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 :刺砍两用的中国武术器械

更新时间:2023-08-15 18:34

匕首是一种比剑更短小的刺砍两用兵器。其外形与剑相似。由于它短小易藏,多是作为近身格斗,贴身防卫或暗杀的适宜兵器。中国武术器械,短剑或狭长的短刀。其首形状类匕(古人取食的器具),因而得名。

据传尧、舜时已有匕首。匕首短小锋利,携带方便,是近距离搏斗的有效武器。其用法主要有击、刺、挑、剪、带等。演练时有单匕首和双匕首两种形式。匕为古代膳食器,即勺。因其类短剑形态上像匕,故名。

秦始皇攻打六国,积怨甚深,每游必重甲护身,「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这是《战国策》所载著名的荆轲刺秦王故事中的一句。「图穷匕见」更是妇孺皆知的传奇。

由来

匕首(bǐ shǒu)(匕为三声)的由来

"匕"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匕,\u003c书\u003e,匕首".匕首是一种尖而薄的冷兵器,但在古代汉语中, "匕"最初用来指一种取饭用具,类似现代使用的羹匙.匕首指双刃或单刃的短刀短剑

中原地区最早在夏朝就出现,一开始为青铜制,到了战国时期因铁器的发达改用钢铁制。一般作为近战防备武器,可以对目标投掷或突刺。此武器由来已久。《史记·吴太伯世家》:“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司 马贞索隐:“刘氏曰:‘匕首,短剑也。’按《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云:‘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刃可袖者。’”是短兵器的一种。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

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法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 sw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很具有魅力的特点。

作用

汉代匕首常常与长剑并用。军队中除装备常规兵器外,有的也配有匕首以备急用。一般官吏除了佩剑还带有匕首,防身自卫,以防不测。剑首为环形,状似纱帽,剑格向下分,剑茎宽平,刃的近尖处忽窄,柄近刃长,与先秦的形制显然不同。唐朝大诗人李白的《乐府·结客少年场行》说:“少年学剑术,凌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可见匕首与剑往往并提,匕首长久以来以其独特的功能普遍为兵家武士、行者侠客所用,作为一种近战辅助兵器而流传至今。

发展

剑体短的一种,匕首的年代久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首。现今所用匕首,长约七八寸,多为钢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首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首的基本击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练及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首都为双使。

匕首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梅花匕首 其形状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一尺二寸长,铁制材料,手握当中,握手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面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形护手刃,使用时,左右手各持一把匕首。

匕首的年代悠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首。至商、周发展为青铜或铁铸成。至汉代军中骑士多配有。晋代张载《匕首铭》云:“匕首之设,应速应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念。利用形彰,切以道隐"。

分类

(1)匕首: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2)石匕首:为石器时代的兵器。

(3)小剑:匕首的古时别名。《闻奇录》:“有卫士于腕间出弹子一丸,皆五色,令变化,即化双燕飞腾,又令变,即化二小剑交击,须臾复为丸入腕中。”《考工记·姚代为剑疏》:“汉时名小剑为匕首。”见“匕首”条。

(4)叉子:匕首别称。见“匕首”条。

(5)短剑:见“匕首”条。

(6)插子:亦称“攘子”,匕首的别名。

(7)羊角匕首:古代名匕首。《虞初志》:“有尼授聂隐娘羊角匕首,广三寸,为其脑后藏匕首,而无新伤,用即抽之。”《说渊聂隐娘传》:“隐娘自言,被一尼挈去,教之剑术,授以羊角匕首。”

(8)百辟匕首:古代名匕首。《典论·论文》:“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三,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

(9)清刚:匕首名。见“百辟匕首”条。

(10)扬文:匕首名。见“百辟匕首”条。

(11)龙鳞:匕首名。见“百辟匕首”条。(12)两刃匕首:匕首的一种,其形式为中脊,二边有刃。《魏书·孙俊传》:“于悦怀中得两刃匕首,遂杀之。”

(13)徐氏匕首:古代名匕首。《典论》:“徐氏匕首,凡斯皆上世名器。”

