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的哲学著作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7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德语: Grundlage der gesammten Wissenschaftslehre,英语:Foundations of Science of Knowledge)是德国哲学家约翰·哥特利勃·约翰·费希特最重要的哲学著作,这部著作的完成标志着费希特哲学体系的形成。全书分为三个部分,论证了由知识学三条原理推演出来的八条定理及其各个步骤。该书构思成熟于1793年,原来是约翰·费希特耶拿大学讲授的课程。于1794年9月在莱比锡市出版上半卷,1795年8月出版下半卷。1802年初,费希特将该书与《知识学特征论纲》合并,出版了图宾根版和莱比锡版。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的主要主题是讨论关于知识的科学,费希特在此书中试图从“自我”出发推出一切知识的形式、内容和对象。约翰·费希特认为本原行动是一切思维与存在的本原,是绝对能动的自我,是主客统一体,把握这样的本原行动只依赖人的理智直观。因此,建立知识学体系必须是经过理智直观到达普遍性,然后经过逻辑推演到达特殊性,这样的进路是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本方法。全部知识学的推论得出的最终命题是自我和非我相互规定。费希特认为,“自我”是一切知识经验的绝对在先的和无条件的根据或出发点。从“自我”出发,费希特构造了作为整个哲学体系主要内容的三条基本原则:“自我设定自己本身”“自我设定非我”“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整个费希特学说体系的基础,是研究费希特先验哲学的最主要依据。费希特的知识学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思想,显示了理性的无穷创造力,构成了近代欧洲理性主义哲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费希特为克服康德哲学的二元论问题,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以抽象的、唯心主义的形式,阐发了主体的能动作用、矛盾的对立发展、以及理性认识和实践活动相统一的思想,这对其后的谢林和黑格尔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狄奥多·阿多诺对此评价道:“费希特的《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开启了德国哲学以主体为中心建构体系的道路。”

书名释义

“知识学”一词的德语是 Wissenschaftslehre ,严格来说应该翻译为“科学学说”,这个词在中国学术界通常被翻译为“知识学”。

约翰·费希特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说明一切经验的根据,所以哲学就是认识论,他也因此将自己的哲学称为“知识学”。费希特说知识学是关于知识的科学,或者说,是关于“一般的科学的科学”。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曾在《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史讲演录》中对费希特的知识学作出过概括。他说,知识学是“通过一个最高原则来表达知识的内容和形式的认识体系”,又说“这门科学阐明一切知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并按照知识的形式和内容指出根本原则的可能性、根本原则本身,并从而指出人的一切知识的内在联系”。这就是说,知识学试图从自我出发推出一切,不仅要推出一切知识的形式,而且要推出一切知识的形式、内容和对象,即整个世界。在自我之外,一无所有,一切都在自我当中,统一于自我。

作者介绍

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出生在德国一个名叫拉梅瑙(Rammenao)的乡村。家境贫寒,幼时由人资助上学。1780年进入耶拿大学,后转到莱比锡大学学习神学,因资助人去世失去了经济保证,他只好弃学去作家庭教师。1790年,费希特接触到了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他立刻为之吸引,这对他创立知识学体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791年7月4日,他拜访伊曼努尔·康德,并赶写了《试评一切天启》,于8月18日寄给康德审阅,受到康德的赞赏和推荐。1793年,费希特撰写了《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判》和《向欧洲各国君主索回他们迄今被压制的思想自由》,为法国大革命辩护。同时完善着自己的哲学体系。1794年费希特成为耶拿大学教授。在此期间,他先后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略论知识学的特征》《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以知识学为原则的伦理学体系》等著作,构建了自己的知识学体系。与他人合办《哲学杂志》。费希特捍卫人权、争取自由的激进民主思想遭到教会和封建权势的仇恨。迫使他不得不于1799年离开耶拿迁居柏林西部地区。此后他的工作重点转为演讲,意在阐释思想,唤醒人心。1806年普法战争开始,约翰·费希特发表了著名的《对德意志帝国国民的讲演》。1810年,费希特参与筹建柏林洪堡大学,并且担任了柏林大学的第一任校长。1813年,在柏林保卫战中,伤寒病流行,约翰·费希特不幸受到传染。1814年1月29日,费希特因病逝世。其主要著作还有《人的使命》《论幸福生活或宗教学说》《学者的使命》等。

费希特在哲学上,早年追随伊曼努尔·康德理性宗教观点批判启示宗教。后对康德哲学作了改造,克服了康德实践哲学的局限性和康德哲学的唯心主义不彻底性,创立了自己的知识学体系。在伦理观上,认为道德律要求以纯粹的冲动控制感性的冲动。世界秩序给每个人的精神以一定的使命,每个人应当去做他单独应当做的和可能做的,完成一定的道德使命和特别目标。在美学上,以“自我”哲学为基础,把美和美的事物看成是主观心灵的产物,认为美完全依附于“自我”,审美判断是一种由“自我”设定的、与自身同一的、在寻求审美理想中建立起来的无限的正题判断,是没有客观前提的。他的宗教观点带有启蒙思想性质,早年因把信仰与道德律等同起来而受到行政当局的干涉,但在晚年提出“大我意志”或“绝对存在”等概念,有对神学让步的倾向。他对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使其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他的哲学思想使其成为当时最杰出的思想家。

