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茂 :明代的官员

更新时间:2023-11-11 12:26

殷正茂(1513年7月6日~1593年1月17日),字养实,号石汀,是明代官员,出生于徽州府歙县(今歙县)。他是宋南渡秉常公的十五世孙。在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成为行人,后来担任兵科给事中。他展现出了出色的军事才能,隆庆四年(1570年)他率领十四万人征讨古田县壮族韦银豹和黄朝猛的叛乱,成功平定了叛乱,韦银豹被捕。因此,他被提升为兵部右侍郎。隆庆五年(1571年)至万历三年(1575年),他担任南京兵部尚书两广总督。万历三年(1575年),他被召为南京户部尚书。万历六年(1578年),他退休回乡。万历九年(1581年),他再次出任南京刑部尚书。然而,万历十一年(1583年)因受到弹劾,他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最终,在万历二十年(1592年)去世,享年八十岁。

人物生平

幼年家世

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初四,殷正茂出生于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上里,始迁祖是南宋末年的殷恂。

德佑元年(1275年),殷恂以部校的身份领兵随贾似道临安区出发前往芜湖市御敌,大败。殷恂循原路退至歙县,遂定居于县城南门。其后几代在地方上名望颇隆。但到了十世孙殷正茂时,殷氏家族已颇为寥落了。

殷正茂少时聪颖,由祖母胡姓养育成人。据《麒麟殷氏家乘·石汀公行略》记述:殷正茂幼年好学,并且极为孝顺,他将二叔视作自己父亲一样孝养,受到众人的赞扬。

其父殷鐄,早岁迫于生计,经商于淮扬吴越间,并没有获得多少收益。

嘉靖甲午岁(1534年),殷正茂补邑学弟子员,父亲殷鐄闻讯后,即从淮扬返乡了,从此不再客游经商。

锋芒初露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已经三十五岁的殷正茂,苦读群经多年,终于高中进士。由于名次靠前,不久由行人之职升为兵科给事中。任内公正无私,多次指出官府中的不法行为,并报奏朝廷,使许多官府中不法之人胆寒。公正办理案件,使许多受冤之人得到清白。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殷正茂弹劾罢免南京刑部侍郎沈应龙。以不畏权贵、正直敢言的形象在朝廷中头角初露,引起内阁的注意。

隆庆初年(1567年),广西古田僮族(即壮族韦银豹、黄朝猛反抗明廷。

隆庆三年(1569年)冬,朝廷商议决定征剿韦银豹等人,升任殷正茂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壮族自治区。与提督李迁调土、绿营十四万,命总兵俞大猷为将,先夺牛河、三厄等险要之地,诸军连克东山凤凰寨,直逼潮水。廖元引诱僮族人斩杀黄朝猛。韦银豹走投无路,命其同党斩了一个貌似他的人头献给明军。明军“征剿”捷还,殷正茂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改古田县永宁州,设置副使、参将镇守。不久,事金柱捕获韦银豹,因自请罪而未被追究。

临危受命

隆庆四年(1570年),内阁重臣张居正也认为只有殷正茂才能稳定广东省局势,乃力排众议,主张任他为两广总督

隆庆五年(1571年)九月,古田瑶人作乱,内阁首辅高拱任用殷正茂代替李迁提督两广明朝军事。以广西巡抚身份代行提督两广军务,开始了他与倭寇周旋厮杀的人生历程。到任不到一个月,倭寇就进犯广东的高、雷等州。原先,倭寇较少涉足这一带,明朝官军在此设防也不严密。殷正茂接到报告后,立即督军追击。不久,就攻克倭巢,俘虏和斩杀1075人,首战告捷。

隆庆六年(1572年)二月,倭寇分道进犯石城县,杀千户黄隆,又攻陷神电卫城。吴川市阳江市高州市海丰县等地也遭到侵扰。作为一省的军事主官,殷正茂深感履职不力,一边上书汇报敌情,一边自我弹劾待罪。幸好兵部以他履新不久未予深究。皇帝的宽容对殷正茂是莫大的鼓励。他迅速整顿军队,重申纪律,四处追剿。闰二月,官军在新宁县、高州、雷州市,将进犯的倭寇分别击溃,共斩获200余人。五月,倭寇再犯广东广海、新宁、惠来县,攻陷电白区、锦囊等城,又转入高、雷、廉、琼等州境,所过之处,焚劫杀掳,百姓的生命、财产损失惨重。一方面紧急调兵遣将,分头堵剿;另一方面上奏请求从严处分失职的地方军政官员,拢聚人心。电白知县蒋晓、锦囊所千户侯安邦因弃城逃遁,朝廷下令逮捕审讯。此役,官军先后也有不少斩获。再次稳定了广东省沿海的形势。

