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虎军 :南宋辛弃疾创立的军队

更新时间:2024-09-20 16:33

飞虎军是辛弃疾宋朝朝廷提出要建立的军队。

创置原因

赵昚后期,南方颇多盗贼,而戍军不堪用,调拨大军弊大于利。在淳熙四年,政府就曾经提议“江西省湖南省多盗,诸郡厢、禁军单弱。乞令两路帅司,各选配隶人置一军,并以敢勇为名,以一千人为额。”之后却没有施行。

辛弃疾因其军事才能,多次参与平盗,史载“盗连起湖湘,弃疾悉讨平之”,因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湖南“控交广之户,拟吴蜀之咽喉”的特殊地位,且武备单薄,于是辛弃疾向朝廷提出要建立一支军队,严加训练。其奏疏如下:

又以湖南控带二广,与溪峒蛮獠接连,草窃间作,岂惟风俗顽悍,抑武备空虚所致。乃复奏疏曰:"军政之敝,统率不一,差出占破,略无已时。军人则利于优闲坐,奔走公门,苟图衣食,以故教阅废弛,逃亡者不追,冒名者不举。平居则奸民无所忌惮,缓急则卒伍不堪征行。至调大军,千里讨捕,胜负未决,伤威损重,为害非细。乞依广东省摧锋、荆南神劲、福建省左派例,别创一军,以湖南飞虎为名,止拨属三牙、密院,专听帅臣节制调度,庶使夷獠知有军威,望风慑服。"

从中可以看出辛弃疾创置飞虎军的目的是防备盗贼和蛮,这在当时人的奏疏中也可见一般。如当时的宰相周必大在其奏疏中说道:“臣窃见湖南省帅臣辛弃疾以本路地接蛮猺,时有盗贼,创置飞虎一军,免致缓急调发大兵。”又辛弃疾的好友朱熹也说:“窃详当日创置此军,本为弹压湖南盗贼,专隶本路帅司,本路别无头段军马,唯赖此军以壮声势。”

可见飞虎军的创置目的已经很明确,仅仅是为了抵御盗贼和蛮猺。其训练方法也是如此,为此周必大还在上疏中特意表示:“臣闻蛮猺僻在溪洞,唯土人习其地利可与角逐,所用枪牌器械专务便捷,与节制之师全然不同,此则辛弃疾创军伍之本意。今若一切教以三衙战阵之法,深虑所招新军用违所长。”

此外,周必大还指出辛弃疾建立飞虎军的目的也在于其功利心。因为“长沙市将兵元不少,因董苹及刘枢各创一军,往往舍此就彼。若精加训练,自可不胜用。而辛卿又竭一路民力为此举,欲自为功,且有利心焉。”虽然当时湖南省官兵“尽是老弱”,但从瞿式耜的行事来看,此说也未必不合理。

创置过程

淳熙七年,辛弃疾向朝廷提议创置飞虎军,并得到允许,开始着手各种事项。然而由于其花费较大,朝野议论纷纷,甚至有人阻挠。但辛弃疾却不为所动,坚持了下来。甚至敢把金牌给藏起来。经过巨大的努力终于完成,并得到朝廷的谅解。史载“时枢府有不乐之者,数沮挠之,弃疾行愈力,卒不能夺。经度费钜万计,弃疾善斡旋,事皆立办。议者以聚敛闻,降御前金字牌,俾日下住罢。弃疾受而藏之,出责监办者,期一月飞虎营栅成,违坐军制。如期落成,开陈本末,绘图缴进,上遂释然。”由于经费巨大,辛弃疾不得不“斡旋”,一边发动囚犯“以石赎罪”,一边将税酒改为酒增加收入。这也引来诸多批评,朱熹便说:“潭州有八指挥,其制皆废弛。而飞虎一军独盛,人皆谓辛弃疾之力。以某观之,当时何不整理亲军?自是可用。却别创一军,又增其费......又如潭州缘置飞虎一军了,都不管那禁军与亲兵。”

除了建立军营以外,士兵和装备也是一大问题。初期,朝廷“仍以一千五百人为额”,但一千五百人并不能满足,于是辛弃疾一开始就“募千八百人,训练之”。为了不让朝廷怀疑,辛弃疾仅仅告诉朝廷“步军一千余人,马军一百六十八人”这样一个模糊的数据,并上书“乞军额”。同时“以缗钱五万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买马五百匹”,“制造军器”。最终“招步军二千人,马军五百人,人在外,战马铁甲皆备。”