(14)徐夫人匕首:古代名匕首。《史记·刺客列传·荆轲》:“燕太子丹使轲刺秦王,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粹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装为遣荆轲。”

(15)梅花匕:匕首的一种。其形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长约一尺二寸,铁制,当中作握手用,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开拓护手刃,使用时,一般左右两手各持一匕。

(16)铜匕首:古代名匕首。《妖乱志》:“肃胜纳财于吕用之,求知盐城。高骈有难色,用之曰:一宝剑在盐城井中,须灵官取之,骈许之数日,胜献一铜匕首,用之曰:此真武大帝新佩也,得之者,兵不敢犯,骈宝秘之,常持以坐起。”

(17)虞帝匕首:匕首的一种。《汉书·王莽传》:“莽服,带玺笔,持虞帝匕首。”

著名事件

历史上著名的故事“荆轲刺秦王”就是使用匕首进行暗杀的经典例子。荆轲先是利用匕首体积小,便于隐藏的特点,将剧毒的匕首裹于地图中,猛刺向秦始皇。失败后,又利用匕首轻便,孤注一掷地将其掷向秦始皇。虽然暗杀终告失败,但荆轲与匕首留下了一段佳话。

匕首与剑一样,容易隐藏,因此作为刺客的常用兵器。北魏末年,尚书令尔朱荣控制朝政,元子攸元子不甘心当傀儡,一直快快不悦,早有图荣之意。一次,因子攸生子,尔朱荣前来祝贺,子攸就把卫兵埋伏在明光殿东廊。当尔朱荣就座时,忠于子攸的光禄少卿鲁安,领军护卫李侃"抽刀而至”,尔朱荣见状用坐椅抵挡。子攸在膝下藏有一把短刀,就拿起来,一手刃之,安等乱”,结果把尔朱荣及其两子全部杀死。李世民时,即墨人王君操幼时,父亲被乡人李君则所杀。二十年后,“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腹取其心肝”。他用的也是匕首。

警用制式

匕首的基本用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练及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首都为双使。

用途

新型警用制式切削刀具具有刺、割、砍、锯、剪、多功能螺丝刀等多种实用功能,是近身格斗的一把利器,具有“一寸短、一寸险”的优势,实战中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公安民警可用其进行自身防卫、破坏玻璃、拆除障碍物等,尤其是遇到致命攻击或持械攻击,且开枪射击条件受限的情形下,可使用警用制式刀具制服暴徒、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因而警用制式刀具一经试用就深受一线公安民警的青睐。

技巧

警用刀具持法正握刀具拳眼向上,拳心向下,刀尖从拳心处伸出。此种持法主要用于上刺、侧刺、反刺、斜刺等刺法。反握切削刀具拳眼向上,拳心向下,刀尖从拳眼处伸出。此种持法主要用于下刺、直刺等。警用刀具刺法以右手拿刀为例。

上刺:正握刀具,向前上右步或左步,由右肩上方向前下方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头、颈、肩、胸部正握刀具,向前上右步或左步,屈右肘向左侧平向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腹、肋部。

反握刀具,向前上右步或左步,由腹前向上方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裆、腹、腰部

正握刀具,向前上右步或左步,屈右肘向右侧方向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腹、肋、腰部。

直刺反握切削刀具,向前上右步或左步,由胸前向正前方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胸、喉部。

斜刺分左斜刺和右斜刺两种:

左斜刺正握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由右肩上方向左下方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头、肩、颈部。

右斜刺正握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由左肩上方向右下方猛刺。这种刺法多用于刺暴徒的头、肩、颈部。

横割分左横割和右横割两种:

左横割反握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右臂前伸,由左向右横割。这种割法多用于横割暴徒的颈、喉部及划刺胸、面部。

右横割反握切削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右臂前伸,由右向左横割。这种割法多用于横割暴徒的颈、喉部及划刺胸、面部。

竖划分上竖划和下竖划两种:

上竖划反握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右臂伸直,由上向下竖划。这种刺法多用于划刺暴徒的面部和肢体部位。

下竖划反握刀具,向前上左步或右步,右臂伸直,由下向上竖划。这种刺法多用于划刺暴徒的腹、面部和肢体部位。

保护方法

夹颈摔反击法:

动作要领公安民警在执勤中,当暴徒从民警左侧突然伸右手企图抓住民警腰带上的刀具时,民警应迅速出右手猛扣对方手腕,以右转身拖住对方手臂的同时,出左手猛夹对方颈部,左脚后绊对方右脚,将暴徒摔倒制服。动作要求抓腕要快、夹颈有力、夹颈摔要连贯。

挑肘反击法动作要领:

当暴徒从民警右侧突然伸左手,企图抓住民警腰带上的切削刀具时,民警应迅速出右手,用右手臂猛挑对方肘部,同时出左手抓住对方左手腕,用右脚绊对方脚部,将暴徒摔倒制服。动作要求挑肘要快、凶狠,抓腕绊摔要连贯、有力。

闪身击肘反击法动作要领:

当暴徒从民警前方突然伸手企图抓住民警腰带上的刀具时,民警应迅速出左手护刀,左脚向左前迈出一大步闪身的同时,出右拳猛砸对方肘部(或手臂),迫使对方倒地,将其制服。动作要求出左手护刀要迅速,闪身击肘一气呵成,击肘要凶狠、有力。

击腕反击法动作要领:

当暴徒从民警身后突然伸手企图抓住民警腰带上的刀具时,民警应迅速出左手扣住对方的手,左转身,左脚向左前迈出一步的同时,用右拳往下猛砸对方的手腕,迫使对方松手,并将其制服。

使用警用塑料约束带将警用制式刀具捆绑在长警棍(应急棍)上,制成一支极具威力的“枪”,其攻防方法和效果与枪术同等。

历史记载

《左传》中有“射中楯瓦……匕入者三寸”的说法。所谓“匕首’’,即头象匕的短剑。匕首是传统的生活工具和兵器,远在石器时代,人类祖先就用玉石磨制匕首,也有用动物的骨或兽角(如羚羊角)制作匕首。商代后期至春秋战国青铜匕首盛行,制作工艺精良,特别是北方游牧民族,我国考古出土实物很多。据考证,匈奴人称匕首为“径路”奉为兵神,有杀俘血祭的宗教习俗。匕首短小锋利,常为刺客所用。《战国策》中记载,燕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史记·刺客列传》中有:“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图穷匕(首)见”更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典故。匕首古代也为军用,元代蒙古军的匕首就绑在左前臂内侧,随军远征的蒙古妇女在清扫战场时用匕首割断3受伤敌人的喉管。清代前锋左翼兵卒所用的“顺刀”,也是一种军用匕首,全长38厘米,刃长约26厘米。

匕首作为无声杀敌的利器,历来为兵家和情报人员所重。西方至今用“斗蓬与匕首”式的人物来形容间谍。美国特种部队的徽记就是两枝交叉的箭,中间一把匕首。笔者认为,军用匕首逐步由以往用途单一的双刃短剑型,向多用途单刃猎刀型转变。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军用匕首与刺刀相互结合,向格斗、生存多用途发展。

军用匕首匕首也是野外生存的重要工具。美国特种部队在丛林地生存训练中,要求受训官兵只带军用匕首指北针,或者将其中一样换成一壶水,模拟敌后的条件下,只身按规定时间到达地图标定的地点。训练中,极少有人将匕首换水。外军生存教官强调刀是紧急生存的无价之宝。在身历险境时,要养成随时检查刀具的习惯。美国军队远程侦察的单兵装具要求放下背囊之后,身上的必须保证有弹药、水、口粮、地图、指北针和军用匕首。因而敌后行动匕首不要挂在外腰带上,一但战斗需要轻装,解下外腰带时,匕首也就不在身边了。