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环节,约翰·费希特的绝对唯心主义立场被谢林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所继承和发展,其绝对唯心主义原理从运用于知识领域,延展运用到自然领域和历史领域。费希特从早期的主观唯心主义向后期的客观唯心主义的转变,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客观唯心主义转向。他还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的道德哲学家,他的绝对唯心主义不仅表达了自我意识的觉醒,也表达了个人尊严、权利和自由意识的觉醒。费希特在政治哲学传统中也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影响,他晚期对资产阶级自由法治国家的批判,对今天人们反思现代性的困境,超越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统治,也有重要的价值。他同时也是一个现代爱国主义的楷模,他的爱国主义试图在民族主义和国际主义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这一思想对人们思考世界公民社会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提供了启示。

成书背景

社会背景

1789-1793年爆发了震撼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法国资产阶级和广大革命群众推翻封建君主制,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它对德意志帝国各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几乎所有德国人都认同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所倡导的种种价值,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但同时也担心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雅各宾专政和无政府主义状态。于是德国人思索如何在德国的政治、社会、思想和文化的发展中既实现上述价值,又避免法国革命中出现的种种负面的现象。德国古典哲学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的愿望,它批判了传统的宗教神学,推翻了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沃尔夫形而上学”体系。是德国政治变革的前导。

约翰·费希特的活动时期差不多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同时。法国革命爆发时,他欢欣鼓舞,并撰写了《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判》和《向欧洲各国君主索回他们迄今被压制的思想自由》,为法国大革命辩护。卡尔·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表明德国古典哲学乃是法国革命在德国的反映。

思想背景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欧州各国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个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自然科学材料形成了德国古典哲学发展的自然科学基础。人们认识到人类与人周围的世界是统一的,这就使哲学有可能形成一个统一与整体的观念,并在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德国古典哲学对古希腊罗马哲学、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哲学、17世纪形而上学和18世纪启蒙哲学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世界被认为由人们的观察所决定,由理性为世界立法。并系统创立了辩证法理论,将其自觉应用于各个知识领域,表达了认识、精神文化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约翰·费希特虽然是康德哲学的继承者,但是他却为批判哲学二元论的不彻底性而不满。他认为康德哲学的正确性只是在它的结论之中,而不是在它的根据之中。在费希特看来,一个严密的科学体系必须是以一个明确无误、不证自明的最高原理,按其内在的必然性而推演出来的有机系统。因此,费希特就在伊曼努尔·康德关于实践理性优先地位的原则指导之下,把康德的批判哲学变成真正的体系,也就是克服因从单一的基本原理来衍生体系的所有要素而导致的分裂。

个人背景

1790年,约翰·费希特接触到了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可以说,这是他一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也对他创立知识学体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791年7月4日,他拜访伊曼努尔·康德,并赶写了《试评一切天启》,于8月18日寄给康德审阅,受到康德的赞赏和推荐。1794年费希特任耶拿大学教授,这时他开始从一个正统的康德哲学的追随者而成为康德哲学的批判者。在此期间,他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提出了自已的哲学体系。

伊曼努尔·康德作为法国革命前的哲学家,为法国革命开了先声,而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则反映了法国革命后的社会政治状况,只有约翰·费希特正逢法国革命高潮,他的哲学浸透了革命所宣扬的主要精神,即自由。费希特说过,他自己的哲学体系自始至终是对自由的分析。费希特提出了“可以放弃一切,但只有思想自由不能放弃”的主张。他以“自由”的发展说明历史的发展,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思想自由”所决定的。他认为一个革命是否合理要看它是否合于法理与是否合于理智;他从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出发,强调法国的封建专制政体不合于契约的观念,认为人们为了保持思想的自由,可以进行革命。但是,他的理想是通过政治变革,改变当时德国在各个领域中的落后状况,争取到所谓的思想自由,或者使理性占有统治地位,建立一个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

历史进程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构思成熟于1793年,当时约翰·费希特正在苏黎世撰写为法国革命辩护和争取思想自由的政治论文。费希特自称《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上述政论文章的额外收获。费希特于1794年完成的《评(埃莱本德穆)》和《论知识学或所谓哲学的概念》两文已经对知识学理论的前提、基础、方法和体系结构做了系统的阐述。1794年,他应邀来到耶拿,此后的5年,他集中精力构建自己的知识学体系。《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原来是约翰·费希特耶拿大学讲授的课程,于1795年全部完成出版。但是,约翰·费希特对在该书中的表述并不满意,他经常修改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学体系。在耶拿期间,他还出版了《知识学的两篇导论》(1797)和《试对知识学的一个新阐述》(1797)。1801年,费希特出版了知识论的一个导论,书名为《为一般公众关于最新哲学之真正本质所写的一目了然的报告:为让读者理解而做的尝试》,想尽其所能地让他的哲学变得清晰。1802年初,费希特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与《知识学特征论纲》合并,在图宾根出了一个合订版,同时在莱比锡市又单出了一个修订版。

