈袁宝璟,袁宝璟伙同其兄弟袁宝福、袁宝森将汪兴杀害。随后,袁氏兄弟被抓。2006年,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被判死缓。此时的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周永康当时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刘汉借此关系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保龄球馆枪杀

1999年初,时任汉龙集团总经理孙晓东听说被害人王永成扬言要炸汉龙集团保龄球馆,便告知刘汉。刘汉指使孙晓东找人将王永成“做掉”。孙晓东将刘汉指示告诉孙华君和缪军,二人通知唐先兵、刘岗、李波、车大勇具体实施。唐先兵等人于当年2月13日将王永成枪杀。

其他暴力事件

此外,刘汉犯罪团伙还于2000年9月仅因怀疑梁世齐私吞3万元养狗费而将其残忍杀害;

2001年10月,刘汉团伙在成都红顶夜总会与史俊泉发生纠纷,刘汉提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杀死史俊泉,后放弃杀人行动;

2002年5月29日晚,刘汉的保镖仇德峰、桓立柱等人在成都市“卡卡都”俱乐部喝酒时与被害人黄伟等人发生争执,召集王雷、唐先兵等人砍伤黄伟,并将无辜群众尚东泉伤害致死。刘汉派人疏通关系,桓立柱、王宏伟在被关押36天后释放,仇德峰被判刑4年;

2005年底,从事砂石经营的黄某欲竞拍什邡市马井镇金桥村河段采砂权,通过刘汉给刘维打招呼帮忙。后刘维安排手下到拍卖公司报名并交纳保证金,要求其他人退出竞拍——全场仅黄某一次举牌即以280万元的价格成交;

2008年,刘汉团伙以广汉市一加油站油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堵塞加油站入口、殴打加油站员工等诸多涉黑事件。

广汉1·10专案

案情起因

“1.10”专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9年1月10日发生在四川广汉的一起震惊全国的街头枪杀案。该案件起因是广汉另一个犯罪团伙的首领陈富伟,他在2008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与刘汉积怨多年,扬言要进行报复。当时,刘汉的势力已经发展到了巅峰,当他得知陈富伟的打算后,便召集了文香灼、旷小坪等团伙成员,命令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将陈富伟除掉,并承诺会处理后续的事情。

在2009年1月10日下午,四川广汉市的鸭子河堤边有一家露天茶铺,一辆捷达车停在茶铺前。三名年轻男子下车后迅速进入茶铺,他们径直走向一桌客人。走在最前面的年轻人掏出一把枪,朝着桌边的一名中年男子连开三枪。被枪击者的同伴试图进行徒手反抗,但接着而来的两名持枪男子对他们进行射击。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开枪的三名年轻人迅速乘车离开,这次枪击事件造成三人死亡,两名无辜群众被流弹击伤。

刑侦调查

在案件发生后,刘汉一边安排其弟刘维躲藏,一边积极活动为其开脱罪责。在接下来的四年中,尽管警方多次接到刘维藏身线索,但每次抓捕行动都未能成功找到刘维。在此期间,刘汉还多次与刘维会面,给予其数百万元的现金和财物,甚至炮制了一份声称刘维是冤枉的信件并送到北京。

经过咸宁市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和咸宁市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专案组成功获取了大量证据,证实了刘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嫌实施数十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造成9人死亡。5名被害人被枪杀身亡。

为确保侦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安机关抽调了4名业务骨干与办案专班平行独立工作。他们对移送的1300多卷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通过依法监督,检察机关提出了千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和890余份书面检查意见。公诉团队共制作了2936份阅卷笔录,总计400余万字,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186人次提审。

最终,2014年1月16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汉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2014年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正式通告:原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依法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14年3月31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庭、咸宁区人民法庭、通山县人民法庭、赤壁市人民法庭、嘉鱼县人民法庭等七个法庭同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了“1·10”专案。

在公开审理环节,7个案件的一审共计17天,5个案件的二审共计6天。在一审过程中,刘汉和刘维两案各自增加了3名证人出庭,并先后3次展示了涉黑枪弹,由被告人进行辨认。在二审过程中,刘汉案增加了4名新的证人,刘维案增加了1名新的证人。经过细致入微的庭审过程,刘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等“四大要件”被逐一确认。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部分认罪或悔罪。

据检方指控,自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式,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市什邡市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被告人等涉嫌故意杀人5起,导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导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导致1人死亡。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生命权,破坏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审判结果