功勋再立

在广东列子的同时,还对当地民众反抗朝廷的活动进行了有力的镇压。

隆庆六年(1572年),肇庆恩平十三村的陈金莺,邻邑苔村三巢的罗织清,藤洞九径十寨的黄飞莺,各自发动起义,互通声气。一时地方因之不靖。同时,蓝一清、赖元爵领导人又在山险木深的惠州、潮州市一带起义,连地八百里,起义军数万。殷正茂忠实地贯彻张居正“今当申严将令,调益生兵,大事除,见贼即杀,勿复问其向背”的指示,调整战略,先镇压了三巢、十寨、十三村的起义,再率兵四万进剿蓝一清等。历时三个月苦战,耗饷5.6万多,破据点700余所,俘斩12286名,蓝一清等为首十余人被捕斩于市。不久以功累加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万历二年(1574年)冬,倭寇进犯双鱼所。不久又亲率官军在电白区剿倭1000余人,有效地维护了两广的安定局面。

万历三年(1575年),改授南京户部尚书,以凌云翼接替殷正茂的原职。次年改任北京户部尚书。从此告别了在一线抗倭的生涯。升户部尚书后,力劝万历皇帝大婚不应浪费,节省了四百八十万钱,用以救济灾民。

万历六年(1578年),茂辞官回乡。

万历九年(1581年),朝廷再度起用殷正茂为南京刑部尚书

被劾去官

张居正去世后第二年(1583年),御史张应诏弹劾殷正茂、陈瑞二人,称刑部尚书殷正茂曾以二座金盘种植珊瑚贿赂张居正,又用金珠、翡翠、象牙馈送冯保及张居正家人游七。殷正茂上疏自辨,请告,许之。

万历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1593年1月17日),去世,时年八十岁。

主要成就

政治

广铸钱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时任兵科给事中的殷正茂为了缓解国家财用的不足,建议开采云南铜矿鼓铸铜钱,当时钱700文约值银1两,所需工本通常只要0.6两至0.7两,铸息丰厚。他认为:“今财用不足,惟铸钱一事。可助国计。但两京所铸以铜价太高,得不偿费。可采云南铜,自四川省运至湖广岳州府城陵矶。其地商贾集,百物贱,且系南北适中之所,可开局铸造。其铜价运诸费,宜以云南省盐课四川库藏给之。并设总督重臣,注选主事专理。计岁费工本银不过三十九万余两,可得钱六万五千万文,值银九十三万余两。余工本外岁得利银五十三万有奇。足以少佐国家之急。”即每年费工本银39万两,可得钱65000万文。

但户部认为“城陵矶五方杂聚,于此开铸恐奸诡易兴;云南地僻事简,即山鼓铸为便宜”。故没有完全按照殷正茂的建议办,而是改成在云南就地鼓铸;并且工本银也被大量削减,仅投入白银2万两,铸钱3301.2万文。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于钱法壅滞,此后的课税及官员俸禄均使用白银,终罢云南省铸钱。

盐法

隆庆五年(1571年)五月,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巡抚的殷正茂在平定古田起义之后,为了振兴地方财政、解决军饷问题,上疏朝廷,希望对广西盐法实施改革。他仿效元代广西廉访副使乜儿吉尼的先例,主张实行官运。具体做法是:每年由官府出资购买七万余包广东食盐,统一由广西各卫所士兵运至桂林市发卖,一部分供本省民众之需,一部分销往湖广南部的酃县、永州市诸地,即所谓“官搬官卖”。运盐所需船只也由官府出资建造,每年运三次,每船每次可装载食盐三百五十包,其中三百包为代官府运送,其余五十包的利润作为旗军的报酬,所有官运食盐的纳税办法依照盐商方式办理。通过实行官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每年可获得二万两白银左右的税收,大大缓解了当地的财政压力。