版本信息

德文版本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Grundlage der gesammten Wissenschaftslehre )一书,在约翰·费希特生前共出过三个版本:1794年9月在莱比锡出版上半卷,1795年8月出版下半卷。1802年图宾根版和莱比锡版。

约翰·费希特死后又出过三个版本:一是费希特的儿子( J . H . Fichte )编的全集本(柏林,1845-1846年),但这部全集在编辑与文本修饰上都不尽如人意;二是梅迪库斯( F . Medicus )编的选集本;三是劳特( R . Lauth )编的全集本。这三种版本,以劳特编的为最好。

中文版本

程始仁译本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最早的中文译本由程始仁翻译,1936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书名取为《知识学基础》。

王玖兴译本

第二个译本由王玖兴翻译,1986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书名为《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该译本是根据梅迪库斯1912年编辑出版的《费希特著作六卷本选集》( Johann Gottlieb Fichtes Werke , Auswahl in sechs Bänden , herausgegeben und eingeleitet von Fritz Medicus , Verlag von Felix Meiner in Leipzig 1912)译出的。翻译中,也参考1868年的英译本,在个别名词术语上也参考了程始仁的旧中译本。

内容概要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整个约翰·费希特学说体系的基础,虽然费希特后来多次重新阐述和改写知识学体系,但是,在他生前亲自发表过的知识学著作中,只有《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最完整、最系统,所以,这本书是研究费希特先验哲学的最主要依据。

费希特认为他“已经发现了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所必经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本原行动是一切思维与存在的本原,是绝对能动的自我,因而也是主客统一体,而把握这样的本原行动只能是人的理智直观。因此,建立知识学体系必须是经过理智直观到达普遍性,然后经过逻辑推演到达特殊性。这样的理路是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本方法。这样的理路也说明了费希特对康德哲学的继承和发展。费希特不仅像伊曼努尔·康德那样把认识论当作哲学的中心问题,而且还进一步地把认识论当作哲学本身。在费希特看来,这个本原行动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赖以成为可能的东西。既然这个本原行动是纯粹的一般意识,又是规定其他意识的原始行动,而且还不是他物所给予的,不受其他东西的规定,那么,这个本原行动就必定是自己设定自己的纯粹意识活动。

全书分为“全部知识学之诸原理”“理论知识学的基础”和“实践知识学的基础”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约翰·费希特从本原行动出发,详细论述了由本原行动展开的知识学三条基本原理;在第二和第三部分,费希特论证了由知识学三条原理推演出来的八条定理及其各个步骤,并且由此建构起他的知识学体系。

第一部分 全部知识学之诸原理

第一条:优势地位无条件的原理

费希特认为,“自我设定自己”是知识学的第一条原理,也是本原行动的第一个阶段,它是绝对无条件和不证自明的。这条原理费希特认为就相当于最简单的逻辑规则“A=A”的表达式,不在于A是什么,而在于A与A之间的逻辑关联上。这个关联是由自我设定的,对此进行判断的也是我,所以,在这个表达式之中有某种东西永远是自身统一的。这种自身统一的东西就是自我。“A=A”就是“我是我”,自我设定自己是以自己本身为根据的一种直接的设定,只要自我存在,它就会作出这样的设定,反过来,它存在着,是因为它设定自己。约翰·费希特的“自我”既是行动者,也是行动的产物,它比一切存在和事实在先,是最原始的、预先设定的东西,是无意识的意识,是早于一切经验的先验。费希特后来反复强调说,他所说的自我不是个体,也不是个人的意识,而是纯粹的一般意识活动,因此也叫绝对自我、纯粹自我等。在费希特的知识学演绎过程中,由于它建立了一个绝对无条件的和不能由任何更高的东西规定的绝对自我,知识学才能作为一个体系而成立。

第二条:内容上有条件的原理

知识学的第二条原理是“自我设定非我”,这是本原行动的第二个阶段。第二条原理同样是自我的一个无条件的行动,它既不能证明也不能推演。从逻辑上来看,这条原理就是“-A≠A”这个表达式,它出现于经验意识的诸事实之间,不容有丝毫置疑。从“自我设定自己”到“自我设定非我”之所以可能,是自我具有同一性,相对于第一个设定而言,第二个设定是自我的一种对设(Entgegensetzen),而这种对设,就其单纯形式来说,是一种全然可能的、不须任何条件为前提的、不以任何更高的根据为基础的行动。但是,由于-A是对设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被A规定的,人们想知道-A到底是什么,首先就必须认识A是什么,又由于自我原初是直接被设定的,与自我相反或相对立的东西就只能是非我,这样,知识学的第二个原理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但在实质上则是有条件的。在自我设立自我的对立面非我的同时,这个原理一方面是个矛盾命题,另一方面它又强调非我等于自我的同一性,从而为绝对的统一提供了对象。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在这里已经显露端倪。这条原理的实质就是要从作为万事万物的本原的绝对自我去推演外边世界,这是约翰·费希特建立先验唯心论体系必经的一个阶段。

