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作家协会 :1956年成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

更新时间:2023-11-11 11:20

重庆市市作家协会是中共重庆市委领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重庆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繁荣重庆文学创作,促进重庆文学事业发展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重庆市作家协会为中国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作家协会的工作指导。

发展历史

重庆市作家协会成立于1956年。重庆直辖后,重庆作协从重庆市文联中分离出来,独立建制。1999年12月召开重庆市作家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杨益言为名誉主席,黄济人为主席,罗中福(党组书记)、王川平王逸虹王群生冉庄向求纬、李书敏、李世权余德庄陈川徐国志曹廷华傅天琳为副主席,蒙和平任秘书长。

2005年4月召开重庆市作家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杨益言为名誉主席,黄济人为主席,王青山(党组书记)、王川平、王志刚、王逸虹、冉冉、李钢、李元胜、向求纬、陈川、陆大献、余德庄、周晓风、傅天琳、谭小乔为副主席,周火岛任秘书长。

2008年9月,王明凯任重庆市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潍坊市作家协会二届全委会补选邓高如为市作协副主席。

2009年2月13日,市作协第二届主席团第十次会议研究同意,周火岛辞去市作协秘书长职务,陈川任兼市作协秘书长,刘运勇兼任市作协副秘书长。

2011年6月,召开重庆市作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聘请马识途杨益言、黄济人为名誉主席,选举陈川为主席,王明凯(驻会副主席、党组书记,2014年10月退休)、王逸虹邓毅、邓高如、冉冉(女)、刘运勇、李   钢、李元胜、何炬学、张波周火岛周晓风、黄濂清、谭竹(女)、谭明谭小乔(女)为副主席,刘运勇兼任秘书长。

2016年10月,召开重庆市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聘请马识途、杨益言、黄济人为名誉主席,选举陈川为主席,辛华(驻会副主席、党组书记)、邓毅、冉冉(女)、刘运勇、李元胜、何炬学、张兵、张波、周火岛、周晓风、钟代华、郭继卫、黄濂清、蒋登科、谭竹(女)、谭明为副主席,冉冉兼任秘书长。

重   庆市作协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简介

一、主席

陈川,1960年10月生,土家族黔江区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重庆市作家协会主席、党组成员。其代表作主要有小说集《梦魇》《村庄》及中篇小说单行本《羊皮的风》和中篇小说《山之巅》等。小说集《梦魇》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和第三届四川文学奖特别奖,中篇小说《独猴》获四川省首届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作品奖,小说集《村庄》获重庆市首届少数民族文学奖。曾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青年文艺人才”。

二、副主席

辛华,1961年9月生,汉族沧州市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重庆市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三、兼职副主席

邓毅,1960年12月生,汉族,四川邻水人,中共党员,文学创作一级,中国作协会员,重庆文学院院长。出版报告文学集《重庆纪实》、散文集《大山人》、理论集《点击与喝彩——邓毅文艺评论选》。曾获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全国征文作品一等奖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全国征文作品一等奖、国家五部委全国优秀散文作品奖(未设等级)、首届重庆市散文奖、首届重庆报告文学奖、重庆民间文学四十年成果奖、重庆市政府社科成果奖和荣获全国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先后分别被中国文艺网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会员”“全国优秀青年文艺家”称号。

冉冉,女,1964年4月生,土家族,重庆酉阳人,无党派人士,一级作家,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秘书长、创研部主任。著有诗集《暗处的梨花》《从秋天到冬天》《空隙之地》《朱雀听》《和谁说话》,中短篇小说集《冬天的胡琴》。诗集《从秋天到冬天》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2002)、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2002)、《空隙之地》获首届艾青诗歌奖(2004)、《朱雀听》获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优秀创作奖(2014)。组诗《白昼与夜晚》获重庆文学奖(2004)《异域》获边疆文学奖(2010)、《去大峡谷的路上》获民族文学奖(2010)、《夜行的火车》获滇池文学奖(2006)、《冉冉的诗》获西部文学奖(2014)。

刘运勇,1958年4月生,汉族河南省方城县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协会员。出版散文集《黑馍》《踏歌》,长篇小说《青棘》,长篇报告文学《巴山壮歌》《泼绿叠彩》,长篇小说《长辈》《山民》《大宋状元冯时行》。长篇小说《山民》获得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