广西在当时并不富庶,“官无经年之积,民无导利之谋”,加之战后又添兵设防,因此每年都需支付更多“年例之费”。殷正茂夙夜究心于经费之事,他在《运盐前议疏》中指出:“在广西贩卖的食盐大多出自广东省,然后途经广西销往湖广衡州、永州市诸地。由于路途遥远,水情险恶,沿途又常有、僮劫抢,盐商为弥补损失,致使盐价走高,百姓难以承受”。殷正茂建议:“令官出资本,岁买盐三百艘,逐时估消息,收其奇赢。可以不烦朝廷,不用民力,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岁饷数万金充然有余”。并且预计“且十年之后,舻交通,货物充,广西遂为富藩矣”。该方案完备具体,共分“议法守、明赏罚、计工本、造官船、谨防范、限时月、禁私贩、明职掌、谨始事”九条,每一条均有极为详细的论述,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很快就批准落实。

殷正茂《运盐前议疏》所创“广西官运”之法由于成效显著,一直被沿用到明朝末年。史载:“(殷正茂)建「委官运盐」之议,以其息充军饷,综理详密,军需赖以不匮。终明之世,增损其法而行之,卒莫能易。”

军事

抵御倭寇

在四年多抗击倭寇的斗争中,殷正茂能够取得成功,维护了安定局面,这与他结合地方实际,提出并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抗倭策略是分不开的。

广东省一地,海岸线长,地形复杂,守备难度很大。在分析了数次倭寇侵扰的过程后,殷正茂发现了一个问题:官军主要集中在有限的据点,广阔的沿海各地,有如粗疏的巨网,一旦示警,即便反应迅速,也因路途遥远而经常错失良机。因此,他上书朝廷,请求增设将领。很快,兵部复文同意。

其次,按照明初定制,地方卫所军士,其子孙也入军户,世代充役。到了明朝中叶以后,由于负担太重,军户或逃或绝,已经无法为卫所提供高素质的兵员。在实战中对此体会颇深的殷正茂,也与当时的著名将领戚继光一样,提出了训练土兵的主张。他要求设练兵参将一员,招募土人,从中选出把总、哨官、哨队长,编成队伍,后练成20营,战绩出众。

再者,倭寇自海上来,近海的岛屿经常被他们作为临时基地。如果明军仅在陆地上防御,显得十分被动。因此,建立一支有一定战斗力的海上作战队伍很有必要。于是,殷正茂请求朝廷同意在肇庆府治的近郭,建设船厂,预行建造。以备不时之需。得到朝廷的批准。

最后,对于殷正茂来说,内外交困是最麻烦的事。为了能专心应对外来侵略,他采取了两个办法预防倭寇的内应。首先,他建议守巡官划地分守,将濒海戍的民众迁徙到湖广、云南省四川省等内地,预防这些对朝廷素有不满之心的人成为倭寇的向导;同时,对接受招抚的原叛民敢于使用。比如,澄海区人许瑞系曾起兵反明的曾一本的舅舅,曾一本被捕后,许瑞收其余众西遁,活动于惠州与广州市之间,后受招抚。殷正茂让其破倭赎罪。隆庆六年(1572年),许瑞出兵攻剿倭寇,生擒78人,斩首25级。殷正茂迅即上奏朝廷,请授职衔,以示优异。

巩固海防

隆庆六年(1572年)二月,提督两广明朝军事右侍郎殷正茂向朝廷上疏言广东省海防四事,提出“分信地、议招募、议民壮”等建议,并重申“宜令广东巡视海道,驻东莞南头城”。

为应对倭寇、海盗日益频繁的侵犯,加强广东海防,殷正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设立墩,巩固海岸防守系统。墩堠又称烽堠,是明初设立在沿海卫所之间的战略要地。明代中后期,武备渐弛,烽堠制度也因兵员不济、倭患不断、海盗不绝而日渐衰败。万历二年(1574年),殷正茂重整烽堠制度。他“行令道、参等官,通于沿海地方,不拘十里、十二三里,择其高阜去处,或就山顶可以了顾四周者,即建墩台一所”。如发现敌船在近海航行,离敌船最近的墩台要举大白旗,各墩看见后接连举旗;若发现敌军正在登岸,白天以烟雾为信号,夜晚则以火光为信号,并放鸣锣,将敌情迅速传报。

二、增加参将,健全巡海系统。万历二年,殷正茂调潮州市参将吴京任东路巡海参将,改海南省参将晏继芳充西路巡海参将。这样,继嘉靖四十三年两广总督吴桂芳设督理广、惠、潮海防参将驻扎南头镇地方之后,东路也设立了专职的巡海官员。

三、主动出击,剿灭海盗。万历元年,朱良宝、林道乾海盗团伙修筑深沟高堑,固垒死守,对抗官军。万历二年,殷正茂率水路官军一万人,攻破朱良宝盘踞的巢穴,俘斩海盗1250人,朱良宝战死,余部投降。自此,明王朝在广东省的海防得到了极大的巩固。