军队编制

飞虎军初隶属步军司,后又隶属江陵都统司。其中官员编制不详,按常规当有统制官一员,统领官一员。每将差正、副、准备将各一员。而在史籍中只见统制、统领和正将,其余不见。除此之外,还当有教头、押队,亦不载。其将官,根据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一书将官表修改而成,见下:

上述十九名将官只是南宋湖南飞虎军的一小部分,难以看出飞虎军的发展情况。从表中可见至少六名将官来自朝廷或潭州以外地区,且多是战争前夕暂领飞虎军,后期尤甚。或许是后期屯驻大军实力下降,已经不如飞虎等地方军队,故朝廷要逐渐加强控制。

虽然没有书籍记载湖南飞虎军的具体编制,但由其派生的寿昌飞虎军的一些编制或可补充。寿昌飞虎军尚有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等编制。

飞虎军创置时,不过两千五百人,后多次经历战斗,或有减员,但都随即添补。嘉定区初,黄承议“募飞虎卒,亦得专任其事,取其勇力善,不问所从来”,自此,飞虎军的人数开始增加。宝佑五年曾“於潭州飞虎、武胜军内整办六千人以备西广之戍”,次年“新招安边军、飞虎军共九百二十名”,若以一半计算,飞虎军近三千五百人。

军队纪律

一支军队,纪律是其战斗力的保障。飞虎军最初,正是以其纪律来获得称赞。淳熙七年八月,飞虎军“军成,

雄镇一方”,此评价不可谓不高。朱熹亦称:“选募既精,器械亦备”。正是因为如此,被江陵军看中,于是有“荆襄乞飞虎不已”。不过,正如上文所述,飞虎军其目的是镇压盗贼,其训练方法与沿边戍兵不同,故当时也有人“谓此皆乌合无赖,在帅府成队伍,方帖帖无事;若使出戍,无异虎出柙。”可喜的是,最后事实证明飞虎军“非特弹压蛮猺,亦足备御边境,北敌破知畏惮,号“虎儿军”。”

飞虎军的纪律,自然多是辛弃疾的功劳。早在辛弃疾平茶盗时,便打算拣选能以一当十的士兵,却不了了之。在建立飞虎军时,终于如愿,人言“飞虎军皆选士,自谓无不一当十者”。当然,飞虎一军不独是辛弃疾一人的功劳。淳熙八年,辛弃疾离开湖南省,李椿接替。“椿善遇其将而责之训厉,俄而技击精,纪律明,隐然为强军”,飞虎军在其手上已经成为当时劲旅。至淳熙十五年,飞虎军竟“骄横不可制,有恃醉挟忍伤人者”,当时帅臣将此人“按军法诛之”。足见其纪律严明。

赵昚死后,南宋武备逐渐废弛,飞虎军亦渐致糜烂。嘉定区统制柴荣“自领军职以来,一意掊敛,丰殖囊橐,巧事苞苴,侵盗官钱,虐用士卒。未易缕数,姑摭其害军政者言之。”然而他却因捕寇有功而晋升。且飞虎屡经战斗,“半於敌”,之后也不过“粗为可用”。

赵昀时期飞虎军统领程俊“通其飞虎军部下避役,结连逃遁,托言改词,欲以免罪”,不过当时局势急迫,亦可理解。好在飞虎军整体犹“素练”,虽不能比沿边军队,亦还算平平。

以上可见飞虎军在创置之初,其纪律严明,以至于称雄江上,连金朝也称赞。之后,随着南宋整体的荒废,飞虎军也随之而糜烂,逐渐不复当年之威。

军队花费

要建立一种强大的军队,浩大的花费是必不可少的。飞虎军“费钜万计”,竟“竭一路民力”。李椿在飞虎建军的第二年,面对反对者说出这么一段话:潭新置飞虎军,或以为非便,椿曰:"长沙一都会,控扼湖、岭,镇抚蛮徭,二十年间,大盗三起,何可无一军?且已费县官缗钱四十二万,何可废耶?亦在驭之而已。"可知飞虎军在创建过程中已花费四十二万缗。