2014年4月2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分庭审理刘汉、刘维案。在庭审过程中,刘汉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表示质疑,公诉人当庭出示了涉案的冲锋枪、64式手枪、小口径手枪、勃朗宁手枪等17支枪械,制式子弹、钢珠弹2000余发,手榴弹等物证。在庭审中,刘汉还当庭直指检方的关键证人孙晓东为“黑社会”,称其被指控的多宗杀人、伤害等罪行实为孙晓东所为。

2014年4月5日起,刘汉涉黑案休庭三天,于4月8日继续在咸宁中院、咸安区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4月16日,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刘汉、和被告单位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经法庭许可,另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另案被告人先后到庭接受调查。法庭上刘汉一度情绪失控落泪。在4月23日,据发布财报显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路集团的1256万股股票处于“冻结”状态。而在2013年财报中,其中的1100万股“质押”给,剩余股票处于可流通状态。

2014年5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进行一审宣判。5月23日,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法院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截止到2014年6月3日,刘汉、刘维等七案上诉期满,刘汉、刘维、唐先兵田先伟张东华、刘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情况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

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法院复核。

2015年2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汉、刘维等5人执行死刑。

社会活动

慈善事业

2007年,刘汉捐资1亿元人民币成立了“天诺慈善基金会”,专注于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内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私立基金会,会址位于北京,理事长是王豫颖。刘汉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2007年12月,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捐资2400万元人民币,用于解决当地百姓医保、饮水等民生问题。

2008年4月,刘汉在一次慈善会上捐出一亿多的善款,引发各地媒体争相报道。随后几个月,5·12汶川地震发生,在自身损失近十亿元的情况下,汉龙集团先后捐款5000万元,用于地震重灾地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德阳市绵阳市三地中小学校的灾后重建。而他捐赠的希望小学更是因为质量突出,在大地震中没有一所倒塌,火遍全国,被称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而后又因为捐助钱财物资最多被称为四川省“首善”。

在2010年的2008年中国雪灾中,汉龙集团旗下企业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刘汉慈善捐款累计近3亿元,光彩事业投资高达4.7亿元,捐款修建希望小学达20余所。

此外,刘汉还曾垫资9000万元修建了位于绵广(绵阳到广元)高速公路入口处的迎宾大道、出资4000万元修建了连接科学城与市区的公益性大桥——汉龙大桥、出资修建了绵阳市体育馆和市区内多座人行天桥。据福布斯发布2010年中国慈善榜暨艺术家公益慈善公布,刘汉的汉龙集团还曾向云南省滇池保护治理基金会捐赠1.2亿元。

社会任职

刘汉以慈善为自己打造面具,通过媒体宣传、关系网的上下打点,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并安排弟弟刘维成为2008年的奥运会火炬手,集团内部的孙华君也曾被安排担任德阳市人大常委、绵阳市人大代表和四川省人大代表等。

个人生活

刘汉出生于四川省广汉市的一个教师家庭,父亲刘章科曾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复员后回广汉做了一名中学物理教师,于1990年患脑瘤去世。母亲李万珍生下刘汉、刘维等三子二女,刘汉排行居中。李万珍曾在街上摆摊以补贴家用。

荣誉奖项

刘汉有四川“首善”之称,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拥有的个人荣誉称号多达20余项。2009年4月28日,昆明市授予其“荣誉市民”的称号,感谢其带领汉龙集团向滇池保护基金会捐资1.2亿元。2015年1月,昆明市人民政府撤销刘汉“昆明市荣誉市民”称号。除此之外,刘汉曾是2010年公益中国最佳公益慈善企业家候选人。

个人轶事

买通官员

在刘汉想在小金县开发四姑娘山旅游项目时,时任县长格某不同意,刘汉宣称“不给我项目,你这个领导就当不了”,该县长不久便被调离小金县,刘汉顺利拿到该项目。2001年时,刘汉因为一些原因被列入了公安机关的查处名单,但他通过花费巨资攀附上了一位领导,并成功地从查处名单上被撤除。2007年,刘维在广汉市经营砂石,运砂石的货车超载,连山镇党委书记焦某予以制止。刘维放话:“不让我过去,我就让他下来。”3个月后,焦某即被降职调任其他岗位。