美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军用匕首,刀柄有防滑槽,锋尖为双刃利于刺,一面刃的后半部为无锋的刀背,便于切削,形同美军M一4刺刀。这种匕首当时也为反法西斯的盟国部队使用,因而颇为著名。美国战时,乃至战后1975后出版的陆军格斗教材中,示范动作照片,军人持有的仍是这种军用匕首。可作匕首用的美国军队美国M7式刺刀刺刀 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军队特别是飞行员使用的是单刃宽血槽,有厚实的刀背,形似猎刀的军用匕首。此种匕首我志愿军缴获不少。到越南战争时期,美军世界十大特种部队军用匕首在单刃匕首的基础上,刀背加开了锯齿,更具生存功能。此非美军独创,1824年式俄罗斯工兵短剑(刀)刃背即开锯齿。这种美军单刃匕首刃部象枪械一样经磷化处理,以免隐蔽行动中刀的反光暴露目标,同时适于热带丛林气候防锈;刀柄为皮革制带防滑槽,以避突击队海上渗透时,木质、骨质刀柄受海水浸蚀损坏;刀鞘牛皮制,带一细砂磨刀石。此刀有长短两种型号,短型为飞行员所用,那是我的最爱,外训时我从不带制式的65式军用匕首,而是带美国军队的飞行员生存刀。美陆军匕首逐步为M一9多用途刺刀所替代。

多用途的救生刀十分流行。曾参加越南特种作战的美空降第75步兵团的英格兰在《远程侦察作战》一书中说道:“每一队员都应备有一把市场销售的救生刀。”国外一引进著名的刀具公司如卡巴、戈博、奥托、巴克等公司生产的大量产品是厨刀和折刀,军刀、救生刀不到总量的百分之五。仅有极少的优秀品种有幸被军方选中。1984年如美国巴克公司的巴克马斯特救生刀,以及瑞士的SIG特种刀公司生产的SK2000型救生刀在14家投标公司中脱颖而出。被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选中。此外,英国的威尔金森·沃德公司生产的702号多用途救生刀为美、英、澳大利亚特种部队采用。对于能锯能削能刺的救生刀也有不同意见。我的“同行”英国皇家空勤团生存教官怀斯曼认为,还是单一的刀具可靠。如生存刀上的指北针在大力砍削之后,很可能失灵,装备附件的中空刀柄,强度是否可靠,都是问题。因而,西班牙的“丛林大王”我只是讲课用,有任务外出从不带这花哨的多用途生存刀。

高加索匕首坎查(KindJia)颇为著名,柄为工字形,其刃森薄锋利。俄罗斯帝国军队征服高加索之后,俄军官形成佩坎查匕首的风气。十九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黑海哥萨克骑兵军官佩用的制式匕首即为坎查。2000年,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视察伊奇克里亚车臣共和国前线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时,以军用匕首奖励作战有功的军官。足见普京这位前克格勃官员、预备役中校对匕首的青睐。我在苏联国防部1980年出版的《战斗侦察》一书中看到,作者情报军官西莫尼扬等在讲授“袭击捕俘”时强调:“消灭敌军不要开枪。而应用刺刀、枪托或军用匕首”。苏联红军世界十大特种部队在执行远程渗透任务时,多以4至12人为一个小组。每人都有一套标准的制式装备:一支5.45毫米卡拉什尼科夫突击步枪,300发子弹,一支P-6无声手枪,六枚手榴弹;还有一把多用途匕首,即突击步枪所配的刺刀。这种刺刀短小,刃长15厘米,可数控刀具、锯、并与刀鞘配合剪低碳钢丝,是世界最优良的刺刀之一,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空降兵海军陆战队士兵随身佩带,越南特工队也使用苏制多用途刺刀,其捕俘技术独到而秘不传人。其中包括匕首36个动作,拳术46个动作,以及飞刀技术等。

法律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匕首被列为管制刀具进行管理。根据公安部于2007年1月14日发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匕首是指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根据公安部的《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匕首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的的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佩带匕首人员如果不再从事原来的职业,应将匕首交还配发单位,《匕首佩带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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