那么,如此大的花费由谁来支付?答案是地方。“(飞虎军)经度费钜万计,弃疾善斡旋,事皆立办。”如果是上书申请朝廷,恐怕不能“事皆立办”。而真德秀更明确说道:“及辛弃疾之来,办置飞虎一军,欲自行赡养,多方理财,取办酒课,乃始献议于朝,悉从官卖。”

飞虎军除去创置花费外,每年也须花费不少。史载飞虎军“岁用钱七万八千贯,粮二万四千石,并以步司阙额钱粮支用者。”只是略微计算就能知道这点钱是不够用的。《宋史卷一百九十四志第一百四十七兵八给之制》载“十三年,诏:"殿司诸统领将官别无供给职田,日赡不足,差兵营运,浸坏军政。可与月支供给:统制、副统制月一百五十千,统领官百千,正将、同正将五十千,副将四十千,准备将三十千,皆按月给。”可知仅军官一年就需要4440贯。又每个士兵大约每天两百文钱(全部换算成钱),则一年需要182500贯。另外士兵家属,马匹、器械都需要花费。所以这些钱恐怕只是中央拨给的钱粮。其大部分需要靠本地供给,“衣粮复取之于本州岛”。书中记载飞虎军有“营田庄,有房债,有租地钱,有营运钱”,应该是能够支付的。中央支付小头这点《宋会要辑稿职官杂录》中记载可证:“(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户部言:「湖广总领所申,除湖南省创置飞虎军,系别降钱物应副外,有江鄂州、江陵府屯驻及襄阳府出(成)[戍]共四大军,并差出德安府、随、郢州、信阳军、光、黄、、靖州、常德府及大冶、麻城县等处军马,合用淳熙十七年分岁计钱物,乞科降。”

宋朝制度,军队每年都有郊祭、赏赐,飞虎军也不例外:“都指挥使至长行,自六十千至十三千凡七等。旧式有拣中骁捷、神卫第九军、飞虎,数同。六月二十三日,诏湖广总领所,令湖(要)[广]安抚司将飞虎军官赐衣服分(物)[赐]。”

飞虎军花费如此之大,也难怪周必大感慨“湖南省诸州煎熬已极”。

军队变迁

淳熙七年冬,飞虎军才刚成立不就,辛弃疾便离开湖南。次年,朝廷又取消榷酒,飞虎军财源受到威胁。幸好继任的李椿大力支持,才使得飞虎军稳定下来。而到十一月,辛弃疾免官,次年,李椿告老。飞虎军逐渐从地方部队变为调驻军。

在飞虎军建立之初,“隶步军司。遇盗贼窃发,专听帅臣节制”。但是到淳熙九年,林黄中接手时,地方财政困难,难以负荷大军。同时,飞虎军经过辛弃疾、李椿的训练后,已经成为一大强军,被江陵看中。于是“淳熙十年夏,改隶御前江陵军额,从副都统郭请也”。然而,仅仅改隶并不够,江陵还希望飞虎军驻扎,这引得朝堂一顿争论。赵昚甚至“御笔询问飞虎军出戍南平事”。只是王佐认为“此皆乌合无赖,在帅府成队伍,方帖帖无事;若使出戍,无异虎兕出柙。遂姑置之,更望审度见报也。”这件事便搁置了下来。

次年,由于南宋错误估计金朝的部署,调动荆湖兵力,飞虎军出戍的事情又被提出来。周必大曾问当时湖南省帅臣:“荆襄乞飞虎不已,若岁令一半往来江陵间,使知大军纪律,又有以系怀土之心,亦可行否?”又与当时支持者说“飞虎移屯,曲折颇长,少待来春,必有区处”、“飞虎事见此商量”。最终周必大担心“湖湘阙人弹压”,用王佐的“小人重迁,恐生变”的理由给否决。仅仅“抽回鄂州兵,差拨潭州飞虎军三百人於郴州市”。

既然飞虎军已经隶属江陵县,又战斗力颇强,故“人皆云飞虎军当并入江陵”。或是因此,淳熙十三年,飞虎军去杭州市接受考核。之后,飞虎军成为调驻军。又有另一处可征“(开禧三年)十一月五日,枢密院言:「湖南安抚司申:本司飞虎军旧管马军二百五十人,并添宣抚司发回敢勇用等军,委是阙马教阅。目今马数截自五月终,止管一百四十二疋,见阙一百八疋。乞下广西经略司,候来春,先次支拨两纲马一百疋,从本司差人前去押发,下军应副教阅。余阙八疋,一面措置收买,凑足元额,庶几缓急可备使用。」诏令广西经略司将嘉定二年分江陵副都统制司合得岁额纲马内截拨一纲付飞虎军,应副军士,毋致阙误。”这必是因为飞虎军有一半人屯戍在江陵县,所以湖南马军正好二百五十人。