第三条: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

知识学的第三条原理是“自我在自我之中设定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非我相对立”,简单地说,就是“自我与非我的统一”,它是本原行动的第三阶段。这个原理就是“-A+A=X”,而“X”必定是自我的一种原始行动的产物。因为前两个原理是在同一个意识或绝对自我中既设定了自我又设定了非我,从同一律来说,是自我就不能是非我,是非我就不能是自我,前两个行动已经造成了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保证意识的同一性,就要采取第三个行动,即对设定起来的自我和非我加以限制,使它们并不互相取消和互相扬弃。在约翰·费希特看来,限制只是对其进行部分地扬弃,它不是否定,不是扬弃某个东西的全部实在性。因此,在限制的概念里,除实在性和否定性的概念以外,还含有可分割性的概念。通过对自我和非我加以分割,自我和非我就可以统一在那个绝对自我之中,同时又无损于意识的统一性。在费希特的知识学演绎过程中,第三条原理就是把作为正题的第一条原理和作为反题的第二条原理综合起来的合题。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

第一定理

自我设定自己为受非我所规定。

这是约翰·费希特制定的知识学第一定理。在他看来,这个定理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自我通过绝对的活动规定自己,但被规定的自己是被动。这样,在同一个命题中就出现了规定与被规定、活动与被动的矛盾。为了消除这个矛盾,就必须对它们予以扬弃,让自我的一部分实在性渡让给非我,成为否定性,在这里通过严格确定渡让的量,使自我的实在性和非我的否定性达到相互规定,从而实现一次新的综合。接下来,费希特发现相互规定是有方向性的,活动的一方是原因,受动的一方是结果,从活动与受动的相互规定中就产生原因与结果的对立。要使因果的对立达到统一,就必须对它们实现第三次综合,即对因果关系进行相互规定,使它们在效用性中达到统一。约翰·费希特由此进展到理论知识学的最后一次综合,即实体与偶性的统一。自我即是实体,同时也具有实体的偶性。费希特借助实体的概念对此回答说,“人们的任务曾经是去统一对立物,统一自我和非我。通过想象力,它是统一矛盾双方的东西,自我与非我现在可以完全统一起来了。”此语既表明理论自我是如何使自我与世界相统一的,也使伊曼努尔·康德和他所代表的先验哲学与独断论划清了界线。

第三部分 实践知识学的基础

第二定理

自我设定自己为规定非我的。

在第三部分,约翰·费希特以这个第二定理为出发点,阐述实践知识学的演绎过程。他认为,阐述这个定理,揭示自我的实践能力,就可以说明作为纯粹自我的本原行动是如何返回自身的,从而完成实践知识学。在费希特看来,这个定理中包含着许多矛盾和对立,而其中最主要的对立是自我与非我的对立,只有自我的实践能力可以使这个对立的自我和非我结合起来。在这里,一方面,非我是由自我设定的,绝对自我是非我的原因,而非我是绝对自我的产物;另一方面,如果只说明其存在于自我之中,并不会产生处于时间中的现实的和经验的生活,而这样的东西又是先验哲学不可能思维的,“要说这样一种生活是可能的,自我就还需要一种特殊的阻力,一种来自非我的阻力”。一方面,自我是一种努力返回自身的纯粹活动,“这种无限的努力向无限冲击,是一切客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没有努力,就没有客体”;另一方面,自我一旦规定非我,它就是实践自我,并因此使自己成为有限的。约翰·费希特在这里展示了自己的辩证思想的才华。他认为,自我与非我是相对立的,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互相转化和渡让,但实现自我与非我的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自我就是在永远不停地规定自我的努力中显示自己的无限性。具体地讲,自我对客体的规定就是从前提、动力和方向三个方面进行的,由此实现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三定理

在自我的努力里,同时就有非我的一个反努力被设定起来,以与自我的努力相平衡。

自我的努力应该是无限的,应该没有因果性。可是人们思维努力的时候,只能以一个反努力为条件。这个反努力同努力保持平衡,这就是说,它与努力具有等量的内在力量,彼此势均力敌。约翰·费希特强调“知识学决不会变成超验的。因为人们在这里将要揭示出来的所有的东西,也都是人们自身中现在就有的东西,人们只是发现了它们,把它们从人们自身端出来。这是因为在人们之内有着某种东西,非经人们之外的某种东西就无法予以充分说明。人们知道,人们在思维它,在按照人们的精神规律思维它;人们知道,人们因此而决不能从人们自身中超脱出来,决不能说存在着什么无主体的客体。”