家族成员

史籍记载

明·赵用贤《松石斋集·卷九·奉贺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叙》

明·张一桂《漱秇堂文集·卷二·寿大司徒石汀殷公八十序》

明·方弘静《素园存稿·卷十·大司徒殷公八十寿叙》

明·汪道昆《太函副墨·卷七·达尊偕老篇》

明·萧彦《掖垣人鉴·卷十四》

清·方象瑛《明史分稿残编·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传第一百十·殷正茂》

后世纪念

殷尚书坊

殷尚书坊位于今歙县殷家村公路西侧,建于明代万历四年(1576年)。殷正茂因功升兵部尚书,又任户部尚书,朱翊钧口谕立坊褒奖。该坊三间三楼,四柱通天,宽12.2米,高11.5米。灰凝石,梁柱粗硕,浅镌锦纹图案。楼枋刻“忠实勋庸”四大字,上加“玉音”二小字,额枋刻“尚书”二字。落款为“户部尚书前奉总督两广明朝军事兼理两江总督盐法巡抚地方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殷正茂立”。

大司徒坊

大司徒坊位于今歙县殷家村公路东侧,建于明代万历五年(1577年)。明神宗封赠殷正茂之祖父殷頫、父殷鐄为户部尚书,并为立坊。坊四柱三间五楼,灰凝石建成,宽9.55米,高11米。龙凤板上刻“赠”二字,四楼楼匾上刻“大司徒”三字,柱脚前后置八只石狮,直柱、雀替、额枋和檐下翼拱上都细刻曲线优美的花卉、流云图案,大梁上用高浮雕,有双狮、双鹤、麒麟等图案。

1998年,殷尚书坊与大司徒坊被确立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人物评价

历代评价

明·莫如忠《赠石汀殷大参江西总宪叙》:夫今人情,以禁近补外,非信卓通方之才,鲜不务矜体局,为名高,多所弗屑;及抑郁久,而懈生,索然萎薾,至变其初者有矣。而公议概著于立朝,既杰杰如彼;及仕历诸藩,又各循循焉以其职效。如此即三仕,一官历十有二载,而志益竞、业益起,曾不以摧掊抑郁之故自诡其平生,皆人所难也。……先是十年,士行卑甚,巧宦者苟不名节顾,以鹜谿径,仆而倐兴者多矣!公(谓殷正茂)不出此,独坚忍以累行,迟久以俟时,譬松处于深山,零霜雪、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也。岂不毅然独立,落落伟丈夫哉!

明·茅坤《赠殷石汀按察使序(代同年莫方伯作)》:君子之欲有为于天下,必其强悍之材、坚忍之气,撼之以其非所堪也而弗顾,投之以其非所好也而弗受,夫然后可以为国家捍大患、成大功,而声施于时。……石汀殷公之擢给事中,而事先皇帝也,数以谏诤显。会方士以祷祠荧惑左右,公卿以下,并仿汉故事,附祠官祝厘。或以讽谏署,公耻,独不与。先皇帝震怒,寻被逮系,榜笞阙下。公于是固请外徙。……予故闻公直谅如此。及入浙,公适为左参政,予望而貌公,公魁岸倜傥,多大略。间以所闻者覆之,无异也。……其在谏署所难者,公犹群诸长贰,似不能独抗;而其在粤与滇时,则公之皎然不射利、不诡名,尤公所独也。嗟乎!非公强悍之才、坚忍之气,有以持衡于其间,则其撼之以非所堪,投之以非所好也,且随今之学士大夫相攘袂扬吻以翱翔于荣名声利之间也已!其能章章若是乎?

明·张居正《答两广殷石汀》:鲸尽戮,地方宁,公之功可能也;驱见在之兵,当猝然之变,在自战之地,御必死之贼,兵不别调,役不淹时,而全师奏捷,其功不可能也。之典,尚未足酬,简在帝心,大有日。

明·赵用贤《奉贺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序》:公之功顾不伟!昔我先臣襄毅韩公(谓韩雍)、新建王公(谓王守仁),尝帅永保田州之旅,讨平修荔八寨,谈者至今美之。余谓两公即用兵神矣,其时江广土汉之兵调者几何?所馈饷当几何?即克有功矣,其为日又几何?乃公所征师及军兴费,率不逾十万,而成功之速复过之。则公之功,固无论弘正中用兵诸臣,即两公者,且瞠乎后矣!……公不惟上弭天子南顾之忧,而耀我一统之威灵,解我生民之怨毒,则四夷且益辑而万邦且用休,所以绥国家无疆之者将在兹矣!诗曰“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匡王国”者,公其有焉。