刘汉涉黑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原处长吕斌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这三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检方指控,刘学军以隐匿、销毁案卷材料为条件,请刘汉帮助其升迁,发生命案后多次通风报信;刘忠伟、吕斌则为刘汉之弟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据刘汉弟弟刘维供述,除了送金钱财物,他几乎每周都会和这三人在自家的会所里聚会,一起聚会,甚至吸食毒品。这种特殊的关系使得刘学军要求刘汉帮助他升迁,并在发生命案后多次通风报信;刘忠伟和吕斌则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为了寻求更大的保护伞,刘汉不仅结交官员,还通过自己的妻子结交官员夫人,进而接近官员。对于能带来利益的官员,刘汉可以帮助他们升迁;对于挡他财路的干部,则用不当手段予以清除。刘汉也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

“保护伞”周永康

2001年刘汉得知四川省委书记调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的儿子周滨看上了一处风景区,因开发难度大放弃,刘汉便以近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个仅价值几百万的旅游项目。至此,刘汉与周滨相识并进一步开展了诸如水电站开发等项目。因为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在周永康在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后,刘汉借此“保护伞”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案件影响

司法影响

刘汉所涉“1·10”专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彰显了党依法治国和打黑除恶的决心,同时推动了中国司法的部分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具体如下:

分案审理制度完善:刘汉案中,法院以“以人找案”方式将刘汉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与相关联的被告人合并审理,突出组织者领导者的罪责,以“以案找人”方式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进行梳理和分案;

分案审理制度应用促进:刘汉案的分案方式为司法实践提供范例,强调组织者领导者的罪责,并将有关联的被告人合并审理,考虑犯罪主体及犯罪行为关联性的紧密程度,提高司法效率,保障被告权益;

司法效率提高:刘汉案中,法院采取有效的分案方式,减少重复审理,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保障被告权益;被告权益保障:刘汉案中,法院采用合理分案方式,确保被告人权益,避免重复审理和资源浪费,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保障被告权益,等多种影响。

社会影响

刘汉一案是近年来中国司法机关打击黑社会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该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刘汉一案的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黑社会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对于震慑和预防类似犯罪行为有积极作用。该案的判决结果表明,中国司法机关对于黑社会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于黑社会犯罪分子绝不手软,对于黑社会犯罪的“保护伞”也绝不姑息。同时,该案也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该案的审理和判决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关注和讨论,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人物评价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评价:“严厉惩处刘汉、刘维等首要分子,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新闻前哨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诉讼涪研究室主任熊秋红评价“‘刘汉、刘维案’是在国家加大反腐力度以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背景下,通过司法途径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冲周政法大学诉蹬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陈光中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评价:“我也接触到这起案件的一些律师,了解到辩护权得到了充分保障这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实行分别开庭。但是对提出当面对质申请的被告人。法院都容许他们有当面对质的机会这就说明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程雷评价:从刘汉案一审庭审程序来看。法庭充分保障了刘汝等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权,刘汉等被告人在不少环节上都藿瞄法网恢恢。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评价:”从媒体报道来看。这次审判过程严格依法进行二我特别注意到,对公诉机关的某些指控。审判机关最终没有采纳。同时。有不少证人出庭,接受被告人的质证,这一点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这些都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评价:“从刘汉一审庭审情况来看。有6000多人旁听庭审。被告人辩护人进行了长达1个小时40分钟的辩护意见。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刘汉案一审没有问题,值得充分肯定。总体而言。刘汉案一审的审判程序满足了公正公开的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诉讼程亭昕进行的一次十分规范的审判。”

在谈到刘汉等36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情况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提出两点看法:”从程序上看。刘汉从不认罪到认罪伏法。这一转变与程序的公正、司法的公开。特别是被告人自行辩护权利的保障息息相关可以说,没有程序的公正,没有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公平正义的审判就难以得到保障、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再次看到了我国推进司法制度改革的光明前景。再次看到了诉讼程序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的重要意义:从实体上说。结合媒体报道的证据情况看,一审判决做到了定性准确,量刑合理,证据充分。我相信一审判决结果应该能为各方所接受。”

衍生作品

刘汉的黑恶势力从起到落也影响了很多警匪刑侦类型的文化作品,如小说《国家行动》便是以以四川刘汉大案为故事原型,并翻拍为同名电视剧,由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风山渐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出品,高群书、常孟执导,张成功、政编剧,黄志忠张译何平陈宝国王志文等人主演。同时,刘汉、刘维兄弟也是2023年爆火热播剧《狂飙》中反面人物的原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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