第四定理

自我的努力,非我的反努力,以及两者的力量平衡,都必须被设定起来。

首先约翰·费希特对自我的努力的设定是:根据反思的普遍规律,它一般被设定为某物。按照它的性质,自我的努力必须被设定为因果性。其次说不设定非我的一个反努力,自我的努力就设定不起来。因为自我的努力是要实现因果性,本身却没有因果性,于是,如果自我的努力被设定,则它必定被设定于自我之外。再次说两者之间的平衡必须被设定起来。这里不是说两者之间必须是平衡的,是问在自我之中并通过自我而设定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在自我之内的“不能”的表现是感觉,在这种感觉里,活动与限制是内在地结合着的。这种感觉是冲动的一种限制,如果这种感觉可以被设定为一种特定的、与其它感觉有区别的感觉,自我就必须给这个限制设定一个理由根据,且必须把这个根据设定在自已以外。而自我要设定冲动是受限制的,它只能设定这个冲动是受一个完全对立的东西的限制,这样一来,那被设定为客体的某种东西就显然存在于冲动之中。约翰·费希特阐释要去加以考察的自我,有朝一日本身将会站到现在充当旁观者的自我所站的地位上,被考察者和旁观者双方将在这个位置上结合起来。

第五定理

感觉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起来。

这里费希特阐释了感觉的设定是如何可能的:1.只要自我确定对自己进行反思,那它就是受了限制的,这就是说它没有实现无限性,却努力以求实现无限性;2.冲动是一种内在的、把自己本身规定为因果性的力量。无生命的物体根本没有因果性。从冲动的规定作用中就必然推论出一种向外的表现。因此,从冲动中就必然推论出自我对自己本身的反思行为来。由此,约翰·费希特进一步推论出一切理论性的规律都以实践性的规律为根据。其结果是在理论方面,也就产生反思和抽象的绝对自由,并产生冲动按照义务来区别注意某些东西的可能性,从而才有道德。3.在这种对自己本身的反思里,自我并不能作为自我而进入意识,因为它并不直接意识到它的行为。力的感觉是一切生命的原则,是由死到生的过渡。4. 这种力量被感觉为某种有驱动作用的东西。冲动它能够规定观念性的、完全依存于自我本身的活动,并且它就必须规定观念性的活动,冲动的客体由于观念性的活动而产生出来。这种产生过程及行为者还没有进入意识。5.冲动被感觉为某种不具备因果性的东西。但是,只要它力求通过观念性活动以产生它的对象(客体),那它就当然具有因果性,并且因此而不被感觉为冲动。由于自我在反思中并没有意识到它自己,所以反思只是一种单纯的感觉。这样,感觉就被完全演绎出来了,它是一种强迫感、不能感。

第六定理

感觉必须进一步被规定和被限制。

约翰·费希特首先论证自我乃是自己规定的自己的那个东西。只有进行着感觉的东西才是自我,并且只有冲动才属于自我,如果是冲动引出感觉或反思的话。因此,被感觉的东西,在现在的反思中,并且对于这个反思来说,也是自我。因为进行着感觉的东西,只当它是自己本身所规定的时候,亦即感觉着自己本身时,才是自我。其次他认为在目前的反思中,自我所以被设定为自我,只是由于它同时既是感觉者又是被感觉者。由于它自己与自己发生相互关系,它应该被规定为自我,因此它必须按照已经说过的方式被设定。这里约翰·费希特有较详细的阐述,最后说到自我所感觉的好像是实在,殊不知感觉的其实只是自我本身。这种情况就是一切实在的根据,仅仅由于人们现在所论证的这种感觉对自我的关系,自我才有可能意识到实在,无论是自我的还是非我的实在。总而言之,实在性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相信,或者说只不过是一种信仰。

第七定理

冲动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

费希特进一步对冲动进行规定,正如对感觉加以规定和说明那样,因为冲动是与感觉联系在一起的。并且把冲动同渴望相联系。他认为,自我之追求自我同一的活动,是一种观念性的活动。这种活动乃是一种根本没有客体却又不可抗拒地被迫去追求一个客体的活动,乃是单纯被感觉的活动。而这样一种在自我中的规定,就是渴望。自身之所以能在其自己本身中被驱逐到自己以外去,完全是由于渴望。一个外在世界之所以能表现自身,也完全是由于渴望。它是对“完全不知为何物的东西”的冲动。渴望的对象是一种理想的东西,因而是同现实存在着的东西相对立的。在渴望里,理想性和趋于实在性的冲动是内在地结合着的。从渴望得到满足的情况中将会推论出许多重要的东西。

第八定理

诸感觉自身都必能对立起来。

约翰·费希特认为自我应该通过理想性活动设定一个客体Y与客体X相对立。因此,感觉里的变化和交替就应该能对理想性活动产生影响。感觉本身,对于除了自我而外的任何旁观者来说,都是各不相同的。一个感觉通过理想性活动被设定起来,只能设想这是由于自我在完全不自觉地对它冲动的一种限制进行反思。通过理想性设定,感觉被综合地联结起来了。在每一种感觉中都必定有某种暗示着另一感觉的东西。这种感觉与一种渴望结合着的,因而与一种追求变化的冲动结合着。为了使某种东西是按照理想被设定起来的,或是被感觉出来的,都必须先有一种冲动出现。最后,约翰·费希特提出,当自我完全依照自由的冲动来行动时,它就会得到和谐,从而产生赞赏的感觉,并消除厌恶的感觉。所说的行动,乃是一种单纯理想性的、通过表象而出现的行动。