明·何维柏《天山草堂存稿·贺大司马石汀殷公平寇肤功序》:南岭诸山,介惠、潮,郡邑内域,非如岐黎,负固世济,未易驯扰;亦非有深谋异计,敢与我角。特以幽窟,政法难周,含愤苦苛,逃丛集。所产矿冶,悍鸷乌合,号召土著,役使牟利。失利则鼓煽啸聚,出肆流劫。上人厌闻而莫之省问,彼得日益恣。……当事者目此积蔓徒付长叹,内揣虚匮,仍袭招安。贼亦以听抚我,阳顺阴逆,喜则人,怒则兽,日以械伺上。苟不及时悉尽芟除,则臃肿溃裂,不仆不止。东人曷能有!公(谓殷正茂)精察脉理,深达本标,痛此决裂极敝,不复踵姑息,必彰挞伐,且料贼情如指掌,筹戎务若执券,号令严明,兵行不犯,度支谨节,用出有经,众正顺动,踊跃前进。一鼓而剪羽翼,再鼓而执渠魁,三鼓而捣巢穴,数纪妖氛,一时销息。费省百倍,功收万全,洩神人之宿愤,伸邦家之明威,主上忧勤之怀,贻东人安堵之乐,文武烈,今昔称难。公抑自,忧形眉睫,每谓:“吾秀才尔。孙吴之学,素所不道。顾兹责,今时事,不得不大痛创至此。然以千万之命,岂无横罹锋镝者?”乃汲汲讲求善后良图,冀生东人于有永。苟为不然,则兵戈相寻,何有穷极?天地大德,岂容灭息?故宪虑訏谟,建置屯御,精核吏治,是在节制;联络耕守,简比什伍,捍灾御患,是在将领;章宪法守,谨始杜渐,禁凶保良,是在监司;修政敦教,省刑薄敛,爱养拊,是在良牧。我公为东人虑至深。

明·吴国伦《洞稿·贺司马总戎殷公寿序(代作)》:日本裸夷数千,飞艘渡海,犯我岭西、海北藏族自治州诸郡邑,所过几无完垒,事者至,公疾驰广州市,授策诸将吏,往一鼓殄之,俘馘裸夷千余人,还我系累士女四五千人,所全活诸郡邑人又不下数十万,而岭之东南寇盖莫不畏公天威,自为鸟兽散矣。会岁大侵,而民多菜色,公蹙然曰:“大兵之后,必有凶年。粤诚不可一日去兵,然使吾民饥且累累沟壑也,将孰从而兵耶?”于是,日聚藩诸大夫、郡邑长吏究图所以赈之。近者设糜,远者平籴,又远者乞籴邻壤,资之庾帑弗继,即移军需佐之,曾不括一钱一粟于民间,所全活粤东人又不下数十万。余从里中父老私相叹曰:“微公来,吾属几无幸矣。”……余观古今善言寿者,莫如孔子,大旨不过曰:“人之生也直。”是直也,天地生生之大德也,即所谓仁也,人生于仁而不能自生以生人,非直也,非直非寿也。……我殷公天下士也,内不畜疑,外不饰貌。在谏垣,天下闻其直言;及宣力四方,天下颂其直行。今制两粤,贵重矣。开诚布公,推赤心以置人腹,故章程画一,号令不烦。赏当功,罚当罪,予贤而夺不肖,直也;诛其不用命者,而抚其用命者,直也;威敌用武,附众用恩,直也。公皆未有意也。夫公自全其生理,而又能广此理以生千万人,天地之大德,其何乎!即公旦暮入相,为国家培养元气,而使天下久安长治市,固非独粤人愿也。

明·黄云龙《寄开府石汀殷老师书》:久睽教范,驰切曷胜。念新安山水,雄拔东南,云五百年有名世者兴。朱紫阳(谓朱熹)以泰山高岳,郁起一时。自后如云峰(谓胡炳文)、定宇(谓陈栎)、环谷(谓汪克宽)、鲁斋(谓鲍云龙),以迄篁墩(谓程敏政)诸公,其所树立,非不可观,未有大勋盛烈,施济于世。程信(谓程信)伊州区之功,吾州首出,然蕞尔荒徼,零星夷寇,计绩无多。近时惟胡梅老(谓胡宗宪总督浙江省,弭清狂倭,勋名振世。曾未几年,吾师奋起南服,铲盘根之寇,树无前之功,百城慑肃,山海晏然,皆所谓名世之功也。然梅翁拥大于海甸,来则击之。吾师扑剿诸寇,皆束马悬车,深入其阻,劳佚殊矣。且兵不留行,所向摧击,迅于霆电,俾两广之民消百年之逋寇,而民不知有兵。较之往年平倭,兵需所费,百不当一。古云:“仁者之师无敌,非仁者之将不能”,其然哉!