赵惇绍熙五年,知潭州湖南安抚朱熹奏请飞虎军隶本州岛节制。朱熹指出飞虎军遥隶襄阳市的种种弊端:“相去一千二百余里,其将吏之勤惰,士卒之勇怯,纪律之疏密,器械之利钝,岂能尽知?于其军政,平日无由察觉,及有调拨,然后从而节度之,彼此不相谙委,有误事必矣。”并希望朝廷“别降指挥,仍旧以湖南飞虎军为额。其阶差职务一切事务,并委帅臣专制,只令荆鄂副都统司每岁十月关湖广总领所,同共差官,按拍事艺,觉察有无缺额虚券杂役之类,庶几互相防检,缓急可恃。”自此部分飞虎军归湖南省节制,一部分归江陵县副都统节制,不过江陵部似乎依旧属于出戍部队,家人都在长沙市,一年一次换防。

开禧后,宋金、宋元战争不断,“飞虎一军,近年乃以分戍信阳、武昌”。嘉定区十年前后,飞虎在信阳及周边多次作战。后来孟珙亦在嘉定十五年,创立飞虎营。武昌县升为寿昌军,朝廷“下湖南安抚司起发潭州飞虎马步军二千人,前来捍御”。次年,寿昌知军朱索请飞虎军及家属永久屯驻寿昌,差点引起兵变,最终取消。至绍定二年,寿昌的飞虎军“节次抽往江西省收捕峒寇”,寿昌军自行招募士兵,创招飞虎军,永久屯驻,以“御前飞虎军寿昌军驻札”为号。此即寿昌飞虎军。

随着蒙古大迂回战略的展开,南宋开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布防,“专倚湖南省事力为助”,“令於潭州飞虎、武胜军内整办六千人以备西广之戍”。

综上所述,飞虎军在孝宗后,由地方武力逐渐转变为国家武力。戍守的地区包括湖南、广西、湖北、江西,几乎是南宋一半的地区。不但如此,飞虎军以仅仅两三千的人数还派生出其他军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军队职能

军队的定义就是对外抵抗或实施侵略、对内巩固政权的主要暴力工具。飞虎军也不能例外,并同时具有这两种职能。由于时代的限制,飞虎军也免不了同古代军队一样,有筑城之类的任务。

战绩是最能体现一支军队对职能的履行程度,现将飞虎军战绩附上,根据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一书战绩表修改而成,见下:

飞虎军建立的目的正是为了弹压盗贼和少数民族武装,所以维护统治是其最基本的职能。从以上战绩而言,飞虎军六次战斗,一次失败,一次先败后胜。可以说较好的完成了这一任务,史称:“盗贼不起,蛮猺帖息,一路赖之以安”。在对外战绩上对金、蒙各有两次,大致上胜负各半。对于南宋而言也并不算差。飞虎军不过两三千的规模,绝对算不上军队主力,但是一旦战争爆发,不少人都会想到征调飞虎军去战斗,而往往也有作用。从侧面可以看出飞虎军的实力,同时也反映出南宋正规军逐渐不堪用。

从飞虎军战绩上来看,领导者与将领对结果影响很大。如开禧北伐飞虎的失败在于“统御无术,汉隶失宜,兵将素不相谙”,故“人皆惜之”。平黎州蛮的战役,飞虎军被派往雅州,其将领董炤、李实都是临时调派,又要争功,纵然飞虎军能战,最终还是不敌。在与黑风峒的战斗中,封彦明也是临时调动,结果“不谙地利,失於轻动,遂致败”。

结论

飞虎军在南宋地方军队中,虽然不是人数最多的一支,却是发挥最大战力、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支。飞虎军前期作为一支地方武力,由于专听帅臣节制,一旦官员离开,便是辛弃疾也与其没有丝毫关系。正由于飞虎军没有半点私人武力的特点,所以才被南宋朝廷认可。后期南宋正规军不堪大用,地方军队纷纷建立,飞虎军作为代表,屡屡被调往前线战斗,声名显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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