全部知识学的推论得出的最终命题是自我和非我相互规定。这一命题包含两个部分:自我设定自己是被非我所规定,这是理论知识学的基础;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非我的,这是实践知识学的基础。正如前一个命题包含着许多矛盾一样,后一个命题也包含着许多对立。把这些对立找出来,加以综合,构成了实践自我的内在发展过程。约翰·费希特的实践知识学实际上贯穿在理论自我的发展过程中,它是自我创造世界,又从所创造的世界重返自身的过程。它所突出的思想是,尽管实践自我在意识中达不到纯粹的自我理念,但在哲学反思中却被认为应该达到这个理念,这就是努力的目的。

重要概念

知识学

知识学是费希特的哲学体系。他认为由自我所产生的经验包含了意识与存在的对立,两者均统一在意识之中。知识以意识为出发点,又以意识为终点,因而可以叫做“关于意识的意识”,即知识学。知识学的三个主要命题是:自我建立自我、自我建立非我、自我与非我的统一。这三个命题是正、反、合的过程。这种自我的活动可分为理论自我与实践自我两种形式。理论自我设定自我本身为非我所限制。从自我与非我的这种关系的反思中产生了相互决定、因果性、实体性等范畴。实践自我是非我被自我所限制而形成感觉,在感觉基础上,知性形成客观世界,由此而有表象和知识。如果没有这种限制的无限活动,就没有表象和客观世界存在。但理论自我由实践自我来说明,因为自我限制它自己和成为理论自我,只是为了成为实践自我。理论自我建立客体,而实践自我则经受反抗,没有作为行动的客体的世界,则行动是不可能的。知识学强调从绝对自我产生非我,并强调自我与非我的矛盾与统一,具有辩证法的因素。

绝对自我

约翰·费希特认为真正合理的唯心论应该是从康德哲学出发的批判的唯心论或先验唯心论。费希特将伊曼努尔·康德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合为一体,形成了“绝对自我”的概念。“绝对自我”指在不存在自我与非我的分裂之前的自我。

“绝对自我”既不是经验的自我,也不是超验的自我,而是所有的自我意识中的先验要素,也就是自我意识一般。费希特认为在不存在自我与非我的分裂之前,绝对自我是浑然一体的,不存在否定,也不存在绝对自我自身的限制。但在绝对自我直观其自身时,自我即以其所直观到的对象为非我,因而发生绝对自我的自身分裂与“限制”,非我是限制自我的客体,但又是自我所设定的。这个“绝对自我”是一切知识和经验的实在性的根据和先验的源泉,所以也是知识学的最高根据和出发点。从“绝对自我”到“限制”,说明自我如何从统一体而走向自我与非我的对立,是约翰·费希特辩证法的具体说明,谢林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之后发展了这种思想。

本原行动

费希特将伊曼努尔·康德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并且赋予了自我以行动的功能,而这种行动被他称为"本原行动"。

费希特认为,知识学是所有具体科学成为科学的最高原理的原因,是给人类的所有知识赋予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则,所以它自身不可能从具体科学中得到证明,而只能通过自身成为不证自明、绝对可靠的思维的起点。费希特将“在完成抽象、撇开能加以抽象的一切所留下的东西”,也就是抽象者本身称为“自我”。这个自我是绝对的、无限的、普遍的自我意识,同时它本身又是行动。作为原始的本原行动,自我不以存在为依据,而是存在的产生者;不仅设定自我本身,而且设定非我,即作为与自我对立的认识对象,由非我而得到自我的反思,由此而产生知识的自我活动体系。自我是行动者,又是行动的产物,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行动与事实,两者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因此,“自我存在”是对一种本原行动的表述,但也是对整个知识学里必定出现的那唯一可能的本原行动的表述。费希特知识学的实践方面表达自我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本原行动促进人的实践活动,但其理论方面与实践方面是矛盾的统一体,本原行动是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两者的共同根源。

重要人物

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康德生于东普鲁士王国的哥尼斯堡,父亲是个制马鞍的手艺人。他一生除曾去过格但斯克旅游外,未离开过他的家乡。1745年康德从哥尼斯堡大学毕业后,连续担任家庭教师九年,1755年开始在哥尼斯堡大学担任讲师,先后教过物理学、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哲学、人类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开始担任逻辑学和哲学教授,至1797年退休。

康德的理论研究活动分为两个时期,1770年以前比较注重自然科学的研究,发表的主要著作有:《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起在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的问题的研究》《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上帝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的根源》《宇宙发展史概论》等。1770年,康德在他的教授求职论文《论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则》中提出了他的完整的先验唯心主义二元论不可知论的哲学观点。此后陆续发表的三本著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构成了他的哲学体系的三个部分。康德认为只有搞清楚认识能力的的起源和界限,只有弄清楚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起源和界限,才能开始正确地认识世界。他从真、善、美三个不同方面建构起了他的批判的哲学体系。伊曼努尔·康德推翻了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德意志帝国唯心主义哲学的奠基人。西方哲学的发展是从康德走向现代的,形形色色的现代哲学思想,从一般意义上说,无不源于康德。