明·张一桂《寿大司徒石汀殷公八十序》:公节好修,雅为乡邦所矜式。与物无竞,如卓褒德(谓卓茂);待以举火,如晏大夫(谓晏婴);望庐质成,如陈寔(谓陈);薰德而善良,如阳谏议(谓阳城)。盖自释褐至拂衣,五十年如一日也。慕谊者欲久其师模,蒙恩者欲久其惠泽,有不举首加额愿公寿考者乎?

明·方弘静《素园存稿·大司徒殷公八十叙》:夫士之殉名,可动于朝廷,不可孚于里,何也?地愈近则睹之愈亲。君子是以愧屋漏而严对越也。吾见公(谓殷正茂)之居乡矣,由由然与之偕也,兢兢焉无失也,抑抑乎其居卑乎,恢恢乎未有涯也。未尝揭竿而趋,建幡以告,簧鼓以示众。若夫人者,一以为人、一以为己者。而国之人罔不是孚,不介绍而亲,不要结而合。彼何以然哉?无亦秉彝之良,若或枢之而莫得其运之者耶?是直道之行也,三代之公也,乃徵诸野矣。吾是以跃然而喜也。……公之居乡则既可徵矣,若立朝之节、分符之略,凡所莅,咸卓然可纪,而大者在两粤。……公秉公振纪,靡所徇恤,其黜贪横也、抑豪并也、惩玩弛也、拒关节也,皆彼憸壬者所不便而毅然以身任其怨,于是,戴者在野,嫉者在朝,而岌岌乎岩岩者且撼矣。赖天子明圣,公勋德炳赫不可掩,故靡得而间云。而南北八座,曾不席暖。盖耕而食者顺则而不庸,议而沸者闻声而尽力。公于是卷其未尽之蕴,浩乎不可留而岩栖川观者且十年所矣。夫以公居乡之孚若此,功烈之伟若彼,视履其旋,恶乎有喙三尺曾是不稽,而猥泥往古乡云里云?是且乡为窦而里为径也,不亦乎!吾是以拊几而吁也。虽然,余浅之乎知公矣!公卷舒无心,出处视义,方且邀乐于不贷,葆真于无营,世态浮云,曾不足以当其一瞬。而余乃耿耿焉若为公有所未慊焉者,余则陋矣!公与庄夫人偕老而康,望之者以为期颐以上无论也。

明·汪道昆《太函副墨·达尊偕老篇》:夫新都(指徽州)以文献辅首善馀二百年,先后都上卿者十馀曹,皆国老也。概诸德善、勋劳、功伐,不必皆同;即福泽、声名、天人之徵,应亦异。要必于人为全昌,于天为单厚,宜莫如公(谓殷正茂)。当言责则尽言,当官守则尽职,自掖垣而藩臬,更仆未易悉数之。……人言公致力中外,不谓不劳;七十之年,不谓不暮。乃公犹有少壮之色,卧起饮食自如,此遵何术也?公言否否,有术则有心,吾无心也。人怒亦怒,吾怒不藏;人劳亦劳,吾劳不竭。人有违言,叱咤俱废;既谢罢,则谈笑而道之。事至而解其纷,不避胼胝。既就寝,其卧于于。吾无所庸吾心,天予吾难老者此尔。由今以论往昔,则古人与俱。公之自镜者三,盖三寿也:洞洞奉盈,则疏太傅(谓疏广);翼翼昭事,则卫武公;于于而卧羲皇,则被衣、缺。三寿作朋,于公伉俪得矣。

明·方有度:“已故户部尚书殷正茂,平定两粤而葬祭未请,宜加优恤并当议谥”、“赠光禄卿任环有平倭奇绩,已故户部尚书殷正茂有平两广大功,皆未得而易名祭葬,何以劝劳臣?”

清·方象瑛《明史列传拟稿》眉批:此公平两广功最伟,然亦倚江陵(谓张居正)信任,故能成功。

殷正茂很有军事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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