李元胜,1963年8月生,汉族,四川武胜人,中共党员,一级作家,中国作协会员,重庆文学院专业作家。出版诗集《李元胜诗选》《重庆生活》《无限事》《我想和你虚度时光》,随笔集《都市脸谱》《中国昆虫记》《昆虫之美1:精灵物语》《昆虫之美2:雨林秘境》,长篇小说《城市玩笑》。诗集《无限事》获鲁迅文学奖,组诗《景象》获人民文学杂志社人民文学奖,诗歌《栅栏的另一边》获诗刊社首届中国好诗歌大奖,组诗《重庆生活》获星星诗刊年度奖。

何炬学,1963年2月生,苗族,重庆彭水人,中共党员,文学创作一级,中国作协会员。著有诗集《走过界面》《好地方》,散文集《村庄的声音》,短篇小说集《摩围寨》,长篇小说《苍岭》。散文《树木的高度》获首届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重庆市政府第二届文学奖,长篇小说《苍岭》获第三届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短篇小说集《摩围寨》获得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张兵,笔名小桥老树,1970年5月生,汉族江津区人,中共党员,永川区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重庆市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创委会主任。35岁开始在起点中文网创作,出版有网络作品《黄沙百战穿金甲》《官路风流》,长篇小说《侯卫东官场笔记》《侯海洋基层风云》《巴国侯氏》《巴州往事》等。2010年和2011年《侯卫东官场笔记》两次入选广州日报评选的中国图书势力榜,2012年《侯卫东官场笔记》获浙江省作协、中国《文艺报》等单位联合评选的西湖·类型文学双年奖铜奖。

张波, 笔名张者,1970年5月生,汉族,河南安阳人,二级作家,中国作协会员,重庆文学院专业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桃李》《零炮楼》《桃花》《老风口》《桃夭》,中篇小说集《朝着鲜花去》《或者张者》,文化散文集《文化自白书》。长篇小说《桃李》获重庆文学奖,长篇小说《零炮楼》获重庆文艺奖,2008年获庄重文文学奖,长篇小说《老风口》2009年中国小说排行榜亚军、2010年小说月报第十四届百花文艺奖、2011年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入围作品,2015年长篇小说《桃夭》获《当代》长篇小说年度全国5佳。

周火岛,1954年5月生,汉族,重庆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副巡视员退休。多次获昆明军区、云南省军区优秀文学作品奖,重庆市优秀编辑一等奖、第二届重庆文学奖优秀文学理论评论奖。著有《红鸽子》《棋王》《未竟风流》等作品。创作长篇小说《偷音乐的幽灵》。诗歌《四月、又黑又瘦》被辑入诗集《镌刻在焦土上的诗行》,荣获第三届解放军文艺奖。

周晓风,1957年5月生,汉族,北碚区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著有《现代诗歌符号美学》《新时期文学思潮》《新诗的历程》《新中国文艺政策的文化阐释》等。主编《20世纪重庆文学史》获重庆市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钟代华,1963年9月生,汉族永川区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作协会员,永川区政协副主席、民进永川区委主委、永川区文联主席。出版抒情诗集《微笑》《穿过那段雨声》和儿童诗集《纸船》《让我们远行》《迎面而来》《画山的孩子》等6部。儿童诗集《让我们远行》荣获第六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另荣获第13届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第3届台湾薛林怀乡青年诗奖、新中国成立40周年重庆文学奖、首届重庆儿童文学奖、“小天使”铜像奖、数次全国读者投票评选的上海市少年文艺》杂志年度“好作品奖”等多项文学奖。

郭继卫,笔名歌兑,1965年10月生,汉族,北京人,中共党员,博士导师,主任医师教授,中国作协会员。出版长篇小说《赌下一颗子弹》《裂》,散文集《中国考场,中国答卷—军医队长抗震亲历》,杂文集《制生权战争:新时代的军事战略重构》。中篇小说《孤独的荣誉》获“解放军昆仑征文奖”;中篇小说《红闪》获第二届“全军文艺新作品一等奖”;长篇小说《赌下一颗子弹》获”重庆市文学艺术奖”“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事文学奖”等奖项;散文《踏雪兵车行》获“解放军文艺优秀作品奖”杂文集《战争生物观与制生权预见》获第十届“总后勤部军事文学奖”;长篇小说《坼裂》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提名作品”,第十一届“总后勤部军事文学奖”、第五届“重庆市文学奖”等奖项。

