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客冲突 :土客冲突

更新时间:2024-09-20 19:11

土客冲突,专指明清时期在中国南方的族群混居地区,各族群(汉族不同民系)之间的激烈冲突,其最高峰是清朝末年发生在广东的土客械斗。土、客两词,分别是先住民和后住民的意思,按当地不同族群到来的先后进行区分。

冲突起因

文化差异

流民的流入流出,是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的调节形式,具有多方面的正效应。从文化学的角度而言,有利于打破地域界线,促进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但“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文化的差异性以及所具有的封闭性、排他性,又使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发生困难。交流与融合,是在冲突中进行的。这种冲突是以土著居民和客籍人口的直接对抗暴力的或非暴力的作为表现形式的,如广东省土著“杀掠客民,客民起而报复,遂相寻衅,焚掠屠戮”,械斗达十数年之久;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客不和,互相仇杀”,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福建土客冲突事件亦时有所闻。凡土客混居的地方,土客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

土地紧缺

“流民垦荒,必与土著之民错壤而处,土著者,狭有余之势、以虐使流民,流民怀攘利之心、以阴伺土著。其弊也,弱者屈服而受其害,强者忿起而与为难。流民不安,土著亦不安。”人均耕地的减少,使得人们的生存状况恶化,而承担的赋役却并没有减轻。许多客户没有固定的住所,只要有可开垦的荒地就可以留下,而一旦土地资源被利用尽,并离开去往他处。由于外来移民往往占据良好的土地,却并不需要承担赋役,对土著居民而言无形中加重了自己的负担。土客之间往往因土地产生矛盾。

经济利益

土客之间的矛盾,经济上的矛盾才是最为主要的,主要反映在粮食价格的上涨和经济利益的争夺。人口的增多,不仅影响米价,而且对原来的产米区域也带了消极影响,许多原来有余粮外运的地区也需要外地粮食的接济了。而许多外省移民经商,投机取巧,高价出售输入的商品,压低价格收购本地土产品,严重损害了当地人的利益。

发生时间

土客冲突发生的时间跨越度很长,从明朝中期到清末均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土客冲突均发生在清末(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十九世纪末)。

发生地点

土客冲突发生的地点很多,在广东、广西、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苏北东北地区等地许多地方都曾经发生过。

广东西路

广东西路的土客大械斗,祸起于咸丰四年(1854),止于同治六年(1867),前后延续十三年。斗祸起于鹤山市恩平市开平市高要区,蔓延于高明区、新兴、台山市阳春市阳江市,浸及于新会区四会市罗定市、东安、电白区信宜市茂名市等州县。

斗祸源于客民和土民对资源的争夺,包括土地资源与科举名额等,直接导火线则是广东省洪兵起义,客民帮助官府镇压洪兵,“客民挟官铲土”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客矛盾迅速激化,斗祸很快蔓延开来。清政府此时内有洪兵、太平军叛乱之忧,外有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患,对械斗起初无暇顾及,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之时,械斗的发展已经失控,斗祸的死亡人数据估计超过一百万。

湖州地区

地处江苏省、浙江、安徽三省边缘地带的湖州府,是一个多低山丘陵,又有少量沿太湖下隰平原的地区。作为太湖水系的上游,这里的植被维护和水系稳定一直受政府的关注。但在清代,由于外来棚民的大增及其无节度的租垦活动,很快导致了山丘地区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引起河港水利淤废的同时,也加剧了水灾的危害,从而使生态条件并不稳定的湖州乡村出现了许多社会问题,土客冲突与治安难靖都相伴而来。

苏鲁地区

清咸丰同治年间苏北铜沛原居民与鲁西南移民之间的湖田权属之争,实质为排他性民间地权观念与国家产权法理的冲突。在无法回避此矛盾的背景下,被钦定调解此案的曾国藩决定重建权威秩序,做出按是否安分守法这种国家标准对土客重新排队划界的仲裁:"不分土民客民,但分孰良孰莠"。实践中,曾国藩以保障各方财产权和生存权为前提,既强化国家法理的至上地位,又尽可能顺应民间"私情"与尊重"共有的习惯",通过确认合法产权与重新分配权利,成功地化解了国家利益和民间利益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多方共赢。

苏浙皖交界地区

19世纪中叶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引发了战后大规模的移民浪潮,使苏浙皖交界地区成为移民麇聚之地。移民的大量迁入,使土客冲突等社会问题频发。

四邑地区

清末,随着广东省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客之间因生存竞争而产生的对立情绪也不断滋生,加之清廷从中挑拨,甚至引发了大规模械斗。今天的四邑地区(珠江三角洲西岸台山市、新会、开平、恩平,合称四邑)土客械斗尤其惨烈,据载“仇杀十四年、屠戮百万众”。

长期的大规模械斗对客家人的损伤远远超过广府人。广府人在械斗失败逃亡的情况下一般投靠亲朋好友,客家人被迫离开家园则无处可去,沦为盗匪,变成了官军清剿的对象。清廷为解决土客械斗问题,将珠江三角洲的部分客家人遣散回粤东客家原乡乃至外省,今天赣州市地区的客家人不少祖先就是土客械斗以后从广东迁入江西省的。这一系列变故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客家人口锐减,如四邑土客械斗前客家人可占当地总人口约五分之一,而械斗尘埃落定后只为百分之三。

主要影响

面对影响地方稳定的土客争端,江南地方官吏士民,上至督抚,下至乡绅,都在寻求缓和、消弭冲突的对策,至光绪中叶,整体上出现了由“昔日之急于招垦”到“今日之急于和民”的政策转向。具体措施包括:厘清土地产权,建立土地册籍,消弭土地产权纠纷;编查户籍,实施保甲制度,强化客民管理;发展教育,赋予客民学额,推动客民入籍;宣谕公示,教导土客相互包容,倡导土客融合。

随着本区土著和移民相互了解的加深及地方官吏的努力,土客之间出现了融合的趋势,如宜兴、荆溪县“主客皆泯仇隙”;安吉县的宁(波)、绍(兴)移民,“皆置产乐业,为子孙永远计,与土著殊觉和洽”;温、台移民“颇与土人亲昵,婚嫁庆吊,耦俱无猜”。土客融合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相互通婚,而通过婚姻关系,使彼此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客民)与土著联婚嫁以笃姻亲,则因亲以及亲,因友以及友,无贤不肖,悉从而化之。将见不数年间,潜移默运,道一风同。土著既不能辨其为客民,客民亦不能别其为土著,两相洽,水乳交融,皞熙熙,自然相安于无事矣”。光绪年间,土客之间、客客之间通婚之事日益增多。如广德州“(客民)要皆置有田产,葬有坟墓,与土民联姻通好”;晚清时,宁国县境内畲族移民与汉族通婚的已很多,如千秋十队钟志亮的母亲刘氏(汉),七岁时到钟家(族)当童养媳;蓝泥福等三兄弟保存的蓝氏家谱中,“不光有很多畲族男子娶汉家的姑娘,也有畲族姑娘嫁给汉族的记载。”

参考资料

历史上土著居民和客家人冲突械斗事件,广东死亡人数超过一百万.新浪看点.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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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客家话,潮汕话:广东三大方言争斗史.澎湃新闻.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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