1790年费希特第一次接触康德的著述,就对他产生了激动人心的影响。康德的“先验理念论”让约翰·费希特确信,其本身就能使人类的自由与自然的必然性、道德情操与理性判断、“情感”与“思想”达到和谐一致。可以说,费希特将他的余生全部致力于说明和阐发这一哲学的任务上,他相信这一哲学使这样一种和谐一致成为可能。费希特的理论知识学既是伊曼努尔·康德理论的继承,也是对它的发展。在康德那里,知性范畴之间没有内在联系,而是处于外在并列关系之中。为了解决这一困难,费希特认为知性范畴和形式是自我意识的条件,即纯粹的自我或本原行动既设定了非我,也产生了认识非我的思想形式本身。其次康德认为,作为经验来源的感性材料是由不可知的物自体产生的。在约翰·费希特看来,不能把物自体视为独立于人们思想的客体,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过是同一个自我的两个方面的内在关系。另外,对费希特来说,只有把自我产生非我作为整个体系的基础,即不仅作为实践哲学的基础,也作为理论哲学的基础时,才能真正形成一个绝对唯心主义的体系。这样,费希特就克服了伊曼努尔·康德实践哲学的局限性和康德哲学的唯心主义不彻底性。

谢林

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谢林(1775-1854)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代表之一。他出身于一个牧师家庭,1790-1795年,曾在杜宾根四川神学院学习神学和哲学,和先后同学。1798年,他开始担任耶拿大学教授。1803-1806年,他担任乌尔兹堡大学教授。1806年至1841年,他担任慕尼黑艺术科学院院士和美术科学院秘书,同时在、慕尼黑等地任教授。1841年至1854年,谢林被任为柏林科学院院士,同时被任为柏林大学教授,因为要利用谢林的哲学来抵抗青年黑格尔派的反宗教倾向,这个时期他极力宣扬“天启哲学”,公开为宗教神学辩护。

谢林的哲学经历了“同一哲学“和“天启哲学“两个基本阶段。1804年以前是他的“同一哲学“阶段,这个阶段他著有《世界灵魂》(1798)、《自然哲学体系初稿》(1799)、《先验唯心论的体系》(1800)、《布鲁诺或事物之自然的和神圣的原理》(1802)、《关于学院研究的方法的讲演》(1803)和《我的哲学系统》(1804年)等著作。1804年后,谢林的思想越来越向神秘主义演变,最后走到了“天启哲学”,成了一个基督教利奥六世。在他死后,关于“天启哲学”的讲演后由其子编为《神话哲学和天启哲学》一书问世。谢林认为自然和精神在本原上是同一的。他称这种同一性为“绝对”或“绝对同一”。他认为自然在其发展中必然逐步趋向于精神,最后在人这个环节上达到精神;而人的精神也必然在其发展中逐步意识到全部自然的奥秘。自然哲学和先验唯心论都以自然和精神的绝对同一为原则,从不同方面描述这绝对同一的展现过程。谢林第一次在古典哲学中将自然的实在内容纳入哲学系统之中,将自然哲学辟为哲学的一个门类,思辨地解释了自然诸现象,如机械运动、声、光、电磁等运动。

谢林1798年到耶拿大学任教,曾同约翰·费希特共事。他早期继承约翰·费希特的哲学,但很快就把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发展成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谢林批评说“费希特把唯心主义完全看成是主观的,而我把唯心主义看成是客观意义的,费希特可以站在反思立场上坚持唯心论,而我却站在创造性立场上制定唯心论。”费希特意识到这一批评的力量,这也是费希特后期思想转向的重要原因。1800年开始费希特不断地寻求知识学一个更客观和更稳定的基础。他指出知识学的最高对象和立足点不是自我,而是绝对和存在。知识学是绝对知识的理智直观。

黑格尔

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年8月27日出生于德意志帝国首府的一个官吏家庭。1788-1793年,他在院学习哲学和,并为让-雅克·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所深深吸引。毕业后,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做了几年家庭教师。1801年到任教,1805年获得武洛生职。1808-1815年,任大学预科校长及哲学教师。1816年他获得海德堡哲学教授职位,开始享有盛誉。1818年国王任命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教授,1822年被任命为大学评议会委员,1829年10月任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被授予三级红鹰勋章。同年11月14日在柏林死于

黑格尔是德国近代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政治利奥六世及古典美学的主要人物创立了欧洲哲学史上一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发展了辩证法。黑格尔的社会主义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政治理论的终结,它深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政治要求,他的整体国家观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哲学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哲学全书》《宗教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等。

约翰·费希特的辩证法思想向展示出了理性自己开辟自己道路的巨大力量,并为他提供一个如何做哲学的方法论样板。对于黑格尔影响的另一方面则在于他对于主—客区分的模式。约翰·费希特在其所做的《当前时代的基本特点》讲演中,把人的“世间生活”或“人类逐渐教养的过程”分为五个时代,费希特企图描画出人类的教养和理性发展的阶段,他的粗疏简略的“理性发展史”也恰好为的“意识发展史”开辟道路。

