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金融中心 :区域性金融中心

更新时间:2024-09-20 16:03

区域性金融中心是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融资枢纽。区域性金融中心能够集中大量金融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从而有力推动该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有26个城市规划建立区域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到的金融中心

第五十章 第一节

加快上海市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五十七章 第一节

巩固和提升香港特别行政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

第五十八章 第三节

推进厦门市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中国城市

北京市 要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

上海 2020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天津市 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其重点是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并将建立内地首个离岸金融中心。

重庆市 2020年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金融中心。

厦门 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深圳 深港地区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的四大中心: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而方案原稿中关于“联手香港特别行政区打造‘全球性金融中心’”的提法,最终没有出现。

南京市 目标是中国东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

宁波市 目标是区域性金融中心。

南宁市 目标是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

长沙市 目标是区域性金融中心。

南昌市 提出打造“三个中心”,其中之一便是金融中心。

合肥市 进一步创新银地合作方式,加快建设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步伐。

乌鲁木齐市 构建中亚区域金融中心。

西安市 以构建西部重要金融中心为目标,建设金融商务区。

济南市 已经成为跨省域金融监管中心,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石家庄市 力争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武汉市“十一五”期间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工作已被武汉市政府相关决策部门提上议事日程。

郑州市 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沈阳市 目标是东北区域金融中心。

长春市 目标是区域性的金融中心。

大连市 目标是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成都市 要建设成为区域金融市场中心。到2012年,金融业的增加值将占到全市GDP的6%以上。

杭州市 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角度出发,共同打造杭州区域金融中心,打造全国性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

哈尔滨市 将用10至15年时间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的区域金融中心。

昆明市 将用10年至15年的时间建成金融机构集聚、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源配置高效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

中国逻辑

伦敦金融城市长陆毅安为中国城市建立金融中心支招:“简单复制伦敦或纽约模式是不可行的。伦敦是一个人才聚集地。在伦敦你可以与世界任何地区建立贸易网络,这是一个全球共有、全球共同管理的城市,它聚集了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才。”

陆毅安给中国人提供参考指标:金融人才最关键,同时还要配套国际化的软环境,安全、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附带国际学校、医院等设施,与城市本身要有成功的形象营销。

按照陆毅安的标准,20多个要建立金融中心的中国城市,条件仍有欠缺——世界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一般l0%以上的人口从事金融业,有数据显示这个数字在上海也只有1% 。

“口号上说金融中心可以,但真正操作起来要成为金融中心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所谓的金融中心事实上并不完全是一个金融机构,我们真正要建设的是一个包括金融产业在内的产业综合物。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金融中心不容易,但是要发挥某个特定领域比较有专长、比较有特色的服务区是有可能的。”这是专家张承惠对中国式“金融中心”的理解。

金融指数

关于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和竞争等问题国内外已经有大量的机构和学者进行了从金融学、地理学和现代经济学等各方面的研究,并形成了关于金融中心形成及发展的诸多理论。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市)(CDI)在进行多年区域金融学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前人研究成果,根据我国金融中心发展以及我国统计体系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我国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即“CDI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hina Financial Center Index,CFCI),利用已经公开的统计数据,对我国金融中心的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旨在为我国金融中心更好更健康的发展提供一定可借鉴的线索。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选择中国内地24个2007年GDP在14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为样本,以金融产业绩效、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金融生态环境等5个指标体系为考量进行排名。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是在前人研究的结论基础上,综合运用产业发展、金融发展和城市发展等方面的理论,充分考虑中国城市统计数据特征,听取、借鉴大量来自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意见后,形成的一个适用于国内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的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上海市第一

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阴影不散,各主要金融中心备受打击,不过,中国内地金融中心建设却有逆势上行趋势。根据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对内地城市金融业发展的调查显示,已有超过20个城市提出发展成为金融中心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在这一看似盲目跟风的现象背后,反映出实体经济对金融业发展的需求正在提升。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北京市第二

为给予各地规划金融业发展提供参考,明确不同城市发展金融业的优势与差异。综合开发研究院2009年日在深圳市推出首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该指数选择内地24个GDP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城市作为样本,对各个城市的综合金融竞争力进行了评价比较。这些城市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并在行政地位上有着一定的优势,有利于金融资源的集聚。

根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内地金融中心竞争力呈现较大差异,层级梯度明显。

金融中心分级

根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中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得分状况,整体上可以将中国的金融中心分为三级。

第一级金融中心,也可称为“全国性金融中心”是具有全国性金融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中心。该一级标准为得分在60分以上的城市,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上海、北京、深圳以100分、89.22分、62分位于前三,属于全国性金融中心;广州市位列第四,但得分仅为37.90,与第一梯队相去甚远。

第二级金融中心,也可称为“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形成一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中心。筛选标准为得分在30分以上60分以下,共有6个城市,分别为广州、杭州市大连市宁波市南京市天津市

第三级金融中心,也可称为“次级区域金融中心”得分在30以下,共有15个城市。

首期综合竞争力排名前10的城市

第一位 上海市;第二位 北京市;第三位 深圳市;第四位 广州;第五位 杭州;第六位 大连;第七位 宁波;第八位 南京;第九位 天津;第十位 沈阳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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