黄濂清,笔名黄禾,1955年4月生,汉族万州区人,中共党员。编著有散文集《少年心事》《苏州拾梦》《明日又天涯》,报告文学集《初夏时节》,诗集《永远的帆》《日子背后的日子》等。

蒋登科,1965年7月生,汉族,巴中市人,中共党员,教授,中国作协会员,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教师,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出版专著《寻找辉煌》《新诗审美人格论》《诗美的创造》《迷人的阿红》《文化转型与中国新诗》(参加编写)、《20世纪重庆新诗发展史》(参加编写)《九叶诗派的合璧艺术》《九叶诗人论稿》《中国新诗的精神历程》《重庆诗歌访谈》《\u003c诗刊\u003e与中国当代诗歌的发展》等。多次获得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重庆文学奖等。

谭竹,女,1971年1月生,汉族,重庆人,中国作协会员。主要作品有长篇《云顶寨》《盐骚》《战殇》《少女日记》、《聊也难受不聊也难受》,图文书《中华绝活手艺》,中篇集《黑夜绽放》,散文集《流光》等。曾获第四届重庆文学奖(优秀长篇小说奖)、第五届重庆文学艺术奖,作品在电台播出,新浪搜狐、腾讯等网站转载,被评为重庆青年文化人才、重庆青年文化名人、重庆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等。

谭明,1959年9月生,汉族,重庆涪陵人,中共党员,一级作家,中国作协会员。出版诗集《乌江的太阳和雨》《光芒与蝶》《梦幻与钟声》等。作品先后获第五届重庆市文学奖、首届何其芳诗歌奖,并多次获《诗刊》社、《人民文学》杂志社等单位颁发的全国诗歌大赛二等、三等奖。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宣传文化干部和十佳读书人。

组织机构

办公室

创作联络部

创作研究部

主板媒体

主管主办的报刊和网站

大型文学双月刊《红岩》杂志,是重庆市唯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文学刊物。文学品质,精神价值,中国气象,人文关怀,是《红岩》坚持的志向。善待读者,善待作家,善待文学,是《红岩》不变的情怀。

《重庆文学》《重庆文学》杂志是重庆市作家协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双月刊,2003年9月创刊,2004年10月复刊。 《重庆文学》王东满主旋律,坚持“三贴近”的原则,以关注本土作家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在体裁上,倡导歉收并容,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评论、儿童文学全面开花。为配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别开辟了“党旗飘飘”栏目,再现了一系列时代先锋的感人形象。2005年纪念世界反法西斯主义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推出了于西部文学期刊中最大规模的抗战专辑。2006年举办了《重庆文学》2005年度奖颁奖典礼。“走过世纪”、“走读重庆市”、“派出所的故事”等栏目已然成为读者喜闻乐见的精品栏目。2006年被市委宣传部确定为向市领导呈送刊物。

《作家视野》报

重庆作家网

会员条例

第二十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两名个人会员介绍,经市作协征求申请人所在区县或行业团体会员的意见,由主席团委托的会员审批小组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凡在本市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经本人申请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兄弟省市作协会员调入本市工作者,经本人申请,原所属省级作协同意,即可转为本会会员。

第二十二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一定数量个人会员和健全办事机构区县作家协会和全市性行业作家协会等,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团体会员。

第二十三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委托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有享用本会福利设施等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二十四条 本会对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团体会员接受本会委托,负责代为联系本会在该地区或该系统的会员。

第二十五条 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会员如加入外国国籍,其会员资格自然终止。

第二十七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严重违法、触犯刑律,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二十八条 会员入会、退会及取消会员会籍实行公告制度。

经费来源

本会的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本会举办各种文化企业、事业的收入;四、社会赞助。

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组织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领导的、重庆市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重庆市作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重庆各民族作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重庆市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重庆市作家协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八条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鼓励和帮助作家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作出贡献。

第九条 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第十条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家。尊重少数民族文学的传统和特色;尊重少数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一条 努力办好本会所属的报纸、杂志和网站。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十二条 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巩固和扩大全市各民族作家的团结,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十三条 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同世界各国作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十四条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加强会员自律,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十五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举办作家的福利事业,积极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第十六条 广泛联系志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学的文学社团;做好业务由本会主管的文学社团的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荣获2020年度创作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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