影响

费希特的《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思想,显示了理性的无穷创造力,构成了近代欧洲理性主义哲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约翰·费希特为克服伊曼努尔·康德哲学的二元论问题,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以抽象的、唯心主义的形式,阐发了主体的能动作用、矛盾的对立发展、以及理性认识和实践活动相统一的思想,这对其后的谢林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谢林认为必须用自然哲学来补充费希特的原则。黑格尔则用无限或绝对的概念代替了作为能动主体的人。在智性直观这一问题上,早期浪漫派受到费希特的影响很深,诺瓦利斯弗里德里希·荷尔德林对智性直观的兴趣,是1795年二人第一次与费希特会面后的产物。随后荷尔德林写出《判断与存在》,诺瓦利斯写了《费希特研究》。

约翰·费希特对青年黑格尔派所有成员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他们看到费希特关于实践理性的观点和作为能动存在的自我的理论乃是他们反对黑格尔哲学的有力武器。切什考夫斯基首先表达了青年黑格尔派对于行动哲学的这种渴望。青年黑格尔派把切什考夫斯基的行动哲学和他们的批判哲学变成了批判当时政治和社会的有力理论武器,这点对卡尔·马克思青年时代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费尔巴哈也非常熟悉费希特的思想和著作,他的新哲学的唯一原则是“思维着的人自身”,相较他对费希特的论述“只有人才是费希特的基础”,从中看到他受到费希特的影响。青年黑格尔派另一重要成员赫斯根据约翰·费希特的观点,把能动性规定为人据以克服一切障碍的一种能力,他进一步把能动性的理想主义观点和社会进步明确地联系起来了。赫斯认为德国必须从法国社会主义中为它的哲学寻找补充的主张直接影响了卡尔·马克思。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的科学理论是费希特自我学说的真正历史归宿,也真正阐明了费希特学说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评价

费希特在哲学中创立了一个新体系,它尽管是建立在康德体系之上的,并且重新证实了康德体系,但是在形式上却具有许多新的、伟大的东西。这个新体系将激起许多轰动和争论,但是约翰·费希特的非凡天才将把一切打翻在地。——席勒

我在别处还从未见过这样一位精神如此深刻和能动性如此强烈的人物。他在人类认知最冷僻的领域里探索和规定这种认知的原则,由此而探索和规定法的原则;他以同样的精神力量从这些原则出发思维最冷僻、最大胆的结论;他激昂地、简单地、无视阴险的暴力而把这些结论写出来、讲出来,倘无这个范例,我这个可怜虫也许就会觉得这种激昂和坚定的结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弗里德里希·荷尔德林

法国大革命约翰·费希特的知识学和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约瑟夫·德·迈斯特是这个时代的三个最伟大的事件。对这个概括表示异议的人,觉得任何并非喧闹的、并非物质性的革命都毫不重要的人,就是还没有把自己提高到人类历史的高瞻远瞩的立场的人。——施莱格尔

德国哲学以主体建构体系的道路正是始于费希特。——狄奥多·阿多诺《道德哲学的问题》

费希特勇敢地将认识问题归之于理智直观,彻底取消了物自体,是一种绝妙的灵感。——阿图尔·叔本华

费希特哲学就它本身的内容来讲,并没有很大的意义。这个哲学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结果。费希特学说的内容目前还引起某些兴趣,只是在于它是全部德国哲学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阶段,只在于它最为彻底地证明了唯心主义的毫无结果。——海因里希·海涅

名言

批判的哲学的本质,就在于它建立了一个绝对无条件的和不能由任何更高的东西规定的绝对自我;而如果这种哲学从这条原理出发,始终如一地进行推论,那它就成为知识学了。

纯粹的自我只能从反面加以设想,只能理解为非我的对立面,因而只能被想象为完全绝对的单一性;而非我的特性是多样性;纯粹的自我总是同一个东西,而且永远不会是另的东西。

并不是好像理论能力使实践能力成为可能,反之,倒是实践能力使理论能力成为可能(理论自身只是实践的东西,只在它的法则被应用于一个对理性施加限制的非我时,它才是理论的东西)。

自我设定多少的否定性在自身之中,它就设定多少的实在性于非我之中;对立面中那部分实在性恰恰扬弃它自身中的实在性。

一切实在性都设定于自之中了,而非我是与自我相对立的;因而根本没有实在性被设定于非我之中,毋宁说只有否定性被设定于自我之中。一切非我都是否定性;因而非我自身中根本没有任何实在性。

自我一般地就是自我。自我由于它是它自己所设定的,所以它绝对是同一个自我。

绝对自我应该是非我的原因,因为绝对自我是一切表象的最终根据,而非我因此就应是绝对自我的产物。

一方面,既然自我是进行反思的,则从这个观点看,它的活动方向就是向心的;另一方面,既然它是被反思的东西,则从这个观点看,它的活动方向就是离心,而且离开中心向无限前进的。

在知识学看来,一切现实的最终根据,对自我而言,乃是自己同它之外的某种东西之间的一种原始交互作用。

参考资料

费希特: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网.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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